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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在黑手党的秘密生涯-第3章

小说: 我在黑手党的秘密生涯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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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找到一连串的知情者,他们对于解决银行抢劫案和拘捕在逃犯方面很有作用。关于越南问题的时代已经结束,我在亚历山德里亚工作,就像在杰克逊维尔一样,处理了一大批冷僻案子。 
  我在亚历山德里亚工作了四年,这一段生活还是美好的。我们参加了一个乡间俱乐部,我妻子还是该俱乐部的社会指导。 
  这期间,我还回到匡迪科的学校,参加“在职”短期培训,课程有赌博和隐蔽工作这一类。在那些日子里,联邦调查局还没有长期隐蔽这样的任务。在“买卖搜查”的情况下,有那么一两天的隐蔽活动。比如说,你获悉有人得到了某些被盗之物,你就和这个盗贼洽谈买卖的事,然后就把盗贼拘捕。 
  我还参加过特种武器袭击队的训练,这种袭击队是70年代初期组建的,用来应付诸如发生劫机而引起的人质问题,或是对付潜在的恐怖分子的袭击。队伍里的特工人员要经过严格的挑选,他们要具有卓越的格斗技术。我们还要训练使用各种各样的武器,以及对建筑物袭击的各种方法;学会从建筑物、悬崖及直升飞机上用绳子绕双腿下降;还有在荒原地带、在水下的生存训练。我们还进行赤手空拳的肉搏战。我尊重同志间的友爱,喜欢体力上的较量。 
  1974年,我调到了纽约市,加入到了车辆拦截小队。 
  我们这个小队很不错,工作很忙。每周至少要工作6天,有时候连续两三天作战。不过,在联邦调查局里长时间工作是寻常事。每个特工从早上6点半或7点就开始工作,一天要干12个小时的活,还要拦截六七次的抢劫货物。 
  接下来我就转向了长期隐蔽的工作——这项任务把我的工作引进了黑手党。 
  在佛罗里达州的坦帕市,工作人员正在对一伙盗窃集团发动攻势。这伙盗徒盗窃的是重型装备和高级轿车。工作人员发现这伙盗徒纯系偶然。他们逮捕了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本来与此事没有关系。但是后来发现,这孩子的父亲与这伙盗徒有牵连。 
  这位父亲不遗余力地保护孩子不进牢房。他向特工们说:“你们减掉对我儿子的处罚,我就帮你们查到大伙集团,他们在美国东南部一带盗窃重型装备和高级轿车。” 
  联邦调查局在佛罗里达公路巡逻队的配合下,让那个家伙作知情者,看看他能搞出什么名堂。他果然知情。这伙盗徒受巴尔的摩某个人指挥,在东南部一带四处作案。他们偷的都是成品:卡车、压路机、分路机、卡迪拉克牌轿车、林肯牌轿车和飞机。 
  调查局认为,为了追查这伙盗徒,他们也许能派一名特工打进去,和这个知情者一起工作。在法庭上有特工作证一向是有利的。那位伙伴说,唯一的问题是,特工要懂得如何开18轮大卡车和推土机这一类的工作。这样,调查局就把任务交给了我,因为有那种经历的特工在调查局里屈指可数,而我是其中之一。 
  我和那人单独坐在一个房间里。他叫马歇尔。我们彼此要了解一下,看看能不能互相信任,共同去冒险。他身体壮实,大约6英尺1的个子,体重约250磅,红头发,红胡子,一双大手。他穿着工装裤,是个卡车机械工,可以偷任何东西。我对他说,怎么偷卡车和轿车,我一点也不懂。“这没问题,”他说,“我马上就能教你。”我们一起交谈,谈谈我们对问题的看法,谈谈各自的经历和家庭。和他在一起我感到挺痛快,他对我也是这样的感受。他说,在和我接触以前,他以为特工一个个都是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人,根本不了解街道上的事。但是,我却与众不同。他说:“看样子你能干得好,当个像样的盗贼。我能帮你打进去。” 
  对于这次行动,我得要有个名字。我对此并未怎么多考虑。这部分原因是我头脑里已经有所考虑,那就是从老电影片子里、书本上或其他地方找一个现成的就行了:多尼·布拉斯柯。我就这么成了多尼·布拉斯柯。调查局就以这个名字给我配了驾驶执照和信用卡。这时的计划本没有想到要作长期的隐蔽。但是这次打进去用了大约6个多月的时间。 
  马歇尔对我介绍了一个梗概。盗贼的头头是个名叫贝克的家伙。担当警戒和实际作案的大都是19岁或20岁的年轻人。他们从建筑工地上偷窃重型机械,轿车直接偷自新车的停车场。车主是建筑公司的人和公务人员。豪华轿车的车主只是那些大款。 
  马歇尔要把一辆盗来的福特牌40吨货车运给在佛罗里达中部城市莱克兰的几个伙伴,这些人正在给磷矿队的人输送卡车。这是我要干的首次任务。 
  我们正准备动身,负责这事的特工忽然说,他们想要在我身上搞个有线装置,想要我携带一架拿格拉牌磁带录音机。我不大赞成,因为那种东西带在身上又闷又热,连防风外衣都不能穿。我穿的是班农牌衬衫、牛仔裤。我问道:“我怎么能藏得了一台录音机?”他们说:“我们将扎在你的背上。” 
  这是我第一次外出执行公务,还不想给人以为我像是不听话的人,就同意了。那台录音机6英寸长、4英寸宽、4分之3英寸厚度,扎在我的后腰上。对照镜子一看,我好像在衬衫下面的部位长了个瘤。 
  马歇尔说,他要把我作为伙计介绍给其他的盗贼,就说是通过一个叫鲍比的伙计认识我的。鲍比已经死于车祸。他还向我介绍了鲍比的情况,足够我应付场面。由于鲍比已经死了,谁也不会向死人查询。 
  我们把货车开到停车场地,要在那里等顾客。我们下了车,会到了那些顾客。他们在车子周围走动,仔细检查。我也要不停地走动,好使自己正面对着他们,不让人待在我的后面,因为我后腰还扎着那么个东西。有个叫拉斯的顾客正在谈着他有多少辆卡车可以卖给磷矿队的工人,他还有多少多少别的装备。他的脚步不停地走动,我也不停地走动,不让他看到我的背部。 
  我们把这辆货车开价为1,500美元。在1975年那时候,这辆车要值4,000美元。到后来,拉斯说这辆车对他派不上什么足够的用场。为了套住他,我们还得另外挑选一辆。 
  我返回到我和马歇尔居住的荷里得旅馆以后,我就向特工报告说:“我实在不想扎这么个讨厌的东西,我感到自己就像个驼子。” 
  结果一查,机器出了故障。那盒磁带怎么也取不出来。 
  过了几天,我们打算会见头头贝克,地点在佛罗里达的巴拿马城,靠圣安德鲁湾外的一个狭长地带。我们住在坦帕市东部莱克兰的一家汽车游客旅馆里。马歇尔利用周末时间教我学习业务。他教我怎么样用一种叫做“小破坏”的工具,在汽车的外门板和玻璃之间划开、钩住锁栏就可以上车;怎么样在5分钟之内取下遮泥板接触车子牌照号码,牌照号码是用金属粘上并且铆接得很牢固,我们就砰砰咚咚敲下铆接处,用塑料带取代,贴上新的号码;教我用“小破坏”怎么样“电线热化”点火装置,穿孔驾驶台上的点火装置筒。点火装置一旦穿了孔,你就越过了点火装置锁,就可以发动引擎了。到了下一天,你就可以从汽车零件商店里买部分零件,换下点火装置。他还教我怎么样从车下面使方向盘失灵。这真是一所大有可为的学校。 
  我们到巴拿马城会见贝克。他是个粗汉,脸上红光满面,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是个有前科的罪犯,行骗的老手。他大吹大擂,说他在匪徒中,在摩托车团体里,在码头上有许多朋友。 
  他盘问我和已故鲍比认识有多久,问我干些什么。我说,我和鲍比相识的时间不长,但我们在一起干过一些事,等等。由于我对汽车方面仍然懂得不多,所以我并不把自己作为长期偷车的人设法应付。我说,我主要是夜间闯入室内干些偷盗的事,最近大都在加利弗尼亚和佛罗里达一带。 
  他对我的话表示相信,因为马歇尔就在一旁,发誓为我担保。 
  我也表白一下自己。我说,在搞汽车、轿车方面,同伙中有些人在技术知识方面可能比我强,但是我懂得制订计划、组织实施和安全保卫。因此,我如果和这帮小伙子一道外出,在行动程序上我也要有发言权。我说,我不仅为了一个晚上100美元而偷车,我还想参与结束阶段的活动。 
  我不得不采取一个有领导身份的姿态,因为我们外出时,我要能控制这些年轻人。我们在获得证据的同时,还要指挥行动避免出现暴力。因此我对贝克说,我和马歇尔要指挥开枪的事。 
  他表示同意,并且要把这个意思传达到那些小年轻人中间去。 
  贝克对我讲到了他所做出的种种规定:特别型号、色彩、附加物等。我们获得的任何东西,都以零售价格的4分之1或2分之1出售。像带有附加物的林肯牌和卡迪拉克牌轿车,价值大约12,000美元,他要得2,500美元。集装箱货运列车价值在10,000至15,000美元,货车1,500至2,000美元,倒垃圾车4,000美元。 
  我们得到的报酬交给联邦调查局。马歇尔作为知情者,每个月还有费用,但在干这里的活动所得,他不能保留。 
  贝克想要我们搞一辆怀特牌集装箱货运列车。他已经盯上了巴拿马城外的一辆,迈阿密市有个买主愿付15,000美元买下。第二天,我和马歇尔去窥看情况。我们的车停在街对面的一家酒店旁。我们想看看是什么地方的车,车子是不是在行驶,好决定行动的时间。 
  我们在那里待了20分钟,忽见一辆治安官的车子停了下来,车里的官员往我们这边走。他说,酒店老板已经怀疑,想了解一下我们为什么待在那里。 
  “长官,我们正在考虑想买点什么东西,”我说。“已考虑好了。”我们走进酒店买些啤酒。 
  当天晚上,在对车子下手之前,马歇尔给我作了扼要说明。我自己去动手,看看我能不能干好。记得他讲述过电线热线的情况,以及我该怎么动手。怀特牌集装箱货运列车呈扁平形,有一整套卧铺设备的车厢,有通风设备,司机室在引擎上面。待在司机室里就可以干我要干的事。 
  我们来到车子附近,侦察了一会儿,查清治安部门的巡逻队什么时间经过这儿,两班之间相隔多长时间。马歇尔待在外面担当警戒。我往车边走,5分钟就进去了,接着就启动引擎,把车开走了。 
  我驾驶了第一段路程,行了300英里到了莱克兰。我们想乘白天在那里睡几个小时,然后再开往迈阿密。我们把车停在旅馆的停车场。就在我们睡觉的时候,我们的特工人员走到车子这边,记下了车上的号码等一切数据。 
  第二天,我们把车开到了迈阿密,会到了贝克和那个客户。客户本想把这辆车子转手倒卖给在欧洲搞公路建筑的一个承包商。不过,他现在改变了主意,不想买了。 
  贝克只得返回巴尔的摩。他对我们说;“你们俩朋友要把车子藏在附近,等我重找买主。” 
  这么大一辆车,我们藏到迈阿密的什么地方呢?我问了问那些年轻人。从州立公路巡逻队来的年轻人说,我们可以把车藏到迈阿密外交通部的大院子里。把我们偷盗来的车子藏到政府部门的院子里,我对这个建议并不热心。不过,他们说那个院子很大,有好几个车库,藏在那里很可靠。 
  就这样,我们的车暂时就藏在那里。 
  汽车、卡车的停车场,除了电灯和进出口有铁链以外,大多数没有什么特别安全措施。警察巡逻队一般是每隔15分钟或半个小时走一趟。如果一切行动顺利,5分钟就可以搞到一辆轿车。 
  我们出去偷车,我是单独行动。这儿既没有联邦调查局密探,也没有公路巡逻队。干这样的隐蔽行动,你既不指望和你共谋的同伙,也不想要执法机构为你监视现场。这种作案也不会有人向警察报告。知情的人越少越好。 
  我身上没有带联邦调查局的身份证。我不想冒被逮住的危险。官方警察身上并不带身份证,有些人身上暗藏有证件。我个人的感受是,带身份证有另外一层担心。你如果被警察抓住,你说清楚就可以脱身。或者你受到审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如果你陷入困境,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你千万不要把正在发生的情况告诉执法官。你接受检查,让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去决定他们想干的事。当你从事隐蔽工作的时候,你要把执法证件丢在脑后,不去想它才对。 
  偷一辆车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当我出去行动的时候,我真的情绪激动起来。尽管我干的是神圣的工作,可是我单枪匹马,既没有人为我监视,也没有任何保护。当你和顽贼、有前科的罪犯以及带枪或不带枪的伙计一道去偷汽车,你无法预料到会发生什么情况,你的头脑里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你想获得案件的证据,你还想保持警戒,确保他们不要越轨,不要发生灾难性的事件。你还在担心别被逮住。 
  如果这帮家伙被逮住,他们会作出什么反应?他们会试图打出去吗?如果一名警察碰上三四个偷车的家伙,他会有什么反应?如果作案中有人采取行动,这个警察会不会开枪? 
  如果我们都在一起受到审查,我该采取什么态度?我该如何保护行动计划?我怎么样保护马歇尔?又怎么样保护我自己? 
  当你外出作案的时候,你头脑里会从各个角度思考这些问题。我们一周要偷5…10辆车。 
  有人向我们订货,要3辆卡迪拉克牌轿车。我们在佛罗里达州的中部城市里斯堡物色到了目标。一处停了两辆,另一处有一辆。当天晚上,我和另外两个年轻人出发,偷到了车。我们奔向莱克兰,赶回到我们居住的旅馆。马歇尔驾车尾随我们。我们当然很匆忙。这些车子的窗口上还贴有新车的标签,到了第二天我们才弄到了假的登记证。 
  我们沿着公路风驰电掣般行驶。突然间,我的车镜上闪出道道红光。佛罗里达公路巡逻队阻拦了我。在早些日子里,我带的是9毫米的自动手枪,就藏在我的座位底下。 
  我立即下了车,问警官出了什么问题。 
  他说:“先生,你超过了规定的速度。” 
  我有以多尼·布拉斯何为名的驾驶执照,但是车子没有登记证,座位底下有手枪,因此我最好还是挺身正面对他,打消他任何想要检查汽车的念头。我掏出了驾驶执照,递给了他,说道:“长官,也许你是对的。我是把里斯堡一个交易人的车子运送给莱克兰的一位交易人,我要赶到那儿好使他们了却这件事,到了早上车子就得要送到。”我把莱克兰的交易人名字递给了他。由于当时是早上3点,对方不至于要与交易人核实。“因此,我连证件也没有。” 
  那位警官真是不错。“好吧,”他说着就把驾驶执照还给了我。“不过,你要当心,下一个伙计或许并不能够这么谅解你。” 
  从那以后,在这样的行动中我从不带枪。 
  每一次我们得到一个订货,我就和联络特工联系,对他说明我们下一个目标是什么。等过一段时候,我又告诉他我们已经找到了目标。一旦车子偷到手,我立即就我所知向他报告:车子是什么样子,从哪儿偷的,一切与此有关的情况都作报告。这样,调查局就能记录下来,然后等行动结束,就可以和保险公司、车主一起做工作,把车子弄回去。 
  我们隐藏在迈阿密的那辆集装箱货运列车,贝克终于找到了买主。这帮家伙都是吸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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