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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说给自己听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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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故意的——”我一摔车门就向车后跑去,那儿一个警察也下车了。 
  “你这么停,我怎么办?”他说。 
  我现在知道警察的牙齿为什么全是白的了,他们风吹雨打,皮肤都黑,当然了。 
  我也说不出任何理由来,只是站在他面前,嘻的一笑。“如果你要罚,我就干脆先去买纸头,两分钟,好不好? 
  请你看住车,不要叫别的吊车来拖走了,拜托——” 
  “两分钟就出来,我等你——”吊车就是他嘛!我笑笑,点点头,赶快跑过街去。 
  两分钟不到,买好了一盒纸,付了钱,抱着盒子飞快的穿过街,再跑去站在警察的面前。 
  “咦,你不是三毛吗?我是你的读者呀!”他哗一下叫了起来,表情真纯,很教人感动。好家伙,你笑的时候像我弟弟。 
  “谢谢你护车,对不起,我马上要走了。”我不敢多跟他讲话。跟警察扯自己的书也是不好的,他是我的读者,更不敢提醒他罚不罚了,还是赶快走,趁他没有要抓我之前就走掉,这样他的心里便不会有矛盾了。 
  我规规矩矩的把车开出去,回头笑了一笑。 
  经过忠孝东路两排高楼大厦的深谷,交通挤成麦芽糖似的扭成一团。看看那些争先恐后抢道争先的车队,我笑了起来,将玻璃窗摇上,免得吸进太多废气。收音机里播音员说要放一条歌,李珇菁唱的:“到底爱我不爱”。然后,歌声飘了出来——。 
  躲开一部压上来的大巴士,闪掉一辆硬挤过来的计程车,我在汹涌的车潮里不能脱身。快线道上什么时候来了一辆卖馒头的脚踏车,那个路人为什么在跨越安全岛?这一群乱七八糟的人啊,都和我长着一样的脸孔。 
  台北,台北,如果你问我,到底爱不爱你,我怎么回答? 
  想到这儿,酸楚和幸福的感觉同时涌了上来,滋味很复杂。十字路口到了,那儿站着的,明显的两个卡其制服的黄警察。 
  一定去海边 
  就是那样的,回来不过二十四天,棕色的皮肤开始慢慢褪色,阳光一下子已是遥远的事情了。 
  总不能就那样晒太阳过一辈子呀,毕竟夏天是要过去的。回台的那天,胃痛得钝钝的,并不太尖锐。 
  就是在松江路和长春路的交会口,开车开到一半,绿灯转成了红灯,想冲过去,松江路那边的车队却无视于卡在路中间的我,狼群一样的噬上来。拦腰切上来的一辆计程车好似要将人劈成两半似的往我的车右侧杀过来,那一刹间,我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那是这三个月中第一次又在台北开车。 
  很累,累得想睡觉,狂鸣的喇叭非常遥远而不真实,比梦境里的一切还要来得朦胧,后来,前面绿灯亮了,本能的往前开,要去南京东路的,后来发觉人在松山机场,也不知这是怎么开去的,一切都是机械性的反应。 
  父母家的日光灯总也开得惨白白的,电视机不肯停,橄榄绿的沙发使人觉得眼皮沉涩,母亲除了永无宁日的叫人吃吃吃之外,好似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表达她的爱。 
  菜总是丰盛,眼睛是满的,四周永远有人和声音,餐厅里那张土黄色的地毯是闷热黄昏午睡时醒来的沉,在温水里慢慢溺死的那种闷。 
  学校是好的,有风没风的日子,都是清朗,大学生的脸,就不是那张地毯的样子。吃便当,也是好的,简单而安静,如果不吃,也没有关系,因为母亲的爱和它真是一点也没有关系。 
  于是,教课之前,去吃一个冰淇淋,它冷,不复杂,一个小小的冰淇淋,也是因为它简单。 
  世界上的事情,周而复始的轮转着,这有它的一份安然,倦淡的祥和,还有凡事意料得到的安全。 
  慢读《红楼梦》,慢慢的看,当心的看,仍是日新又新,第三十年了,三十年的梦,怎么不能醒呢?也许,它是生活里唯一的惊喜和迷幻,这一点,又使人有些不安;那本书,拿在手中,是活的,灵魂附进去的活,老觉得它在手里动来动去,鬼魅一般美,刀片轻轻割肤的微痛,很轻。 
  网球拍在书架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斜斜的搁着,溜冰鞋不知道在哪里,脚踏车听说在弟弟家的阳台上风吹雨打,下飞机时的那双红球鞋回家后就不见了;它走掉了。 
  总是过着不见天日的生活,夜里是灯和梦,白天,不大存在,阳光其实一样照着,只是被冷气和四面墙取代了。书本,又回来了,还有格子格子和一切四四方方的东西,包括那个便当,都是大盒子里的小盒子;摩登便当的里面又有小格子,很周到的。 
  才过了六天这样的日子,也是为了盒子去的杂货店,买方方的火柴盒和烟,出来的时候,看见卷着卖的草席子,很粗糙的那种,闻到了枯草的气味,它卷着,不是方的,一动心,买了下来,五十块台币,一张平平的东西,心里很欢喜,软软的可以卷来卷去。 
  这种草席给人的联想是用来盖突然死掉的人的。几次见到它的用途,两次是车祸现场,人被席子盖着,两只脚在外面,大半掉了一只鞋,赤脚露在草席的外面,没有什么血迹之类的现场,只那露出来的光脚静静的朝天竖着。还有一次在海边,野柳那边,溺死的人,也是席子下面看不见,好像死的人都会变成很长,盖住了脸总是盖不住脚。 
  买下草席,卷放在车子后厢,买了它以后,总是当心的穿上一双紧紧的白袜子,很怕光脚。 
  就是因为那条席子,一个星期天,开去了淡水。不,我不去翡翠湾,那儿太时髦了,时髦没有什么不好,时髦和太阳伞汽艇比较能够联上关系,我和我的草席,去的是乡镇小调的沙仑海滩。 
  没有什么游泳衣,在加纳利群岛,海滩上的男女老幼和狗,在阳光下都不穿任何衣服——大自然对大自然。连手提收音机也不许带的,海滩只许有海潮和风的声音,不然,警察要来抓的——如果你放人造音乐和穿衣服。 
  沙仑的人美,大半接近乡土,穿着短裤,在玩水,头上总也一把小花伞和帽子,没有几个人穿比基尼。可是我最尽心的,也只有一件灰蓝色的比基尼,旧了,布很少,已经七年没有穿了,在大西洋那个久居的岛上,这几块布,也是不用的。这一回,带了回来,才突然觉得它仍然很小,小到海滩上的人,善意的回避了眼光。 
  后来,便不去沙仑了,仍爱那儿辽阔的沙滩和穿了许多布的同胞。 
  又经过长春路和松江路,总是午后六点半左右交通最塞住的时候,走到半途而绿灯快速变成红灯,很不好意思挡住了河流一般的来车,等到终于开过去时,警察先生吹了哨子,叫我靠边停,我下车,对他说:“身不由主,请您不要罚我,……”警察先生很和气,看了驾照,温和的说:“下次快些过,当机立断,不要犹豫,你好心让人,结果反而挡在中间,知道了吗?” 
  总是让人的,可是人不让我,就变成挡路鬼了,而且总在同样的地方出现。 
  不能了,想念大海几成乡愁,不要挤了,我有一条草席,可以带了到海边,也不沙仑了,去没有人的地方,一个星期一次,不去任何海水浴场了。 
  第二次去郊外,发现一条弯弯曲曲的乡间小路,看看地图,是沿海的,一直开下去,房子少了,稻田来了,红瓦黑墙的台湾老厝零零落落的隐在竹林田野的远处。一直开,一个转弯,迎面来了大军车,车上的阿兵哥没命的又喊又叫又挥手,我伸出左手去打招呼,路挤,会车时客气的减速,彼此都有礼让,他们乱喊,听懂了,在喊:“民爱军,军爱民——小姐,小姐,你哪里去?”就在那一刹间,我的心又一次交给了亲爱的亲爱的土地和同胞。海,在会车那一个转弯的地方,突然出现了,没有防波堤的海岸,白浪滚滚而来,风,是凉的,左手边的青山里仍然隐着红瓦的老房子,竹竿上迎风吹着红红绿绿的衣服,没有人迹,有衣服,也就有了生活的说明。阳光下淡淡的愁、寂和安详。岁月,在台北市只一小时半的车程外,就放慢了脚踪。 
  那条路,又亮又平又曲折,海不离开它,它不离开海,而海边的稻田,怎么吹也吹不枯黄呢?那份夏末初秋的绿,仍然如同春日一般的寂寞。红和绿,在我,都是寂寞的颜色,只因那份鲜艳往往人们对它总也漠然。 
  沿着路挤着碎石子的边道停了车,不能坐在一个方盒子里,车子也是方方的。 
  大步向草丛里跨过去,走到卵石遍布的海岸,很大的枯树干在空旷的岸上是枯骨的巨手伸向苍天。阳光明媚,吹来的风仍是凉的,适意的凉,薄荷味的,这儿没有鱼腥——而鱼腥味也是另一种美。 
  看了一会儿的海,呆呆的,有乡愁。海滩上一堆一堆漂流物,其中最多的是单只的破鞋和瓶子,也有烂木块和洗刷得发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于是,我蹲下来,在这堆宝物里,东翻西拣起来。拣到一只大弹珠,里面有彩色的那种,外面已经磨成毛边的了,也得一付假牙,心中十二分的欢喜。然后,铺平了席子,四边用石头镇住,平躺在它的上面,没有穿袜子。 
  总是不大懂,为什么破鞋老是被人海葬,而它们却又最喜欢再上岸来,看见那一只又一只的鞋子,总悄悄的在问它们——你们的主人曾经是谁,走过什么样的长路才将你们丢了?另外那一只怎么不一起上来呢? 
  那是回台的第九天内第二次去海边,回来时,没有走松江路,心里焕然一新,觉得天地仍是那么辽阔,天好高呀,它不是一个大碗盖,它是无边无涯的苍穹,我的心,也是一样。 
  一定要去海边,常常去,无人的海边,那种只有海防部队守着寂寂的地方。阿兵哥棕黑色的笑脸,是黑人牙膏最好的活动广告——他们是阳光。 
  于是,又去了,去了第三次海边,相隔一天而已,十一天内的第三次,同样的长路,没有游人的地方,连少数几条鱼船,也在路边用稻草和大石头盖着,好似天葬了它们一样。 
  这片绝美的台北近郊,再也不写出地名来,越少人知道越好,不要叫塑胶袋汽水瓶和大呼小叫的人群污染了。让它做它自己吧! 
  有的时候,也曾想,如果《红楼梦》里的那一群人去了海边,就又不对了,他们是该当在大观园里的。那么自己又怎么能同时酷爱大观园又酷爱大海呢?林黛玉说过一句话:“我是为我的心。”我也是为我的心。 
  台北的日子仍是挤着过,很挤,即使不去西门町,它也一样挤,挤不过去了,有一片随时可去的地方,三小时来回就可以漫游的仙境,就在那条不是高速公路通得过的地方。它不会变,除了山区里晒着的衣服变来变去之外,它在时空之外,一个安详的桃花源,而且可以出出进进的,不会再寻无踪。 
  去海的事情,成了自己的习惯。 
  很不忍看到一天到晚生活在四面公寓墙里的家人和手足,尤其是下一代的孩子,星期假日,他们懂得的、能做的,是去挤挤嚷嚷的餐馆,全家人吃一顿,然后对自己说:这一个假日,总算有了交代,对自己,也对孩子。 
  其实,天伦之乐,有时是累人的,因为不大乐,是喧哗、汤汤水水的菜和一大群人,不能说知心的话,不能松驰,只因我的家人是都市中的居民,寸金寸土大都会里的家族,我们忘了四面墙外面的天空,当然,也因为,吃成了习惯。然而举筷时,我仍然相信父母起码是欣慰的;儿孙满堂,没有一个远离身边,而且小孩子越生越多,何况又有那么多菜啊!父母的要求不多,对他们,这就是生命的珍宝了,他们一生辛劳,要的真是不多。每在这种聚会时,总有些发愣,觉得父母牺牲得已经没有了其他的能力。 
  一直觉得,三次去海边不带家人同行是不好的行为。说了,弟弟说那么全家都去,三辆车,十七八个男女老幼,大家忙着安排时间。我怕母亲,她第一个想的,必然是这一下,她要带多少饮料、食物加上每一个孙儿孙女的帽子、花伞、防风的衣服、奶瓶、尿布……她会很紧张的担起大批食物和一切的顾虑,郊游对她就是这种照顾家人的代名词。这只是去数小时的海边呀! 
  母亲的可爱和固执也在这里,将那无边无涯如海一般的母爱,总是实际的用在食物上叫我们“吃下去”。我们家的天伦之乐,已很明白了,不肯安静的,很闹,而一片大好江山,便无人静观自得了。我们一家,除了那个二女儿之外,好似离群索居,总是有些不安全而孤单,非得呼朋引伴不可。每当我几天不回家而确实十分自在时,母亲的心,总以为她主观的幸福判断,为我疼痛,其实,这是不必要的,跟电视机共存而不能交谈的家庭团聚,其实在我,才叫十分孤单而寂寞。 
  试了一次,只带弟弟全家四口去海边,车上人满了,心里也快活,可是同样的,跟山水的亲近,怎么便消失了,那条寂美的路,也不再是同样的平和、简单又清朗。阳光很好,初生的婴儿怕风,车窗紧闭,只有冷气吹着不自然的风,而我,正跟亲爱的手足在做一次郊游。 
  不喜欢一大群人去海边,回来的车程上,这种排斥的心情,又使自己十分歉然和自责。 
  在海边,连家人都要舍弃,难道对海的爱胜于手足之情吗?原因是,大家一直在车内讲话,又不能强迫他人——不许开口,面向窗外。那才叫奇怪了。 
  有的时候,我又想,别人已经安然满足的生活,何苦以自己主观的看法去改变他们呢,这便跟母亲强迫人吃饭又有什么不同?虽然出发点都是好的。 
  昨天,又去了同样的地方,这一回,海边大雨如倾。 
  对我来说,也无风雨也无晴并不十分困难,可是有风有雨的心境,却是更会自然些。 
  常常跟自己说,一定要去海边,那怕是去一会儿也好。这十分奢侈,就如看红楼梦一样的奢侈。孤独是必要的,它也奢侈,在现今的社会形态里。 
  晚上和朋友吃饭,他们抱怨老是找不到我,我说,大半是去了海边吧! 
  “你带我们出——” 
  “不——要。” 
  “为什么?” 
  “不为什么,天下的事,哪有凡事都为什么的?” 
  话说出来举桌哗然。为了所谓的不够朋友,喝下了一大杯酒,照了照杯子,笑笑。 
  去海边,会一直去下去,这终于是一个人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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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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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那天,也是冬天,我在阳明山竹子湖一带走路,同行的人随口问了一句:“你一生里最好的朋友是谁?”还在沉吟,又说:“不许想的,凭直觉说,快讲——”讲了,是父亲母亲姐姐小弟还有我的丈夫。 
  “那他呢?难道他不算?”当然问他罗,他们是好同学。 
  我拿了根干树枝拍拍的打过一排又一排芦花,一面跑一面口里呜呜的学风叫,并不回答。 
  他当然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人。 
  打过他,用刷头发的梳子,重重一掌下去,小钢钉在面颊上钉成小洞洞,过了好几秒钟,才慢慢渗出数十个血珠子来。那一回,他没有哭,我还要再打,是夹在中间死命拉扯的母亲发着抖流泪。那一年,我十九岁,他十七。 
  后来,没有几天,又在街上看见他,台北桃源街的牛肉面馆外边。他低头在踩摩托车,口里叼着一支烟,身后跟着一个穿迷你裙的女孩。还记得,他们上车而去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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