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 作者:莫愁飞(磨铁vip2013.06.12完结,异术超能)-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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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山谷中,狼群才开始全速前进。顿时,群狼奔腾,呼啸而过,吓得山谷中其它动物四散飞逃,甚至有几只狮子都暂避其锋,悄悄躲过完事。
速度太快了,我顾不上风度,低伏在灰狼身上,紧紧抱住它的脖子。就这,有几次还险些被甩了下去。馒头和狼王本为一体,配合的比较好。只见他稳稳坐在白狼王身上,急速的在山谷中疾奔着,长发飞扬,身后群狼长嚎不断,倒也威风凛凛,气势十足。
太他妈帅了,这才二十来只狼,如果换做千百只虎豹,那场面将是何等壮观!!
半个小时后,我们赶到了幕山脚下。正准备上山时,却见小时满身鲜血,从山上摇摇晃晃的冲了下来。
“小时!怎么会这样?”狼王还没停稳,馒头就飞身而起,迎上小时,搀扶着他问。
小时的awp已经不见,他右手拎着那把黝黑软剑,浑身是血,细看之下,左肩像是被铁锤砸过一般,血肉模糊,白渗的肩胛骨都被砸出裂茬,显然入目。
“那个警察很厉害,感应到了杀机,偷袭了我。不过他也不好过,被我还了一剑。”小时断断续续的说。
“他到底是谁?”馒头猛地回头,原本眯成线的眼睛绷得睁圆,精光绽露,盯着我问。
我没有回答,握住小时的左手,内力缓缓输送了进去。愧疚,懊悔的情绪折磨着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小时只是个孩子,也就十来岁。我什么时候变得折磨无耻了,连个孩子都要利用?
我确实想借小时的手去杀了废柴,但是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小时枪杀底嘉祥时的冷酷,无情,以及馒头的介绍,让我感觉他是个高手,对上废柴应该不会吃亏。而且他的职业是狙击手,一击不中马上撤退,根本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确实没有想到废柴会有如此机警,在江湖人的狙击下,还能反击成功。
“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他会厉害到这种地步。”这是我能找到的唯一理由,不是推诿责任,而是真心的自责。
“我不是让你承担责任,而是问他是谁。”馒头怒吼道,他是真的动了杀机。
“他叫费柴,是金城市特种大队队长,也就是以前破获盗墓组织的负责人,拳法很厉害。”
“你怎么会认识他?”
“我抢了他的女朋友,也就是被你下过血蛊的那个女警察。这次我们来云南,就是为了找到你,给严小草解蛊。”我承认了一切。
馒头沉吟半刻,说:“这事不怪你,出来混的,迟早要还。小时既然走上这条路,难免会受伤,会吃亏。但是,你有责任去帮小时报仇。”
“那是肯定,我跟废柴早已结下了死仇。”小时的伤口已经止住了血,但想要复原,必须做手术。我撤回内力,坚定的说。
“走,去杀了这个废柴。”馒头跨上狼王。
“现在最重要的是抓紧时间给小时做手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建议。
“报仇这玩意,只争朝夕!”他头也没有,双腿一夹,狼王呼啸而去。
“等着我们。”我叮嘱小时一声,翻上灰狼,急追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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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这王八蛋真够贼的。”馒头一把拽下头套,扔了出去。
我们一路顺着淡淡血迹追到了山下,只找到几个越野车的轮印。
废柴被小时伤了之后,果断撤退了。
“费柴?这般手段,心智的江湖人,怎么会去混一个特种队队长呢?”馒头琢磨着废柴的来历。
“我本来以为他只有20岁左右,但见了你们之后,就不敢确认他的年龄了。他身体很强壮,有点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感觉,很耐打。武功是拳法,很普通很直接的一拳,看似不出奇,但很难招架。我有个画门的朋友,以身法见长,却还是躲不过他的拳头。他的左拳不经常用,但威力很大,能抵挡我们的指风。”我努力回忆着废柴的特征,希望能弥补下自己的过错。
“擅长防御的门派太多,没办法确认,拳头能抵挡指风的高手也不少。不过这很普通很直接的一拳就值得琢磨了。据我所知,这样的拳法,只有佛门的血手印。”馒头一样一样分析说。
“血手印?佛教能有这么邪乎的武功?”我印象中的佛教武功,什么如来天王拳,罗汉棍,金刚掌之类的都是很正义的名字,血手印倒像是邪教武功。
“佛门跟佛教完全是两个概念。真正的佛教,根本就不算江湖人,他们不问俗事,只在乎修身自持。佛门则是由佛教的一些败类组成,头顶挂个佛字整日骗钱骗女人。”看样子馒头很是看不起佛门,愤愤的说。
“真正的佛教不管这种有损自己名声的事吗?”我还是不理解。
“都告诉你了,他们不问俗事的。名声?在他们眼里还不如多敲一下木鱼来的重要。”
第一卷 第二十九章 春城
我和馒头背着小时下了山,在山下会合了米虫他们,一起搭车赶到昆明,先把小时送进了医院进行手术。
票子到位了手术自然很顺利,肩胛骨都碎了,医生还信誓旦旦保证说康复后不会留下什么大的后遗症。
当然,前提是我预先交了一百万的押金。
钱是小龙打过来的,现在兽王马戏团火爆的不得了,每天爆满,遇到节假日,五天内的票都预售完了,小龙建议我说赶紧开分店。
馒头把白狼王留在了那个阴森的树林中,那里有狼群的守护,相对来说比较安全一点。
昆明有着‘春城’的美誉,美丽的自然风光、灿烂的历史古迹、绚丽的民族风情,使它跻身为全国十大旅游热点城市。中国的旅游热点,基本上都是鱼龙混杂,三教五流混生活的首选之地,城里钓鱼的,行骗的比比皆是,尤其是算命的道士特别多。
小时做完手术后,馒头守着,我在街上转悠,试图找到严小草。
她的电话关机,也没有固定落脚点,我只能靠着馒头与血蛊之间的微妙联系,隐隐知道严小草在昆明城的西郊。
大观楼,西山,翠湖,凤凰台都在昆明城西,小草到底在哪处呢?我由着脚步漫无目的的游荡着,不觉意间,踏上了凤凰台。
今天是个大晴天,明媚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行走在山路上,两边的小溪流就像是快活的小姑娘,吟唱着潺潺歌谣,轻巧的流向远方。山腰处被雾气韵绕着,朦胧神秘的凤凰台上,不觉下起的离离细雨被微风一吹,变成了飘渺水雾,把周围的一切都掩饰成美奂美轮的世外仙境。
站在台上,万千风光尽收眼底,隐约的山水似乎也活了过来,就像神秘的海市蜃楼一般,引人遐思。
就在这时,一阵急速而过的旋风把细雨的帷幕撕开条条缺口,我看见了一个纤瘦柔弱的身影站在靠近崖便的铁栏处,她似乎与风雨融为一体,凝固成了一尊雕塑样痴立在最边缘处。
正是小草。
阵阵山风吹来,细雨也停了,小草伸出手去触摸虚幻的风景时,我轻轻的上去从后面抱住了她。
小草竟然没有什么剧烈的反应,麻木的转头张望时,被我吻住了嘴。
她笑了,哭了。
笑的比哭的难看,哭的比笑的开心。
“我真想跳进这空虚幻境中去,似乎,那里有我想要的。”小草紧紧的抱着我,浑身颤抖着,精神已经接近了崩溃的边缘。
“我已经找到馒头了,他同意给你祛除蛊虫,跟我回去吧。”我捧起她有皮无肉,惨白慑人的脸颊,轻轻的说。
“不要安慰我了,今天能看见你,我已经心满意足。”小草迷离的双眼望着我,却是那样的空洞,无神。
被幻境迷惑的,不只是小草的神智,还有金蚕血蛊。
就在我想强行背起小草下山时,幻境中传出一曲袅袅仙音。
宁静而唯美的箫声,如幽山竹语缓缓流淌,明心静气,安神定情。一瞬间,郁闷在心头的压抑感悄然全无,身心俱爽。
我循声望去,不知何时,凤凰台上出现了一个道士的身影,一身单薄道袍,清逸的脸颊上挂着纯净的微笑。他手中握着洞箫,缓缓向我走来,双腿在朦胧的雾气中,似乎在漂移一样。
“小道见女施主神智散乱,不忍一曲惊风雨,划破迷离天。有唐突之处,还望见谅。”
我一向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事实也证明,君子不常有,小人遍地走。但看到道士那逸尘洒脱的仙姿,却无论如何也看不出他心里到底在想着什么。
道士?
以前小龙讲过,二品道门讲究自然无为,他们不像佛门,既没有佛光高照的堂皇庙宇,也没有一统天下,笑傲江湖的野心。从狭义上讲,道门是指散布在江湖上无数大小道观与天下所有修道者的集合体。
我一直自喻机智过人,对着突兀而现的道士却摸不着深浅。话说虽然以前在金城欺负过满街算命的假道士,但他们的老祖宗也不至于来找我报仇吧!
“敢问神仙为何而来?”我小心翼翼的问。自从被杨娇娇离弃后,我便将自己的心深深的隐藏起来,下意识的对所有人持有戒备的心思。
“施主远道而来,小道我也不再虚伪。传闻施主有一扳指,名为九龙,可否拿出让小道一观?”道士面无贪念,平静的说。
操,打劫也能打得如此脱尘,这道士奇葩了。说来说去,还是为了九龙扳指。不过话说回来世上最想飞升的肯定是道士,有了这个机会,自然是不会错过。
“道士,想抢劫吗?”我将小草挡在身后,冷笑说。
“非也,小道只是听闻九龙扳指神妙无比,仅仅想一瞻容颜而已。”
“如果我不拿出来呢?”我暗自戒备,试探着道士。在小草面前被个臭道士打劫,如果不反抗两下,也太没面子了。
“哈哈,既无缘,何必强求?小道告辞。”道士手中洞箫轻轻一挥,竟然转身离去。
看着道士轻轻飒飒远去的身影,我突然灵机一动,大喊:“我手中的九龙扳指,已经在幕山中被金城市特种大队队长费柴抢去。”
道士头也没回,消失在雨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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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市区,我没敢领小草去见馒头,先把她安顿在医院旁边一家酒店后,才回到了小时的病房。
小时还在昏迷,昨天手术整整做了一上午,要把稀巴烂一团的肩胛骨和血肉分理更换,确实不是个小手术。馒头坐在床边沙发上,望着窗外发呆。
“师叔啊,那个女警察找到了。”
“我知道。”
“你知道?”我一楞,不过随即就想到了他跟血蛊之间是有联系的。
“那你过去给解了吧,小姑娘可怜的,快成骨头架了。”我不希望馒头利用小草来要挟,故而装作不在意的说。
“你很喜欢她?”馒头笑着说。他进城后就不带头套了,双眼眯成一条缝,贼溜溜的看着我。。
“一般吧,你也知道,我女人很多。”
“那就算了,我还准备把她弄得漂亮点呢。”馒头故意翘起了二郎腿。
“你还会美容?”我不知道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追问道。
“自然,蛊虫能害人,也能救人,更能让女人变得更美。”
“这话怎么讲?”
“有一种蛊虫叫蝴蝶蛊,也称蛊神,女人以自身精血养之,美体养颜,滋阴补阳,妙用无穷啊,当年我就用这个换得了与花叶春风一度。”馒头笑着说。
“那你先去解了她的血蛊再说。”
“已经解了。”
“不用见面就能解?”
“恩,心念到了就行。”
“太神奇了,师叔啊,能不能把下蛊之术教给我?”我走过去,帮馒头按着肩头说。
“滚蛋,别这么肉麻。下蛊之术很好学,闲了我教你,但你做不到像我这般,用心念去控制蛊虫。”馒头跳起来,甩脱我说。
“为什么?”我不解的问。
“讲了你也理解不了,我的灵魂很特殊。对了,你到底要不要蝴蝶蛊啊?”馒头故意岔开话题说。
“好像你很喜欢给人下蛊啊?”
“蛊虫很有趣的,奇妙无比,下啊下啊就上瘾了。”
“。。。你变态,我去问问她,不知道她本人愿意不。”
如果真如馒头所说,倒是个好事,不过我怕馒头有另有目的,先推脱了再说。
接下来的几天,我又开始忙碌了。
要陪小草聊天,要陪米拉逛街,花叶还不停的跟在屁股后面,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练‘双修’。。。
每天下来,都是欲火高涨,却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小草虽然解了血蛊,但身体还是虚弱,一时半刻恢复不了,我自然也是不好下手。
米拉被米虫看的紧,根本不让我们两个人单独相处。
花叶嘛,啧啧,爽是爽,就是我怕被她吸成木乃伊。
不知不觉间,半月过去了,小时伤势也基本稳定,剩下的就是慢慢恢复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虽然有三个娇娘一个伪娘相伴,但我看着兜里钞票如流水般减少,真是坚持不住了。
这段时间,所有人的开销都是我出的,住酒店的,吃饭喝酒的,逛街买衣服的,甚至馒头还去找了两回小姐。。。半个月下来,竟然花了五十多万。
尼玛就算我有马戏团这个聚金盆,也耐不住这么腐败啊。
第一卷 第三十章 沈家兄妹
三天后,我们回到了官山。
是的,是我们,是全部人。
馒头得到了九龙扳指,现在只想找个安心的地方窥探天机,去哪都无所谓,而且小时还行动不便,所以官山成了他俩最好的去处。
米拉自然不用说,一个人两条命,我必须得带回来。
最奇怪的就是米虫和花叶,他们也要跟我来官山。
米虫实力强大,而且在俗世的身份是广州米氏集团的总裁。他不去当总裁,跟着我干毛啊,据他的说法是要照顾米拉。
尼玛嫁女儿有陪嫁妆的,却没有听说过有陪大舅哥的。
花叶一直缠着要跟我共修秘术,她说我骨骼清奇,元气充沛,是双修的最佳对象。
无奈,只好让她跟着了。说实话,只要她不要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做做炮友嘛,我非常乐意。
就这样,一群人好似傍上了大款,兴高采烈的跟我来到了兽王马戏团。
小龙喜出望外,很是仰慕这些江湖老大,整天缠着他们问东问西,而且还要切磋下武艺。当然,没人搭理他,别说米虫和馒头了,就算小时放开了手脚,小龙也不是对手。
我本以为李珍会对两个美女很有意见,没想到她问都没问,恢复了以前性冷淡的状态,整天扑在马戏团的经营上,甚至我暗示她几次都遭到拒绝。
小草的血蛊被根除以后,没有对我以身相许,竟然离奇的跟着在凤凰台上认识的那个道士走了。
那个道士据说是某个道观的供奉,看上了小草的资质,要收她做徒弟。小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信了,跟我冷冷的打声招呼后,义无反顾的跟着道士走进了苍茫无涯的横断山脉。
想去就去吧,总比回来跟废柴继续黏糊的好。
我找龙宇航促膝长谈了一次,在他坦白了手里确实有一枚九龙扳指后,我失望的打消了对他的怀疑。
意兴阑珊下,我也没有了去找田矮子的兴趣。
也许真的是巧合,我想。
马戏团的生意有李珍打理,安全问题有小龙操心,一时间,我倒成了闲人。
偷得浮生半日闲,整天谈谈情,说说爱,上街调戏些妹妹,我的日子倒也过得悠然自在。
这日,兽王马戏团迎来了两位贵客,一男一女,男的沉稳忠厚,女的干练精明。
金城沈氏集团执行总裁,沈若赫。
金城沈氏集团执行副总,沈倩倩。
虽然我不知道沈氏集团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但看着手里这两份华贵的名片,就知道来的不是普通角色。
在办公室里主客落座后,那个叫沈若赫的男子说道:“方老板经营有方,不过月余,兽王马戏团名震金城,实乃高明。”
他长得中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