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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穿过骨头抚摸你作者-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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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市里,我打电话给张一律,那边接得很快,口气愉悦,“这么快就想清楚了?我正想问你这周末去你家的事儿。下班陪我去买见面礼好不好?”
  
  这人一向自信,不过这次恐怕过了头,得吃瘪。“我是想清楚了。可我没说要和你在一起。”
  
  那边沉默了。半晌,他问,“你跟哪儿呢?”
  
  “亮马河附近。干什么?”
  
  “我现在过去。我们面谈。”
  
  “晚上行么?我下午恐怕有点别的事儿。”
  
  “等你电话。”说完他就挂断了。
  
  我不是推托,决定已下,早说晚说都一样。我只是想见高铮,非常想。上午在机场那会儿他打来电话,约我下午见面,对此我非常期待,在昨晚作了那样的决定后。于是我在这边傻傻地直点头,直到张帆说“你拿着手机点什么头啊,那边也看不见”,我才反应过来,对着话筒大声说了句“下午见”,生怕他听不见。
  
  开车回家,冲了个凉澡,化了点小妆,我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短裙?摩托上搭不开腿;中裤?太学生气了;伞裙?飞驰中飘得露腿;仔裤?外边儿起码35℃+呢。往衣柜里放眼望去,漂亮衣服都不适合骑摩托,能上摩托的又都不漂亮。我几乎把所有衣服都翻了出来,也没一件合意的。正沮丧着,手机响,是高铮,人已经到楼下了。我随手一抓,是条真丝蓬蓬短裤,刚柔并济,就它吧,蹦下楼。
  
  高铮把摩托停在那晚跟我热吻的大树底下,他坐在一旁的坛子上,见我出来,起身展开双臂。我兴高采烈地扑了进去,被他抱上车前座,亲了又亲。
  
  仪式完毕,我问他,“去哪里,做什么?”
  
  “看电影。不过很晚,八点半才开场。”
  
  我看看表,一点半,还有七个小时。“那现在呢?”
  
  他不好意思笑笑,“没想。就想来见你。”
  
  这天儿,我们能去哪?户外太热,室内花钱。我不想让他破费,且不说他清贫,我想要的快乐,不是非得钞票才买得来的。我只要他在我身边。做什么,在哪里,都没所谓。
  
  “你别顾虑太多,”他说,“我这个月赚的钱还有些剩余。”他竟然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忽然有了主意,问他,“你饿不饿?”
  
  “有点。想吃饭?没问题。哪儿去?”
  
  “先去书店,然后去超市。”我自动自觉退到后座,“我给你做饭吃。”
  
  他高兴地抿抿嘴,从背包里变出一个头盔,递给我。又问,“最近有想买的书?”
  
  头盔是崭新的,惊人的粉红色,左右两侧各几根长须,明显一猫款。我再笨也知道这是特意买给我的,虽然这颜色着实彪悍,可我还是美滋滋地戴了上。我腆着老脸问他,“可不可爱?”各位谅解我吧,老牛问嫩草她可不可爱,只不过讨颗定心丸,忽悠自己——我还配得上他。
  
  “嗯。”他凑近了,亲了一口,“跟我想象的一样。”很乖很配合。
  
  “没什么特别想买的书。”我这才回答他方才的问题,“去书店是买食谱。”
  
  他若有所思,看看我,又思了思看了看,终于得出结论,“你根本不会做饭?”
  
  我用力点点头。他无力垂下头。
  
  但他很快振作起来,说,“不过我还是想吃。”然后戴好自己的头盔。
  
  我高兴得想吻他,结果两层头盔太厚,怎么使劲儿都够不着。作罢。
  
  我们在我家附近的三联书店挑了本图文并茂的《简易二人食谱》,就奔他家去了,在附近的京客隆买了原材料。
  
  如今的五道口是个神奇的城乡结合部,崛起的新势力楼盘紧挨着残存的旧势力——那些低矮破落的平房,比如高铮这间。上次来时我是昏迷状态,走时又是夜晚,没能好好端量这房子的外观:院墙把房屋围得结结实实,进了院门,就别一番天地。
  
  他把摩托停在院子里,那还停着一辆老式二八自行车和一辆小绵羊。我指着它们说,“你交通工具还不少。”
  
  他弯弯嘴巴,抱我下来,“你早不骑自行车了吧?”
  
  “嗯,毕了业就不骑了。我爸一老朋友开车行的,高尔夫1。6升2V才不到九万块卖给我。虽然档次低,可我开够用了,反正也不太出门儿。”
  
  他笑了笑,没说话,开了门。高飞奔了出来,我乐了,蹲下去问它好。它很神气的样子,站直了给我摸。“它是公狗。”极其不悦一声音插了进来——它大哥怎么总打我俩的岔?
  
  “那又怎么了?”公狗不让摸是怎的?
  
  高铮把我拉起来,拉进屋里,一个反手扣住了门,把高飞留在外头,然后非常严肃地对我说,“男女有别。”
  
  他说这话的时候,把我抵在墙上,身体压得我呼吸困难,头俯得极低。我闻得到他嘴巴里的牙膏味儿,貌似留兰香。我懵着,不会说话了。
  
  他征询着我的同意,嗓音夹杂着压抑着的欲望,“行么?”
  
  装傻,我眨眨眼,“什么行么?”
  
  他可真单纯,认真回答我,“我想和你亲热。”
  
  我怔怔对着他,根本说不出不。
  
  滚床单。
  
  □于男孩子就像变形金刚。他的第一个狂或博到手时,会细细研究,默默摆弄。可一旦上了手,便轻车熟路,翻云覆雨,松弛有度。
  
  于是,纠缠,冲撞,喘息,淋漓,爆发,痉挛,颤抖,全由他掌握,全凭他控制。
  
  教官我光荣退役啊。
  
作者有话要说:战士归来。
阿怪,你起得晚,哈哈。 
                  十三
  高铮给了我一个新的称谓。
  
  灵魂纠缠至极乐的那刻,他把脸埋进我的颈窝这样叫出来:“桑桑……”
  
  他叫得情深意切,我却听得毛骨悚然。
  
  我这反应缘自于我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琼瑶片,也就是我的人生第一部爱情电影——促使我八岁买项链的那部。故事的来龙去脉我已说不太清楚,甚至忘了片名,可我记得“桑桑”这名字贯穿始终。她并非女主角,她甚至未在片中真正出现过,因为开场时她就是个已不在世的角色。她疯狂地爱一个男人,却力遭家里反对,她的家人嫌弃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不许她和他在一起,她不顾阻拦去找他,却看见他有了新的女孩,于是她自杀了。
  
  所以桑桑这名字,在我潜意识里一直就是个“为爱而逝的女子”的代名词;“桑桑”遭遇的爱情,是个十足的悲剧。现在他这样叫我,蜜一样的语调,浓得化不开。可我有心理阴影。
  
  我又欢喜,又恐惧,想不清楚应是不应。倒是他在耳边又喘息着问起,“以后…怎么办?…我不能总……射在里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天麻烦事接二连三,得一个个清除。好朋友刚告辞,可我们总不能只挑安全期行事。这事儿,没了即兴,成了计划,还有什么乐趣。
  
  他问到了我的痛处。
  
  导致我和沈东宁最终分崩离析的原因,其实有二:吵闹只是其中之一,既是表象的那个,也是根本的那个;表象下的原因是身体的疏离陌路。
  
  医生说我的身体条件不适合吃药。和沈东宁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打雨伞,可我非常抵触那个东西,再薄的也抵触。初期我以为只是个别牌子的问题,后来在用遍了市场上能买到的所有牌子所有款,仍感到疼痛甚至事后充血后,医生又给我下了这样的诊断:橡胶过敏。何其不幸,双重障碍,最经典有效的俩渠道都不待见我。不吵架时沈东宁倒也曾一时兴起地说,那我们就快把孩子生了,之后我去做结扎。可不出两天,他就恨不得自己没说过这话——谁希望孩子初来乍到这世界,听见爸妈的日常对话,竟以争吵的形式进行?
  
  两个原因相互助长,成就了婚姻的迅速恶化,促使他最终上了别人的床。大家看到的只是:我们吵架,他出轨。却都不知他出轨的更深一层内幕:没有夫妻生活,不出才怪。没有必要知道。无法治愈的疾病,不能解决的私事,何必翻得太开,只给他人徒增话题——这大概是我俩唯一的默契。
  
  只是这脉理我虽看得透彻,可当张帆每每想为我俩复合而努力时,我都坚拒。理解是一回事,接受是另一回事,沈东宁给我这样的伤疤,如此打击我的自信,即便归根结底两层原因都在我,这回头草我也坚决不吃。
  
  “听见我说话了么?”高铮把我拉回到当下。
  
  “嗯。”我们仍连得紧密。我说,“你先出来好不好?有件事儿,我想跟你坦白。”
  
  他不依,“你说吧。这样没关系。我好好听着。”
  
  “高铮,我……”他的器官依旧带着热力,自与我连接之处起,向上,向上,那力量直抵心窝,我有了些勇气,“我心脏不好。”
  
  他忽地抬起脸来,一脸关切,“严重么?是不是我刚才太激烈,让你难受了?”
  
  我忍不住捧他的脸,摇头,“没有。……我喜欢呢。”
  
  他羞涩又得意,把脸又埋回去,埋回我的颈与肩筑成的暖巢,照着锁骨轻咬了一口,“那就没关系。你怕我嫌弃病弱儿童?别瞎想,我不会的。”
  
  “……医生说我不能吃避孕药。”
  
  “那就别吃。”
  
  “……我皮肤对橡胶也过敏。”
  
  他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静静琢磨着。
  
  “所以,安全套,我们也不能用。”我只得解释得更具体。
  
  “那你和……他……怎么做的?”他问得不安。
  
  “离婚前都有两个月没做了。这也是我们都想分的原因之一吧。这方面……不是很愉快。”这是纽带,没了它,不怪婚姻难维持。何况越不做就吵得越多,越吵越不想做——我和沈东宁就这样渐行渐远。
  
  他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肃性,起了身,用纸巾擦去液体,然后抱着我坐起来。我猫在他怀里,良久听见他说,“我们去医院,看看有没有别的办法。”
  
  办法不是没有,可要么不适合我们——比如某些手术;要么成分我不放心——比如药膜;要么不十分安全——比如喷雾。我这样说给他听。
  
  他思量了一下,低下来凑近我耳朵,说悄悄话似的,“那就……外边儿吧。”
  
  我脸有点红。好,第一个问题解决,现在着手另一个,“你能别那样叫我么?”
  
  他眯了眯眼,不太确定,“你说‘桑桑’?”
  
  我点点头。
  
  “那你想听我怎么叫?”他撩起我一束头发,指尖插进去滑下来,再进去再下来,如此反复。
  
  “比如……‘宝宝’、‘宝贝儿’什么的。”好吧我承认,这话一出口,还没等他有反应,我自己先肉麻住了。可我就是有这么点小心理,小时候听到别人家爹娘叫孩子宝宝,我嫉妒;长大了听别的女孩的男友叫她们宝宝,我嫉妒。“宝宝”是很俗,可在恋爱中,这是一种必要的态度,犹如通俗的“我爱你”,再俗也得说,再俗也得叫。
  
  他果然皱眉,“不好。”厌烦得很,“你不喜欢‘桑桑’?我喜欢。”
  
  “你看过琼瑶的电影么?”
  
  他笑出来,“恐怕没有。”
  
  “她有部电影里有个女的就叫内个,可她还没出场就光荣了。”原因状语我没说——男方太穷,家里不同意。
  
  他恍然大悟,“你还挺迷信。咱中国那么多电视电影小说话剧的,肯定也有个叫高铮的挂了,那我也改名去算了。”
  
  我被他说得无言以对,想想还真是那么个理儿。其实除却琼瑶原因,我还是喜欢这称谓的,他叫得好听,而且没别人这样叫。他的专署,更生暧昧。
  
  “桑桑。”
  
  “嗯。”这回我痛快答应了。
  
  “咱做饭去吧,”他说,“我急需补充体力。”
  
  。
  
  我们拿着食谱去厨房。其实那不算个厨房,只是一石砌的台子,砌在厕所和屋子之间的狭长过道的一端,另一端是高飞的窝——小木屋一座,离地三寸的高度,里面铺着草席,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我突然想起高飞还被锁在门外,这大下午的,可别中暑了。
  
  他笑着把高飞带进来,对它说,“给你正式介绍,这是桑桑,我的……”他看了我一眼,宣布,“……女朋友。要认得,记得,她的地位等同于我,是你最亲的人。”然后贴过来赧赧问我,“……没意见吧?”
  
  我狠狠点头,一点不犹豫,生怕它过期作废似的。貌似我们俩都觉得占了对方很大便宜。
  
  他有简单的厨具,都是最基本的。我打算做腰果虾仁、土豆烧排骨和香菇菜心。他主动要求打下手,为了显示我的诚意和实力,我把最小工的任务给了他——切土豆块。其他的准备工作比如洗洗油菜,泡泡香菇,焯焯排骨,都是我将要完成的光荣艰巨任务。我忙得满头大汗,恨不得三头六臂,惊讶于他比我娴熟的刀工,“你会做饭?”
  
  “会做简单的。复杂了不行。”
  
  高飞在一旁立正,眼睛却瞅着食材不放,我问他,“高飞吃什么?”
  
  他叹口气,“它跟着我,真是受苦。已经是成犬了,按常理每天就需要一斤狗粮、一斤牛肉、五个鸡蛋、四五斤牛奶、还有剔骨鸡肉啊内脏啊什么的补充营养。可这样吃一天下来少说得五十块钱,我没这条件。有钱的时候能给他按上述标准减半,没钱的时候,我吃什么他就吃什么,甚至有时候还得跟我挨饿。”他一边说一边盯着高飞,万分对不住它的样子,“好几次我都想让人把它带走算了,跟着我我太不忍心了。可是,舍不得。”
  
  “夸张了吧?”我半信半疑,“我没听说谁家看门狗一天按五十块钱标准吃的,你看人家个个不都长得壮壮实实的,叫得都挺卖力。”
  
  他边笑边摇头,貌似挺无奈,对我说,“切好了。还有什么指示?”
  
  我研究着三道菜的耗时和程序,脑子里有了个大概顺序,便开始忙乎起来。虽然不是第一次照着菜谱做菜,可因为前几次都以失败告终,所以阴影还是存在的。我给高铮的任务就是在一边待着给我念程序,既然我说了是我给他做饭,那他就不许插手。一通手忙脚乱,半个多小时以后,我大汗淋漓地看到三盘成菜,很香很诱人,我却没胃口了。
  
  高铮高高兴兴地拉着我坐,给我冲了杯桂花酸梅晶。我战战兢兢开始品尝,出乎意料,味道竟然还不赖。他给我打九十分。我说怎么不是一百分。他说这样以后才有进步的空间。我想想觉得有道理,接受了。
  
  他吃得很带劲儿,还分给高飞不少,最后盘子干干净净。见他这么捧场,我也乐呵,生平第一次有极大的成就感。我忽然觉得,其实我是有成为一个好女人的天分的,只要那个让我甘愿的人出现。
  
  酒足饭饱后,我们回到床上,他躺着望天(棚),我趴着翻书。他的书不多,可对我来说比他架子上的大部分CD耳熟能详多了:翻来翻去不是海子王小波,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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