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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曹禺传 作者:田本相-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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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歌,教堂外边的钟声从远处传来,使序幕具有浓郁的肃穆的氛围,把观众引入剧情之中。后来的《日出》的打夯号子,也是把音乐插入戏剧的尝试。但曹禺的音乐感是更深邃地渗透在他的戏剧情境、戏剧结构、戏剧节奏和戏剧语言之中。这些,倒是只能意会而不好言传的。

  当曹禺正在尽情享受着读书的欢乐时,他怎知道,清华园也并非是一座“世外桃源”。这座闻名于世的大学,历来就充满着斗争。国内政局的变化总是在清华反映出来,单是1911年到1928年,17年间,校长就十易其人。军阀政府每改组一次,就要更换一次校长,而师生同当局的斗争,也加速了校长的更迭。曹禺还未进校之前,1930年5月,清华师生曾掀起“驱罗”运动。校长罗家伦在国民党支持下推行党化教育,独断专行,视教授为草芥,激起师生愤怒。趁当时各派军阀“中原大战”正酣之际,阎锡山、汪精卫在北平另组“国民政府”,蒋介石在北方一时失势,便发动了“驱罗”运动。清华学生代表大会提出“请罗家伦自动辞职”议案,罗家伦悻悻而走。紧接着又有师生抗议阎锡山派乔万迭出任清华校长的事件发生,乔万迭未能上任便被清华人赶出清华。1931年,蒋介石利用奉系军阀驱散了阎锡山、汪精卫的“国民政府”,便把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的副教务主任吴南轩派做清华校长。他口口声声说“受命党国”,一到校便施展为清华人所深恶痛绝的个人专横手段,于是又展开了一场“驱吴”斗争。在这次驱吴运动中,曹禺也参加到师生斗争的行列里。他参加开会,参加罢课和请愿活动,直到把吴南轩赶走。这使他第一次尝到民主的胜利和欢乐,也感受到学生自己的力量,他觉得清华人热爱自由和民主,对独裁专制,对所谓“党国”统治是决不能容忍的。

  对曹禺震动更大的是“九·一八”事变。

  1931年“九·一八”事变的消息传来,整个清华园都震动了。全校同学几乎都跌入一个空前灾难的悲愤之中。就在“九·一八”事变的第二天,清华学生就成立了抗日救国会,开展了各种抗日救国活动。同时,建议北平各大学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成立北平学生抗日救国联合会。随之,北平学生抗日救国运动风起云涌。国民党反动派对此十分恼火,于9月21日召开了北平军警宪和各校负责人会议,通过了镇压学生运动的四项决议:禁止学生罢课;不许学生结队游行;学生讲演应以三五人为限;学生开会得经校当局批准,并由警察参加“保护”等,这更激起广大学生的愤慨。学生代表组织代表团到南京请愿。

  在这震惊中外的流血事件中,曹禺爱国热情也越烧越旺。他对当时少数右派学生破坏抗日救亡运动深为痛恨。特别是对一个尚××,他憎恶透了。他说:“我当时对刘××,尚××这些人很反感,国民党不是个东西,大家抗日热情那么高,少数败类就唱反调,就是那个尚××,他混在请愿团里,孙浩然等同学从南京回来,说尚××对蒋介石百依百顺,把大家都气坏了。”①

  孙浩然对此回忆说:

  “九·一八”之后,我们去南京请愿,当时我负责交通联络。到了南京,被安排住在中央军校,上海也有学生代表来,国民党采取各个击破。当时我们绝食,蒋介石在中央党部接见我们,还拿出饼干给我们吃,大家都不吃。蒋介石讲了一套什么先安内后攘外,攘外必先安内的鬼话。在我们请愿团里有个叫尚传道的,是个国民党,他坐在第一排,蒋介石讲完了,他就站起来说:“蒋委员长的意见,我们接受,完全接受。”这把大家气坏了,他同谁也没有商量就这样做了。这个人是政治系的,毕业后进了政界,长春解放时被我们俘虏了,当了战犯。家宝也知道这件事。我好像记得他也去南京了。①

  曹禺没有去南京。但请愿团回来,谈起尚传道的表现,没有一个不恨他的。就在这次抗日救亡的浪潮中,曹禺、孙毓棠、孙浩然、蒋恩钿等同学办起《救亡日报》。经费是他们自己筹划来的,印刷请清华印刷厂的工人印刷,说干就干,很快就同清华师生见面了。曹禺回忆说:我记得我写了第一篇社论,但我一写东西就文学味很浓。第二篇社论就由袁震来写。她写得很好,文章漂亮。可惜这个报纸出了几期就停办了。②

  《救亡日报》发社论,消息,也登杂文、小说、漫面,蒋恩钿每天还写一段小说,袁震很有才气的。他们又编又写。据孙浩然说,曹禺也写了不少文章,只是,现在找不到《救亡日报》了。孙浩然虽然是理工科的,但他那时对美术很感兴趣,报纸的刊头美术都是他搞的。

  那时,学生们的爱国热情非常之高,同仇敌忾,为了民族的尊严,抛头颅洒热血在所不惜。有一次,我伴着曹禺到清华大学去,就坐在当年那个大礼堂里,历史的情景又浮现在他的眼前了:

  就是在这个礼堂里,“九·一八”之后,有个美国牧师从东北来这里讲演,他说:“我从东北来,中国的军队是不行的,日本军队很厉害,中国人不能抵抗,他们一来,嘟嘟嘟嘟……,就把你扫射光了,消灭了。”他鼓吹中国应该向日本投降。台下的同学早已骚动起来。这时,中文系的一个学生叫王香玉,山东人,大个头,长得挺魁梧,突然从座位站起来质问这个牧师:“是谁叫你来讲的,叫你来这里放屁,你他妈的和日本人穿连裆裤,你给我滚下去。”这时,同学们都站起来喊着叫着,硬是把他轰跑了。当时我也在场,也是其中一个。

  我们的热情很高,都组织起来了。到保定去宣传,我是小队长,还闹了一次笑话。本来该后天出发,而我记成是第二天出发了。我通知大家第二天集合。清晨,同学都来了,队伍整理好。我站在队前讲话,很严肃的:“同学们,我们就要出发了……”但是等了好久,也不见汽车来接。一去问,才知道把出发日期搞错了,热情得昏了头。这次宣传,先到涿县,再去保定,最后一站是定县。那时很怪,兴演讲,到哪里都碰到有人讲演,我们也讲演,大家讲起来都挺带劲的。那些岁月,真是令人难忘呵!①就在这次去保定的宣传活动中,在火车上同一位工人坐在一起,于是便交谈起来。虽然是一次偶然的会面,却给他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他后来这样回忆说:“我们看见一个工人,年纪约三十岁左右,神色非常沉静、亲切。他问我们是做什么,的,到哪里去?他对我们侃侃而谈,谈得又痛快又中肯。他的知识丰富得惊人,简直像个大教授一样。但他谈得平易浅显,像说家常一样对我们讲了很多时事道理。最后说:‘好好干吧!你们学生做得对!’他的一席话给我们很大的鼓舞,……我们断定他大概是长辛店铁路工厂的工人。这个陌生的朋友,激起我一些思想情感,使我开始知道,在受苦、受压迫的劳苦大众中,有一种有头脑的了不起的人,这种人叫‘产业工人’。这些模糊却又深深印入脑内的认识和印象,在后来写《雷雨》的时候,给了我很大的帮助。”①在这民族危亡的历史关头,在他亲历的抗日救亡运动的高潮之中,使他本是不能冷静的个性,又更加鼓荡起满腔的热忱。黑暗的现实,又往往抑压着这热情的迸发,于是,在他内心所郁积的愤懑便越来越强烈了。这愤懑犹如积蓄着能量的火山,当这能量积蓄到一定的时候,它便会冲破岩壳,喷发出来。






曹禺传第十一章 虎虎生气






第十一章 虎虎生气

  在南开培植起来的演剧的兴趣,已经成为他艺术生命的组成部分,只要有机会,他是不会轻易割舍的。

  其实,清华也有演剧的传统。虽然,它不像南开那样出名,也没有南开那样成熟的新剧团,但是,也有个不成文的传统,一、二、三年级学生都要演剧,由四年级的同学充当裁判,年年都照例进行。

  曹禺一进清华,同学们就传开了,从南开来了一个能演剧的万家宝。就在1930年冬天,他又排戏了。不过这次他不只是当演员,而且还要担任导演。排的是《娜拉》,仍然由他扮演娜拉,第二年春天在清华大礼堂公演。据李健吾回忆,这次曹禺扮演娜拉,可能是中国话剧史上最后一次男扮女角了。虽然,人们早就传说万家宝演剧演得出色,但毕竟没有看过,如今亲自欣赏到他的精采表演,果然名不虚传,很快便成为清华的知名人士。从此,同学们都亲昵地称他为“小宝贝儿”。既然名叫家宝,当然也就是大家的“小宝贝儿”。后来,清华又有“龙、虎、狗”三杰之说。“龙”,指的是钱钟书,“虎”就是曹禺,而“狗”是对颜毓蘅的戏称。后来,颜毓蘅在南开大学外文系任教授,才学渊博,在南开又盛传着“狗尚如此,何况龙虎”之雅谑。可见,曹禺在清华时代的才学风貌非同凡响了。

  “九·一八”事变之后,为配合抗日救亡宣传,又排了《马百计》,这是根据外国剧本改编的。写的是马百计足智多谋把日本侵略军搞得狼狈不堪的故事。由曹禺、马奉琛和孙毓棠等人演出。还排演了《日本狂言十种》中的《骨皮》。周作人最早把日本的狂言介绍过来,1929年出版了由他翻译的《日本狂言十种》。狂言是在日本民间流行的一种通俗喜剧,历史悠久,幽默而富于风趣。“骨皮”就是伞,说的是一个寺庙里的老方丈外表严肃正经,实则吝啬;小和尚口吃,为人善良。天正下雨,一个过路人来借伞。小和尚把伞借给过路人,对老和尚讲了,受到责备。老和尚嘱咐他,再来人借伞应当如何如何回答。恰好,又有人来借马,小和尚便按照老和尚嘱咐如何拒绝借伞的一套话对借马人说了,这自然引起许多笑话。回来,又受到老和尚的斥责。最后点出老和尚的庄重之后的自私和虚伪。这个戏由曹禺导演,孙浩然和马奉琛演出。孙浩然回忆说:“我这个人口吃得厉害,家宝让我演老和尚,马奉琛演小和尚。我口吃演不口吃的老和尚,马奉琛不口吃却演口吃的小和尚,排演起来,真是笑话百出,那时,就把曹禺笑得满地打滚。《马百计》和《骨皮》演出后,轰动了全校。”①孙浩然原来也是南开中学的,但他从来没有演过戏,在中学时喜欢绘画,还组织过水彩画研究会。他是1929年考入清华的,学的是土木工程,但对绘画更感兴趣,他不但选修绘画欣赏,还选修《红楼梦》。他画漫画,搞过两次个人的美展。因为口吃,笔名“古巴”。曹禺、孙毓棠进入清华,南开老同学聚会一起,当然更亲近些。因此,搞什么活动都拉老同学。孙浩然不会演戏也拉着他,办报纸也拉着他。他会画画,搞舞台美术也拉着他。1932年,排演高尔斯华绥的《罪》(又名《最先的与最后的》),曹禺就请孙浩然来担任舞美设计。

  《罪》是由曹禺导演的。这个戏还未曾演出过,人物不多,场景也少,便于排练。哥哥吉斯是一个律师,弟弟叫拉里,他们生活在一个名声显贵的家底里。拉里爱上了汪达,汪达16岁时就被维廉霸占了,她一个人逃出来。维廉来找汪达,巧遇拉里,拉里失手打死了这个坏蛋。拉里把事情告诉哥哥,吉斯出于维护家庭的名声,找到汪达,让她断绝和拉里的关系,让拉里逃走。但拉里和汪达的爱情诚笃,不愿分开。忽然传来“凶手”已经抓到的消息,原来是误抓了一个无辜的老人。吉斯以为这样更可逃开罪名,让拉里暂避一时,拉里却不愿让无辜的老人替自己去死,而吉斯却偏偏要他们一起逃走。最后,拉里和汪达这一对恋人服毒而死。拉里在自杀前愤懑地说:我恨这个世界,我恨这个吉斯的世界,我恨这个强权黑暗的世界。

  吉斯由孙毓棠扮演,拉里由曹禺本人扮演,女主角汪达他们准备找个女同学来扮演,但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不知是谁建议由法律系的郑秀来担任这个角色,便由孙浩然去做动员工作。郑秀回忆说:“我不知为什么曹禺来找我。我在中学演过戏,贝满中学在通县办过一所平民学校,就是靠演戏捐款办的。我说我不能演,他仍然让孙浩然来说服我,还有南开来的一些女同学也都说万家宝为人很好,威望很高,也来说服我。这样,我就应允下来。我记得是在同工部演的,演了七八场,反应挺好。不但清华同学来看,燕京大学的同学也都跑来看。”①由这次演出,曹禺结识了郑秀,并开始他充满罗曼蒂克的恋爱。

  郑秀是1932年由北平贝满女子中学,考入清华大学法律系的。她出身于一个官宦家庭,父亲郑烈当时是南京最高法院的法官,舅舅林文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姨父沈璇庆曾在海军部任职。郑秀是这样介绍他的家世和经历的:我家祖籍福建,我从一个哺乳的婴儿就在姨父的家里。姨母待我很好,姨父从福建到北平,把我也带到北平。先入东观音寺小学,培元小学,又入贝满女中。姨父又回到福州,我也回到福州。1926年到1927年间,父亲到南京最高法院工作,那时我已经十六七岁了。我不愿读旧书,要求父亲让我一个人回到北平念书。后来,初中二年级就又回到贝满,住在学校里。高中二年级时母亲去世。高中毕业后,原是保送我上燕京大学的,培元、贝满、燕京都是教会学校,可以保送,但也要考试,我被燕京大学录取了。但是,父亲认为燕京是教会学校,不同意我到燕京读书,硬要我报考清华。也是在这年暑假,又匆忙上阵参加清华招生考试,考的是法律系,就这样进了清华大学。②还在贝满女中时,她就是个活跃的姑娘。个子不高,但身材苗条,面容清秀,很爱活动,也爱打扮,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是很有些风度的。一进清华,三位从贝满来的姑娘,就显得与众不同。个个穿着讲究,举止娴雅,仪态大方,自然引起同学的注目,颇招来一些男同学的热烈追求。相形之下,从南开考来的女学生,总是穿着蓝布大褂,不讲打扮,只知道死啃书本。郑秀在中学时,就能演戏,还会弹钢琴,长得又漂亮,更显得格外突出。在演出《罪》之后,郑秀大出风头,常常收到一些求爱的信。据说,清华每值校庆,都开放女生宿舍,请人参观,平时是不准男生进去的。《罪》演出后,又值校庆,女生宿舍开放,参观者络绎不绝,郑秀放在宿舍案头的几张照片却不翼而飞了。也正是在《罪》演出之后,曹禺开始了对郑秀的大胆追求。

  曹禺的性格,本来就是罗曼蒂克型的,他那种耽于遐想的习性,在恋爱上也表现出来。也许是他缺乏人生的阅历,也许是出自青年人对爱情的天真烂漫的幻想,当他和郑秀相识,就一见钟情了。在一起排演《罪》的日子,那恋爱的情火便越烧越旺。一旦爱情迷住了他,他就像个充满稚气的孩子,也像他念书那样痴迷。他经常跑到女生宿舍——古月堂外边守候着郑秀,有时夜晚也徘徊在楼旁的小树林里。他爱得那么执着,那么天真。在爱情的火坑里打着昏迷的滚,一宿一宿地守在那里,望着郑秀宿舍的窗子。而郑秀对于这突然而来的强烈追求未免有些茫然。她看到一些求爱的信,接触过一些求爱的眼光,但她总是矜持相待,冷冷地保持着距离,或者干脆躲开去。如今,对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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