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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盗爱_派派小说-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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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沈明阳余光扫到沈明朗的手肘时不时的往腹间按一下,气色似乎也不太好“哥,先回家吧,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再去医院。”沈岩还在医院里,说是没什么大问题了,休息几天就可以出院了。
  “先去医院吧。”不看一眼父亲平安,他怎么也是放心不下。虽然明阳说父亲好些了,但不亲眼看看,他即使回家也休息不好。一边的沈明阳只好吩咐老王,将车子开往医院。沈家是调香世家,英女皇都用过他家的香料,沈明朗的爷爷还曾经被授予爵位。所以,沈家在香港也属于大户人家了,这次沈岩生病住院,也是在医院里比较高档的病房。
  下车的那一瞬,胃里的疼痛让沈明朗一瞬间有些晕眩。明阳扶住了他。“哥,都说让你先回去了。”那脸色,怕是没比老爸好到哪儿去。“怎么这么严重啊?”知道哥哥一直胃不太好,以前也犯,但没这么厉害过。
  “回去可别跟妈说。”说了就完了,他还能回得去上海?沈明阳给他一个了然的眼神,兄弟俩心照不宣。母亲是对兄弟俩极为的“疼爱”,疼爱的有些邪乎了。哥俩稍微有个头疼脑热的,当妈的就心疼得没完没了。他们自己都不太当回事儿呢,人嘛,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所以,兄弟俩谁有个病有个灾的都绝对不让老妈知道。
  走进医院,步入沈岩的病房,刚好有护士给沈岩换了滴注的药物。病床上的沈岩,今年刚刚五十,挺早就和明朗的母亲成了亲,有了这兄弟俩。对于长子,他是半放任的态度,知道明朗的心思兴趣并不在生意上。明阳呢,在调香方面倒是很感兴趣,可惜没有啥特别高的做生意方面的天分。愁啊,就快把头发愁白了,这样,他要是有天真的老了死了,这沈氏难道就真的败了么?不甘心,真的不甘心。若是有个女儿,他都乐意把生意传给女婿,可惜他没有。
  “回来了?”兄弟俩一进门,他就看出明朗的气色不太好。“明阳,你们直接从码头过来的?”看沈明朗一脸风尘仆仆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没有回过家。“不是说了,让你先送你哥回去休息吗?”自己的儿子,说不心疼是假的,但是沈岩没有爱妻那么邪乎。
  “是我要老王直接送我过来的。”沈明朗松口气,拉了把椅子大刺刺的坐在父亲病床边“老妈一个电报说您不舒服,我这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来啊。”看着父亲气色还可以,应该是没什么大碍了。“好点儿了么?”
  “呵呵,没什么了。你们那个妈,什么事都搞得那么紧张。”沈岩打算起身,旁边的沈明阳扶他坐了起来“爸,慢点儿。”沈岩嘁了一声“你爸还不至于老得没用了吧。”就着儿子的劲儿,坐起了身。“怎么样啊,我的大侦探儿子,案子破的怎么样了?”虽然是调侃,却没有丝毫嘲讽的意思。和两个儿子的关系,沈岩还是比较自信的。
  “爸,我知道您一直就对我做这个不是很满意。”沈明朗低了头,看着父亲打着点滴的手,父亲虽然精神气色都还不错,但看得出来瘦了些许,鬓边多少有了些白发。沈岩看着长子垂着头,冒出来这么一句,乐了“哦,你知道啊?”
  “爸!”沈明朗一脸无奈,老爸就属于那种表面很和善,其实很狡猾的类型。典型的“敌不动我不动,以不变应万变”。沈岩不开口,知道长子肯定有后话要跟他说,只是轻轻咳了两声,旁边明阳已经递来了水。不管怎么样,两个儿子还是很孝顺的。沈明朗看着老爸一副很享受他们两兄弟孝子贤孙的表现,又气又好笑。好吧,姜是老的辣,他认输“我可以同意接手沈氏,但我要管理上海那边的市场。”
  沈岩就知道,沈明朗是有目的的,自己对儿子很是了解。跟他谈条件是吗?不要紧,他喜欢儿子跟他谈条件,这样才是个商人,才是他沈岩的好儿子。但是,要不要这么快同意呢?喝了口水,闭上眼养了会儿神。那兄弟俩见沈岩不说话了,心里开始犯嘀咕了,老爸只要一这样,就是脑子在飞快的运作着,不知道琢磨什么了。
  就在兄弟俩频频挤眉弄眼,挤到眼部肌肉都抽筋的时候“咳咳”沈岩清咳了一声,嗽了下嗓子,缓缓睁开眼“明朗,你要知道,我不愿意勉强你做什么。”沈明朗听了父亲的话,心里微微一沉,看来父亲是不会轻易同意他回上海吗?在父亲面前,只要父亲开了口,他就只有点头的份。“是,我知道。”事实也的确是这样,沈明朗之前想做侦探,他就由着他去做了,从来没有直接开口要求他放下自己的兴趣接受沈氏。
  “所以,如果你不想接受沈氏的话,我绝对不会怪你。”依然是不紧不慢的语速,沈岩一张清瘦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端倪来。也是五十的人了,沈明朗与沈明阳兄弟俩生得俊朗不凡,完全是遗传了沈岩。即使是最近身染微恙,也只是略显憔悴而已。“你想管理上海的市场不难,但有一点,三天之内,拟出一份你的计划书给我。”知道他在上海那边肯定是发生了什么故事,不然怎么那么想回去上海,还想留在那里。如果这样答应了他,那么自己不是亏了?不要说他连自己儿子都算计,无商不奸,他只是个商人而已。小时候放任他们太久了,也疼爱他们太久了,现在他们都大了,还不能被自己这个做父亲的算计一下吗?这是他们表现自己孝心的时候。
  “三天?”沈明朗倒抽一口气,老爸真当自己是什么商业奇才吗?沈岩却丝毫不以为然“你要是觉得急着有事忙,一天给我也可以。”沈明朗险些吐血,差点儿挠墙,自己怎么有这样一个爹。不过他和明阳很早就习惯了,即使吐血三升,还是不能忤逆老爸。否则,会死得更惨。胃痛,越来越痛。
  “没什么事你们就先回去吧。”沈岩下了逐客令,知道长子看起来不是太好“你那个胃,是不是能照顾好它?就你这样还要回去上海?”自己虽然有时候也容易头疼脑热的,也比长子那个破胃要强。总跟他说是他之前做那个破侦探,饥一顿饱一顿的,他还不信。
  “知道了,爸爸。”沈明朗灰头土脸的从父亲病房里出来,手再没离开过胃部。旁边的沈明阳无奈叹气“爸说的没错,哥,你是该好好调理一下了。”看着哥哥胃疼,不心疼不可能,可他明明有胃病,还不能照顾好自己,让别人怎么办呢?
  沈明朗一进门,姜玥就迎了上来,很久不见儿子了——一个月,实在是想。“明朗,你怎么又瘦了?看看气色也不好,脸色还那么苍白!”越说越心疼,眼泪险些落了下来。沈明朗深吸一口气“妈,我没事儿,就是有点儿累了。”他必须说累,否则,美女老妈还会无休止的一边念叨一边掉眼泪。
  “怎么可能不累呢?刚刚就听说你下了船就去医院了,房间都给你打扫干净了,快去休息吧。”沈明朗,她的乖儿子。两个儿子都是自己和老公的爱情结晶,两个儿子她都一样疼。不过,长子长得和老公更像些,而且,明朗胃不是很好,总是怕他不舒服。这个儿子啊,跟她亲爱的一样,怎么喂都喂不胖,真不可爱。“明阳,帮你哥把行李拿进去。”之后又看向沈明朗“明朗,妈妈帮你放水,冲个澡解解乏?”
  沈明朗看着只及自己胸高的母亲,轻轻搂了一下“妈,不用了,我想睡一会儿,睡醒再说吧。”姜玥见儿子确实一脸的疲惫,也就罢了,催着明阳帮沈明朗搬行李和他一起回房间去。她要准备做儿子最喜欢吃的虾饺还有云吞面,虽说上海也有,但始终不如这边的地道。而且,家里自己做的多干净,外面吃不好要闹肚子的。
  沈明朗回到自己房里就坐在床上,上半身几乎贴在腿上了,双手环抱着放在尾部,低着头不说话。沈明阳见哥哥似乎疼的厉害“哥,我帮你倒杯水,你吃药吧。”沈明朗点了点头。明阳从壶里倒杯热水,拿出哥哥常吃的药递给他,看着他服下去。“你睡会儿吧,船上怎么休息得好。”叹了口气,不再打扰哥哥,沈明阳退出房间。留下沈明朗一个人,脑子里都是计划书,该怎么写,想着想着,脑海里浮现的不只是大上海的十里洋场,不是灯红酒绿,而是那张略带冰冷,却绝美清丽的容颜。易知寒,知寒,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去,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

  世交千金

  睡了一觉的沈明朗感觉胃似乎没有之前那么难受了,就是有点晕。头疼的很,想到之前老爸给布置的任务,计划书。这个计划书现在就是他回上海的船票,是通行证。爬下床去,却险些栽倒,别说写计划书了,他现在整个人都是飘的。手无意中搭在额头上,才发现,原来自己在发烧,这才是头晕的原因。
  跌坐回床上,身体有些冷,知道是发烧的缘故,有些蹒跚的走到浴室里放了水,想着洗个热水澡或许会好一些吧。这几天在船上,吃没吃好,睡没睡好,加之,走之前胃就不舒服了。回到家里,像是所有的毛病都一触即发了。
  躺在自己的浴缸里,不知道是水蒸气还是高烧的缘故,他的脸原本是苍白的,这会儿却泛着潮红。莲蓬头不断的洒着温度合适的热水,浇洒在沈明朗的身子上。无论是那张俊朗逼人的脸,还是那精瘦的锁骨,宽阔舒展的双肩以及胸膛,全是水珠,浴室里被蒸汽熏的雾气蒙蒙的。沈明朗就躺在浴缸里,高烧的原因,他嘴唇很干,偶尔会下意识的舔下干裂的嘴唇,迷人性感的喉结随着他每咽下口水,就动一下。
  一点儿都不想从浴缸里出来,浑身都酸的不想动,头依然是晕呼呼的。也不知道在里面躺了多久。再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了。睡袍也穿好了,有人帮他盖好了毯子,是老妈么?还是明阳?怎么自己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
  正琢磨着,门被敲响了,很轻脆有节奏感的敲门声。“谁?”不是老妈,也不是明阳,他敢保证。“明朗哥,是我,念清。”一道很温婉的年轻女性的嗓音。“请进”沈明朗一边说,一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睡袍。俞念清,是沈岩一个世交好友的女儿,也就是比沈明朗小两三岁吧。也算是沈明朗的一个学妹,因为两家交好的缘故,经常会过来玩儿。听说沈明朗从上海回来,俞念清自然是要过来看看的,家里人多少都知道,念清是喜欢沈明朗的,也有意撮合这对年轻人。
  “明朗哥,好点了吗?”俞念清端了碗过来,还冒着热气“你发烧了,伯母煮了姜汤,你趁热喝吧。”一身淡粉色的洋服套裙,里面是白色,外面的开衫是粉红色,衬得俞念清温婉可人。
  “谢谢你,念清。”沈明朗要坐起身,才发现自己的身体依然是又沉又软的。这会儿一场高烧,连坐起来的力气都快没了。俞念清放下手中的碗在床头柜上,要扶着沈明朗,却被他避了一下。她心里一沉,真的,连扶他一下,都不行吗?看他用力撑着身子坐起来,咳得有些辛苦,又不忍心再去怪。转身端回那只碗,舀了一匙姜汤要喂他,也被他拦住“我自己来就好。”接过俞念清手里的碗,沈明朗尽量不去碰到她。他不是不知道念清喜欢他,但他现在心里全是易知寒,一颗心都在上海,他没有办法接受念清,也不想让她再产生任何误会。
  喝了那碗姜汤,他欠身将碗放到一边,这时候俞念清已经体贴的将一边的靠枕放到他身后,让他能坐的舒服些。“明朗哥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俞念清希望能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虽然他现在或许并不是很喜欢自己,但是给他们一段时间的相处,总会好的。沈伯母不是也有意让他们在一起了么?以两家的关系,应该是早晚的事吧。
  “我已经跟父亲说了,回来接手沈氏的生意。”俞念清听了这话,当时险些心花怒放,但她始终是个大家闺秀,不太把喜怒形于色。于是,只是嘴角微微的上扬了一下,然而,跟着就听到沈明朗说出让她不安的下半句“之后去管理上海那边的市场。”
  “上海?”他不是刚从上海回来么?“上海那边很好玩儿吗?明朗哥要是走的话,可不可以叫我一起?我也想去看看。”从小在香港长大,只是留过洋,却很少去内地。应该说,从未去过内地。她并不能理解为什么沈明朗那么想去上海。但她就是隐隐觉得上海是个对她很具威胁性的地方。“苏拉没和你一起回来吗?我记得你们一起走的。”
  “她姑父想让她在哪里多留一阵。”沈明朗咳了几声,那丫头怕是乐不思蜀了,但是能跟俞念清这样说吗?自然不能。如果这么告诉她,那她去上海的想法就更坚定了。怎么能让她去上海呢?坚决不能。
  “哦,这样啊。”俞念清状似无心的一笑。
  “对了,你什么时候来的?”看她这样不像是刚刚来,看看天,还是白天“现在什么时候了?”
  “明朗哥,你都不知道吗?你都昏睡一整天了。”俞念清的眼神里带了忧色“我听说你回来了,就过来看你,你房门竟然没锁。进来就见你浴室门也开着……”她姣好白皙的面容泛着淡淡的红晕“发现你整个人已经晕过去了。”
  不会吧?沈明朗一拍自己原本就犯晕的额头,这算什么?自己被人看了去吗?竟然还是她,天要亡他!“我弟弟呢?”他有很多事需要向明阳求证,这种事儿必须搞清楚,如果连自己的睡袍都是俞念清给换的,他就死定了。还有,昏睡一整天,一天就这么耗过去了。老爸说,三天要他交计划书,他病的真不是时候。
  “明朗哥想做什么?我帮你。”俞念清看着沈明朗脸上神情变化莫测的,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她不喜欢这样的感觉,总觉得自己抓不住他。很早她就喜欢他了,可他总是那么可望不可及的。俞念清不明白,他们两个人门当户对,两家又是世交,早晚是要结婚在一起的。可他为什么总是让她琢磨不透呢?就好像她不明白,他之前为什么不愿意接下生意,而去做什么侦探,天天往外跑。
  “那麻烦你帮我去叫一下我弟弟明阳。”他需要支走俞念清,然后好好整理一下思绪。他有意的客套,有意的疏远。他能做的都做了,希望俞念清不要再有什么其他的想法了。沈明朗现在只是想去沈氏看一眼,尽快写出计划书给父亲,之后,在最短时间内回去上海。上海,还有他的牵挂。
  而上海这边,香云坊在半个月之内,在业界以最快的速度崛起。已经成了市内那些阔太太、贵妇人、名媛淑女们做衣服选布料的不二选择。都知道香云坊有个知寒,她人长得漂亮,心灵手巧。也知道,香云坊的老板是知寒的哥哥,虽然甚少有人见过他,但偶尔碰到过他的女性顾客都没有不心仪的。都知道,大老板易知秋是个难得的美男子,一传十、十传百。很多女顾客甚至是只为了能见到传说中的易知秋,而跑到这里来买布料。
  苏拉心里有些不舒服,那些女人疯了一样的想见她的老板,她的老板是那么好见的吗?都跟花痴一样的。不过,自己第一眼看到易知秋的时候,确实也被吸引了。喜欢这样的下午,忙完了一些事之后,易知秋会躺在后面花园草地上的长躺椅上。或看看书,或者闭上眼睛小憩。自己不然就给他念念当天的报纸,不然就跟他说一下店里的情况,反正还是挺惬意的。上午比较忙,虽然他倒是忙不到哪里去,偶尔身体还不错的时候,回去店里转一圈。
  “咳咳。”一阵低咳传进苏拉的耳朵,她下意识的帮他拉下盖在他身上毯子。不用易知寒告诉她,她也晓得易知秋的病是着不得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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