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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238]对对煳-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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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之轩笑了,他笑的很轻声,还是那样好听。他的声音原本就是可以当男主播的,他不知道她当年多么喜欢他在讲台上侃侃而谈的声调。
  他讲:“方竹,你总能为自己所做的事找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从不会失误。”
  这叫什么话?他在抱怨?还是讽刺?他的声音这样平缓,她听不出来,可她还是不由自主继续添油加醋:“很多人分开了,老死不相往来,那样真不好。你瞧,我们还能是朋友,多好?我正好接了这样的一个采访,我赞同你们公司的计划,你真的不用谢我,我是公事公办,又能帮朋友一个小忙,何乐而不为呢?我是个有责任心的记者,你以前可是教会我很多的,我觉得你说得都对。我们要客观,要真实,还要有民族情操。何之轩,你说我讲的对不对?”
  何之轩在微笑,方竹听他的声音就知道他在微笑。他说:“你说的都对,没有错。”
  这样短的一句话之后,再也没有说话。方竹轻轻吁一口气。他惜言如金的好处在于,她不用绞尽脑汁去应对。她觉得她同他之间,不管发生什么,不管各自对对方的心意如何,她都不愿意在明面上输得太惨。
  车子轻轻一转,已经进了市区,道路突然就变得明亮起来,人行道边的商店霓虹灿烂如天上星辉,看得都是热闹的。
  何之轩问她:“感冒都好了?”
  这话还是能让方竹心底轻轻一触的。她点点头。
  前面到了一处十字路口,前面是红灯,车停了。
  何之轩转过头,他望住正偷偷望着他的方竹。
  他们很久都没有这样直视对方,经年的分离,从未如此接近,眼神相交,似过千年。太炽热了,会出事。
  方竹想的没有错,确实如此。
  何之轩松开了握住方向盘的手,伸过来,在她尚未回过神的那片刻,按在了她的下巴上。
  那相触的是久违的体温,温柔地通过肌肤传递到心底。方竹的心,跳得匆促而慌乱,就怕一瞬之后,溃退千里。
  这些年她午夜梦回,怀念他身上淡淡烟草的味道,正如辛晓琪那一首幸福又感伤的歌。
  他是在大学毕业那一年学会抽烟,因为寻工作压力大,后来同她在一起,也抽得凶,因为压力更大。
  她说“我们结婚吧”,何之轩当时没有反对,只是抽了一支烟,一支烟以后,他问:“什么时候去领证?”
  方竹趁着父亲去北京开会,周阿姨又出去买菜的档口偷偷回家拿了户口本,同何之轩手拉手去了民政局。那天大约是宜婚嫁的黄道吉日,领证的人相当多。排队等候的时候,何之轩又摸出了香烟,被方竹一把抢过去。
  “有害健康,不利民生。”
  他就笑一笑,说:“好的,老婆。”
  这话说得真是甜蜜,那个时刻,方竹直觉得他们的爱情可以直到山无棱天地绝。
  在等着民政局阿姨敲章时,何之轩紧紧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心全部都是汗,他的表情拘谨严肃又认真。她闻着他身上淡淡的烟草气息,心慢慢就平静了。
  阿姨认得她户口所在地代表的意义,望望穿着朴素的何之轩,拍马屁似地打趣:“傻小子娶媳妇了,运气真不错!”
  何之轩的瞬间就变了变色,方竹发现了,捏了捏他的手臂,含羞带嗔:“傻小子,以后怎样对媳妇,你可要掂量着啊!”
  何之轩反应过来,说:“工资一定上交,一定上交。”
  民政局阿姨都笑出声来。
  领完证的那天下午,她对何之轩说:“你同我都是独生子女,我们可以生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我怕冷清,这样最好。”
  何之轩说:“你说好就好。”
  那晚他们叫来了在这个城市里最亲近的朋友们,唱着“少年人,洒脱做人”直到天明。回到何之轩的亭子间,两个人都已经累的不行。
  何之轩在新婚的早晨,挽了袖子淘米,准备为方竹做早餐。他知道唱了一夜的歌,她饿了。但方竹从他的身后轻轻抱住他,整个人腻在他的背上。
  他说:“方竹,别淘气。”
  方竹对着他的背脊呵气:“我没——”
  没有说完,何之轩已经转过身,手还是湿嗒嗒的,只能用手臂环抱住她。
  方竹小声说:“我们结婚了呀!”
  两枚红章,两本证书。他们已经转换身份,什么都要学习去做,有一个新开始等着他们。
  何之轩转个身吻她,话语在唇齿之间:“谢谢你提醒了我啊!”
  那个早晨似乎应该很热,方竹汗流浃背。
  何之轩的表情很紧张,她也很紧张。他们调整、尝试、配合又挫败。她吃疼,不知道该怎么做,身体承受的冲击,那么陌生,但血液渐渐沸腾,要冲破那一点。
  这是大胆的莽撞的,成就这样一个全新的人生。
  他们的脸都红得要滴血。
  但其实那个早晨是带着一点儿春夏交界的奇异寒凉的。
  当他们将被子盖在身上时,才发觉热血之后有点儿冷。方竹枕在何之轩温暖的胸膛上,望着天窗外蒙蒙的天空。她只觉得全身侵染了他的气息,就像婴儿脱胎换骨,站在这个起点,重新成长。
  那时候并不知道凡是成长,都会有代价。
  何之轩就这样看着方竹,她的眼神又恍惚,面色润红,惊疑不定。她往后退了一退,避开了他的手指。
  这样的她,是惶惑的,是迷茫的。在白月光的夜晚,她就像流浪的小孩,不知道该去向何方。那晚面对的就是这样的她。他曾经以为她住在黄金城堡,但却发现她同样一无所有。
  她对陌生的世界跃跃欲试,那神情那姿态,像极了最初的他。
  他一直没有同她说过,当年高考结束,背着行囊来到这座繁华之城,他与她有过同样的憧憬和迷惘。
  这样真不好。两个憧憬得不到实现的人在现实面前毫无准备地一起奔跑,最终会跌得很惨。
  他想,如果其中一个人有了更好的准备,也许一切也将不一样。这需要时间,而激情往往令人忽视时间。
  何之轩收回了手,他冷静下来。
  他知道,方竹又退了,跌过以后知道痛。这么多年,谁都没有白过。她的面色那样怪,充满期待,又极力想要回避,还有一丝难堪。
  正如这个城市的性格,扭捏的,矛盾的,不坦诚又从不认输,自以为是地非要维持表面光辉灿烂。
  他们的步调还不一致,这些年各顾各的跑,也许彼此的跑道已成为乱麻线。他得理一理,便专心开车。
  后来一直没有多说什么话,一路到了方竹的家门口,何之轩突然就问:“不请我上去坐坐?”
  听到这样直截了当的要求,方竹白了白脸。
  何之轩话不多,人稳重,不代表他就是亦步亦趋的人。他的要求提出来,人也跟着下了车,还锁好了车门。
  方竹只得领着他进了石库门。
  这样在二楼的亭子间,拥有狭窄而不够稳固的木质楼梯,一路上还没有灯,方竹提醒:“十六级楼梯,小心一点。”
  到了二楼,方竹打开一扇窄窄的木门,扭亮了电灯。
  这是一间九平米都不到的小房间,藏青色的窗帘,藏青色的床单,藏青色的被褥,桌椅书架和木床都是宜家最简易色调最单一的小型款。所有的家具都一尘不染,可见住的人常常打扫,只有书架上的书报杂志散乱放着。
  方竹的习惯,何之轩一直知道。
  她喜欢把最近常看的书报杂志都堆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所以书架临着写字台的那一端总是乱着的。
  方竹看见他盯着书架看,有些发窘,走过去略略收拾了一下。再指了一指书桌旁室内唯一的一张椅子,说:“你坐。”又说,“开水没有烧呢!你想喝什么?我这儿只有乌龙茶,要喝得等等。”
  何之轩轻轻皱眉,望望她:“你已经不需要用乌龙茶减肥了。”
  他们当年结婚结得匆忙,连婚纱照都没来得及拍,也没有钱拍。商量了决定结婚周年补拍,方竹以此给自己制定了一个减肥计划,不但节食,还狂喝乌龙茶。
  但后来婚纱照没有拍成他们就离了婚。
  而如今的她清减了不少,再拍婚纱照也许不用减肥了。
  方竹眼神闪烁,颇觉尴尬。她说:“我这儿还有啤酒,这倒不用等,可你还能不能喝?”
  何之轩点头。
  方竹的小亭子间一角放着小冰箱,冰箱上头搁着微波炉,微波炉上头堆了一堆陈年旧报纸,还没有处理的。不论她在家事上如何努力,总是会有马大哈地缺一处没有打理好。她因此生出许多烦恼,可还是改不了习惯。
  何之轩悄悄站了起来,看她蹲下来打开冰箱门。里头塞满了各种速冻食品,最多的是水饺,“湾仔码头”的,“思念”的,“龙凤”的,各样品牌都有。她是不挑牌子的,但所有牌子都这几样口味:芹菜馅和白菜馅。
  何之轩第一次为方竹包饺子,是他们结婚一个礼拜以后。天天方便面、炸酱面吃得厌弃了,方竹终于挑食,但绝不会无理要求去下馆子。
  两人琢磨会打理些什么菜。
  方竹苦恼地说:“我会番茄炒蛋,芹菜炒肉丝和冬瓜汤。我妈妈没把好手艺传给我,不然我们可以吃火朣菜。”她没想过那时没有多余闲钱买特级火腿。
  何之轩会包饺子,这是方竹从小到大鲜少尝试的,她对他的手艺比自己的手艺更感兴趣。他们一起去超市买好饺子皮,何之轩亲自剁馅,方竹选了自己最爱的芹菜,放了虾米,还放了很多调味黄酒。
  后来烧好的饺子又咸又涩,但他们两个人一个不落全部吃掉。
  何之轩动手做家务的次数多了,包饺子的技术也越来越娴熟,方竹这个南方姑娘慢慢就把饺子当成了主食。
  也许方竹觉着冰箱太乱,也许她觉着暴露一次又一次,越来越气馁,就匆匆又关上冰箱门,站起来说:“找不到,我还是去烧水吧!”
  才转身,手就被何之轩抓住了。很紧,她要挣脱,两人角力。
  方竹的心口擂鼓擂成密集的鼓点,从分开那一年起,到此时此刻。鼓点乱了,她不想乱,最后转头无奈笑一笑:“何之轩,你喝茶不喝茶?要不我下楼买饮料吧?你来我家都没什么好招待,怪不好意思的。”
  何之轩只是在想,她在喝乌龙茶的那些日子里,身上染了些茶叶香,靠近一些,这气息更浓。这么些年,她还是那个她,站在原地,他靠近一些,就能闻到当年朝夕相处的气息。
  他原来一直在怀念。

  我们去看演唱会

  潘以伦乘着排练的间隙,将演唱会的票子送到杨筱光公司里。
  杨筱光笑嘻嘻地说:“那我岂不是讨了你的便宜?”
  潘以伦只是微笑,带些征询地问:“我来接你?”
  杨筱光点头。他又望住她额头上的伤,她用手捂住:“保证能在演唱会时以最佳状态见偶像。”
  潘以伦笑起来还是要命的好看。
  他现在今时不同往日了,出来的形象都有专人打理好。“云腾”的服装设计师跟着他几个转,春夏最新款都由他们试。
  这也是何之轩项目计划中的一部分,先预热,再将答案放在结局时。网上已有一些评论选手服饰的帖子,网友纷纷猜测他穿的是什么牌子的衣服,主流意见是美国的某中端品牌,这样大气和随意,很能显出年轻人的活力。
  何之轩认为“云腾”在推出新款同时,可以学习ZARA的经营模式,并详细写了一份计划书交给李总。
  潘以伦试衣服时,也同设计师讨论,建议除主推产品以外,其余可跟风欧美市场中卖的最好款式,然后根据品牌自身特色和中国人的喜好加以改进,这样能事半功倍。
  杨筱光听得侧目,她想,潘以伦与何之轩在这个层面的问题上有这样的共识,真是不简单。
  她对潘以伦说:“你这个模特做得好,成半个策划专员了。”
  潘以伦讲:“这些衣服还没有面市,我只当第一个顾客提意见。”
  还是很有见解的意见。
  她同方竹说起这个事,方竹斜睨她一眼:“所谓人不可貌相,谁允许模特都是绣花枕头一包草?现今大品牌不少创始人是模特出身。有才有貌的处处有,学历不好代表水平。”
  她服气点头。
  杨筱光真心赞潘以伦:“正太,你很棒。”
  潘以伦告诉她一件事:“云腾的设计师是巴黎留学回来的高材生,大把外企高薪的工不去打,就为民族品牌效力,令人佩服。”
  杨筱光想,谁说新时代没有英雄?英雄不是非要流血牺牲,能为国家兴盛杀出一条血路的,皆是。
  她想她与潘以伦在某些层面上还是很能取得共鸣。因而同他一起看演唱会,她还是带着一些期待和兴奋的。
  他是新近的小名人,一走进“君远”从最初的无人在意到如今变作热门货。苏比等几个年轻小姑娘围着他打转,直要他签名。
  杨筱光笑她们,被苏比教育:“这叫有效投资,短期回报。”
  说的还真有道理,杨筱光效仿,把纸递给潘以伦,说:“快快,在你大红前,给我签十几二十个名,往后我好在淘宝卖。”
  潘以伦都不拿正眼瞧她:“别人二十出头,这样的行为实属正常。”
  杨筱光叉腰:“我也很年轻。”
  于是潘以伦就把她当作很年轻的人,来接她去看演唱会时,带了一堆零食。
  苏比存心来揩油,下手奇快,刷刷刷拿走了果冻、薯片和王老吉,杨筱光把王老吉抢下来,又对潘以伦说,“小孩乱花钱。”
  潘以伦笑:“还好了。”
  趁着如狼似虎的同事们还没蜂拥出来,杨筱光推着潘以伦出去。走出大楼,潘以伦拿了一副眼镜戴上。她以为只有莫北戴眼镜好看,没有想到正太戴上眼镜,也能很好看,文气俊秀,恰似白面书生。
  杨筱光看着他笑,他说:“不应该夸张。”
  可不是,天已经擦黑了,路人都匆匆回家,没有人注意他。但是到了演唱会场外,那就不一样了。
  杨筱光指点:“应该有人认出你了。”
  好在认出他的也是文艺女青年,很雅很文艺,在远处观察了许久,才怯怯过来问:“你是13号潘以伦吗?”
  潘以伦不好说不是,只好说是,文艺女青年很高兴,找了本子给他签名。原本本子要给开演唱会的偶像签名的,这下多得来一个未来之星的大名,稳赚不赔。
  杨筱光想,小红以后是大红,正太前途不可限量。但此地较为危险,他已经被人认出,且本城记者中不少都是文艺青年,可能会在此出没,故,她往旁边闪,左右四顾,有记者吗?会不会把他们当绯闻男女?
  四面都是人,并非人山人海,但也足够热闹。
  她眼睛尖,往体育馆门口的方向盯牢一人,仔细辨认,再辨认,迅速跑回潘以伦身边。
  “快,给我纸和笔。”伸手就往他上衣口袋里伸。
  “怎么了?”潘以伦抓住她乱摸八摸的手。
  “林林林林——金山,貌似就在那边!”
  “林金山?”潘以伦没明白。
  纸和笔在哪里?难道他没带纸和笔出来?杨筱光又掏自己的口袋。
  “啊,有了。”是餐巾纸。
  潘以伦叹口气,从裤袋里掏出一支圆珠笔,塞到她手里。
  然后,杨筱光拿着一张餐巾纸,同一支圆珠笔,以五十米考试的速度往体育馆某号门前瞬间转移。
  潘以伦不放心,跟在她身后。看她刹车在一名叼香烟戴眼镜的瘦削男子面前,用一种近乎谄媚且高亢的语气叫:“我很仰慕您,帮我签个名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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