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其他电子书 > 穿过骨头抚摸你作者 >

第29章

穿过骨头抚摸你作者-第29章

小说: 穿过骨头抚摸你作者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树上是粉白粉白、大丛大丛,树下是如潮的赏花人,我看到伫立在人群中的他和她,一边等着我一边拌嘴,伴着漫天花瓣空中飞舞,那景象混杂着浪漫与趣味,我突然觉得欣慰。那是个算不上多漂亮的姑娘——相比于张帆过往的任何一个,可她大方爽朗,机敏有趣,她让我舒坦,不消进一步了解就有种她准是我发小的老婆那感觉。
  
  我也不耍单,我带着高飞,走过去就直接跟她打招呼,自我介绍都免了。张帆这一路可乐呵了,全身都洋溢着幸福,我甚至因此而怀疑他究竟有没有过露露那个女朋友,是不是我做了场梦,连带着高铮那段?
  
  我瞅着他老婆去厕所的空,问他,“张帆,男的跟女的分了手以后,是不都特决绝、特迅速就能投入下一场恋爱?”
  
  “新的来了,旧的就该连根拔去。老想着过去有什么意思。”那么理所当然。
  
  “那要是新的……没旧的好呢?”
  
  张帆神秘一笑,“陌我告诉你啊,”特别语重心长,“男的三十岁以前的每个女人,都让他觉着比之前所有的都好。你看我,活生生一例子,当初不是激情得恨不得立马跟露露领证去?可现在,”他喜滋滋的,“我觉得这妞儿才真正是我老婆。”
  
  樱花花期极短,单朵从开至谢只不过七天;整棵的花,朵朵开期不一,可全树都开完基本不出半个月的光景。我看着欢乐无比的张帆,回忆他过往的每段恋情,感悟着樱花短暂而绚烂的一生,如果这就是爱情,原来我一直都对这词有极大误解。
  
  回程我们是分开的,他们去过二人世界,我带着高飞自己行动。
  
  我需要新的音乐来沉浸自己。家里那些要么暴躁,要么游离,要么迷惘,要么伤感,连带着我也一直都跳脱不出这个圈圈,这大概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另一种表现;更重要的是,其中好多都带着个铮字,我还没那法力对之无睹。我打算去买些新碟,和张帆一样明朗的音乐,要文化部正批的,我要告别那些地下的、极端的、另类的日子,我要像张帆一样以崭新的姿态迎接阳光灿烂的新生活。路还长着,没了战士我自己还得走下去。
  
  去了西单一个盘多人少的音像店,那里东西很全,不仅流行一网打尽,还有几乎所有的国内地上厂牌,无论摇滚或电子,包括高铮混饭吃的那家。我路过它的专架,瞄到新出版的一套ChillOut辑,犹豫了片刻,还是停了下来,随手拿来看。
  
  这一看就慌了神,败了阵,后了悔。我干嘛要来,干嘛要来?!净TMD给自己找事儿。
  
  为首的那张碟名《我的后海》,封面是夜色中的湖,粉红色的女人,DJ高铮。
作者有话要说:回来了,一身疲惫地来更新。
谢谢小溪的“半”长评哈;也期待心情不错的长评,文笔没所谓,写出真挚就是最好:)
很高兴本文能给大家带来欢乐与期待。快完结了,各位蹲坑的日子快熬到头了。 
                  三三
  
  我挺没出息的。那天在音像店一圈圈地转悠,跟自己斗争了俩小时,最后终于是决定了把那张碟给买下来,结果,拿回家到现在,一直没敢开封。
  
  那碟里好像有迷药似的,我怕,怕一打开,就中蛊了,就又迷糊又掉进去了。我好不容易才爬出来那么一点点,我要坚持,要等待,等我免疫力增强了,强到可以跳出滚滚红尘,笑看过眼云烟了,再去揭开它听也不迟。
  
  我越来越依赖高飞,形影不离。有时是这样的景象:我躺在床上,左右央求它,它才肯上来趴我身边,我去跟它耳鬓厮磨,它却躲得紧。从前它想着方地跟我亲昵,被它大哥赶走多少次也不收敛,现在机会来了,它反而君子起来,仿佛自己是个卫士,越不得雷池半步。
  
  它依旧是聪明锐利沉着稳健,可此外也经常一脸忧郁地趴着,虽然不吵不闹,可我看得出来,它是想念高铮。如果把他俩比作狼群里的两只,那他就是头狼,它对他有着绝对的臣服与热爱。高铮把它交给我那天,是先行离开的,高飞当时完全背对着他,直直站在那里,直到摩托远去,它也不回头看一下。我曾以为它冷血,现在突然明白,它那是保持尊严。
  
  我对它特别用心,让它吃好喝好玩好乐好。它跟着高铮的那段日子一直吃苦,现在我争取都给它补回来,让它壮起来,二度发育。爸妈对它的喜爱不亚于我,主动承担起傍晚带它出去遛弯的任务,开始还用牵绳,后来发现完全多余,除大小便以外,它从不离人左右,无论遛到哪,都可无绳遥控。我爸说它特有德牧的气质,我说啥叫得木啊?爸说就是德国牧羊犬;我妈特别喜欢它那身光泽亮丽的毛发,给它洗澡洗得特别勤快,就连香波都买德国黑人头的;张帆说我溺爱它了,他说陌陌,你不是真爱上它了吧?虽说你一直很尖端,可这也太重口味了吧?人兽啊……OMG!
  
  我确实在爱它。我曾爱过它哥,爱也遵循能量守恒,不会凭空消逝,只有转移出去,我才有忘掉他的可能。我不是滥情的人,这爱不能随便倾注给任意谁谁,高飞有着许多与高铮同样优秀的品质,它当然是最佳对象:英勇,忠诚,有礼,个性坚强,战斗欲强,从不胆怯,俊朗的外形,敏捷果敢的举止,冷漠自信又从容的气度,漂亮的肌肉,独具一格的优雅背线——无处不透着大将风范。
  
  我心想,你跟你大哥最大的区别就是出身:他“高贵”,而你和我一样平凡。可随后不久曝露的事实却知会我,就连这点,哥儿俩都一致。
  
  高飞一向健康,这天却突然精神不振起来,食欲也减退,我左思右想,大约洗完澡没及时吹干的缘故,量体温,真的竟有四十,忙不颠带它去医院。我和高铮在一起那几个月从没带它去看过兽医,算算时间也该打疫苗了,心想正好。
  
  连医生都一眼就喜欢高飞,优先照顾它。打上点滴,他随口问我,“纯种的吧?”
  
  “我也不知道……”我迷糊糊地答,“狼狗也有纯不纯的分别么?”
  
  “哟,那这狗不是你的吧?”
  
  “是我的啊。”
  
  “那你会不知道?”他不信,“你瞅它那俩耳朵竖的,那眼神儿,发着烧都比一般的狗精神,”说着他又上去摸了摸高飞的身子,“肌肉和骨骼这么紧凑,这毛亮的,再看这后腿关节、尤其是这背线……你这只德牧,十有八九是个纯种的,你会不知道?!”
  
  “………”
  
  “你肯定有血统证书吧。市价这么高,你打算卖多少?”
  
  。
  
  我和张帆收到请柬,翟露露与沈东宁终成眷属,请我们去参加婚礼。我俩猜想这请柬就是那么个意思,他们并不希望我俩真的现身,这份尴尬,恐怕这对新人当天承受不起。
  
  我对张帆说,去,咱还偏就去,带着你老婆去。
  
  于是在这个有人哭有人笑的炎夏,我们仨一同飞去了上海。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个明珠般的城市,跟别人描述的差不多,土洋结合得十分到位,绝对蒙得住没去过国内其他地方的鬼子。沈东宁说,陌陌,你一直不喜欢上海,没想到我最后反而来了这里。
  
  我说,我当初也没想到嫁了个又搞外遇又挖内墙的,所以我喜不喜欢跟你来不来早都没关系了,我指指眉飞色舞的露露,你的关系跟那儿呢。
  
  陌陌,男人最后结婚的那个……未必是深爱的那个。
  
  我说行了行了啊沈东宁,别跟我来这套。恭喜您再次步入殿堂,祝贵子顺利降落别夭折。
  
  露露的肚子还没鼓起来,婚纱选得紧腰款,挺漂亮。她神采奕奕的,全身上下散发着幸福味道,尽管我们的到来出乎了她的小意料,可并没有影响她的大情绪。她和我们只浅浅打了个招呼,那态度让我十分不爽。沈父沈母倒似乎对露露挺满意的,一直眉开眼笑;也很关心我,询问我的近况,问我怎么又瘦了。我隐约其辞过去,这一番风波,解释并不容易。
  
  婚礼在一片祥和的气氛下进行,很顺利,该砸场的人没砸场。
  
  回程的机舱里,帆老婆说,张帆你眼光真是越来越进步了。
  
  张帆附和得紧,那是当然。
  
  我说,那你俩也赶紧的吧。
  
  两人异口同声回答我,明年五一。
  
  原来都已提上日程。我提早恭喜。
  
  几天不见,心里十分挂念高飞。自从知道了它血统的纯正与高贵之后,它就象它大哥一样,突然让我觉得不该属于我了,该放手。
  
  高铮并没给过我高飞的所谓什么证书,这说明他希望我要么不卖,要卖只卖给他指定的那人,我别无选择。
  
  我一直在作势纠结:把它送回高家去?那它得不到关爱,给我的时候就说过不是,人家有新的了,那小崽子可以在高保障的经济条件下成长,不像高飞,在长身体的时候跟着它离家出走的大哥过苦日子长大;不送回去,卖给高铮指定的买家?也不成,我既没权力拿这钱,也没权力作主将它白白送给卖家。
  
  何况我怎么可能真的舍得把它再送走,纠结归纠结,从答应要它那天起我就有了谱,睹物思人,有它在,我就别想轻易好过,我认了。
  
  。
  
  真是不让我轻易好过。
  
  八月,如此明灿的季节,我却收到暗黑噩耗。
  
  这天下午我在阳台上画图,高飞在晒太阳,手机突然响,号码陌生,我接起来,是高母的秘书。我当时倚着栏杆,我家住六楼,要不是高飞机警,起身按着我,恐怕我真会直接晕倒一个翻身摔楼下去。
  
  秘书向我确认是否记好了时间地点,我却只能愕然在那里,大脑短路了似的,喉咙也被扼掐住,怎么都说不出话。
  
  我被请去参加高铮的葬礼。
  
  。
  
  他被安葬在自家门口。身处香山脚下的万安公墓时,我仍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的高铮,他那么年轻,那么康健,他怎么会突然死掉?!
  
  可墓碑上的他的黑白照片,高父高母以及我没见过的高家其它长辈身着白服一脸悲恸,吊唁签到簿和成排花圈上的各级领导名字,还有我见过的那女孩泪如泉涌痛哭流涕到几乎晕过去的样子都真真在告诉我,高铮他去了。
  
  我好像有那么几个小时的短暂失忆。
  
  我没晕倒,我只记得自己在葬礼上不得不因眼前所见而相信了事实后,突然有强烈窒息的感觉,拼命想喘那一小口气可怎么也喘不上来,之后没了意识,人浑浑僵僵的,不知道自己都干了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来到这屋子里的——我此时已身在高铮的卧室,坐在他的躺椅上,手里捧着我买来的靠垫——感官刚刚才恢复,中断的记忆开始续接。
  
  我茫茫然四处打量、搜寻,像要努力抓住他的灵魂,留住它,或者求它带我走。
  
  地上有个箱子,开着,像是最近被谁打开检查过,箱口露出我们在五道口的粗棉床品,还有我没织到尽头的还插着棒针的毛衣——除此外屋内一切都和从前一样。只是人没了。
  
  人没了,可为什么我脸上干干的,我不是应该椎心泣血五内如焚哀痛欲绝么?
  
  “小桑……”有人叫我,高母的声音。
  
  我转头看,她换下了丧服,憔颜悴色,伫在门边,看样子已经来了好一会儿,我竟然都没发觉。
  
  她迈步进来,声音很是沙哑,“你也还不肯相信,还接受不了,是不是?”
  
  我试着点头,却发现原来身体是极虚弱的,虚弱到连这个力气都没有。
  
  “谁都不敢相信……”高母走过来,坐到我身边,贴得很近,“我就知道总有一天得玩出事儿…劝过他多少次,不听,怎么都不听,美其名曰自我挑战,到底是把命搭上了……”
  
  自我挑战……一群不要命的冲下山的情景闪过我脑海,“玩……玩自行车?”
  
  她点点头,“下山转弯失控,冲下山崖掉进海里去……”一个哽咽,手抵着额头,已泣不成声,“遇上鲨鱼了……”
  
  鲨鱼……鲨鱼……鲨鱼……高铮……鲨鱼……撕咬……吞噬……
  
  心脏突然被绑上炸药,我强撑着倒计时,“……哪儿?”
  
  “A国……”
  
  脑里轰然一声巨响。
  
  炸成碎片的我,含着最后一口气,问,“……B岛?”
  
  “不……C城……”
                  三四
  
  鲨鱼吃人,是个误传。比如电影里的大白鲨,它们只偏爱肥肉而不是人肉,人肉太咸且不够肥。它们不具备辨别海中的人与动物的能力,所以嗅到水里的血腥味时,会误把人甚至滑水板当做水里的动物进行袭击,但通常只是咬一口就弃之而去。
  
  在混浊的海水里,鲨鱼袭人是把他们视为一种威胁,他们也许无意中打搅了鲨鱼的求爱追逐,或是侵犯了它的地盘,或是切断了它的逃跑路线,因此这人就会理所当然地遭到鲨鱼的攻击。它们会用尖牙把人咬住然后用力甩成碎片,就这样把人给“吃”掉。最出名的鲨鱼攻击人类事件发生在上世纪初,儿童在河中洗澡,遭遇大白鲨袭击,连同前来搭救的人也都全部被咬死,之后的两周多,此沿海区域十英里范围内又有四人被它咬死。两天后在河口四英里外,这条大白鲨落入了渔网。
  
  类似的事情,三个月前,发生在A国C城。
  
  这是个座山临海的小镇,险峻的山路上有数段崎岖无比,因危险系数过高而不被正规自行车赛事采用,却常吸引界内众多极限挑战者前来探险、自组友谊赛。五月初,高铮和几个熟识的玩家亦相约至此,两周的勘路与热身后,纷纷参战。
  
  据说那天晴空万里,路面状况非常好,干燥却不炙热。可谁都没想到赛前对路况探究得最仔细的高铮,居然出了事故。他用的是带去的车中最轻的那辆,一路稳扎稳打,却在一个众所周知的弯度与坡度都非常大的高危拐角,没有将速度放到足够慢,尾随的其他车手眼见着他连人带车脱离了路道,冲下山去。
  
  山崖的那侧临海,崖面有嶙峋山石与杂乱树丛,即便车速不足够快到直接进海,跌落进这坡崖上也小命难保,非死即残。
  
  人们在山坡上一个巨石耸立的断面崖边找到了已被冲击得不成形了的车零部件,连同血迹一滩。从现场残迹来看,血是人和车撞到巨石上造成的,车散架,人被弹出去,据反作用力角度与此处地势可分析判定,紧接着就冲进了海里无疑。高铮带着重伤落水又不会游泳,活命的机会只有万分之一,尽管如此,A国警方因身负中国驻A使馆的重力委托,仍是大幅展开了搜寻。三天下来,没找到尸体,却在搁浅而被捕的鲨鱼胃里,发现了头盔和已被撕成烂片的尚带血迹的车服,又据渔人称另有只幼鲨逃逸掉这一线索,警方遂推测在深海中一直未搜寻到的尸骨很可能落入其胃。法医从衣片与头盔上进行DNA采样,送回国内检测比对,确定是高铮无疑,于是盖棺定论。公告期满,法院最终判决宣告:此人已亡,事实成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