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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离歌1,2,3+后记-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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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的,统统扔掉!” 
   “你真大方呢。”我说他。 
   “没办法。”他笑,“人要往前看的嘛。” 
    下楼后,他把车钥匙交给我:“你装一下行李,我去楼上拿点东西。”我照做之后,上了车等他。他一路小跑下来,手中握着一张邓丽君演唱会的碟,说:“很久不听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放出声音来。” 
    看样子,他又再度依恋上昨天。 
    林果果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或许从来都没有谁能真正替代。 
    周日路上车不多,我们很快疾驰到机场高速上,他加快了速度,《何日君再来》响起的时候,他跟着轻轻唱和。 
    “今宵离别后 何日君再来? 
    喝完了这杯 请进点小菜 
    人生难得几回醉 
    不欢更何待?”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邓丽君的告别演唱会上,也唱过这首歌,那是她生前最后一次演唱会。邓丽君穿着大露背红色闪亮长裙,跟着舞曲的旋律扭动着腰肢,台下一片惊呼,仿佛见到仙女落尘。那时候他和林果果在成都的家里看过这场演唱会,童年的我对音乐还无任何感觉,对爱情也一无所知,所以最最记得的是那条招摇的裙子。长大后某日无聊,自己在网上招来重温,却不知不觉红了眼眶。              
   “她唱过这首歌给我听,”阿南开着车,微笑着对我说,“又一次她喝醉了,我去接她,那时候都半夜了,她坐在摩托车上,在我身后大声唱着,就是这首歌。那时候我不听流行歌曲的,土得连邓丽君都不知道。时间过得真快,你看,一眨眼你大学都要毕业了。” 
   “人是要往前看的。”我重复他的话。这些年重重复复的回忆,我觉得对他而言太伤神了,或许夏花嫁做他人妇,也是跟他赌这一口气吧,谁会愿意跟一个心里头老住着别的女人的男人呆在一起呢,即使那个女人早就不在人世。 
    反正我是肯定不肯德。如果他已经有了好伴侣,而且她的事对他而言是“最重要的事”,超过夏花的婚礼,超过我们的重逢,我又何必依恋。 
   “到北京就开始新生活了。”我故作轻松地说,“我看你需要找个漂亮姑娘谈场恋爱,因为爱情使人年轻。” 
   “不是每段爱情。”他难得郑重地回应我的调侃,而且更深入地说:“有的爱情史,有的爱情不是。有些人让你恨不得自己可以年轻二十岁,有些人却让你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再年轻。”或许是不小心解剖得太多,他转而笑着劝我:“我已经老了,倒是你,马卓,年轻的时候,一定要多谈几次恋爱,才不会荒废人生。” 
   “别跟我提肖哲。”我警告他。 
   他哈哈大笑。 
   记忆里,好像很久都没有见过他这么放松的笑了。如果说,十八岁之前我唯一愿望,不过就是希望他能真的过得快乐、幸福,那么现在我至少有九分把握,我可以做得到的。而且,我一定得做到。 
    “其实肖哲不错啊,”他说,“小伙子人聪明,做事又靠谱,最重要的是,我看他是真心喜欢你。” 
   “你是不是怕我嫁不出去啊?” 
   “不是不是。”他连忙说,“我只是提点建议。爱情这种事,关键还是要看你自己来不来电。” 
    瞧他那语气,搞得自己像爱情专家一样的。 
    算了算了,我就不揭他伤疤了,不然光提一下夏花今天风风光光嫁富豪的事,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到了机场,他将车停在出口,替我卸行李。一边卸一边说:“这边我全替你弄好,到了北京就是一个人了,打包的东西要是重,记得拿一个推车。” 
   “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我说着,抢过一个袋子说,“让我来。” 
   他看着我手中的包,忽然说:“马卓,你带了几个包回来?” 
   “什么也没带,”我说,“就带了一个随身的小包,你不是知道吗?” 
   他指着车里一只暗红色的小型行李箱说:“这不是你的?” 
   “不是,”我说,“我放行李的时候就看到它了,还以为是你的。” 
   他转过身,疑惑地拎起那只陌生的包包,他显然没料到很重,轻轻一提居然没提得起来。他皱着眉头疑惑地看着它,像是在努力回忆着什么。我二话不说拉开了拉链,打开了箱子盖。就在那一刻,我们俩同时惊呆了——满满一箱的百元大钞码得整整齐齐,像早就等着我们似的。 
   搞得跟美国大片一模一样! 
   他环顾四周,急着把箱子盖起来,我连忙让他等等,因为眼尖的我看到了夹在两排钞票之间的一个信封,我抽出它来,迅速地打开了它。 
    信是夏花写的,不知道是不是时间很紧,字写得很潦草,只短短三行。 
   阿南哥: 
   我说过,欠你的,这辈子我一定会还上。 
   好人一生平安。 
       我爱你! 
                                                  夏花 
                                                 绝笔。 
   落款上的时间,竟然就是今天! 
   我把信递给阿南,对他而言,一切来得那么措手不及。他紧闭着唇,愣在那里许久,像被施了什么魔法,一动不动。 
   那一瞬间我看着傻掉的阿南,想到夏花信中“绝笔”两个字,唯一的感觉就是:“这回真出事了,出大事了!”      
    我独自把我的行李重新装回车上,盖上后备箱,把钥匙放回他手上,问他:“你知道夏花今天结婚,嫁给于秃子么?” 
    他沉默。 
   “算了,先陪你去办登记手续。”他抬头对我说道。 
   “等我一下。”我站在路边,拨通114,问到了夏花举行婚礼的酒店的电话号码,我看了看手表,六点刚过一刻,如果不出意外,此时此刻,婚礼应该正在热热闹闹的进行中。 
    还好电话很快有人接,我连忙说:“我想找一下夏花小姐,就是今天在你们那里结婚的那个新娘子,我有急事。” 
   “不好意思,小姐你不知道吗,于先生和夏小姐的婚礼取消了。” 
   “啊!”我惊呼,“为什么?” 
“我们也不清楚,只知道夏小姐昏倒了,被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 
“请问是哪家医院?” 
“不清楚,”前台小姐的声音很甜,“具体情况我看你还是联系一下她的家人吧。” 
   挂了电话,我大脑轰然一响,我忽然想起我离开宾馆时那辆呼啸而来的救护车。原来竟是来接夏花的,如果我当时肯回去看一眼…… 
   而事到如今,我实在车子调头,很快驶上了高速公路。 
   只是这一次,我们再也没有弄不清这到底是一场阴谋还是一场灾祸,看着阿南企盼的眼神,只能告诉他真话,“夏花在婚礼前晕倒,被送进了医院,原因不明。” 
   “我不送你进去了。”阿南跳上车说:“我得去看看。” 
   “等等。”我拉开车门坐上车说:“我陪你。” 
    他惊讶的看着我。 
   “我陪你。”我把手放在他握着离合器的右手上,坚定的重复着,“我帮你找到她,把事情处理好,我就回去。” 
    听歌和哼歌的好心情。生死未卜的夏花让我们的心情都坏到了极点。我在车上几乎打遍了所有医院的电话,均没有查到夏花这个人。 
   “会被带回家了么?”阿南说:“或许也不是什么大病,就是太累了。” 
   “我知道于秃子的家在哪里。”我说:“我去过。” 
   “那就去看看。”阿南说:“知道她安全,我就放心了。另外,等找到她,把钱还给她,也转告她,她不欠我任何。过去的事,都过去了。” 
   “要是找不到呢?”我问他。 
   他沉默了一下说:“那就找到为止。” 
   “你们为何分手?”事到如今,我不想再跟他绕弯子。 
   “说来话长。”他说:“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也不再逼他。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我忽然想起了毒药,他昨夜留在我身上的余温犹在。明知不能够拥有,却还是有剪不断的贪念。这个不知道为了谁非要赶早班飞机回去的人,如果知道夏花出了事,不知道他会是什么心情? 
    可是,我们连电话都没来得及留就已经分手。还说永不再见。 
    一路上,因为各怀心事,我跟阿南几乎都没有什么对话。到了市区,按照我的提醒,他很快把车开到于安朵家门口。几年未见,我对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印象了,本想直接奔着小路而去,但却怎么都记不起来那条小路的位置。之得回到院子所在的大门前。这里没有想象中的恢宏和气派可能是天气太冷亦或是缺乏悉心料理,庭院中的树木统统掉光枝叶,不远处的主楼建筑,看上去也似有说不出的委屈和伤悲。 
   “要是有人在,不要提钱的事。”阿南叮嘱我说:“我把车开远些,在前面等你,你出来走五分钟,就能看到我了。” 
    我点点头跳下车。 
    我用我职业律师的头脑来思考这一切,我不肯相信夏花真的“生病”,如果于德海真的像毒药说的那样老奸巨猾,谁知道这一次的婚礼是不是用什么奇怪的条件勒索达到的呢?那一箱子钱,怎么说也有两三百万吧,难道是夏花付出生命的代价,要换的就是这笔钱,用来还她欠阿南的债么?于秃子真就那么傻,还是早就知道夏花的阴谋,只等着她跳进去呢? 
    无论如何,为了阿南,先找到夏花是最要紧的事。 
    七八点钟的夜,开始凉意四起,我裹紧了大衣,深吸一口气,按下了门铃。 
    按了好几次,才看到门铃上方的红灯心不甘情不愿的亮起。 
    出乎我的意料,门口的传声器竟然传来于安朵熟悉的声音:“哪位?” 
    我转过头,看着顶部的摄像头,好让她看清楚我的脸。                
   “马卓?”她似乎不相信那是我,用怀疑的口吻说。随着电子大门缓缓打开,我终于得以走进这个门庭冷清的豪宅。 
    于安朵探出半个头来,像是怕吵到别人一样,用微弱的嗓音,小心翼翼的对我说:“马卓,有事?” 
    我点点头,直截了当的说:“我找夏花。” 
   “进来再说。”他看我一眼,折身往里走。 
    我跟着她轻手轻脚走进她的家里,竟然看到于德海。他身上穿着一套看上去十分昂贵的西装,脱了鞋,大半个身子陷在沙发里,像是睡着了。 
    新婚之日,竟然闲卧在家,不知这是哪一出。 
    于安朵对我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带我进入她的房间。 
   “说吧,你找她有什么事?”回到房间,她立刻换了一种口吻,与上午不同,我听出了这句话里明显的挑衅和不信任的意味,说完,她走到窗子前,一把拉上了窗帘。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起来。 
    我努力观察她的房间,看不出什么异样。我明白夏花如果真的被藏匿了,也绝不会是在这个房间。 
   “我打电话到酒店,说她进了医院,我不放心,所以来看看。” 
   她依然维持着矜持:“马卓,夏花已经是我爸的新娘子了。这件事今天为止已经全市都知道了。我们可以保证她的安全,也绝对会保证她的安全。而且,我再说一次,这是于家的事,不是夏家的事,夏家的女儿已经出嫁,你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说:“我只是不希望她有事,另外,我有些重要的话要告诉她,所以,请让我见她一面,好不好?” 
   “她不在家。”于安朵说:“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够了!”于安朵说:“马卓,恕我直言,我认为你和夏花的交情,还没有到这个地步。甚至,我有理由认为,是你和什么人合伙,把她藏了起来。然后跑到这里来闹事……” 
   “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会做那么无聊的事。” 
   “你来这里到底为什么?”她用锐利的目光瞪着我。 
   “我找夏花。”我说:“我怀疑她出事了。” 
   “或许你应该去问问他弟弟,这是一个阴谋。”于安朵叹息说:“想不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这么没出息。” 
   “你误会他了。”我说。 
   “谁?”于安朵问。 
   “毒药。”我坦然的答。 
   “你们不是分手了么?还是你也参与了这件事情?”于安朵靠近我说:“如果不是,也不想惹麻烦,我劝你现在就走出我的家门当做什么都不知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买单,就算你插手,结局也不会改变的。” 
   “你是说那些钱吗?”我直截了当的说:“如果你让我找到夏花,我保证给你把那些钱找回来。” 
    于安朵愣了好一会,这才问我说:“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 
    我指着她那张大床说:“我还记得你躺在这里跟我说过,每个人身上都拴着一根死亡线,这头连着一个人,那头连着一个人。你忘了么?我还记得他疯狂揍我的那一夜,是你救了我,把他打晕,让我快走。我们是朋友,这些我都不会忘记。” 
   “好吧,让我告诉你。”于安朵终于肯对我说实话,“我们也正在找她,她在婚礼前晕倒,我们把她送进了医院,结果她从二楼跳窗跑掉了。” 
   “这是早有预谋的事,她挪走了我爸二百多万。她本来想在婚后一走了之的,谁知道会在婚礼前就晕倒。”于安朵说:“不过,就算她机关算尽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短命!” 
   “短命?什么意思?”听于安朵这么一说,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看来在写“绝笔信”时,她早就明白这一切。 
   “她得了一种病,叫红斑狼疮。”于安朵说:“医生说她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她是趁人不注意,从医院二楼的窗口跳下去的。那里是个小花园,所以没人看见。我只能说,她是要钱不要命。就算拿了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亡命天涯,不知道有没有福气享受!” 
    刹那间,我脑子里浮现出曾经在夏花脖子上见到的红色的块状的东西。这让我确认于安朵没有撒谎。关于这个病,我只从小说里知道过,那本轰动一时的网络小说,女主角轻舞飞扬得的就是这个病,男主角不过去给她倒了一杯水,她就永远的离开了人世。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念初一吧,对网络的了解少之又少,但是到结尾的时候我肯定哭了,一个人,躲在县城我那个小房间里,哭湿了很多张纸巾。 
   “你去找她吧。”于安朵说:“如果找到她,我希望你能劝她回来。我爸都五十多岁了,他放弃了很多东西,想要跟她在一起。只要她肯回来,我相信我爸什么都不会计较。不然,事情闹大了,恐怕谁都担待不起。” 
    我很想说:“她都快没命了,还担待什么?” 
    但想到其实她心里也很难过,我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点了点头。          
昂、很长时间没来了        
    于安朵面对我,捞起袖子,给我看她曾在自己的胳膊上划得道道伤口留下的痕迹。那一条条肉红色的伤疤,使我回忆起多年前在花蕾剧场她和我的那场谈判。 
   “还记得吗?我本来可以索性整掉它,但我没有。你猜为什么?” 
    我没出声,她自己回答:“是要我记住,别再为爱犯傻。爱情啊,爱到最后都是要人命的。我不可以再犯同样的错误。” 
    我伸出双臂,抱了抱她,完成了她上午面对我时那个未完成的仪式。 
   “马卓,”她在我耳边说:“我真的不爱他了,你应该为我庆幸。可怜我爸爸为了筹备婚礼的事已经两天没合眼,现在婚结不成,他却累倒了。这么拼命的追求,其实最后还是一场空。相见不如怀念,能见不如不见。这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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