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罗曼史-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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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对自己说一定到了那天不会忘记,但是人们总是过高地估计他们的记忆力。七号那天,我陪儿子玩,在家门口转转什么的,买点小菜、看书。我那段时间有整整几个月,过着这样郁闷的日子,不予任何人交往。诗歌班的一帮朋友,来往得也几乎是零了。我有时想,人只有年轻时才会有这样一份贫穷的闲心、贫穷的资本。天塌下来也不问不管,那天天气阴寒得很,而且整座城市已经被严寒冻结了好几天。街上几乎看不到一个人脸上有温暖的笑。人人都皱着眉头,被那种天寒地冻的世界弄得呆如木鸡。在家里,连我儿子比起平常玩的心思劲头也冻得少了许多。他一过中午饭,就被我哄得捂了一只热水袋钻床上睡着了。我呢,躲在我们家朝北的小房间看书写东西。我们家那种老式宿舍楼不知你有没有印象。小房间特别冷,只有一扇朝北的小窗户。那地方是冬天冷夏天热,人关起房门躲在里面,弹吉他的音质却特别好,可能因为房间小,吉他在里面有一种回声,总之比在外面客厅卧房弹奏的音效好。我已经想不起来那天下午趴在桌上做了些什么。那年年初我还没有读懂纳博科夫,我只读过他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普宁》,那年《尤利西斯》和《追忆逝水年华》还没有完整翻译过来。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我当时可能是在读雷蒙德·卡弗。总之,美国文学比较有现时性,法国文学大部分重要著作比如塞利纳的《长夜行》全都没能翻译过来,可以说连一鳞半爪都说不上。英国文学比其邻国法兰西来,运气要稍好,但也大多局限于哈代劳伦斯之前的不列颠文字。我们当时比较容易吃得透美国文学,从爱默生、麦尔维尔、马克吐温一直到卡佛,对了,卡佛就是那几年里死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1989年去世——因为我还为他的去世写了首诗,题目是《雷蒙德·卡弗在回家的路上》。这诗当然也像这个话题一样老旧了。我试图回想起来我当天手头捧读的作者和书名。我想,也许是张爱玲去美国后翻译,中国是三联出版的《爱默生文选》……我还能读什么别的书呢?吉他是没法弹的,我那两年里也没有睡午觉的习惯。风把屋子吹得阴寒得厉害。我脚上穿大棉鞋,上身裹老棉袄,手里不时地扔下书去捧那杯泡了一会就冷下来的红茶。我吸最次的烟。烟是我化钱的底线,再怎么手头据拮,我总要替自己抠出一两包香烟的零用钱。我正这样昏闷地消受那个风呼呼响的眼看渐渐到来的下午时,听见外面窗户前有人悉悉率率走近来的声音。听见那人似乎被砖头绊了一下脚,接着,有人用手指敲响我窗畔玻璃,我几乎就是坐在窗户后面,因为天气太冷,窗口被一层厚厚的帘布遮着。我在白天也是亮着灯看书的,窗子一敲,我不知道谁!我一时愣住了,但我清晰地记得自己看了一眼桌上的小闹钟,刚好下午一点!我喊了声:来啦,出去往房门那边走。我一开门,是她——冯建英!是一脸顽皮、笑咪咪的英子!
咦?你怎么会来的?我脱口而出。
没想到吧?怎么,不欢迎啦?
不是。这么冷的天……你上班的吧?
我请了半天假的,儿子呢?
儿子在房间睡呢……
她一脸诡秘和兴奋,但仍掩饰不了最近那段时间里的疲惫灰心。她的脸,我注意到已经和我俩在一起时那张熟悉的脸之间有了某层奇怪的变化,这种变化,无疑是别的陌生男人加予的,有那么一点点脸部肌肉的僵硬,沉默着的不友好,那么一点点不亲切……
我侧身让她进那个小房间,她皱起眉,唔,全是烟雾,空气不好。我们第一次做爱就在这小房间。我说你等着,我给你泡茶,我把热水袋喀地一声扔给她。
哎呀真的好冷,她用亮晶晶嘻笑的眼睛看我,一路上我来都没看见有几个人……
我已经被她忽然的来访触动了,但仍不愿多笑,其实心里很开心,我也不愿自己用眼睛多看她,我默默地把一杯热茶端到她手上。
我坐哪里?就坐床上吧。她说,声音仍旧是那稚气的童声。
她坐床上,我呢,时而坐,时而站起来,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自己以前的女友,昔日的学生。
她跟我唠家常:我们真的好久好久不见面……你儿子都好吧?她低下脸呼呼地吹杯沿上的茶叶。
她又说哎我的两只脚都冻僵掉了,这两天膝盖又酸又痛,老毛病大概犯了。
我记得她有关节炎的,加上右膝盖踢足球时受过伤。天气一冷一潮就隐隐作痛,按照以前,我不说话就用手帮她摸摸,敲敲了,可是那会儿,我僵在那里,头脑里一阵烧热,被她那些太过熟悉的话语和声音……
你怎么不说话了?……我后来想,干脆请半天假,到胖胖这里来睡午觉。
她这样一说,我更加摸不着头脑,既有莫名的激动,又如坠云雾。沉默了半晌,才回答:那……你睡吧——
她低下头,“扑哧”一声笑了。同时就近放下茶杯提起一只脚开始脱高统的棉皮鞋,那双手和脚,就在我眼面前。她自己脱下来一只,另一只翘起来时,我禁不住伸手去接,帮她解鞋帮上的绳带,我弯下腰去的姿式极不舒服,我干脆把她那只脚往地下一按,示意全部让我来脱。我这边脱她鞋,她在床沿上身子往后一仰,躺倒在床上,开始解牛仔裤的钮扣拉链。她再仰起身时,鞋子已经脱好了,她往下身褪下裤子,脸蛋飞过一片徘红,她也把温柔的眼睛避开我的目光,屁股上露出我熟悉的红色内裤。她裤子一脱掉,两只光裸的大腿竟冒出热气,快点往被头里钻!冻死了,英子,快点!我说,人已经站起来在她床边上。
第五部分冥想曲(3)
嗯,胖胖,你喊我英子……我已经好久没听见胖胖喊我了。
她不肯钻被窝。她斜跪在床边上,轻轻抱住我。
你今天怎么会来?我问她。
你再喊我名字,我告诉你,她说。
不要,我不问你了,你赶紧先到被窝里……
不。……她抱着我晃了两下身子。
那好,定了下神,我呆呆地喊了声:英子。
嗯……我的胖胖喊我了。
她就放开我,往后退去,一坐到被窝里,就说:你不睡吗?
这句话像个魔咒般解开了我那些天的、几个月来的自我禁锢。我立即把台灯拧灭了,准备上床。房间半暗半黑。我们仿佛又回到了1989年的冬天,我几乎来不及脱掉衣服她就把我半裸的身子接住了。她开始用那种我最熟悉的方式亲吻和吮吸我。那个冷被窝一会儿就被疯狂的不住手的爱抚揉摸弄热弄湿了。
中途停下来的间歇,她仰天躺着,轻声说:胖胖,你不记得今天是几号啦?你好歹还是我的老师呢……
我被她的话弄得呆了有半分钟,然后我们再次做爱,她一直肆无忌惮的叫唤和呻吟,断断续续喊我老师。声音是那么欢快深情,那是我和英子的最后一次造爱,最后的肌肤相亲。
没有语言能够描绘这番深情,这份生离死别间俩心相恋的柔情蜜意。我记得只有短短的时间就射精,同时几乎半昏厥过去。我记得那热腾腾的被窝里她半露着羞涩温柔大胆的眼神,她的身子唉唉的声音,她眼神的明亮四处流淌,在被窝四壁,床单枕头底下反射汩汩的波光。我黑沉沉地一头撞到她胀鼓鼓的一对白奶上,她疼得大嚎起来。她袒露的颈脖在被角外面,弄乱了的头发丝却全在我嘴下面,一只秀丽的手臂伸到寒冷的被窝外面,我记得我那被窝散发多日不晒太阳的阴干霉味。但她热哄哄的呼吸仿佛大睛天的阳光,不一会就把棉絮的气味弄得干净松爽起来。她的下身湿淋淋一摊,那条红内裤退到一只脚的小腿部位。在那里蜷缩着,只有一枚鸡蛋大小,那是文明所在的适宜部位。她绝不乐意再穿上它。我记得我有半小时忘了世上的一切,忘了我的身世、来历,她是谁,这一切发生在哪里?我有半小时,头脑只剩下一团炽烈的情焰。我把她的根根脚趾,手指都吻过来,只差没把她吞进我口腔,含在嘴里。我们的整个身体都是一个相舐相亲的口腔,满怀着爱和复仇,对别离的怨仇,我的全部房间被褥都湿湿的,我已在短短大半个冬天里变成无望的单身汉,但这一切经她闯入,在几分钟时间里就改观了。我又成为她心爱的生龙活虎的男人,我又有女性的骄傲和柔情在体内流淌了……我的头发、眼睛、身子重新变得水汪汪的,一条干涸的鱼被新近扔进了大海,那正是我在1993年1月7号的午后冯建英来敲窗进门之后的智力状况。
我们后来睡死过去,双方在各自的吻痕、汗渍和慢慢停滞了的搂枪深处睡着了,儿子醒来了,独自在大房间玩,通往小房间的门是锁死的,下午四点,又有人敲窗户……声音越来越急,我腾地一下从英子身边坐起来。我试图推醒她,她歪头看了看我,不肯起来。我只好先起床。看见我儿子已经把大门开开了,房间里各种书籍、玩具、磁带弄乱了一地。一帮先前诗歌班的学生老朋友结伴走进来。
她喜爱索德格朗。“看的书太少了。我要挤时间看书”。于是上完一天的日班晚上回来她要寻时间埋头看书,自己坐到一个角落上去,但是因为我在身边磨赠,至多也就定下心来看个个把小时。胖胖你好坏,你在我眼前绕来绕去,就看不进书了……。她常这样说。回来烧菜吃晚饭,打扫弄好,也已经晚上七八点钟,还要凑我们那天没别的什么安排,看电影逛马路。我们才能安安心心坐下来。
认识我之前读了些什么我不太清楚,认识我之后,她读过的书,我记得有:
《太阳照样升起》(海明威)
《永别了武器》(海明威)
《百年孤独》(马尔克斯)
《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带伦斯)
《柔情》(米斯特拉尔)
《丽达与天鹅》(叶芝)
《伊坦·弗洛美》(伊迪丝·华顿夫人)
这份书单肯定是大部分残缺的。《百年孤独》我记得把她脸色都看白了。她有好几个月回不过神来,她偷偷看了两遍,经常跟我讲马尔克斯那种怪异诡秘的行文。她有点被那个意料之外的拉丁美洲弄得喘不过气来。而《永别了武器》使她伤感。“那个凯瑟琳死了!”有天早上我醒来她跟我说,一脸悲悼的神情,就好像海明威笔下那名美国女护士是我们中间什么人似的。她依偎着我,把头埋在我胸前,整个身子还在因为小说的情节而颤栗。
第五部分冥想曲(4)
她也欢喜茨维塔耶娃。这都是对于诗歌最年幼纯真的爱。我记得在诗歌班上,讲解萨福时同学们反响比较大。女诗人作品普遍较易打动人心。男生们嚷嚷着举起各自手里的诗稿,比较倾向于对超现实主义、自动写作或意象派着迷。女生则迷恋古典作品,例如艾米莉·狄金森;例如里尔克。
男人对行动着迷,女人对人类的内心着迷,无论是惠特曼还是金斯伯格,都在班上引起过一阵小小的骚动。使众人激动的还有兰波、狄兰·托马斯。这是一方较为年轻的诗歌天地。
她看过《日瓦戈医生》吗?我想不大起来。
人看不看书,会不会看书,你只要看他或她,坐下来一个人埋下头来在书页面前的样子姿式,就知道了。书会立即溶入人的身体,反之则不然。不要说人自己犹豫不定,书本身也会游离,即使那个拥有了它的人已经把它抓在了手上,书也会兀自游离开那人的手,这里面有一种上天神圣的默契,而且,对于博学正直的人,书还会自行打开和开启。你不一定真的从头到尾看个明白,你找到它,捏着这本书本身这一事实,就抵达了某种真理,知性、智慧的美。书和人彼此都松了口气。我记得杜拉斯说过:书和阅读,是两个人相爱的故事……。有的人天生不可能看书,天生不会、不懂得爱,这也许是因为上天把他的位置空出来让给更渴慕世界的恋情的人,是这样的。我那时看英子静静地坐下来,捧一本书,我就知道她正是我要,我所爱的人。她看书的样子,平静得就像她本人是书中的一页。她看不看都无所谓,自己正是书籍世界想要去证实追求的那个人,我为书籍感到骄傲,这是迄今世界上残留下来的最古老的魔法。
她蜷缩在阳台的一角。有时亮起台灯,坐到床上去,逢到我自己在睡觉的房间写点东西了,她就到外面一间屋子,趴在靠窗的桌子上,我说过旧工会革委会办公桌那样的桌子。底下三只抽屉,有一只放着她的文具盒练习簿,她也写诗,写别的东西,但不肯给我看,就这么趴着趴着,一个晚上过去了。只听见稿子“沙沙”作响……我说的是在港务区三楼那房子。我们俩只有在那个住的地方,才似乎安静得足以有闲遐阅读写作,并且各人有各人的房间。有一次,我开玩笑说,中间这堵墙上可以打个洞,以便觉得累了,想了彼此就便于招呼。将来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一定这样安排好吗?省得我们在同一个家里了,我想你了,却看不见你……。我记得我们俩是并排躺在床上时我说这一席话的。她很开心地笑了。同时做着将来成家的梦。我们做了很多很多,数不清,那是俩人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一个美滋滋使人陶醉的话题。
我们将来的家会是什么样子?我们那时说得更多的是“窝”。一个窝,那么,我们将来会属于自己的窝是什么样子?
我看见我自己呆在里面,我和英子躺在一张新床上。卧室里的一切都按照俩人喜欢的布置一新。我们会有一个楼层略高的房间,我们在自己的书房听音乐,她怀里抱着我们的小宝宝,我们会有宝宝专用的睡床和摇篮。我看见我在另一个类似客厅的房间看电视转播足球赛,世界杯期间,把啤酒放在地上,啤酒瓶的底会轻轻敲响光亮的地砖。我走到厨房里去开冰箱门,给已经做了我老婆的英子倒杯鲜橙汁。她也在看球赛,用她特有的目不转睛仿佛并不在呼吸的安静神态。书房里会有一本《海涅诗集》。两把吉他,一把吉典琴,一把用于弹唱的民谣琴。在另一个场景,英子在小心翼翼用干净绒布帮我擦拭那把琴弦锃亮的古典琴。整个房间都有吉他面板那种好闻而典雅的香气。
英子问我喜不喜欢养花,我说不行,但可以学的,到年纪再大点养养花。
我看见我们家里有了正式像样的琴凳,有了铁制的乐谱架,可镟着底下的螺帽上下移动。我一直渴望有那么一只乐谱架。
我从那个梦境里跌落下来,我仿佛是最晚醒的那个人。我醒来爬起身时英子已经走了,身旁一直陪伴依恋着我,那个世上最亲爱的人远远地走了,离去了。我不知道她去哪里了,甚至她起床离去的确切时间对于我也是一个费解的谜。我想了很久,依着一把吉他,一个孤独冷清的回忆。我说了这么多,一直在试图说清爽我那醒来后的讶异。我想讲述我的不快,不知道,你说怎么可能讲述清爽?简直不可能,因为我只是一个梦中睡醒的人,古时候庄周醒来,那个叫庄子的人醒来后说他看见了一只蝴蝶,但他不知道,不能确定是蝴蝶看见了他,还是梦里他自己见到了蝴蝶?我的困惑和他一样,完全相似的一种体验。我有什么悲伤可言?难道梦里翩飞的那只蝴蝶有能力支配人类的情感吗?它的翅膀翕动,人的眼泪就要掉落下来?有时我想,我只是睡的时间比别人长了一点罢了,例如英子……。我的命运主要在于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