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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年轻的心 短篇集-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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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英再次到蒂蒂时装店去。

  咏珊看见她,很高兴的说:“下个月我转到银行区一家店里工作。”

  “薪水同假期都多一点吧?”

  “是,不过离我现在住的地方就比较远,我得早些起床。”

  “年轻人无所谓啦,恭喜恭喜。”

  咏珊看着她,“为什么我妈不能像你那样?”

  日英说:“她也很关心你。”

  “不,她坚持叫我升学,除此之外,无论什么,都是下三滥,遭她批判。”

  这真是悲剧,她母亲那样待她,她偏偏又去那样待女儿。

  “其实读书比打工舒服高贵。”

  “我何尝不知道,”咏珊说:“可是读书得住家里,我们无法共处。”

  “傻子,大学有宿舍。”

  咏珊一怔。

  “还有,你有没有想过出外留学呢?”

  咏珊笑,“老妈那一点点节蓄来得不容易,让她傍身吧,我不忍花掉它。”

  “你爱她。”

  “当然,在这世上,我只得她,她也只得我了。”

  “见个面可好?我看你们互相想念。”

  咏珊摇摇头,嘲弄地说:“你看我,自甘堕落,哪里还有脸去见娘亲。”

  她转头去招呼客人。

  祖孙三代都那么厉害,滴水泼不进去。

  日英徒呼荷荷。

  对牢母亲发牢骚:“孩子甫生下来,已经规定他要走哪条路,又不悉、心培育,只盼十七岁即时成名立就,光宗耀祖,否则就逐出家门,脱离关系。”

  “你看你,我不是警告过你吗?”

  “三个人都不肯把头低一低。”

  “那是她们家的遗传。”

  “彼此虐待至死。”

  周太太慨叹,“十多年前,我也做过中间人,死劝过一番,无效,真不想看到她们如此终老。”

  “我会一年继一年努力下去。”

  “愚公移山。”

  周太太外出搓麻将去,她是那种十分懂得消遣艺术的人,盆栽、看戏、茶聚、逛街,无一不喜,欣欣然投入,她的理论是,“劳碌了一辈子,到今日总算闲下来,恢复自由,难道还同自己过不去?”

  过了一个月,日英接到咏珊电话,少女要请她喝咖啡。

  日英去她工作地点观光,发觉那是一家代理名牌手袋的店铺,忙起来把客人关在门外逐批放进门那种,日英又发觉咏珊会操普通日语。

  她忍不住对咏珊说:“假使你是我女儿,我就相当满意了。”

  咏珊只是笑。

  “有男朋友吗?”

  “怎么会没有,没有异性朋友不正常。”

  日英忽然指一指门外,“咦,那是谁?”

  咏珊抬头一看,随即看住阿姨,“那是我母亲。”

  “是我把她请来的,你不介意吧。”

  “她愿意见我吗?”

  “那么远赶来,你说呢。”

  日英推咏珊出去。

  咏珊一言不发,她母亲已答应过日英不乱说话,所以只是皱着眉头。

  日英揉揉眉心,暗示她宽容些,动辄皱眉,实在讨厌,孩子长得那么漂亮,又有正当职业,又不是不快乐,还要皱眉?

  这时有一个少年人向志珊迎过来,咏珊只得介绍:“我男朋友洪少安。”

  日英一看,只觉洪君还算斯文有礼,便笑道:“一起喝茶吧。”

  咏珊与他亲蜜地走在前边。

  佩文在后边又直噜嗦:“看,学业未成,已经交男朋友,苦足一辈子。”

  日英忽然斥责她:“你有完没完?你同令堂一个印子印出来,学你就是个完人吗?你理她吃不吃苦,那是她的生命,她有苦难,你支持她不就行了,一天到晚就是等她出错,然后第一时间大棒子打将下去,心理变态。”

  佩文静了下来。

  日英原本以为她会拂袖而去,但是她一直与日英步行至茶室。

  四人坐下来,佩文轻轻说:“这里巧克力蛋糕不错,试一试。”原来这便是她工作的酒店附设茶座。

  日英松口气,握紧表姐的手。

  日英记得表姐那温暖的手,她比她大十二年,少年的佩文时常带着日英倒处逛,日英走不动了,佩文便背起她。

  她俩是好姐妹。

  当下日英听见佩文咳嗽一声,“少安你工作还是读书?”

  日英暗暗想:有希望,有希望。

  
  









细沙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年轻的心》

  有关自由的一切,兆芳都是同小平叔学的。

  兆芳永远记得这一幕:小小的她,约十岁左右,蹲在小平叔跟前,听小平叔说故事。

  小平叔告诉她,关于南太平洋新几内亚杜比恩珊瑚群岛的风俗。

  “男孩子们头上插戴着大红花,脖子上系着贝壳项链,穿着沙笼,打扮得像孔雀那样去追女孩子,啊,那里的风景,活脱脱是高更的画。”

  兆芳知道高更的画,也是小平叔给她看的。

  兆芳着迷,“他们不用读书吗?”

  “啊,完全不用,成日玩耍,他们的酋长戴白鹦鹉羽冠,带领子民庆祝丰收,跳舞饮宴往往长达一个月。”

  “我也想住那里!”

  “兆芳,你会喜欢的,草屋檐下挂着风铃,叮……那是人间天堂。”

  兆芳向往得不得了。

  小平笑着拍拍她的头,很快又出门去。

  小平叔似一片云,来与去,只有风知道。

  一日放学,兆芳听见妈妈这样同爸爸说:

  “小平成日向囡囡灌输自由散漫的学问,不大好吧。”

  “不要紧啦,小平见多识广,小孩跟他可以学很多。”

  “的确是,囡囡跟他学会集邮,还有,她知道什么叫暴君恐龙以及太阳系九大行星。”

  “看!”

  “但小平太有魅力,你有无发觉囡囡听故事时的眼神?”

  “连我都会迷上他的故事,何况是囡囡。”

  “不大好吧。”

  “太太,你少担心。”

  “喏,你说的啊。”

  “小平同我像兄弟一样,他这人,完全可靠。”

  兆芳又听见妈妈说:“你同小平二人,性格如南辕北辙,如何成为莫逆,真正奇怪。”

  “小平救了我。”

  “你说过。”

  “我在宿舍胃出血昏迷,碰巧周末,无人发现,要不是他来找我……不堪设想。”

  “不过你古古板板地打工,他云游四海是只野鹤……”

  “我们都是苦学生呀。”

  “嗯,苦学精神倒是一样的。”

  兆芳微笑。

  小平叔并不真是她的叔叔。

  小平叔只是爸爸的好朋友。

  大人有那样有趣可亲的朋友,真是下一代的福气,兆芳为此感激父亲。

  妈妈对小平叔也亲厚,每逢把客房中被褥整理出来,炖下一锅罗宋汤,兆芳便知道小平叔要驾到了。

  来来去去之间,时光如流水,兆芳也已进了中学。

  妈妈老笑道:“小平,你总也不老,你看我,都变成阿巴桑了。”

  “那么,你是至美的阿巴桑。”

  妈妈笑得合不拢嘴。

  每次出现在雷家,总为雷家带来一点色彩,他的礼物也是多彩多姿:一块千古陨石、一方天然水晶纸镇、一棵紫藤科植物……

  一日,兆芳的父亲忽然说:“囡囡,比起小平叔,爸爸是闷很多土很多吧。”

  兆芳十分吃惊,“啊,没有,爸爸要工作,爸爸要养家,爸爸要照顾我,可不能到处跑。”

  她父亲满意了,笑笑,把女儿搂在怀中。

  世人怎么看不要紧,在女儿心中,他可不平凡,他是一个好爸爸。

  这已经足够。

  小平叔教会兆芳观星,秋天及春天的星空,可以看到不同的星座:大熊、北斗、飞马,一一如数家珍,一大一小往往看到深夜才睡。

  兆芳听见爸爸说:“唉,天天上班,日日上班,做着无限卑微的工作,发觉自己渺小的很。”

  妈妈笑问:“要不要跟小平到珊瑚岛潜水?”

  “又不敢。”

  妈妈哈哈笑。

  兆芳也抿着嘴。

  爸爸叫她,“兆芳,你过来。”

  兆芳走过去。

  爸爸伸手比一比,“啊,到我耳朵这么高了。”

  兆芳看上去,宛如少女。

  她自觉手长脚长,异常尴尬,脾气也有点僵,时常为小事忽怒忽喜。

  “女儿长大了。”不知怎地,爸爸的语气听上去有一丝茫然。

  妈妈为兆芳解释:“他怕老。”

  等小平叔来时,兆芳问:“为什么人会怕老?”

  “因为老是很悲哀的一伞事。”

  “为什么?”

  “因为老弱多病,渐渐不能照顾自己。”

  兆芳耸然动容,“啊,人人都会老吗?”

  “会,按着定律,人人且必有一死。”

  “哗!”

  “不过,我们很少去想这些,我们乐观,我们尽力发热发光,寻欢作乐。”

  “小平叔,你老还是我爸老?”

  “差不多,你爸比我大一岁,”小平叔笑,“不过,你爸成就比我高,他已经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儿。”

  兆芳笑了。

  小平叔在秋季一定出现,因为那时本市天气比较凉快。

  那一年,刚开学,兆芳升了中学三年级,自觉资历甚高,在学校中,已是小师姐阶级,自学校回来,书包咚的一声扔在地下,一眼看到门口放着一只熟悉的旧皮夹,她欢呼一声:“平叔叔来了!”

  母亲自厨房出来:“嘘。”

  “平叔在睡觉?”

  “兆芳,你别造次棗”

  可是兆芳已经一个箭步去推开客房的门。

  门一打开,兆芳怔住。

  坐在梳妆台前的,是一个陌生的褐色皮肤女郎,长发束头顶,身上只裹一块大毛巾,在镜中看见兆芳,笑吟吟地转过头来,“你一定是小兆芳了,小平常跟我说起你。”

  兆芳慌忙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棗”

  “不怕不怕,这本来是你的家嘛,进来进来。”

  兆芳涨红了脸,幸亏身后响起平叔的声音,“兆芳,你又长高了。”

  那女郎乌溜溜的双目似会笑,“我叫琦琦。”

  兆芳同他们打个招呼即时退出,回到自已房内,讪讪的感觉不退。

  那一定是小平叔的女朋友了。

  丝丝惆怅袭上兆芳心头。

  母亲跟着进来,“那是平叔的朋友。”

  兆芳转过头去,“是中国人吗?”

  “有一点华人血统,在夏威夷出生,他们在纽约认识,两人均是和平部队会员。”

  兆芳低下头,惘然若失,究竟失去的是什么,她又说不上来。

  母亲说:“你别打扰他们。”

  兆芳点点头。

  失去的,是与平叔共处的时间吧。

  兆芳只得说:“琦琦十分漂亮。”

  “嗯,过得去。”

  兆芳叹了一口气,轻轻翻开书本。

  下午,小平叔同琦琦出去了。

  父亲下班,得知此事,十分诧异,“什么,小平带女朋友来?”

  母亲点点头,轻轻掩上书房门。

  可是兆芳还是听到了他们的对白。

  “是个怎么样的女子?”父亲好奇地问。

  “十分妖冶。”

  “浓妆?”

  “不,更糟,天生妖冶,抹都抹不掉。”

  兆芳笑出来,母亲终于说出她的心底话。

  “我怕她不适合小平。”

  父亲看母亲一眼,“你又不是他,你怎么知道她不适合?”

  母亲不语了。

  雷家住在那种罕有的老式房子内,多两个客人,并不碍事,况且,这两个客人懂得招呼自己。

  周末,兆芳无所事事时,被他俩叫住。

  小平叔拍拍沙发,“兆芳,过来聊天。”

  兆芳跑去坐在他们两人中间。

  她问:“你们打算结婚吗?”

  琦琦笑答:“我们已经同居。”

  兆芳约莫听过这个名词,不出声。

  “我们暂时不考虑结婚。”

  晚上,雷太太对丈夫诉苦:“对我女儿灌输这种知识,我觉得不大好。”

  “兆芳已是初中生,不妨。”

  做母亲的叹口气。

  “不要太过保护兆芳,世上确有这么一回事,早些让她知道,她不会大惊小怪。”

  雷太太困惑,“他们还要在这里住多久呢?”

  “你一向不舍得小平走。”

  “可是他带着那个女人。”

  “你不能爱屋及乌吗?”

  “啊,”雷太太吃惊,“那可是很大的牺牲。”

  雷先生笑了。

  可是雷太太并没有下逐客令,到底是那么多年的朋友了。

  直到另一个周末。

  那是一个星光灿烂炎热的晚上,客房有一道长窗通向露台,两个客人居然把床抬到露台上去睡,而且,他俩衣冠不整,小兆芳一早起来,推门出去看到他俩,笑得弯腰。

  雷太太变色。

  她忍无可忍,只讲了一句话:“成何体统。”

  客人的笑脸凝住。

  接着雷太太一言不发地外出。

  而客人梳洗之后,把床抬回房内,也跟着收拾行李。

  兆芳到底小,还天真地问:“这么快就走了?”

  “已经住了一个月了。”小平叔笑。

  “将来我到你家去。”

  “好,你可以在我家住上一段长时间。”

  “可是,”兆芳疑惑地问:“你的家在哪里?”

  “我的家在海滩边,一出门上,脚踩到的,便是洁白的细沙。”

  “何处?在地球的哪一个角落?”

  “找到了家,第一个通知你。”

  小平叔捧起兆芳的小脸,吻了一下。

  他们走了。

  雷太太回来,兆芳咚咚咚跑出去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

  雷太太一怔,开头是有种轻松的感觉,渐渐有些内疚。

  晚上对丈夫说:“是我不好,我小器,我容不得人。”

  他看她一眼,笑道:“算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那么多年的朋友……”

  “他会回来的。”

  “是吗,”雷太太又提心吊胆,“希望是一个人。”

  说来说去,她不喜欢琦琦。

  最惆怅的是兆芳。

  客人走了以后,她寂寞了一整个夏季。

  然后,她觉得自己长大了。

  兆芳变得比从前沉默,爱看书,爱一个人孵图书馆。

  中秋后的一个下午,放学回来,发觉客厅里坐着一位客人。

  爸妈不在家,兆芳便上前招呼他。

  她放下书包,“请问你是哪一位叔叔?”

  “我姓石,我找雷远明先生夫人。”

  “啊,我是他们的女儿兆芳。”

  那位石先生见是个少女,有点失望,后来一想,孩子最纯真,不如在她口中套话,或许可得知真相。

  女佣斟茶给客人。

  石先生想一想:“雷小姐,我自美国洛杉矶来。”

  “有重要的事吗?”

  “我来寻访一个人。”

  兆芳纳罕,“我父亲?”

  “不,我找洛小平。”

  “啊,找小平叔,他夏季来过,可是走了。”

  “有无留下地址?”

  兆芳据实笑道:“石先生,你大概不十分了解小平叔,他无论去何处都不留地址,同时,他也从不写信。”

  那位石先生沉默,孩子不打讹话,完全可信。

  过一会儿,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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