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预测学讲义-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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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八字之推命方法,是以命主之出年日月时,化作农历,再翻查万年历,找出其年月日时之天干地支,以作推算之用。(计算方法以过「气节」为准),大运排列方法以月之干支为根基,阳男阴女顺数,阴男阳女逆数,直至未来或以前的气为止,总数为何,将此数除以三(简法),即为起大运虚岁,再由月干支顺或逆排起大运之干支就是。
例子: 新历1995年8月11日晚上9时
命式:
时 日 月 年
庚 丁 甲 乙
戌 酉 申 巳
大运:
九 八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一
十 十 十 十 十 十 十 十 十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岁 岁 岁 岁 岁 岁 岁 岁 岁 岁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起运交脱计算法
(一) 顺行的计算法(阳男阴女)
由出生日的下一日起,数至下月立节的日、时为止;三日折一年,一日折四月,一时折十天。
例1:男命:1918年(戊午),农历五月初三寅时
即芒种后5 日(芒种日不计)
丙 己 戊 戊
寅 丑 午 午
(1) 男命阳年出生,应顺行
(2) 顺行,出生后的第一个节为小暑,在六月初一丙辰日辰时入气
(3) 由己丑日下一天起计,与数至丙辰日,共27天(27 ÷3 = 9年后,即1927年起运)
(4) 顺行,由寅时数至辰时(经过寅、卯),共2个时辰(10天 ×2 = 20天,即9年后又20天)
(5) 最重要记住的是:本命造是芒种后5日出生,所以还要把这5天加进9年20天内,即在出生后9年又25天起运
(6) 9年后即1927年,芒种后25天即农历六月初四交脱(即丁酉日),用虚岁,则为逢十及十五岁之年,农历六月初四交脱
【简单之方法:即由出生之当天数起至下一个节,3日为一岁,28÷3=9(余1不计,余2加一年),9 + 1虚岁即十岁起运;这方法简单,但流于笼统,没有说明哪一个月哪一天交脱】
六 五 四 三 二
十 十 十 十 十 十
甲 癸 壬 辛 庚 己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例2:女命: 1931年农历十月十二日丑时
即立冬后13日出生(立冬日不计)
丁 庚 己 辛
丑 辰 亥 未
(1) 女命阴年出生,应顺行
(2) 顺行出生后第一个节为大雪,在十月廿九日(丁酉)巳时入气
(3) 由庚辰日下一天起顺数至丁酉日,共17天(17 ÷3 =5年后,又8个月起运**一日折4月,两日折8月)
(4) 顺行由丑时数至巳时,(经过丑、寅、卯、辰) 4个时辰(10天 ×4 =40天,即1个月又10日)(5年8个月 + 1个月又10日 = 5年9个月又10日起运)
(5) 记住:本造是立冬后13日出生,所以这13日要加进5年9个月又10日之内,即应在出生后5年9个月又23日起运
(6) 5年后,即1936年(丙子)的农历十月再加9个月,便是1937年(丁丑)的七月,初三立秋,初三加23天,即1937年农历七月廿六日交脱
【简单之方法:即由出生之当天数起至下一个节,连庚辰日在内数至丁酉日,共18天,3日为一岁,18 ÷3=6(余1不计,余2加一年),6+ 1虚岁即7岁起运;这方法简单,但流于笼统,没有说明哪一个月哪一天交脱】
五 四 三 廿 十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乙 甲 癸 壬 辛 庚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二) 逆行的计算法(阴男阳女)
由出生日的上一日起,逆数至上月立节的日、时为止;三日折一年,一日折四月,一时折十天。
例3:男命: 1913年(癸丑)农历九月廿四日亥时
即寒露后14日出生(寒露日不计)
辛 丁 壬 癸
亥 丑 戌 丑
(1) 男命阴年出生,应逆行
(2) 逆行,生日前的第一个节为九月初十(寒露),卯时入气
(3) 由丁丑前一天逆数,数至癸丑日,共14天(14 ÷3 = 4年又8个月)
(4) 从亥时逆数至卯时,共8个时辰(经过辰、巳、午、未、申、酉、戌、亥)(10天 ×8 = 80天,即2个月又20天)(4年又8个月+ 2个月又20天 = 4年10个月又20天)
(5) 本造生于寒露后14日,20 + 14 = 34天,即在4年11个月又4天后起运,亦即在1918年(戊午)农历八月白露后4天起运
(6) 用虚岁,即为逢六、一之岁,农历八月初八日交脱
四 三 廿 十
十 十
六 六 六 六 六
丁 戊 己 庚 辛
巳 午 未 申 酉
例4:女命: 1924年(甲子)农历五月十一日午时
即芒种后6日出生(芒种日不计)
丙 壬 庚 甲
午 戌 午 子
(1) 女命阳年出生,应逆行
(2) 逆行,生日前的第一个节为五月初五(芒种),丙辰日,辰时入气
(3) 由壬戌后一天逆数,至丙辰日共6日(6 ÷3 = 2年,即1926年起运)
(4) 午时逆行,由上一时计数至辰时(经过巳、辰),共2个时辰,2时= 20天,即2年又20天
(5)本造生于芒种后6天,合共为在出生后2年又26天起运,亦即在1926年(丙寅)农历五月廿三日(壬辰)起运
(6) 用虚岁,则为逢三、八之岁,农历五月廿三日交脱
四 三 二
十 十 十 十
三 三 三 三 三
乙 丙 丁 戊 己
丑 寅 卯 辰 巳
四柱八字基本知识
五行生克:
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
土制水,水灭火,火炼金,金伐木,木破土
天干:
阳 甲、丙、戊、庚、壬
阴 乙、丁、己、辛、癸
天干五行属性:
木 甲、乙
火 丙、丁
土 戊、己
金 庚、辛
水 壬、癸
五行特性:参看天干总论
地支:
阳 子、寅、辰、午、申、戌
阴 丑、卯、巳、未、酉、亥
地支五行属性:
木 寅、卯
火 巳、午
土 辰、戌、丑、未
金 申、酉
水 亥、子
五行特性:参看地支总论
地支藏天干:
子:癸
丑:己癸辛
寅:甲丙戊
卯:乙
辰:戊乙癸
巳:丙戊庚
午:丁己
未:己丁乙
申:庚壬戊
酉:辛
戌:戊辛丁
亥:壬甲
天干五合:
甲己 合土
乙庚 合金
丙辛 合水
丁壬 合木
戊癸 合火
地支六合:
子丑 合土
寅亥 合木
卯戌 合火
辰酉 合金
巳申 合水
午未 合火
地支三合:
申子辰 合水 半合: 申子、子辰
巳酉丑 合金 巳酉、酉丑
寅午戌 合火 寅午、午戌
亥卯未 合木 亥卯、卯未
地支三会:
亥子丑 会水 (无半会)
申酉戌 会金
巳午未 会火
寅卯辰 会木
地支六冲: 子 午,丑未,寅 申,卯 酉,辰 戌,巳 亥。
地支三刑: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
地支相刑: 子卯相刑;子午相刑;卯午相刑
地支自刑: 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
地支相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戍相害。
天干性情漫谈
十干性情,阴阳回殊,滴天髓言其理而不言其用,穷通宝监言其用而不言其理。理固难解,用亦非体会经验不能领悟,然格局之高低,富贵之等级,胥在于此,故不可不予究也。
甲木生于寅月,忌见庚辛,喜用丙火。
庚金生于申月,喜用丁火,忌见壬水。
同一月令建禄,一则喜泄不喜克,一则喜勀不喜泄。
春木用金,秋金用水,决非上格,此金木性情之殊也。
丙丁同一火也,解寒调候,宜用丙火。克泄煅冶,宜用丁火。
正月甲木之喜丙火,乃用以解寒,藉成反生之功,非喜其泄也。
若木在二月,即宜丁火,所谓木火通明是也。
木生于冬,水冻木枯,寒木向阳,见一丙透,有寒谷回春之象;
若见丁火,则如温室培养,力量微簿,丁火通根而重,尚勉强可用,若丁火根轻,则效力几等于零,此丙丁性质之殊也。
身强喜杀,身弱忌杀,此亦当酌量五行时令之气而论,非必尽然也。如木生于春,怕见庚辛。生于三秋,外象雕残,英气内敛,不怕制,枯木落叶,反喜金之剪栽。故乙木秋生,辛金透出,丁火制之,上上之格。甲木庚金丙火次之。
一为木金火之质,一为木金火之气,质由气生,而在三秋万物成功之时,气收敛而化质,气之力量薄弱,不如质之为美也。
八字以纯为贵,乙辛丁之质,不宜杂以甲庚丙之气也。
水火必须相济,故丙火不离壬水,壬水不离丙火也。
丙火日元,不见壬水,或壬水日元,不见丙火,均非上格不能取贵也。
水火对峙,丙火日元,取印为调和之神;
壬水日元,取食神为调和之神;
则即济功成,无有不贵。(此指丙弱壬旺而言,非必尽然也。)
丙火不畏壬水而忌癸水,壬如长江大河,气势奔放,日照江湖,光辉倍增。癸为雨露之水,浮云蔽空,日月无光。
丙癸亦有并用者,如木生于夏,须丙癸并见,但以两相间隔,各得其用,方为上格。(前段言丙日无壬而用癸之异,后段言木日元而用丙癸,有所不同也。)
官杀有可混不可混之理,苟喜其混者,必须并见,方能取贵,如庚金生于八月者是。
八月秋气渐深,寒威日增,非用丙火,不能解寒肃之气。而庚临于酉,日垣临刃,金气刚锐,非丁火煅炼,不能成剑戟之功。故丙丁必须并用,阳刃驾杀,大贵之格。苟单见丙火或丁火,未免减色也。
水生于春夏,非金发其源,不能取贵。
金生于春夏,非水洗淘,亦不能取贵。
其实春夏之金,不能缺印,然燥土不能生金,用水以成反生之功,
非取其泄也。
春夏辛金,切忌木火,不论强弱,皆喜水淘洗。若木火多,金必煅溶,自非吉兆。
丁火不离甲木,甲木不离庚金。故滴天髓云:「如有嫡母,可秋可冬。」宝鉴云:庚金劈甲引丁。无甲木则丙火无所附丽,无庚金则甲木无法充份发挥其力量。
凡丁火日元,无甲不贵,无庚金则贵不足。财印并用,此五行理外之理也。(尤以冬丁为然。)
七八月庚金,不宜壬癸。而七八月辛金,最喜壬水泄之,气秀而清。但不宜癸水,金多水浊者,癸水也。
盖金生水者,泄金之气,轻清为美,癸为雨露之水,秋冬寒冻,化为霜雪,反嫌过于寒冷,非得丙丁官杀解寒不可。须酌量轻重取断。
再者,所言宜忌,乃论格局之高低,若喜壬水,而无壬见丁,当然以丁为用,宜丁而原局无丁,柱见壬癸,当然以壬癸为用,特格局非上选矣,非不可用也。
天干总论:
甲木
十干体象诗云:「甲木天干作首排,原无枝叶与根荄,欲存天地千年久,直向沙泥万丈埋,斫就栋梁金得用,化成灰炭火为灾,蠢然块物无机事,一任春秋自往来。
滴天髓云:甲木参天,脱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炽乘龙,水荡骑虎,地润天和,植立千古。
甲为纯阳之木,有参天之势;生于春初,木嫩气寒,得火而发荣;
生于仲春,旺极之势。宜泄其菁英,所谓脱胎要火也。初春嫩木萌芽,不宜金勀,仲春以衰金而勀旺木,木坚金缺,故春不容金也。
生于秋,木气休囚,而金当令。土虚不能培木之根,反生金克木,故不容土也。
龙、辰也。支全巳午未,或寅午戌,而干透丙丁,不惟泄气太过,抑且火旺木焚,宜坐辰;辰为湿上,能培木而泄火也。
虎、寅也。支全亥子丑,或申子辰,而干透壬癸,水泛木浮,宜坐寅。寅为木之禄地,而藏火土,能纳水之气,不畏浮泛也。
火燥坐辰,水泛坐寅,斯为地润。金木,木土不相克,斯为天和,非仁义之象乎。
乙木
十干体象诗云:「乙木根荄种得深,只宜阳地不宜阴;漂浮最怕多逢水,砍伐何须多用金。南去火炎灾不浅,西行多土祸尤侵;栋梁不是连根物,辨别工夫多用心。」
滴天髓云:乙木虽柔,刲羊解牛,怀丁抱丙,跨凤乘猴,虚湿之地,骑马亦忧,藤萝系甲,可春可秋。
羊、未也。牛、丑也。乙木虽柔,而生于丑未月,未为木库,丑为湿土,可培乙木之根,乙木根固,则可制柔土而有余也。
凤、酉也;猴、申也。生于申酉月,只要干有丙丁,不畏金克。
马、午也;生于亥子月,水旺木浮,虽支有午,亦难发福。
若天干有甲,地支有寅,名为藤萝系甲,可春可秋者,言四季皆可,不畏砍伐也。
丙火
十干体象诗云:「丙火明明一太阳,原从正大立纲常,洪光不独窥千里,巨魄尤能遍八荒。出世肯为浮木子,传世不作湿泥娘;江湖死水安能祸,唯怕成林木作殃。」
滴天髓云:「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煅庚金,从辛反怯,土众成慈,水猖显节,虎马犬乡,甲来焚灭。」
五阳皆阳丙为最。丙者、太阳之精,纯阳之性,欺霜侮雪,不畏水克也。庚金虽顽,力能煅之。辛金虽柔,合而反弱。
见壬水,则阳遇阳而成对抗之势;见癸水,则如霜雪之见日,故不畏水克,而愈见其刚烈之性。
见土,则火烈土燥,生机尽灭。土能晦火,见己土犹可,而见戊士尤忌。成慈者,失其威猛之性也。支全寅午戌,而又透丙,火旺而无节,不戢自焚也。
丁火
十干体象诗云:「丁火其形一灯烛,太阳一见夺光明;得时能溶千斤铁,失时不溶一寸金。满山干柴犹可引,纵多湿木不能生;其间衰旺须知晓,辨此一衰一峥嵘。」
滴天髓云:「丁火柔中,戊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穷;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丁火、离火也。内阴而外阳;故云柔中。内性昭融,即柔中二字之注解。乙、丁之母也。有丁护乙,使辛金不伤乙木,不若丙火之能焚甲木也。壬、丁之君也;壬畏戊而丁合之,实时值就衰,不致歇灭。干透甲乙,秋生不畏金,支藏寅卯,冬产不忌水。
戊土
十干体象诗云:「戊土城墙垠岸同,振河及海要根量,柱中带合形还壮,日下乘虚势必穷。力簿不胜金漏泄,功成安而木疏通;平生最要东南健,身旺东南失健中。」
滴天髓云:「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静翕动辟,万物司命。水润物生,土燥物病;若在艮坤,怕动宜静。」
固重两字,最足以形容戊土之特性,春夏气动而辟,则发生,秋冬气静而翕,则收藏。故为万物之司命也。戊土高亢。生于春夏,宜水润之;则万物发生,燥则物枯。生于秋冬,宜火暖之,则万物化成,湿则物病。艮坤者,寅申也。土寄四隅,寄生于寅申,寄禄于巳亥。故艮坤之位,喜静忌动。四生之地,皆忌,土亦不能例外。
己土
十干体象诗云:「己土田园属四维,坤深为万物之基,土金旺处身还弱,火土功成局最奇。失令岂能理剑戟,得时方可用磁基;谩夸印旺兼多合,不遇刑勀总不宜。」
滴天髓云:「己土卑湿,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火少火晦,金多金光;若要物旺,宜助宜帮。」
戊土与己土同为中正之土,而戊土固重,己士蓄藏,戊土高亢,己土卑湿,此其不册之点也。卑湿之土,能培木之根,止水之泛。见甲则合而有情,故不愁木盛。见水则纲而能蓄,故不畏水狂。能泄火晦火,故云火少火晦;能润金生金。此为己土无穷之妙用。但欲滋生万物,则宜丙火去其卑湿之气,戊土助其生长之力,方足以充盛健旺也。
庚金
十干体象诗云:「庚金顽钝性偏刚,火制功戍怕火乡,夏产东南遇煅链,秋生西北亦光芒。水深反见他相勀,木旺能令我自伤。戊己干支重遇土,不逢破即埋藏。」
滴天髓云:「庚金带杀,刚健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锐。土润则生,土干则脆;能赢甲兄,输于乙妹。」
庚金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