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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离歌1,2,3+后记-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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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卓,”她在我耳边说:“我真的不爱他了,你应该为我庆幸。可怜我爸爸为了筹备婚礼的事已经两天没合眼,现在婚结不成,他却累倒了。这么拼命的追求,其实最后还是一场空。相见不如怀念,能见不如不见。这才是爱情的真谛啊。” 
    其实,她还是在乎他的。只是已经没有了任何可以说爱的理由。这到底是她的幸还是不幸呢?在我的心里,也没有答案。毕竟那些轰轰烈烈爱过的时光,才是我们曾经年轻过最有力的证明,所以,谁真正敢说自己对过去真的再无一点留恋?    
二月的北京,像睡着的北极熊,静悄悄的呼吸,怕惊扰到任何人似的。 
连续下了好多天的雪,好不容易放晴的一个下午,夏花坐在窗台上,给自己的脚趾一颗一颗耐心的涂上咖啡色的指甲油。 
这是她从医院搬到家里来住的第二天。医生说,她的病情恢复的不错,所以特许她回家过年,但是不可以喝酒,不可以熬夜,不可以过度运动,不可以吃辛辣的食物……总之,一连串的不可以。 
我难忘我们救她下山的那晚,我们把她安置在县城奶奶家,阿南去请他一个做医生的好朋友了,只有我照顾她。在我的小房间里,我喂她喝水,她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手心太烫,像块热石头。那时候的她烧的几近神志不清,胡话成堆—— 
“有便宜不占的都是王八蛋……占不成便宜你就不会跑?” 
“好多钱,用不完的钱……全给你……” 
“苏菲……苏菲……你在哪,别躲我,我怕……”我知道她是在喊那只鸵鸟。喊着喊着,她眼角有泪,我替她擦掉。看着她肿的高高的颧骨,我反复想起林果果,想起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脸上的表情,不体面也不安详,我自己的眼泪也留下来。 
有人敲门,我以为是阿南带医生回来,打开门却看到奶奶披着外套站在门外,指着里屋一脸狐疑的问我:“是谁?” 
“一个朋友。”我说,“她感冒发烧了。” 
屋里竟传来夏花低低的歌声:“天黑黑,未落雨,天黑黑黑黑……”看来,她真的是烧糊涂了。 
“你朋友还是你爸爸的朋友,这哪是发烧,喝多了吧?”奶奶看上去很不满。 
我无从解释,只能抱歉的推她回房间睡觉。 
一直等到医生来,替夏花打了针,她才慢慢的退了烧。等她身体恢复了些,阿南就瞒着奶奶,撒了个谎带着她来到了北京。从上飞机的那一刻起,夏花变得很乖,到了医院也非常配合治疗,医生问什么她答什么,吃药挂水眉头都不皱一下,就是离不开阿南,十分钟不见,就要到处寻人。 
“不是绝症,但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这是北京的专家对夏花的病所下的定义。 
但这个定义,让我们都大大松了一口气。经历生离死别的煎熬,再也没有什么,能比可以继续活下去这件事让我们觉得更有希望了。 
阿南在北京买的房子刚拿到,离装修好并住进去还需要一些时间。所以他在医院附近租了一个两室的小居室,24楼。小区不算大,但干净,空气也算清新。比起总是闷在医院里,夏花的心情显好了许多。 
我们都在刻意和往事作别,心造不宣。但毫无疑问的是,我们中间夹着一个人,这是我们逃也逃不掉的尴尬。 
见我进门,她大声唤我说:“马卓,脱袜子!” 
“为啥?” 
“涂指甲油嘛,来,看老爹给我买的这个色好不好看?” 
她一直唤他老爹,叫起来分外亲热,好像她才是她的女儿一般。比起来,我那一声总是低低的“爸”真是相形见绌。 
“他替你买的?”我坐到窗台,她的身边,问她。 
“买了好多,面霜,洗面奶,还有唇彩哦,而且全都是全天然的,用了不会过敏。你来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我用不完的呢。”她拖我一直走到房内,床上摊了一堆东西。我也真是服了他,不知道四十多岁的半老头子站在化妆品柜台上挑选这些红红绿绿的瓶瓶罐罐时,到底怀的是什么样的心情。 
“得很多钱吧。”夏花说,“不过也不在乎啊,钱就是用来花的,我早就跟老爹说了,钱不要用在给我治病上,要用在生活上,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我骂她:“病不治好怎么生活!” 
她嘻嘻笑,笑倒在床上。 
阿南不让讲,所以夏花不知道那些钱早就还回了余家。在带她来北京的前一个晚上,是我亲手把这些钱全部交还回于安朵的手里,并简单跟她讲述了阿南和夏花的故事,希望她可以帮忙成全他们。 
我知道我的要求过分,所以不敢直视她的眼神,谁知道她答应的异常爽快,拎着那一大箱子人民币,于安朵对我说:“其实你是为你的父亲,我也是为我的父亲。对你父亲而言,她兴许是个宝,但对我父亲而言,她注定是场灾难。所以马卓,说起来,我们这一边,总是输家哦。” 
或许她是为了调节气氛吧,但这真是一个很拙劣的笑话,让人实在笑不出来。再说了,如果这些事,非要用“输赢”这个词来盖棺定论的话,结局恐怕还真的是个未知数呢。 
夏花把那些东西通通收拾好,塞回袋子里,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问我说:“老爹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我说,“备年货是很麻烦的事吧。我来做饭给你吃,你想吃什么告诉我。”说完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是阿南按照医生嘱咐为她特制的食谱。 
我让她自己挑,她却抱住抱枕,蜷缩在床上,用迷迷糊糊的声音对我说:“我要睡了,现在不想吃东西,老爹回来你叫醒我哦。” 
也不知道是真睡还是装睡,反正她很快眯上眼睛,不再同我说话。我替她盖上薄被,发现她脖子处隐隐的红色褪下去不少,看来却依然清晰。她的病其实本来不是太危及生命,但因为她太过任性,对身体内脏器官已经有较大伤害,所以医生才会说出如果不好好调养,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之类的话。 
关上门出来。客厅里稍许有些乱,我正在收拾,忽然看到夏花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在闪烁。手机是静音,只见光亮,没有声音,我还以为是阿南,凑近了看,上面显示的是:弟弟。 
我迟疑了一下,但很快折身进了厨房,甚至没有伸手去碰那个手机。 
卡是昨天她出院后阿南才替她买来的,看来她第一个联系的人,依然是他。说起来,他是她唯一的亲人,联系是正常的,只是希望她不会讲与我有关的事就好。我更不希望的是他因此对我有任何的误会——那么当一切都如流水般逝去,我至少还可以守住我那点可怜的骄傲和自尊。 
我们说好的,永不相见。 
“我要喝水。”夏花忽然出现在我身后并说话,吓我好一大跳。 
我从她手里接过杯子来,替她倒上白开水,觉得有点烫,又打开矿泉水瓶倒上一点凉的。她玩弄着另一只手里的手机说:“马卓,有点事麻烦你。” 
我心一紧。 
她说:“我的病,不要告诉夏泽。” 
“哦。”我说,“放心吧,我都不和他联系的。” 
“哦,这样啊。”她接过我递过去的杯子,笑了一下说,“我也不想和他联系的,但他偏偏找我。”说着,她对我晃晃屏幕不停在闪烁的手机,一边按掉一边骂骂咧咧:“我结婚他不管,现在逃婚了,他倒管起来了。”“他是担心你吧。”我说。“那就让他也尝尝担心的滋味好了。”夏花气呼呼地说。我无心介入这姐弟之间的恩恩怨怨,有些艰难地对夏花说:“其实我也不希望,你跟他提起关于我的任何事。” 
“成交。”她两只手里都有东西,没办法与我击掌,就伸出一只脚来,踢了我的脚一下,我一直紧着的心这才忽拉拉松了下去。“到医院来看我那个小孩不错啊。”夏花说,“给我讲冷笑话的那个,我看他对你挺有意思的。”是个人都把肖哲往我身上扯。“你什么时候嫁给我爸啊?”我赶紧转移话题。“你是律师哦,不知道重婚罪是重罪么!”她瞪着眼睛朝我喊,“我可是跟于秃子正式领了结婚证的!”说完她竟然咯咯咯笑起来。“笑你个头。”我骂她。 
“老爹是个傻子,我要不是这样,他一定会娶我做老婆的。”夏花说:“还是这样好,他现在想当雷锋,也没条件当。等我死了,他还能娶个比我年轻漂亮的。听说北京城里最不缺的就是美女!”“胡说什么啊,什么死不死的。”我说,“这不活的好好的吗。” 
“这病是遗传。”夏花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说,“告诉你一件事哈,我外婆我妈,都是得这个病死的,死的时候,都是三十三岁。我今年呢,也三十三了。据说,我外婆死的那天上午,还在打麻将。我妈也是,我只不过是出去买了包盐,她就已经断气了。”“别说这些胡话了。”我连忙打断她,“你跟她们不一样,我爸不会让你死的,我也不会。”她看着我,忽然笑了。然后她把手机和杯子一起放到厨房的小窗台上,走近我,很温柔的拥抱我,并在我耳边说道:“谢谢。”说完,她又很快地放开我,拿着她依然在响的宝贝手机回到沙发上,像烫熟的河虾一般蜷缩起来,继续睡觉。 
我把厨房收拾了一下,走到她的身边,本想替她盖个被子什么的,却发现她其实根本没睡觉,而是在哭,头抵在沙发角,眼泪无声的往下掉。我赶紧拿了毛巾来替她擦,一面擦一面哄她说:“别哭啊,你忘了医生说你不可以情绪化的嘛。”“我不想死。”她撑起半个身子,紧紧抱着我说,“三十三年,我第一次体会到有家的感觉,我真的不想死。” 
“你不会死的。”我放慢语调,慢悠悠地继续哄她说,“等你病好了,你回去办离婚,然后呢,跟老爹结婚,然后呢,再替他生个孩子,然后呢,还要把孩子养大。你要做的事好多好多,怎么会死呢。” “那你保证我不会死。”她像个孩子,抽泣着在我耳边说着任性的话。我还没说出“我保证”三个字,客厅的门忽然被推开,是阿南,拎着大包小包站在门口,见我们这样,打趣地说,“哎呦,抱上了?”我不好意思,夏花却依旧紧紧的抱着我,泪眼婆娑地对阿南撒娇:“老爹,你女儿欺负我这个病人。” “她不会的。”阿南笑着把东西拎进来,“她顶多就是逗你玩。” “你就护着她!”夏花皱眉说,“我不开心!”我一把把夏花推开,在她倒在沙发上的时候伸出一只手装摸作样地掐住她的脖子,大喊一声:“就欺负你了,咋的吧?” 
“喂喂喂!”阿南丢下手里的东西就冲了过来,而我和夏花早已笑作一团。被捉弄的阿南伸手在我俩头上一人敲一记,脸上的欢乐却是藏也藏不住。我起身,收拾起地上那一大堆东西,去厨房整理,刻意把外面的空间留给他俩。不知过了多久,阿南进来了,就站在我身后,对我说:“我来吧。” “她呢?”我问。“睡了。”阿南说,“马卓,你辛苦了。”我正想责备他,他却自己识趣地补充道:“也该你为我分担分担了。”我把早泡好的茶递给他,那是我用奖学金替他买的保温杯,好大一只,他喜欢喝热茶,一天喝水又喝得多,所以这杯子特别适合他。 
“你喜欢的,台湾冻顶乌龙。”我说。他把杯子翻来覆去地看,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一面欣赏一面装作若无其事地问我说:“对了,她哭什么?” “没什么啊。”我说,“她想着你对她的好,觉得自己无以为报,就感动得哭了”他压低声音问我:“那个,钱的事,你没提吧?” “放心啦。”我说,“这么不相信我?”“不是不是。”他连忙说,“哦,对了,肖哲晚上过来吃饭。我忙不过来,所以请他到新房子那边去替我处理一点事,呆会儿他会送点图样回来给我,要是不对我还要让他拿回去给设计师……”真不明白他一连串的解释有何必要。“那你好好招呼他吧,我得去律师事务所取我的电脑。”他点点头,我刚走到门口,鞋还没换好,他又不放心地追出来吩咐说:“取完就回来哈,就不要坐公车了,还是打车吧,不费时间。”我真怕再继续扯下去他就干脆开车送我去了,于是朝他挥了挥手,迅速出了门。 
那天的三环路,出奇的堵,我花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才到达律师事务所。 
进了电梯,按下12这个数字我才想起来,自从肖哲生日那天,我加班到深夜从这里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我一直都没告诉阿南我被律师事务所辞退的消息,不知如何开口,怕的是他为我担心。其实比这更让我害怕的,是方律师从此看扁我。若不是夏花的病,我早就第一时间来事务所解释一下晚上丢下洛丢丢的来龙去脉了。 
工作丢了不要紧,我只想承担我该承担的责任。 
出了电梯,我近直走进方律师的办公室,敲了两下门,无人应答。但门没关,我只是轻推了一下,它已经自动咿呀而开。 
我探头看了看,没人,只看到桌上放着一杯还在冒着热气的开水。 
估计他只是暂时的离开。我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发现其他办公室的门都紧闭着,走廊里也无人经过。我想了一下,走进办公室。我的电脑就放在助理办公桌上,多日不用,积攒了一层薄薄的灰,我拿张餐巾纸简单擦拭了一下,将它装进电脑包。正要转身出来,想想不妥,又折回到桌前给方律师留了个纸条,怕他看不见,我把纸条压在他的杯子下面,就在我低头的一瞬间,忽然看到一根彩色的鞋带,从墙角的办公桌下面伸了五公分左右出来。 
鞋带是橘红色的,这颜色看上去非常眼熟。没错,LV波板鞋——虽然我一直对名牌毫不感冒,但这么特别的鞋,我只记得有一个人穿过。 
这个洛丢丢真是阴魂不散。 
只是,她神秘兮兮地躲在那个鬼地方干吗? 
我决定对她的存在熟视无睹,因为很显然——其一,她躲在那里是为了不让人看见;其二,她躲起来不想人发现一定是想干或者已经干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其三,不管她想干嘛或者干了什么,都与我再无联系。我现在,连个实习助理都不是了。 
所以,我抱着我的电脑,装作一无所知的走出了办公室,出门前,还不忘体贴的替她把门拉上。 
下了楼没走两步,竟在停车场边上看到方律师。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在等什么人。在我离他还有一些距离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我,我当然只能走上去打招呼。 
“马卓?”他诧异地问,“什么时候来的?” 
“我去您办公室取我的笔记本电脑来着,见您不在,留了张纸条。” 
他笑笑说:“我还以为你生气电脑也不要了,打过你一次电话,是关机。” 
“我换号码了。”我说。 
“年轻人抗击打能力要强,不要说几句就受不了。”方律师说,“而且上次那件事我了解过了,好在洛丢丢也没出啥大事。都过去了,你也不必想太多。” 
“谢谢方律师。”我问,“我的新电话留在纸条上了,如果还有需要我干的杂活,您尽管吩咐我。” 
“好啊。”他说,“过个好年!” 
我看了看身后的大楼,对他说道:“那您忙,我先走了。对了,您以后要是不在办公室,最好还是把门锁好。” 
“好的,再见。”他措辞礼貌,但语气已明显表达出不愿与我多聊。我识趣的转身离开,一路快步走到公车站台,直到公车的门合上,车开始启动,我才松了一口气。 
我问自己的内心,其实暗地里是希望他可以留住自己的。他对我礼貌的拒绝和客气,是我不能回避的失败。公车摇摇晃晃,回想起以前每次坐这路车回学校的时候,胸腔里怀揣的更多是理想和抱负——我在京城最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我在替京城最知名的律师当助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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