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年华 作者: 浪子轩(起点2012.09.04完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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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八十人,结果报到的时候就来了八个,这可是他这个总策划人的一大遗憾。
没有女生的班级不是很多,一般都会有一两个女生压轴的,像我们这种光秃秃的和尚班还真是可怜。
叶欢班级里的女生是男色的两倍,这在电子系里显得很特别。我们早已疲乏了的审美观似乎也容不下这些美丽的女孩子。
真正算是认识叶欢是在第二学期清明节的时候,原来她是我初中同学的小学同学,清明节放了三天假,我有一个下午的都是和她们在一起。我记得那时候每年我只过一个节日,那就是清明,祭奠一下我那死去的爱情。
叶欢是个表面看起来是女强人,但事实上却是迷糊的女孩,就像她主持系里的节目经常偶尔性的说错话,大致就是下一首歌曲是《掀起你的头盖骨》之类的了。
是不是女生都那么磨蹭?是不是女生都要人等?
说实话,我从来没想过我初中同学的小学同学会是叶欢,我的时间观念很强,对自己来说时间吗就是用来浪费的,但是对别人来说,浪费我时间的人都是谋财害命。
半个小时后叶欢才姗姗来迟,初春的时节我还穿着棉衣她却穿着单衣了。敢让我等半个小时我还没发飙的人这两年可能就只有叶欢了。
对不起,我来晚了。
么事,不过你这也真够慢的。
不算太慢呀!就是梳梳头,换了件衣裳。
你让我等了三十二分钟零四秒!这时我忍无可忍的插话进去。
叶欢似乎很不好意思,但是我觉得她的内心深处似乎不是这么想的。
许久不见的朋友见面无非也就是叙叙旧,聊聊天,可是我好困却还只能作陪,于是我提议去唱歌。
KTV的包房里面,我很喜欢这个地方,有软软的沙发,软软的枕头,如果再有一个软软的美女就更好了!可惜旁边那个大美女是不可以碰的,我靠在沙发上,随时准备着入睡,我的睡眠一直不是很好,因为夜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漫长了。
叶欢这个大美女的嗓音确实不是很好,一进入麦克风里发出的却是可爱的童音,软绵绵的。我突然想听她唱《三只小熊》,熊爸爸熊妈妈还有熊宝宝!可惜找遍了歌曲榜单也没发现有这首歌。
我刚才睡的正沉,她就拿着一个倒彩的摇铃狠狠的在我耳边晃动,把我一下子震醒。我很无奈的看着她,对于女生来说我一般是脾气相当温和的。
小轩,你唱一个好不好。
不好。
我一直是喜欢唱歌的,但是真的唱不好,初中的时候一回在班级里发高烧,结果把嗓子也烧坏了,现在说话的声音略显男士的粗沉。再说她一个女生都不会唱歌,凭什么叫我一个男生唱,初中同学在一边起哄,我躲到一边睡我的大觉。
梦里有白色衣裙的小女孩的身影,我亲爱的仙儿,如果你还在,那该多好呀!
分别是也没有打招呼,我向同学要了叶欢的QQ,为什么呢?是因为寂寞吧。
有一天,如雪来看我,四五年没见了,她就像是我上个世纪的回忆。
小轩,你还好吧!
还好吧!什么是好呢?我无奈的摇头。
为什么你还要来看我?为什么不能让我忘记?
小轩,不是我们的错,仙儿走了不能怪我们。
薛白,张如雪,刘紫轩,邢玉仙,四个最好的兄弟姐妹,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更有一种亲人般的感情在里面。
小白哥哥去清华了,我去了上海,你怎么能这么颓废呢?
我只是叹气,颓废又能怎样?又不是我想颓废。你那么喜欢他,你就找你的白哥哥去。
上有清华北大,下有电子华夏,电子自然就是我们学校了,华夏是一旁是计算机学校。
我在这里有什么不好,安安静静的。
不比叶欢,如雪是真真正正的女强人,各种竞赛的第一名,无论是理科还是文科。而我是从来不屑于参加什么竞赛的,每次她拿了奖杯回来炫耀,我和仙儿就笑她势力,她也不介意,得了奖金仍然给我们买棒棒糖。
小白大我们一年级,像个大哥哥是的处处都罩着我们,在我们家乡这个小镇里谁提起他的名字都会竖起大拇指,那谁家那小谁是真好啊,学习好,孩子还长的精神!小白也喜欢处处出风头,什么英雄救美,什么助人为乐,天天都上演在他的生活里。
我最喜欢和仙儿安静的看着他们这些搞怪的人,我拍拍仙儿的脑袋。
小妹妹,你以后可不能像他们那样,一天多烦人。
仙儿回过头来也拍拍我的脑袋。
放一千个心,小轩哥哥,仙儿最听话了!
然而,真的有以后吗?明天是不存在的,存在的也只有今天吧!今天的忧伤变成明日的悲伤,明日的悲伤又变成将来的凄凉。
我喜欢过生日,因为过生日就会有蛋糕,有仙儿给我唱歌。现在的我却有五年没有过生日了,从仙儿离去的那一刻算起。
小轩哥哥,你说小白哥哥明天能送你什么?
他送我什么不要紧,要紧的是你要送我点什么?
过生日,我给你送钟吧!
仙儿吐着她可爱的小舌头,笑嘻嘻的说着。
下午放学,我要值日,忘了告诉仙儿,她就在校门外等我。我值完日,出了校门就看到仙儿的身影,雪白颜色的长裙,此刻正笑嘻嘻的望着我,看见我出来就从大道一侧飞快的向我跑来。
别过来!我喊着。
然而还是晚了,一辆重型卡车,斑驳锈迹的车身,像是从地狱中驶出来的,呼啸而过,卷起我薄弱的仙儿妹妹。
时间在这一时刻静止,我愣愣的看着这一切,仿佛这一切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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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10…15 18:16:07 字数: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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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温暖的洒在我的脸上,鸟雀在外面叽叽喳喳的叫着,我最喜欢清晨的第一缕晨曦照在我的脸上,每天都是暖洋洋的感觉,可是我现在却是满身的寒冷。
不知道自己哭了有多久,头疼疼的,眼睛也肿了。
小白和如雪来看我,告诉我仙儿再也不会回来了。
小白说,是我不好,我答应了仙儿一起等你的,如雪说,是我不好,我答应了仙儿和她一起回家的。可是说这么多,有用么,干嘛还来刺激我。
他们两个被我轰出去,站在门口,我听到低低的谈话声。
仙儿走了,最难过的自然是小轩,在他看来,全世界的人加起来都比不过一个仙儿妹妹。
后来小白走了,他竟然是薛家的少爷,被气派的轿车拉走的,和他一起走的还有如雪,他们走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活着。我记得他们想让我一起走,拉我拉我,然后有人被推倒在地,梦就醒了。
坐在大学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我静静的看着窗外,就像一个沧桑的老人,满头的银发似乎验证的那段沧桑,我是在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开始长白头发的,仙儿离开的那一年。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安静,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久久的凝望,然而我又害怕安静,害怕被彻骨的悲伤所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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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我面前的。
咦,臭小子,想不到你还挺认学的!
看着我桌子上摆着的英语书,叶欢就像发现了什么秘密一样,惊奇的不住啧啧。毕竟在这种一百多分就可以来的学校里,学习似乎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臭丫头,我可是大学委。
好吧,大学委,赶紧给我倒出来教室,我们班要练合唱拉!
就这样我就被撵走了,在这个没有图书馆的大学里,我只好一层一层楼的翻着还有没有没锁门的教室。
叶欢这个团支书当的还真是认真负责,动不动就搞什么乱七八糟的活动。比起来我们班的团支书……
团支书在寝室:人都到齐了吧!~~~八个人都一个寝室的能到不齐么。
嗯,到齐了。
下面开始开团会,商量一下团活的问题。
嗯,商量吧。
有请某某发言。
没啥说的。
下一位发言。
没啥说的。
好了,团会结束。
我欣喜这样简单的所谓的团活,毕竟我不是团员,更懒得参加什么团活,我只是一个处在水深火热当中的群众。
我想去做我喜欢的事,可是生活就是一把无形的枷锁将我的心牢牢的锁住。我做不了自己,只能静静的悲伤。
有时候我会约叶欢出去吃饭,这对我这个一年也不会对女生说几句的话的男生来说无疑是一件挺稀奇的事。
叶欢问我她喜欢吃什么。我说冰淇淋。我问她我喜欢吃什么。她说一定是茄子。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我最喜欢的是紫色。
浅紫淡雅,深紫高贵,妖异又华丽却悲伤着的紫色。
叶欢是有男朋友的,这也是我不经常找她的原因。最初我在QQ上要了她电话,她很爽快的就告诉了我。然后她问我的号码,于是我就把街道上抄了办证的号码给她发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电话铃声惊醒,这部手机也是国产的,纪念上一部开会时不幸挂掉的手机。国产的手机特有的双卡双待,特有的超大声音,我是从来不关机的,所以超大声音不止惊醒了我一个。
是叶欢的号码,我想都没想就接了,结果她在那边破口大骂。
臭小子,你怎么把办证的号码告诉我,我要杀了你。
谁呀!谁呀!我告诉你的是我的号码,要不你怎么能打过来。
你真有脸说,要不是本小姐手段通天,昨个就载你手上了。你痛快的今天陪我去逛街,要不你以后就别想在学校混了。
事实上我想她有那个不让我在学校混下去的本事,护花使者还不是到处都是,总有几个自觉地不错的乐意为她出头。我觉得事情很麻烦,虽然我很乐意陪一个美女去逛街,但是陪一个别人的美女逛街似乎就不那么值了。结果就在我楼下犹豫要不要去的时候,叶欢就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将我像警察处理报废车辆一样的拖走了。
我猜叶欢家里一定很有钱,她买东西付账从来不眨一下眼睛,干净利落,可是有钱的人家又怎么会来上这么烂的一所学校?就像她很奇怪为什么我文科那么好,高考分数也是学校分数线的几倍,却还要来学什么一点都不感兴趣的电子。
毕竟身边有个大美女,走路胆子都撞了不少,偶尔也会斜撇过眼,看着叶欢丰满的身材,叶欢很少穿裙子,她也不喜欢丝袜,她总是喜欢赤裸着修长的大腿,让其暴晒在阳光下,在街上男人们的注视下,似乎她更是惬意。
有一次她穿低胸装,她和我说,就算让你们这些臭男人看到又怎么样?看到你也摸不到,摸到了你也得不到,留鼻血吧你们!我用无辜的眼神看着她,哥哥今年二十岁了,真的是连女生的手都没牵过,仙儿除外。我怎么变成臭男人了。
她看我这样,更加笑的肆无忌惮,哎呦,小正太,姐姐逗你玩呢!
我倒不觉得恶寒,反而有一些的温馨。
和叶欢出门,她从来不用我付账的,我当然也不会去装什么英雄,只有小白那个傻瓜才会去那么做。我喜欢繁华的街道,我又讨厌繁华的街道,穷人家里的孩子是没有钱去用来挥霍的,我能挥霍的便只有青春了。
和叶欢逛超市时她就说,等我有了钱,来超市买东西就再也不用看价了。可明明现在她也没看价。
我问她为什么不叫她男朋友来陪她逛街,她不说话。
我问她最喜欢什么化妆品,结果她和我说了一个小时,从保养皮肤到美容养颜最后到长寿秘诀,我发现当个女孩真的很不容易,特别是当一个漂亮女孩,但是她的话还是被我的左耳朵滤去了百分之四十,然后又被我的右耳朵滤去了百分之六十,这样我听完她讲座,耳朵还是热热的。
生活要是不那么寂寞就好了,当然不知道那样是否还能叫做生活!叶欢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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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10…16 12:16:14 字数: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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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19700英尺常年积雪的高山,据说它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西高峰叫马塞人的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庙殿,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做过解释。
我去图书馆借了那本书,《乞力马扎罗的雪》。
豹子为了寻找什么?我又是在寻找什么?叶欢又是再寻找什么?
当我睡着的时候,似乎一切都那么不重要了。
曾经在空间里看到这样一篇日志,名为寂寞的十八件事,如果有五件你经常做的,那么你就是一个寂寞的人了。
一个人逛街。
夜里经常失眠。
经常仰望着天空。
对关心自己的人说,没事,我很好,你放心。
看一部压抑的电影,想哭却哭不出来。
胡乱的反着电话本,却不知道该打给谁。
越是喧闹的地方自己就越是觉得孤单。
看见似曾相似的背影,却不敢前去问候。
冬天的时候一个人走在寒风中,裹紧了大衣。
不愿意说话。
很想看见的人突然看到了,却没有什么话说。
常常一个人笑着笑着就哭了出来。
上网的时候机械的翻着网页,忘记自己要找什么。
经常一个人发呆。
会一个人傻笑。
不习惯别人的关心。
不喜欢找人帮忙。
对于别人的伤害,无力去计较,也不愿意去计较,感觉好累。
我说,欢,你有多少条呀?
她说有七条。她问,小轩,你有多少条?
我说十七条。她问少了哪条?
我说对关心自己的人说,没事,我很好,你放心。因为根本就没有人关心我。
她说不对,你现在是有十八条了,因为我会关心你。
我说还是十七条,我要对你说,我很不好,你别放心。
好久没和叶欢联系了,我还过着我一如既往的平淡的生活。平淡中也有许多乐趣,寂寞的人总是会给自己找着不去寂寞的理由。
早上我会早早的起来,因为我要看英语。因为睡的晚,所以起来也都是六七点钟了,但比起没有课就睡到下午那几位,我还是很早的。
每当我醒来的时候都能看到对床的丁一正在拿着手机看小说,他看小说都是下载回来看的,我很诧异为何如此他一个月七十兆的流量还总是用超了。
丁一是系里的名人,因为学校里到处都是他的名字,桌子、椅子、墙上、厕所里、校车里甚至是别的学校的教室里,我承认其中一部分有我写的,不只是因为这个名字太好写了,我们是在做宣传,为了造就一个名人。
我是属于一天说不了几句话的人,而丁一却截然相反,他们说不算他说话他一天嘴里漏出来脏字就比我的话多出几倍。
丁一,英文名字迈克尔杰克丁。电线杆一样的身材,不时还总是说我能长肉你能长胖么!据我的考察,根据他的饭量以及日常生活状况,他是不可能长肉的,除非他去捅一个马蜂窝。
七点钟,丁一的上床室长大人也会起来,室长一身洁白的皮肤配上黝黑的胸毛,真是关中大汉,嗯,他家是市里的,和丁一一样周末可以回家。第一学期的时候,每当学校三日游结束,他们就会背着包坐上万恶的213。
每到周末,最先离开的肯定是班长了,班长是缩小了的丁一身材,西装革履,留一撮性感的胡须,至于出去那么早干嘛?用我们的话讲,当然是搞破鞋去了。
上课的时候,大家就夹着本书,也不知道是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