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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白色的年华 作者: 浪子轩(起点2012.09.04完结)-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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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时刻都保持着清醒,因为我怕别人伤害我所以我要提高警惕。
  我在干嘛?我在悲伤。
  没有同学或朋友吗?不是,只是习惯了一个人。
  虽然我从来都不相信别人,但是我很善良,对待每一个人都很友好,但是我还是不习惯主动和人说话,主动和人打招呼。
  玩够了,或者说是寂寞够了,该回家了。
  我没有卖掉我的书,每一本我都把它带回了家,或许这也是我的一个习惯,或许只是想多一份不甘的回忆。
  在家的两个月真的很难熬,我什么都做不了,我不能出去打工,我不能在家里学习,因为我的精神很不好,随时都有可能崩溃。
  如雪打过两次电话过来,其实她应该打过更多,因为放假的时候我都是关机的。
  她说小白很想念你,你去北京吧!我不说话。
  她说我也很想念你,你来上海吧!我不说话。
  我想去的地方是大连,因为月会去那里,但是我没有去,因为我不想一辈子都活在她的阴影里。能见到她,还能忘记她吗?
  传说有术法可以治疗单相思,如果你很爱一个人,就在草人上写上她的名字,做一场法事,她就会爱上你。我觉得无聊,如果是真的,我也不愿意,谁不希望自己的爱人是发自真心的爱自己。
  小白说,小轩,咱们四个都是天才,以后一定要在这个世界上混的风生水起。我们大声的叫,大声的笑,我们是天才,世界等着我们去改变。
  沉默的记忆忽然响起总会带来不沉默的悲伤,还有一个一个不该想起的脸庞。
  高考成绩下来了,四百分的成绩,在我预料之中,不高也不低,至少上任何专科学校都是没问题。我报的是电子学院微电子专业,因为它是两年,七万平方米的学校人那么少也一定很安静,物理还是我最讨厌的,所以要挑战一下,我就是那么白痴的性格。
  久病成医,一点不假,在家研究了两个月的心理学,终于让自己了好一点,但愿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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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10…17 18:34:35  字数: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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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默着的悲伤,苦痛着的希望,压抑着奔涌着的情涛骇浪,泡沫般闪烁着五彩光华的片片记忆,轻轻的,静静的,碎在我不曾回首的心间。
  叶欢叫我出去打篮球,嘿嘿,打篮球。
  说实话,我只知道篮球是圆的。
  记得高中数学老师对逃课出去打篮球的学生说过,就你们这海拔还打篮球呢,有希望进国家队么?你们这辈子知道有一种运动叫篮球就行了。
  就算那几个逃课的小子真有希望进国家队在数学老师说完之后也该变成没希望了!
  我是从来不碰篮球的,上一次打篮球应该是在小学了,可是现在叶欢叫我出去打篮球,怎么说都是美女相邀,不去我也不好意思。
  叶欢穿着大大的篮球服,姣好的身材都暴漏在空气里,上衣上面一个大大的六字。
  臭丫头,还挺专业的。
  那你看看,敢不敢和我打一场。
  还是算了吧,我怕你哭!
  切,我高中可是校篮球队的,姐姐我纵横沙场,怕过谁?
  在叶欢不善良的目光和她的软磨硬泡下,我终于答应和她比一场,条件是谁赢了谁请吃饭,或许一顿饭勉强能弥补我心灵上的创伤!
  说也奇怪,偌大的篮球场上今天只有我们两个人,这也是我敢和她玩的原因,最起码丢人不会被人撞见。
  叶欢说了开始就抢攻过来,我左拦右拦,但是没拦住,叶欢不愧曾经是篮球队的,技术上挺让我钦佩的,我贴着叶欢的身体,感受着她身上淡淡的体香,感觉还不错,打篮球难免会有身体上的碰撞,打篮球其实一点都不重要,我一直想着该怎么趁机携点油。
  想着想着,就看着叶欢冲了过来,我看她架势很凶猛,我根本招架不住,于是本能的想躲开,可她脚底一滑,叶欢就这么撞在我身上,我就这么直直的倒了下去,叶欢想拉住我,结果理所当然的被我带倒了。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叶欢的脸只离我有一厘米,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这种香艳的场景真是可遇不可求呀,我心里都乐开了花。
  叶欢压在我身上,感觉我好像是在笑,愤愤的拿着脑袋撞了我的脑袋一下,结果自己还疼的呲牙咧嘴。
  起来了才发现身上都擦破皮了,胳膊上有鲜红的血迹,小时候淘气,每天和小仙儿到处乱跑,身上从来就没有一天是完好无损的,现在呢,身上从来不会受伤,但是心呢?还有心么?
  我想还是有心的,因为见到叶欢的时候能感觉它跳了那么几下。
  女孩子真是爱美呀!叶欢的头发乱了,也不管受伤的我,径直跑到消防栓,把光滑的铁皮外壳当成镜子,又是梳头又是绑头发,唉,她的梳子是哪来的呢?
  最后比赛还是打完了,不出乎意料,赢的自然不会是我,不过100:0这个分数还是让我挺郁闷的,叶欢是越打越开心,我说到时间了,她说早着呢,就这样比分才变成100:0。
  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叶欢不会说你这个大男生连篮球都不会打,真没用那种话,她高高兴兴的赢了我,然后又乖乖的请我吃饭,我当然不会跟她客气,打篮球对我来说还真是一种折磨,我那么辛苦当然要吃回来。
  吃饭的时候谈起我们各自的体育老师,叶欢说他们体育老师教太极拳,我说我们体育老师我一学期就看到他两回,第一天上课和最后一天考试。
  上回体育考试考的就是投篮,五个球投中一个算及格,我投了五个,一个没中,老师很善良说再给你一次机会,我又投了五个,一个没中,老师还是很善良,再给你一次机会,我又投了五个……
  最后在我补考了七次以后,老师很善良的对我说,我给你及格,你回去吧!
  叶欢听到了就哈哈的笑,笑的花枝乱颤的,她说你还真是有实力,让我闭着眼睛投那么多我都能进几个,我愤怒的大口吃着,撑死了也要多吃她点。
  第二学期我们就加课了,虽然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课,居然还加了门英语,我原本是极其高兴的,上了几节才发现电子系取消英语课还真是一项英明的决定。因为没人听,包括我,我是因为太简单不乐意听,大学了还整天学初中那点东西,因此英语老师只好天天领着我们做游戏。
  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每个人在四张纸条上写上这四个条件,然后大家的合在一起,打乱的念出来。
  夜晚十二点,公路大桥,丁一,和王洪文打拳皇九七赌命的。
  八十年代中期,高速公路上,丁一,洗澡被自行车撞飞。
  午夜,在女厕所,大蛇,被吓的想尿尿。
  去年,在姚文元家里,大蛇,和丁一跳肚皮舞。
  刚才,在网吧,大蛇,抠脚丫子。
  明天,在楼顶,丁一,与蛇共舞。
  大蛇是和我们一起上课的一个班级的红人,比我们丁一还要红。
  人称大蛇不红,天理难容,大蛇不火,非同小可。
  我们笑呀笑,一节课就过去了,其实我更喜欢商务英语的那个英语老师,就算是下面只有一个人听她讲课,她也能讲的尽职尽责乐此不疲。
  时间长了也会厌倦,英语老师要教我们唱英文歌,可是系里不让,所以我们只好做游戏,业余的时候,老师也会教我们怎么用英语骂人。
  youmademesick!
  英语老师很年轻,很像我高中的一个同学,就像叶欢很像我高三时的同桌。Englishteacher人缘很好,走到哪里都有一群学生缠着她,我也喜欢和她打招呼,不过似乎她不怎么乐意理我这个不听课的学生。
  下课了,大家都去食堂去抢饭,我们则悠闲的走去外面的饭店,在别人羡慕的目光里,坐在订好了的饭前就开吃。
  高中的时候最愁人的就是吃饭了,中午吃饭时间只有一个小时,晚饭时间还不到一个小时,食堂人太多,不好挤进去,一听到放学铃,我们就向外飞奔,就买校门口的盒饭,当然也有比我们跑的还快的,那批家伙是去网吧占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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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10…18 16:37:46  字数: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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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跑能跳能开心的笑,那样的生活多好,上了大学,本就不爱锻炼身体的我更加的懒惰,动都不乐意动,每天对着电脑身体也越来越差,所以我们开始想办法。
  寝室里两大健将,室长与迈克尔乔含,室长每天准时耍着双截棍,吼吼哈嘿,每当室长拿出双截棍的时候我们就迅速闪避,他这棍法未先伤人却先伤己,动不动斜飞而过,那可是纯铁的,谁不害怕?乔含童鞋就拉着臂力器,也不知道多少斤的,反正我一个也拉不动。动不动两人相互切磋,俯卧撑一做就是几百,嘿呦嘿呦,我看着都慎人!
  寝室里曾经买过两副羽毛球拍,这两人兴高采烈的出去打球了,不一会回来了,拿着一个破烂的球拍,换了一个,走了,不一会,又回来了,又拿着一个破烂的球拍换了个新的走了,不一会又回来了,这回没换的了!三个球拍加三个球不到三个小时被两人都打碎了。
  曾经在姜青的号召下系里掀起过一阵跑步风,早上,姜青早早的来到学校,号召全体女同学下楼跑步,百多个女生一出来,后面肯定跟着三五百的男生,如此成群结队浩浩汤汤,达到了姜青预先设计的效果,至于我么,睡觉和看女生之间我肯定会选前者的。
  大家就跑了两天,就都不去了,起早真是一件痛苦的事。
  乔含童鞋善走,走路的走。从公路大桥走到哈站并不算什么,他一走就是一天。小雨曾经和他走过一次,到哪里都用走的,不坐车,晚上小雨哭着回来的,发誓说这辈子也不和他出去走了。我也和乔含童鞋出去走过,我都两腿发软沉重似灌铅了,他还健步如飞的,真走不起。丁一童鞋就说他,卖相那么好,浑身肌肉,穿个小背心,挂个牌子写上三十一宿,去别的学校门口一站,肯定生意兴隆。
  这两位都是住上铺的,下面的丁一和班长就惨了,每天床铺都是晃悠晃悠,两人在上面炼俯卧撑是真起劲!
  我们喜欢每天晚上走着去志华商城,那离我们学校大概有半个小时的路程,据图书管的书上说人的脂肪燃烧并不是取决于运动的量,而是运动的时间,如果你每天花十分钟跑一圈,达不到消耗脂肪的效果,消耗的都是体内的水分,如果你走半个小时,就可以达到消耗脂肪的效果。我觉得女生爱逛街就是因为这样才能达到减肥的效果,看来女生也不是都那么笨。
  志华这有一片广场,里面全是好吃的,各种小吃,我们学校旁边的小吃街也有各种小吃,只是规模比这里小了一点。我每次来都要两个韭菜盒子,室长会要一个蛋堡,乔含童鞋会要一个公婆饼,韭菜鸡蛋陷的公婆饼,哈哈,他上当了!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商场里边一处卖旧书的,花五块钱就能买到一本我能用的上的新书,二手的新书,学生都是这样,舍得花钱买书,却从来不看,最后只好卖给收旧书的,我想我以后要是找不到工作也去收旧书,骑着倒骑驴,敲着塑料桶,收旧书嘞!
  我其实是不喜欢出门的,不只是因为钱的问题,我总是迷路,但是每次都能回来,不像叶欢那个白痴,走丢了就回不来了。有一回打电话给我,说她走丢了,让我去接她,我说你在哪呀?她说不知道,我说不知道我怎么接你,不行你就找警察叔叔吧!她就说我笨,我说我笨我可不迷路,她说志华那么大点的地方你还能走丢呢!最后她是打车回来的,花了八十块钱从江南打车回来的。
  在去志华的路上有个禹舜美术馆,是个什么禹舜开的,姓我还给忘了,嘿嘿!我喜欢艺术,但是却不懂艺术,美术馆里气氛很好,有各个学校学生的作品,但更多的是美术馆主人的作品。我喜欢坐在美术馆的沙发上,这里平时很安静,一般都不会有人来,男同学们都在网吧,女同学们都在逛街,谁会像我这么无聊没事往美术馆跑,但是叶欢会,此刻她正在那里。
  我说臭丫头,你能看明白么?
  她指了指墙角的一幅作品,画里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背影,她在仰望着天空,而天空中什么也没有,只是一片深邃的蓝。叶欢对我说,一个人要仰望多少次天空才能记住天空的模样。我说天空的模样是随时改变的,所以时时去仰望也记不住。
  叶欢给我看的是那幅画角落里的署名,我清晰的看到了叶欢两个字。
  然后她就趾高气扬的对我喋喋不休。
  臭小子,我可是大才女,谁像你,什么都不会!
  我真的什么都不会吗?不是,我会悲伤。
  和叶欢接触的越多我就越依恋她,我在学校里认识的人不超过十个,女生只有叶欢一个。我总是一个人走在从网吧回寝室的路上,一步,一步,无力的踏着我的悲伤,走着走着,熟悉的面孔熟悉的声音就回响在脑际在耳畔,眼泪就不由自主的掉下来。
  人总不能总是这样悲伤的活着,如雪经常打电话给我,我会耐心的听她诉说,听她怎么开导我,然后我会说,你呢?你快乐么?她久久的沉默。如雪在大学里还是像过去一样,到处的得奖,什么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班干部什么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她喜欢攒着奖状,攒多了就一起当废纸卖掉,然后告诉我她一共卖了多少钱,我只是笑,笑她好无聊,如果仙儿在的话也一定会和我一起笑。
  小白是个当之无愧的天才,成绩优秀的没话说,厚厚的家庭背景,注定了他的不平凡,而我现在只想平凡一点,再平凡一点,平凡到不被任何人发现。小白在清华读书,读的风生水起,有时会在电视里露面,有时会在报纸上发表论文,我偶尔看到,没有丝毫的感觉,嫉妒或是羡慕。
  我真的不想见到他们,他们总是让我想起仙儿,想起我小时候朦胧的梦,想起仙儿送我的那朵忧伤的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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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10…18 16:38:18  字数: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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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怀念的不是哪个人,而是我那回不去的过去,突然很想和自己说声对不起,对不起再也找不回原来的自己了。
  大学,那一个不得不说的组织。
  一晃就大二了,我们两年制的课程也来到了最后一个学期,这才是第三个学期,当大二下学期叶欢还在上课的时候,我已经不知道在哪里实习了。
  所有的基础课都上完了,就剩下我们自己的专业课了。再也不用和哪个班级一起上课了,我们这个小班终于独立了。到处都在闹革命,旁边的私立学院纷纷更名自立,再也不用挂着某某著名大学的名号了,在起义的枪炮声里,我们也终于跟上时代的脚步了。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著名大学们怕这些很烂的私立学校托后腿影响名声,才把他们踢掉的!
  八个人上课很幸福呀,微机课,电脑每人五台,实验课,每人三个实验台,多让人羡慕,可是上课也甭想再睡觉了,老师贼溜溜的眼珠一晃立马就能将你发现。
  说起来上课我就想起那该死的选修课,选修课从第二学期开始上,报选修课的时候我只是晚了几个小时,结果所有的课就被抢购一空,只剩下京剧,还好我还抢到了一个经典文学作品鉴赏,还高兴了半天。
  该死的经典文学作品鉴赏,讲课的是一个老太太,总是用她那富有磁性的声音教育着我们,听了一堂课,她从国家时事给我们讲到当代大学生该怎么学习,就是丝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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