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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夏暮雨--上海 上海-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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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喝一杯吧。我请客”。路晓伸手拦了辆车,把我推了进去。
  
  上海是个夜的城市,白天看上去毫不起眼的旮旯,到了晚上便会散发出一种纸醉金迷的气息。最常见就是在衡山路或茂名路之类的大小酒吧,什么科罗娜、太阳啤、可乐JAZZ,一家挨着一家。酒吧大都装修别致,灯光昏暗,有的还带点荧光,有那袅袅上升的烟雾包围,有乐队表演。
  
  我平身第一次涉足酒吧。对我来说,它还是带点神秘色彩的。吧台上有各种漂亮的杯子倒吊在那里,零散的坐了几个人。路晓说,现在来是早的,上海人的夜生活要从十点才开始,他们大都下了班,回去洗澡换衣服,再来这里。
  
  路晓为我点了酒,那种有淡淡蓝色的鸡尾酒,我叫不上来名字。找了个角落坐下来,路晓开始给我讲上海酒吧和北京酒吧的区别。
  
  在北京,喝酒就要喝个热闹,男女皆然。在三里屯,从南街到北街,你要找一间清静点的,不带表演的,还真是困难。不过真正的北京人倒很少去那里喝酒,通常你看到的都是外国人居多,还有来北京的游客,再者就是怕寂寞找伴的。大多数人还不喜欢到这里来,找家不错的小饭馆,一帮人扯膀子喝,而且不醉不归。
  
  在上海,如果你在饭店里吃完饭,老赖着不走,干聊天,旁边的服务员一定拿“白眼”看你。背地里骂你是外地人。等你看到上海满世界有那么多“静吧”,没有表演,最多放点背景音乐,你会感觉,这个酒吧一定是快要黄铺了。这么冷清,没人关顾。
  
  路晓只长我一岁,但阅历却比我丰富许多,初到上海的日子,从她那里学到不少东西。“在上海不会泡吧,是会让人瞧不起的。”
  
  我并喜欢追赶潮流,却喜欢上了酒吧。
  
  看酒吧中那些独饮的女人,你即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要到哪里去。或许她们有无限的哀愁和衷肠无人可诉,只能一杯杯又酸又辣独自咽下肚去。若你把她们视作酒女,上前搭话,她们便会用冷冷的眼神直射过来。若此时还不知难而退,只诺诺解释自己并无恶意,那么对方会立刻一言不发地用手势招呼酒保结账走人,那种扬长而去的架势,让你觉得既是尴尬,又是无趣。
  
  我从不一个人泡吧,若无人陪伴,宁可不去。我不想让人一眼便看得出自己的寂寞与伤感来。我的感受就是我的,不必要别人来与我分享。

朋友

  一个人朋友的性别与多少,取决于他(她)的性格。星座学上说,射手座的人是仅次于双子座而拥有双面性格的人。因为林枫,我隐藏了我性格中刚强的一面,在男人眼中,女人都是需要保护的,所以女人要学会依赖男人的保护,即使你不需要。
  
  我从小到大都以男性朋友为主,女性朋友少之又少。那时男生总感觉女生太娇气,不愿意和女生在一起玩,可我除外,因为他们从没把我当做女生看待。小学时在休校练游泳,为了减小水的阻力,把头剪得比男孩子还短,只有贴着头皮的一层,整天一身的运动服,又宽又大,和男生站在一起,没人能分得清楚。在校运动会上,裁判愣不让我参加女子三千米的比赛。小我两岁的堂弟整天喊我哥,我妈一句一声大儿子,我还以此为荣过好长一段时间。
  
  直到我遇到林枫。林枫曾说过他喜欢的女孩类型,柔柔弱弱,小鸟依人,一定要长发,他说这样的女孩可以引发男人的保护欲。这让我想起了林黛玉,绝对符合他的标准。可我必竟不是林黛玉,也学不来她的悲悲切切。只能照猫画虎,留长发,穿裙子,不大声说话,硬是改造成了淑女形象,以至于我从前的朋友都不敢认我。可骨子里的东西是没有办法改变的,我仍有犟强的一面,不过我尽量不在他面前表露出来。不知道这算不算“女为悦已者容”。
  
  可我的遗传因基却不是淑女型的。除了长发,离他的标准越来越远,认识他的时候,他一米七三,我一米六一,等高中毕业的时候,他仍一米七三,我却猛串到了一米六九。“小鸟依人”我是扮不来了,整个一卧底在小鸟堆里的火鸡。
  
  反观我们班上,十一个女生,九个半淑女,任凭哪一个都比我适合林枫的口味。当我问及他当时的选择,他只回我一句:“物以稀这贵”。
  
  在上海,我仍是那种比较稀少的物种之一。上海的女孩一水的清清瘦瘦,我听到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人去上海的一家减肥中心,本想在大厅里见到的都是油油胖胖的女孩,没想到,那里的女孩一个比一个瘦,好不容易见到身形比较正常东北的女孩,问她为什么减肥,她说:在东北,她一米六的个头,一百二的体重是属于那种太瘦了要多吃点的体形,等来了上海,才发现在这里她的体形被称做肥得要死的那种。为了适合上海人的审美观,只好减肥。
  
  这点我在上海深有体会。星期六,和路晓一起逛南京路,我们不约而同看好了一条连衣裙,想要试穿的时候,老板用蔑视的眼光告诉我们,穿不了,最大的是M号(160,80)的。在东北,我从未遇到因为没号卖不到衣服的,在上海,可着实让我丢了一回颜面。
  
  回到家,气愤之余给苏眉打了通电话诉苦,结果几天之后,苏眉给我邮来一皮箱新装,全是XL号(175,92)的。箱子里还符了一封信,让我以后不必那么变态在上海买衣服,没穿的了就给她打电话,想要什么没有啊?家里那边东西还便宜,一箱衣服总额才抵上海买两条裙子。
  
  苏眉是我为数不多的女性朋友中最要好的一个。使我们成为多年好友的原因却是因为我们性格,爱好完全不同,也许互补型的友谊才会长久;相近性格的朋友反而会出问题。就象时常可以听到,两个好朋友因为喜欢同一个异性而反目成仇的,在我和苏眉之间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因为我们喜欢的类型完全不同,而对方喜欢的类型又是自己所不屑的。
  
  就如我们时常会穿上样式相近的裙子,高跟鞋,如淑女般招摇过市,可是她是真的淑女,而我是装假的。
  
  曾有人说过,女人的友谊远比不上男人的,而男人和女人之间,又不存在真正的友谊,总会因为有一方或双主主有异性朋友而越走越远。
  
  所以当方中宇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们居然好久没有联系了。


方中宇
方中宇是我转读高中时候的同桌。
  
  那时候刚转到另一所学校,还不是和他一桌,第一天上晚自习的时候,就从旁边传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看我帅吗?
  
  我抬头转向纸条的来源,方中宇探出半个头,向我摆了摆手。我很认真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在纸条后面给了他回答:没看出来。
  
  纸条传了N手之后到达他手里,所有传条的人都在笑,只有方中宇看完后,给我一个吐血状,倒在桌子上。
  
  “从来没人说我不帅,你是第一个。”放学以后,我们在车站再次碰面。
  
  我笑了笑:“慢慢习惯就好了。”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不过在我和他同桌以后,我被他狠狠教育了一顿,原来他小学和中学都和我一个学校,他认识我,而我,从没注意到他。“只能说明,我太有名气了。”我对他说。他再次做吐血状,这是他的招牌动作。
  
  后来,打听了以前的同学,才发现,方中宇在小学和中学的时候,要比我出名的多。我不认识他也是当然的,我从来上学上课,放学去体校游泳,没参加过什么课外活动小组,没参加过年级的集体活动。
  
  “你太伤心我了。”方中宇再次提醒我,“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一起参加过学校的地理竞赛选拔小组。”
  
  参加地理竞赛选拔小组的事我记得,可我想不起来当时都有谁参加。当时一个班是两个人参加,九个班,十八个人,就后选三个人参与市里的小学地理知识竞赛。我们班的另一个男生在第一轮就淘汰出局,所以以后的课程都是我一个人在听,为了这个竞赛,我放弃了校区的摄影小组。在那里我只记得一个人,高翔,那个人最后当了我初中的第一任同桌,和我一起坐了一年半。
  
  “我真想不起来了。”我实话实说,“你是不是第一轮就被刷掉了?”
  
  方中宇再次吐血,“最后定三个比赛的,还有一个后补的都是谁?”这种提示够了吧,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这种信息。
  
  “我,”数着手指头,“高翔”这个我记得清,“一个九班的,还有一个是七班的。”我只能记得这么多了。因为后来种种原因,比赛没比成,我们就都各回原位。不记得他也不稀奇,因为在上初中时,高翔也没记住我的名字,只知道曾在一起上过课。
  
  方中宇有杀了我而后快的冲动,咬着牙接着问:“你对九班的那个人还有什么印象?”
  
  “想不起来了,好象脸挺大的吧。”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是不是这样啊?”他拿下眼镜,把脸伸到我面前。“你就只记得高翔。”
  
  如果有地缝,我真想钻进去,这下丢人丢大发了。后来我又知道,初中的时候,我们两个班就在对门,他们班的前门,对着我们班的后门,我就坐在后门边上,却想不起来看见过他。我倒是记得我一小学的哥们在对面班。
  
  “你认识杨旭吗?”我硬着头皮问他。
  
  “看来你还有点印象”,他嘿嘿一笑,“杨旭是我同桌,你平时到我们班找他,坐的都是我的位置。”
  
  我想我当时肯定已经满头黑线了。后来混得熟了,才知道他家离我家不远,走路十分钟就可以到。有了这个发现,不管上学,放学都一块走,混了两年,成了朋友。
  
  他现在就读复旦,修他的硕士研究生学业。
  
  “还行,我还以为你早把我忘了呢?”听到他的声音,就知道他是谁了。能从我爸妈手里要到我的新手机号的,没有几个人了。
  
  “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啊。忘记你的后果太可怕了。”整整被教育了两年,有空就拿出来给大家说说,好象是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似的。弄得整个班里没人不知道的。


有朋自远方来
和方中宇约在南京路见面。根本不用刻意去找,他一米八四的个头加上他的一身打扮就够显眼的了,一个大男人,特别爱穿白色的衣服,在我身边可不多见。
  
  “听说你被甩了。”方中宇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的人。
  
  要不是多年交情,我想要不甩他一耳光都难。“自从你换了眼镜以后,变得会说话了。”
  
  “哈哈哈哈!”他笑得一点气质都没有。他就是这样一个人。高中的时候,一幅黑宽边眼镜,要多土有多土,可人家就好这口。高三那年不知道起什么邪性,有天打电话,让我去家附近的小学打篮球,当他从楼上下来,一身清清爽爽的白色篮球服,一个金丝边眼镜,差点让我认不出来。
  
  后来才知道,这身行头是专为泡MM而购置的。他一定是不甘心中午的时候,有那么多闪光灯从楼上楼下猛拍,照的都是足球场地吧。
  
  “行啊,你小子,都混到复旦了。”对我们来说,那所学校根本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混得一般,混得一般。”他的笑容和他的口气明显成反比,他向来运气很好,高考随随便便考个师大,考研又是一次考个复旦。不过还好,他没多问我和林枫为什么分手的事情,让我很感谢他。要是问起来,我还真不知道应当怎么说,对我来说,这件事情是非常非常丢人的。在我的新环境中,不想任何一个人知道。
  
  我们就算接上头了,分手的时候,方中宇约我有空去他们学校玩一玩。把他的死党们介绍我认识。我也希望能在上海见到以前的朋友,这样感觉不会孤独。
  
  “对了,”临走的时候方中宇忽然想起来一件事:“高翔也在上海。”
  
  ……
  
  自从我开始相信命运后,好象一切都变得顺利,我从后勤调到事业部,还从事我的老本行,管理公司的贸易系统中资源的调配。这个工作很清闲,但是准确度却要求非常的高,对数据的计算要求必须是相应的精细,不能有断货和调不到货的情况发生。路晓也一同调了上来,我们现在在三十楼,她成了事业部的文员,工作性质和下面大同小异。不过吃点亏,要专门照顾这些事业部的大爷,冲茶,倒咖啡的事情都归她管,加班的时候还得负责给这些人打饭,送到嘴巴下面。
  
  “这哪里是文员,分明就是保姆。”路晓在没人的时候,会和我抱怨几句。不过看她还是很开心,因为和张志伟相处在同一个办公室,有机会增进办公室恋情的发生。
  
  还有一个好消息让我很振奋,苏眉已经签了上海的一家网站,做编辑,下星期就可以过来。我一下子感觉很幸福,果真有上天吗?让我不用在上海是一个人孤单,把我的几个朋友一个一个送到我身边来。
  
  “帮我租房子”。苏眉和我脾气有一点相象,就是喜欢有自己的空间。两个好朋友在一起,也要保持一定距离,否则一定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闹。
  
  她的公司在人民广场,住在我这边,坐公车四站或五站路,于是我打算一个星期后让她变成我的邻居,正好房东在三楼还有一个单居室没有租出去。
  
  在苏眉到上海的前一天,我已经把房间收拾完毕,东西备齐,只等它的新主人到来了。
  
  苏眉是坐火车过来的。从沈阳到上海,三十个小时,当我看到她的时候,满脸的疲惫。“姐姐。”苏眉张开了她的怀抱,这是我们标准的打招呼方式。“我想死你了。”
  
  “我也想死你了。姐姐。”我跟她抱一抱,“好了,不要再恶心别人了。”
  
  “哈哈哈哈。”我们一起大笑起来,引来许人行人侧目。
  
  “欢迎来到上海。准网络编辑同志。”
  
  苏眉
  
  “我爱死你了。姐姐。”当苏眉看到我为她布置的房间里,不由得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我使劲地擦了擦脸,推开她,“打住,打住。我还没打算改变我的性取向。”
  
  我刚说完,就被苏眉从后面踢了一脚,踢在屁股上。“怎么说话呢?我也没想变,就算是想变,也要那些男人死光了再说。”
  
  您一定会说,这个人是我在上面写的淑女吗?还真是她,如假包换。淑女并不时二十四小时值班,偶尔也得换换班是不是?您再向下看,保证你会认为她是绝对的淑女了。
  
  晚上,我请了方中宇一起过来聚聚,顺便介绍个美女给他,方中宇说那他不能单独来,一会儿非带个猛男不可。我和苏眉相视而笑,这下有的玩了。
  
  苏眉和方中宇是头一次见面,以前还真没提过他。不过我刻意不告诉,而是那时候赵枫占据了我整个心灵,别人都得让位了。和苏眉说得最多的也是赵枫,别人,可能都忘记了。
  
  方中宇带了一个同学过来,叫朴永明,一听就是朝鲜族的,长春人,算是半个老乡。外滩那片东北餐馆特少,我们又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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