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1,2,3+后记-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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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电话停机了。”我说。
“恩”他答。
“为什么停掉他?”我往他身边走的时候碰到一个酒瓶,他终于抬起头来看我,双眼通红,那眼神告诉我意见事:他醉的不轻。
“干吗喝那么多?”我忍不住问,
“哼哼”他并不回答我,而是用一种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我一番,说:“马小卓喜欢小瘪三”
“好了,别乱说”即使他真的醉了,我也不允许他乱说。
他逼近我,轻轻的说:“你再喊?”
“我叫你别乱说”我软了下来,说“我要向你道歉,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都是误会。你千万别乱想。”
“哪个晚上?”空气中的酸性气体弥漫开来,他却跟我装傻,为了中和气味,我走近他,勾着他的脖子亲了一口,说“三天前,我没去赴约,是因为考试临时改到晚上,我爸爸又来接我,所以……”
“要想跟我道歉也可以,”他打断我,搂住我,抚摩着我的头发说“不过,你也知道我一向喜欢做的,不喜欢说的”
我闻到他连发根里都是酒气,他跟我在一起,从没喝过这么多酒。
“可我只有2个小时就要上晚自习可,而且”我望了他一眼,勇敢的说:“你也不缺人陪,不是吗?”
“吃醋的人是我吗?”他笑着说,又一把把我揽回怀里,说:“马小卓也在吃醋,是不是?”
我抬起头,他正在低头看我。那一刻我鬼使神差的凑上去,勇敢的吻了他。
他一开始完全楞住了过了2秒才开始回应我。又因为反应过来,他一边回应我,一边拼命的忍住笑意,全身都在发抖。
这是我这辈子最窘迫的时候,我发誓,
“既然你只有2个小时”他从地上拎起一个酒瓶,对我说:“来”
他走进卧室,自赏赐以后,我再也没来过他的家,更没有进过这个房间。那一瞬间我的信忽然跳的好快,我好想能预料到接下来即将发生的事,但是有不敢确定。就在我犹犹豫豫的跟着他一道走进卧室,那关于接下来的一切的暗示,就像飞机降落时的地面,越来越清晰明确。
他半躺在床上,床铺很干净,被褥一丝不苟,是全新的。他知道我要来?还是这是别人替他铺的床?我来不及想太多,他已经把酒瓶放在床头柜上他对我伸出一只手,说:“过来”
我迈了一小步。他笑,说:“我叫你过来” 我终于跌进他的怀里的那一刻,他迅速的吻了下来。我挣扎了片刻,嗫嚅着说:“你喝了酒……”
“我喝了酒但是我清醒的很……马小卓,马小羊,你是我的……你知道吗?”很快,我被他沉重而带着酒气的身体压在了身下。那一天的那一幕又在我眼前浮现,我不由自主的抬头看地面,已经看不到血玫瑰的痕迹了。我有片刻清醒。可是在他如雨点般落下的吻之后,我很快忘记我是谁。
我是那个怯生生的把装着毒品的纸包送还给他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围着红围巾在技校里被他偷袭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为了要回肖哲的金佛差一点被宰了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目睹他和别的女人亲吻却落荒而逃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为了救他发誓永不见他的却又自己打破誓言的马小卓。
我是那个愿意用剩下生命的来交换这真正属于我的那一刻的马小卓。
人生这么长,却只有极少的时间是在为自己而活。那些我生命飞过的过客,这一刻好象又都回来了似的,他们的脸孔交替而过,像一组回放的深情婉转的离歌,这一刻,我清楚我是在为自己而活。
我愿意……我愿意交付自己,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活着。
在爱,被爱。
人生于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有价值的吗?
当年,我十七岁的漂亮妈妈林果果,她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呢?
手机铃声就在着不偏不倚 的时刻响了。
我下意识的挣扎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他不让我接,我怕是阿南,不肯。争抢中,我们同时看到屏幕上的名字——————肖哲。
这个名字显然刺激了他,他立刻翻身起来。
愣了很短的时间,我接起电话。
“马卓,我在替老爽整理成绩单的时候,你想知道你月考的名次么?”
我抬头看了一眼他,他已经低头出了房间。
我挂了肖哲的电话。他没有再打来,但是发来了短信:“二十一名,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成绩,请自省!”
我索性关掉了手机。然后出门找他。
他又开始在喝酒,直接用的是酒瓶,对着嘴在灌。
我冲过去,想抢下他的酒瓶来。但是一切无济于事,那么大一瓶酒,已经被他全部喝进了肚子里。然后,他拿着酒瓶坐在那里,终于有了片刻的沉默。
我用指甲在他的手背用力划了一道……这是每当我无计可施时的计谋。
他懒懒的看了一眼自己红肿的手背,“怎么,那个和你一起坐上你爸车的人,看来已经是准女婿了?”他好象完全没在听我说话一样故意找茬。
“都说是顺便了!”我极力辩解。
谁知我话音刚落,他就像触电一般从凳子上弹起来,一伸手把手里的酒瓶抛了出去,酒瓶正好砸在厨房的窗户上,正面的玻璃顷刻变的粉碎,像是爆炸一样。那些碎片溅起一人多高,我吓的一激灵。
他疯了。
他从来没有用那种眼神看过我,像是可以瞬间就把我吞下去似的,他走近我,一把把我拖了起来,一直拖到院子里,仿佛拖一个垃圾袋。我挣扎着,根本是徒劳。那一刻我才发觉。原来女人和男人打架,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何况他是毒药。
跟上一次相比,我更加不占优势。我甚至连自卫的勇气都没有,就被他一脚踹倒在地。
我没有来的及爬起来,他又踹了我一脚。我像玩具皮球一样滚到墙角,背上的疼痛让我难以忍受。
“他有什么好的?”他把我拎起来重重的掼在地上,大声吼:“你说,他有什么好的?!他就配的上你是不是?”他已经完全疯了,眼里完全没有智商的成分,红的可以滴出血来。
我想解释,可是他完全不需要我的解释,一个巴掌下来,想把刀那样刮过我的脸,我的半边脸痛到麻木,眼睛都睁不开了,脸上的肌肉不由自主的抽搐,可他仍停不下手,有伸出另一之手,揪住我的衣领,打我的另一边脸,我伸出手去,摸到自己的鼻血流了一脸。
我真的彻底傻了。我完全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打我。他像愤怒的猎豹,嗜血的禽兽,他已经不是他了。对, 他是毒药。我忘记他是毒药。
我什么都忘了,连哭都不会哭了。我在他的脚又要伸过来的一瞬间扑到在地,死死的扒、按住了他的脚,说:“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我……”
他听不到,他是听不到的。
他甩了甩腿,一下子把我甩的老远。我又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全身沾满地上不知什么的脏兮兮的东西。我的脑子里已经没有其他的念头,只有一个:逃。我爬起来,往门外冲去。他发觉了,立刻伸出手来拦腰抱住我,一把抱住我,就往地上摔。
我疼的喊不出声,哭不出,只是全身发抖,那些拳打脚踢,就像雨点一样落下来,我恐惧的看着他扭曲的表情。,他的面目却越来越模糊。然后他从他的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小刀。他用尖刀对着我的脖子,咬牙切齿道:“我要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马小卓,你那么有文化,跟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同归于尽。”
我发不任何声音。
“你他妈解释啊!”他大声吼我,尖刀已经完全碰到了我的脖子,我感到了锥心的疼痛。恍惚中,我看到门外冲进来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人不顾一切的扑向了他,然后我听到了一声闷响,他就是在我的眼前倒下了,刀落在一边。
我捂住脖子忍住巨痛爬起来,看清了那是于安朵和王愉悦。
王愉悦的手里拿着一块板砖,眼睛里迸射出的凶光,可以杀人。
我看到他从地上遥遥晃晃的站了起来,血从他的头顶滴下来,很快半边脸就像被血洗过一样,他却像被血洗过一样,他却像嗜血人一样失去了知觉,只知道杀人,他迈着摇晃的步子往王愉悦的方向走,我已经顾不上自己的疼痛,用力扑住他的身体,对王愉悦喊:“快走!”
话音刚落,我的双手就送开了。他就象一根被镰刀斩断的高梁那样,直直的到在了血泊中。
王愉悦哭着,骂着,:“他凭什么?他凭什么打你们?你们怎么喜欢这种人 ? 他只配被板拍死……”
说完,就冲上去,继续踢躺在地上的他。
而他一动不动。
是死了么?
我觉得我已经失去了所有意识。
相比之下,唯一冷静的人是于安朵。她走到他的身边,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然后冷静的说:“你们快走吧,这里交给我,我是个病人,没人敢拿我怎样。”
“马卓,你别误会。”王愉悦说“安朵明天就要去南京了,她只是来要回他的一些东西。”
“你们快走!”于安朵冲我们大喊。
我是不会走的,无论如何。我,麻木的蹲下身去,搬动毒药的双腿。那么沉重,我根本没办法搬的动,我只知道,他不能死不能死不能死,我几乎是嚎啕着蹲下身去,费力的想要把他拖起来,就在我们乱成一锅粥的时候,我又听到了那个叫晶晶的女人的声音:“还不快把他搬上车来!”
好个王愉悦,只见她冲上拉,扛起毒药 摇摇晃晃的朝着外面走了过去。
于安朵伸出手,抱住我,温柔的说:“马卓,我们终于可以离他远远的了,真好,不是吗?”
(13)
那天晚上,我梦到了他。
他很温和,像阿南一样的笑容。
他穿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的衣服,戴着那顶VD的帽子,脾气非常非常好的对我说:“马小卓,我也要走了。”
我惊醒过来,伸直身体,脖子很疼,背上的伤仍然像藏著一把钝斧一样沉重。
我哭出来,真的是因为伤,不是别的缘故。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王愉悦告诉我,他被晶晶送去医院就再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唯一能确认的,应该是他没事。因为他退回了于安朵送给他的所有东西,一大盒,上面有他亲笔写的五个字:对不起,再见。
他对我,什麼都没有留下。
除了一个诡异的护身符,一个失效的诺言,一些留在我身上的总会慢慢淡掉的靑痕。
连声再见都没有。
十二月像一节最慢的火车一样开过去。也许是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我的大脑像一台超负荷工作的电脑,空不出余地来思考任何风花雪月的内容,除了背诵古文和英语课文,连说话的语速都变得异常缓慢。
肖哲又自做主张的回到了给我传纸条的时代,他在纸上写:或许这才是我们交流的最好方式,让我们做一对不说话的好朋友吧。
我有时候回他一两个字,有时候不回,甚至有时候;还会主动给他写一两张纸条。他仿佛一夜之间懂事了许多似的,再也不会对我时时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关心了,更不会对着我大呼小叫。除了在学习上鼓励我,他也不会没事就鸹躁个不休。我也没那麼讨厌他了,尤其当他不再那样叫我“马卓同学”之后。
我有时想,这个世界上,有一颗像肖哲一样透明的心的男生是不是越来越少了呢?可惜的是,他似乎正在极力转变自我。不仅开始跟他的同桌开始有说有笑,偶尔体育课上还见他一个人在汗如雨下的练习投篮。我从他身边走过时悄悄的,没有跟他打招呼。像他说得那样,做一对不说话的朋友;或许对我来说是最宽容也是最贴心的方式。我也慢慢像他一样相信,或许男女之间真的有纯洁的“友谊”,这友谊是单纯而踏实的,比其它的任何关系都更稳固,更不容易受伤。
何乐而不为?
新年快到的时候,我收到于安朵的贺卡,想起来,这应该算是我人生的第一张贺卡,它小小的,想一块温馨的点心,散发著诱人的清香。于安朵在上面写的话是:请你一定要幸福。
我还接到远在北京的颜舒舒给我打来的长途电话。她说:“北京真冷啊,我真的不想在这里读书了,索性真的回去开个店哦。”
我劝她:“读完书再开也不迟嘛,最多少赚一点咯。”
“我姐告诉我,晶晶的几家旺铺都贱卖了,价格低到不可思议,噢,早知道我就去抢一间。”
“为什么?”我问。
“八成是毒药给害的呗,他这种人,不害死人不罢休的。好啦好啦,不说了,说说你,有没有谈恋爱?”
“哪有。”'我说“
“有个男生对我很好啊。”她哈哈笑著,“我觉得我快忘了肖哲了。”
“忘了好啊,肖哲也不错啊。”我回答。
“你呀,一定是有心事。跟我讲电话都前言不搭后语,算了,春节回去再审你。”她说完,挂掉电话。
那个新年。阿南告诉我有个很重要的客户要陪。不能陪我过元旦了。我告诉他没关系,在他面前,我一个冬天都围著围巾或穿著高岭毛衣,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生命中最疼痛的一幕,我怕他会因此而哭出声来。
他如此呵护我,我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真是大逆不道。
新年我和奶奶回到县城,发现我们的“果果超市”真的没了,更名为“快乐小家”便利店,店铺重新装修过,过去的一切只成为黑白记忆。
奶奶叹息说:“钱用正道就罢了,就怕给狐狸精糟蹋了。”
“放心吧。”我安慰奶奶,“他不是那么傻的人。”
那天出门买东西,路过当年念书的国中,我忍不住跑进去看了一眼。回想当年,每天只需穿着一尘不染的校服,坐着一成不变的校车,拿回好看的分数,就算尽了一个好孩子的本分,确怎么也没想到,蜕变是这样一件不可收拾的事情,它不仅拨开你心里的杂物,而且替你种上那颗种子,从此你即使不灌溉不理会,它也一刻不停的迅猛疯长。
我再也不是阿南的好孩子,这是我这辈子背叛的第二个誓言。看来,只能用以后的时光去慢慢填补错误了。
新年的第一天,我独自去了艾叶镇。我不知道夏花是不是还住在那里,但是不是去看她,只是想去看看那座山,还有那个悬崖。
我只是想,纪念我一个人的纪念。
我不会做傻事,我清楚自己还年轻,那些失去的和离去的,或许根本从未属于我,根本不必惋惜。
来到山脚下夏花家的时候,我差点认不出那里,苏菲玛索的小房子被拆除了,再加上门口本来就空出的地方,形成了好大一块空地,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凭着我浅薄的生物学知识,我也能看出这裏的植被种类繁多,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种的植物会开花。我走进,看到花园边放了一个别致的牌子,上面用粉笔写著一行歪歪扭扭的一行大字:马小卓的花园——建设中。
是他。
是他的字!
我的心揪紧了。
我差点忘了,他在技校学的是园艺。
这个寒冬唯一显出生机的,除了最外圈那草垛般的茂盛的绿色灌木丛;还有一排细弱的、淡粉色的梅花。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此时的我,才恍然明白他在“算了”大唱这首歌真正的意义。
那些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的日子,原来他是在替我建设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如果一切都由他亲手来做,那他要花掉多少时间,费掉多少力气?
原来,我真的被如此用心的爱过。
我看着那个牌子,一定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