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 作者:莫愁飞(磨铁vip2013.06.12完结,异术超能)-第18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什么?
真的是至善??
我瞬间傻了。
自从接触江湖道后,我就跟至善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天行怪、张天宝、至善、以及大联盟等等,都是在至善的安排下,一步步进行着。他在我心目中,就跟至高神一般,高高在上,不可触摸。
张天宝曾经说让我去云南见至善,可是我哪里敢去?
李别情也催促过很多次,要去云南救馒头。
可我正是因为对至善的惧怕,而缩步不前。
也不知道馒头和那只白狼王死了没了?怕归怕,但我的思维依旧在想着别的事情。
“哈哈,怕打扰狐仙子的家务事,只能如此。”
话音未落,一行人已经缓缓从树林中走了进来。
为首的,是一个瘦小的和尚,其瘦小的程度,太匪夷所思了。
目测,这个和尚身高不过一米六,枯瘦如柴,脸上的肌肉,似乎已经贴在了骨头上,活像一副骷髅架子。如果不是他炯炯有神的目光和一身光鲜明亮的袈裟,我几乎以为是个僵尸。
他的身后,跟着许多人,有两个是我认识,张天宝、还有小乙和尚。其他的,无一不是白须燃眉的老和尚,大概一数,竟然有十几人。
看来那个瘦小和尚就是大名鼎鼎的江湖道第一人,一品佛门方丈至善了。
我很奇怪,这时的我,竟然没有逃跑,也没有被吓得瘫倒在地。
也不知道是麻木了,还是已经被吓傻了。
至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虽然我隐藏在老板娘包子店的事情很隐秘,但想必是瞒不过他们这些大人物的。如果真的要杀我,也不会跟随我们一天多时间,找个荒僻的地方动手。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至善今天的目的地,是天人别院,也就是御兽门。
他不在北上抵挡江湖道的进攻,跑来封步山干什么?
要灭了御兽门吗?虽然如今的御兽门贵为江湖四品,但说到底,只是我一个人在折腾而已。根本就对别人产生不了什么影响。
那是要干什么?
我下意识的将元气释放出去,想感应下至善到底是什么表情。
“方门主重伤未愈,还是多休养为好。”正巧,至善也在看着我。他发现我释放了元气后,只是轻轻的吟了声佛禅,我的元气探知就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至善果然强大,竟然能发现淡薄的元气波动,这种细微的元气感应,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只有御兽术才可以肆意的感应元气,至善不会御兽术,那是不是他已经超脱了神话境,步入化虚境了呢?
联想到他瘦小的身形,我不由的恐慌起来。既然都可以化虚了,那么江湖道的这些俗物,根本就引不起他的注意力。
他现在在意的,只有一样东西。
九龙。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天人庙
老秃驴来封步山要干什么?
就算是要灭了御兽门,也不至于这般劳师动众吧?
我隐身在包子店养伤,虽然没人知道,但我相信至善如果想知道,他一定能查的出来。
而且,我的身体还没有恢复,他要杀我,真的很容易。
就算是恢复了伤势,又能有什么用呢?
傻子都知道,偌大一个佛门,不会只有至善一个神话境强者,那些个长须白眉的老秃子,一看就是实力不凡,说他们个个是神话境,我也信。
我的出身不一样,一路走来,遇见的都是些江湖道的高人。神话境的见了几个、无为境的杀了几个、解脱境的也被使来唤去。
虽然看起来他们不怎么稀奇,但是对于俗世人来说,他们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存在于神话传说之中的人物,难得一见。
就算在江湖道,无为境的高手也是很少见的,更别说是神话境强者。除了至善这个喜欢出风头的老和尚外,没有哪个神话境的强者会故意亮明自己身份。
平日里,无为境的高手已经可以算作是江湖至尊,无敌的存在了。
但是,神话境的强者不出世,并不代表他们不存在,如老板娘这般,随意隐居在一家包子店,谁能想到她是世外高人?
世人应该拥有敬畏之心,这句话灵虚说过,我觉得有道理。
在现代文明的教育下,现在的年轻人追求自由,崇尚科学,而且鬼神不敬。我以前也是这样,但自从进入江湖道后,我就明白了这个世界真的有许多人类没有触及到、或者是科学理论解释不了的事情。
那些强大而神秘的力量,也许就是某个神话境强者不小心造成的。
在他们面前,我如蝼蚁般渺小、弱不禁风。所以,我懂得敬畏、懂得尊重别人、懂得借助别人的势力,让自己更好的活下去。
至善一直在帮我,这不是借助,而是他自愿的。他或明或暗的推动着我的脚步,如果不是老爹的出现,我几乎可以肯定,现在的大联盟,足以让我站在俗世的巅峰,笑傲众生了。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老爹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爹?他对我,还没有至善对我好。
最起码,至善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过我,哪怕这件事情同样对他有利,但我还是很感激。
而老爹呢,见死不救。如果不是我命大,早已死了几百次。
人比人,真的能气死人。
我这样唏嘘着人生。
“方门主,要见你一面,真的不容易啊。”至善洪亮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惊醒。
眼前一抹黑的滋味真的不好受,我随即又将元气释放了出去,不过这次刻意避过了至善一群人,只将自己周围笼罩住。
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退了回来,而且她的身子微微隐在我的身后,好像我就是面坚硬的盾牌,可以为她遮风避雨似得。
李别情还在我的怀里,她没有意识到眼前的危险,双目睁圆瞪着老板娘。
“快把小金叫回来。”我急忙催促道。
小金还在不远处紧盯着老板娘,似乎一有机会就要扑上来狠狠咬一口。
我姑奶奶啊,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那点破事?现在应该是‘我们’一家人合力对外的时候,千万不能内讧。
李别情挣脱我的怀抱,并且恨恨的瞪了我一眼。
她虽然没有跟陌生人接触过,但女人的天性,也让她从刚才我和老板娘不同寻常的对话中发现了些端倪。
男人就是不容易,她们母女要自相残杀,我冒着暴露**的风险,阻止了惨剧的发生。她不但不感激,到头来还要怀疑我。
这到底是什么事啊,我暗叹道。
还好,李别情似乎也懂得攘内必先安外的道理,不情愿的叫回了小金,跟我们站在一起。
“方施主似乎不愿与老衲说上两句?”又听至善沉声说道。
“嗯。。。。没有。”
这时,我才想起至善刚才说的话,不好意思的应声说。
奇怪的是,我现在很惊慌,但心底里却是不怎么害怕,也感觉不到危险的气息。
“据我所知,方施主似乎不是内向之人,今日却为何如此惜言呢?”至善带着众人,慢慢向我们走来,走到二十米外,就主动停住了脚步。
对于江湖人来说,二十米是个比较微妙的距离。
进一步,代表着信任、而退一步,却象征着安全。
至善站在这个位置恰到好处,如果他再接近的话,我也许会忍不住让悟空先来上一箭。
“嗯。。。。至善方丈远道而来,不如先上山喝一杯暖茶?”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不由说句酸溜溜的话。
“老衲正有此意。”不料,至善却点了点头,很满意的说。
。。。。。。都这样了,我还能说什么?只好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至善先行。
至善也不客气,率领着一堆光溜溜的秃头和尚走了过来。
他经过我身边时,突然转头,意味深长的对我说:“把那只猴子也叫出来吧,我们走了,它自己呆在山林中,未免会孤寂。”
操!我还正想着让悟空藏好,随时给至善来一招狠的呢,没想到他竟然发现了。
这老秃驴真的不好对付,我失落的想着,无奈传递元气让悟空出来。
看着悟空慢悠悠的从树林中走出,至善才满意的对我点点头,继续往山上走去。
“至善方丈,既然你有兴趣做客封步山,那我就不奉陪了。”
突然,我听老板娘这样说道。
此言一出,不但至善转回了头,就连我这没眼的瞎子,也不由的望向她。
话说树倒猴孙散,大难临头各自飞,但我们最起码还是亲戚啊,做人不能这么无耻。
她竟然要临阵脱逃?!
尼玛!神话境的强者是不是就能光明正大的不要脸了?
“嗯。。。相逢即是有缘,狐仙子为何不上山一叙?”至善看样子也没有想到老板娘会来这么一招,犹豫了下,说。
“我可不敢跟老和尚有缘。”老板娘面无表情的说。
“这么说狐仙子真的要走?”至善瘦干的脸皮皱在了一起,眯着眼问。
“难道老和尚想留下我?”老板娘终于变了副不悦的表情,而且随意的一挥手。
瞬间,那种熟悉的威势又出现了。
领域,无法抵挡的领域!
虽然老板娘仅仅是让领域护住了她自己,但我还是能感觉到那种无力的渺茫感。
“恭喜仙子已入大臻之境,离化虚入天已是不远。”至善不动声色的说,我感应到他眼神中闪烁着一丝惊讶、顾忌之色。
“总是不如老和尚,又是百年,你依旧比我快一步。”老板娘叹了口气,幽幽的说。
一时间,没有人开口,也没有人敢动,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看样子老板娘不是至善的对手,但她也不怎么怕至善。
这时我又希望他们打起来,又不希望他们打,左右纠结中。
如果他们能打起来,我便可以浑水摸鱼,找机会逃离这里。
但同时我又怕在他们出手那一刻,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会烟灰飞灭。
他们才是真正的神仙!
两个神话境的强者拼命,我毫不怀疑其中的元气震荡可以把这座封步山给荡平。
神仙打架,受苦的总是老百姓,这话一点也没错。
许久,才听至善缓缓说道:“既然仙子要走,老衲就不送了。”
“哼!”老板娘冷哼一声,缓缓往树林走去,再也没有看我一眼。
就这样,我们静静的看着老板娘风姿绰绰的身影消失不见,谁也没有说话。
至善有些无奈,而我,则是单纯的愤怒。
尼玛,好歹也有着数月的露水恩情,竟然就这么了无牵挂的走了,连句告别的话都没有。
“方施主,请。”至善挥手道。
我狠狠的向着老板娘消失的方向吐了一口吐沫,牵着李别情的手往山上走去。
还是小老婆好,老板娘太不要脸了。
李别情挣扎了几下,没有挣脱,便任由我牵着她的手。
封步山不高,但是很陡峭,记得我第一次上山时,跟火炮和马奶干整整走了大半天。今天,我已不比往昔,在陡峭的山林中纵跃,跟平地没有什么区别;而至善他们,似乎双脚只走在林中草尖上般,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速度也是极快。
没用两个小时,我们就赶到了山顶,天人别院遥遥可望。
“三百年了,没想到天人庙破败到了这种地步。”至善望着远处破落的天人别院,长叹一声,说。
“天人庙?”我不由奇怪的问道。
我不是在问至善,而是问身边的李别情。
我怕她还隐瞒着什么。
还好,李别情也是一副茫然的表情,不知道至善为什么要把天人别院叫做天人庙。
“天人合一是修真路上最后一站,而天人庙,自然是修行道的无上圣地。小时候,我曾以能膜拜天人庙为荣。没想到才三百多年,就连天人庙也消逝在了岁月无情的蹉跎中。”至善感悟着人生,自言自语的唏嘘道。
你就装吧!
至善大湿果然淫得一手好湿!
我暗骂道。
正文 第三十五章 狗屁的人生
修行道和修真道是两码事,修行,是指神话境以下的自身修为,这个就包括积攒元气、强化**等等行为。
而修真道则是指化虚、万象、天人合一这三个境界的修炼过程。
至善说天人别院是天人庙还没什么,我可以当他口误、或者是以前的名字,但是他说这里是修真道的终点,却让我吓了一跳。
传说,道家老子在大漠黑河处飞仙而去;酒神杜康于醉酒中步入九天之上;诗仙李太白则是在游山玩水中悄然遁去。这些人,肯定都是飞升了,但地点并没有固定,只是与自己所擅长的领域有关。
至善既然能说得出来,便有几分理由,我不由问道:“方丈为何称此地为天人庙?”
“哈哈,既然是兽族祭祀之所在,为何不能称之为庙?”至善大笑一声,跨步往前走去。
至善的身形很矮小,但他说话声音却是很洪亮,沉厚中带着分睥睨天下的豪迈。
这话分明是在敷衍我,不过他不想说,我也没办法,只好跟着他,一同向天人别院走去。
至善好像很熟悉这里,没用我们带路,直接就走进了李别情的那间青砖古屋。
我心中微微有些不悦,换成谁,也不想自己老婆的房间被人随便闯进去,尤其是一群死和尚,更显突兀。
不悦又能怎么样?现在性命都在他的手里,这些小情绪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一直握着李别情的手,感觉她手心冰凉冰凉的,不由的握紧了些,暗笑刚才还无视神话境的强者呢,这时却吓成了这般。
落座后,至善很自觉的没有等我们给他上茶,直入正题,说道:“老衲今天来,有两个目的,向方施主讨要两件事物。”
“嗯。。。你说。”我很爽快的回答说。
只要不讨我的命,要什么都给,并且全方位配合,提供售后服务。
操你大爷的,老子都这样了,还不能活下吗?
“第一件事物,就是当初托天行怪送给你的那块九龙扳指。”至善眯着眼,玩味的笑着说。
你妹,果然是这老秃驴设的局。
我以前就推断过,天行怪之所以要给我九龙扳指,就是至善想确认下我是不是九龙之一。但是前些日子老爹在侠客岛告诉我并不是九龙后,我又迷茫了,既然不是九龙,为什么至善会在大联盟一事上不顾一切的出手相助?
“嗯。。。。那块扳指被我送人了。”我只有实话实说,也不知道馒头还活着没有,如果他死了,至善讹上我,我上哪给他找扳指去啊。。。。。。。。
“方施主率性至极,这么宝贵的东西竟然可以随便送人,老衲佩服。”至善虽然这么说,但表情没有一丝佩服的情绪,反而多了些戏谑之色。
“你不是也一样送给我了吗?”我不由反击说。
“方施主误会了,我并不是送,而是托你之手给严大鹏。没想到你竟然私吞宝物,做出如此不齿之举,老衲深表遗憾。”至善捋了捋没有胡子的干瘦下巴,不要脸的说。
确实不要脸,明明是要送给我,却被他说成我私吞宝物。
这个老秃驴,一点亏都吃不得。
这是我对至善的第一个印象,不过也好,有了缺点就好对付,最起码,比老板娘那种无欲无求、百无禁忌的怪物要好对付。
现在的老板娘,在我心目中一落千丈,连禽兽都不如了,我只能将她放在怪物的范畴内。
“好吧,说点正事吧。”我正了正脸色,正经的说。
至善千里迢迢赶来封步山,肯定不是为了跟我沟通感情、耍些小心眼。既然他有所求,就不会杀我,至少,现在不会杀我。
我必须要乘着这段时间,搞清楚他到底要什么。
“老衲刚才所说的就是正事,方施主私吞送给朋友的礼物,我现在来讨要,难道不是正事吗?”至善半眯着眼,笑着说。
。。。。有其师必有其徒,怪不得灵虚是那般猥琐,原来不要脸这种风格是可以继承的。至善这时的表情跟灵虚一模一样,如果不是体形不搭配,我几乎就要以为面前坐着的是灵虚。
“那就说你想说的吧,反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