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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仲夏情方炽-第12章

小说: 仲夏情方炽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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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你自找的!」压住那双还想故技重施的修长玉腿,毫不温柔地挺进温润深处。

  「啊!」她尖叫失声,痛死人了![言仲夏,你找死!」一拳正中俊脸。

  「嗯哼!」他气闷低哼,以更重的力道埋入她体内更深处。

  「哇——」痛得哇哇叫,她报复地狠狠咬住他肩头,恶性循环下,言仲夏以更密集的情欲律动予以反击。

  「嗯……」不知何时起,尖锐的痛楚淡去,取而代之的是陌生的欢愉快感,原本的拳打脚踢,不知不觉地改为攀缠住他,共同悠游于情欲殿堂——

  *         *         *

  狂乱激情稍歇,言仲夏抵着她的额喘息,闭上了眼轻吮红唇。

  方歆微倦地撑起眼皮,望住近在咫尺的他。

  从前总以为他们已够亲密了,从未与他如此靠近,他就在她体内,两人拥有共同的情绪、共同的欢愉,彷佛已融为一体

  他们不是好哥儿们吗?为什么好着好着,就好上床来了?

  她再蠢也不至于分不出其中的差别,再好的朋友,都不会亲吻缠绵,做尽情人的胸壑,决心不再多说一个字,以免呕死自己。

  倦极欲眠之际,恍惚地留意到他拉好被子,双臂圈搂住她,将她密密环抱在他暖呼呼的气息当中。

  唔,好舒服。如果每天都能这样让他拥着入眠,她一定不会伤风感冒——

  +           +         +

  午夜十二点,在言仲夏兼具知性与感性的言谈中,为一天的辛劳划下句号,是许多人的明智选择。

  准时扭开收音机,一串温煦悦耳的男中音传送而出——

  「各位晚安,我是言仲夏。辛劳了一天,您累了吗?放个热水澡,好好犒赏自己疲惫的身躯,在这宁静温馨的夜里,很荣幸陪各位一同度过。」

  一串柔和音乐过后,他再度启口:[这阵子因为个人私务繁忙,与各位听众小别了一段时间,在此,谢谢代班的倩倩,也感谢各位的思念与热情召唤,接下来,让我们听首好歌,然后一同分享几封读者的来信。」

  一首缠绵婉约的抒情歌曲之后,言仲夏念出几封来信,如同以往般侃侃而谈,行云流水的辞令,使人如沐春风。

  「接下来这一封,是桃园的小玲,她说——」话音顿了住,足足有一分钟的沉默,久到外头的工作人员频频往里头观望,直打pass要他接不下去就先放歌垫档。

  好一会儿,他深吸一口气。「不好意思,从未与人探讨过这个问题,有点楞住了。桃园的小玲说,我从不曾在节目中谈过私人的感情问题,她问我,有没有要好的女朋友,我们交往多久了呢?一定很相爱吧?能当我女朋友的人好幸福,可以每天听到我感性迷人的嗓音……」说到这里,他沉沉低笑。「我的声音感不感性、迷不迷人我不知道,她倒是常说,我像个唠叨的老头子,没见过比我还杂念的男人,持续听了数年,不死也发疯。白天就已经忍受够了,晚上当然不可能自虐,所以她从来就不是我的忠实听众,甚至可能连一次都不曾收听过我的节目。」

  停顿了三秒,缓缓地开口:「我无法分辨我们到底够不够相爱,从国中时期就认识她,一路相伴相随至今,多少欢笑泪水一同度过,早已习惯她的存在,将她视为生命中理所当然的一部分,这样的情感太深刻,在心底生了根,无法拔除,像朋友,像情人,也像亲人。在所有人都认为我们并不相配的时候,我的眼里永远只看得见她,再美、条件再好的女孩,都入不了我的心,因为它已让一名女孩最纯净清粲的笑颜所占据……

  「记得她曾问过我,为什么要这么努力呢?生活过得去就好了,不是吗?然而她并不知道,在好多年前的夜里,她哭着来找我,在我怀里倾诉藏在心底的辛酸委屈,说她也想有个家,有个能让她栖息的地方,那时我就明白,她飘泊的心其实很脆弱,渴望有人收容。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守护她一辈子,不让任何人再有机会伤害她。这些年的努力,不为什么,就单单为了她,为了给她一个真正属于她的家,遮风避雨,让她永远栖息。

  「每年生日,她总会陪我一同度过,却从不对我说生日快乐,或许是因为,她明白她就是我的快乐,有她,我就有快乐,从不需多馀的口头祝福,所以二十二岁生日那天,她将我的快乐完完整整交给了我……那是我收过最美的生日礼物,终身难忘……虽然我从来不说,但心里清楚,这辈子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女孩,能教我如此感动。接下来,就由下面这首歌,与各位分享我最温馨的爱情——」

  紧接着,一串悠扬动人的音乐飘出,飘进每一颗痴迷不已的心——

  电话没人接  我想你一定睡了  收了线才担心  你的烧退了没

  已经几天了  找不到时间来陪  害你一个人要自己去面对

  电话录音听起来那样的累

  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从不担心  我会有谁

  歌迷都很美  我从未流过口水  那些个日子  只有你留在我的心扉

  在一起这么多年  这么快乐  全靠默契了

  离别当然会舍不得  始终相信有你就是值得

  想过去失去获得  多少考验一起忍过了

  看着别人分分合合  我们依然能让彼此快乐……

  (词:李焯雄、洪瑞业) 


 
 

尾声
 
 
  凌晨三点。

  往事串串在脑海翻飞,怎么也睡不着,见枕边人仍是睡得香沈,她索性爬下床来,捞起言仲夏的衬衫往身上套。

  倒了杯水,扭开音响,静静坐在几个小时前与他欢爱狂缠的沙发上,听着广播节目。

  听了数十分钟,男主持人的嗓音够低柔迷人,内容也称得上言之有物,可是总觉得怎么听,就是少了那么一点感觉,比起言仲夏就是差上一截。

  他大概不知道吧?虽然她老嚷着他的声音听多了,夜里准作噩梦,但是他的节目,她从未错过。

  思及此,她勾唇一笑。

  目光不经意接触到桌面只馀几许残汤的碗,想起他不留馀地的批评。

  真有那么难吃吗?她狐疑自问。

  每回东西煮出来,都让他全数包办,吃得一干二净,她从没机会品尝自己的手艺。基于少许的好奇心,她以汤匙舀起些许汤汁就口——

  「嗯!」这是什么鬼味道?又咸、又酸,综合起来还真像馊水的味道,难吃得登峰造极!

  她立刻吐了出来,原来言仲夏没开玩笑!

  想起他猛灌水的模样……

  这种东西,他怎么吞得下去啊?!

  是呵!他不是一向如此吗?嘴上毫不留情,但只要是关于她的一切,他全都无悔受之,不管是优点、缺点……

  至今,总算看清自己迟疑着死不嫁他的原因。

  他太出色、太完美,相形之下,她哪一点配得上?

  原来,她介意的是两人隐晦不明的关系,介意他从不肯给予正面的肯定,她心中有太多的不安全感,太浓的自卑,宁可退居到好哥儿们的角色中自我保护,不肯看清两人之间密不可分的纠缠,早已比夫妻更亲密——

  可,她在ㄍ—ㄥ什么呢?一句口头表达有那么重要吗?这些年来,他全心全意为她,做尽了一切,这些难道不比一句肤浅的「我爱你」,更具意义吗?

  从很早以前,他就让她有寂寞的错觉,只因找不到知心人,在热情包围中,表情更清寂,只有和她在一起时,才会露出真心的笑容。

  一直到后来,她慢慢明白,温文优雅是他在人群之中习惯的应对模式,只有在信赖的人面前,才会无拘无束地展露真性情,他,从来就没有把她当外人。

  而她,也只有在他面前,才能尽情释放灵魂深处最真的自己,无助、委屈、喜悦,从来都不需隐藏,生命中真正的欢笑,是从遇到他之后——

  正如他所言,他们都是彼此的快乐。

  那么,她还在犹豫什么呢?

  有了结论之后,心头豁然开朗。她轻手轻脚地回到床上,半趴卧在他的胸前,欣赏他满足沈睡的姿态,光是这样,心头就满是丰盈的喜悦。

  原来,幸福也可以这样简单——

  抬起纤素长指,轻画过俊雅面容。从未认真看过他,现在才肯承认,她的「未婚夫」实在是帅得没话说,难怪一群女人为他如痴如狂。

  是呵,未婚夫!她笑自己的迟钝,戒指都戴了这么多年,她居然还时时囔着两人是哥儿们,死都不肯看清,难怪他老喊她笨蛋歆。

  悄悄爬到他身上,俯下头,就着他的唇低喃:「如果我告诉你,其实我早就喜欢你了,而且喜欢得很久、很深,却到现在才肯承认,你会不会又骂我呆得不可救药?」

  等不到回答,无妨,她柔柔地吻遍俊颜,软腻掌心顺着阳刚体魄挲抚而下,亲吻他每一道魅惑人心的优雅曲线——嗯,好喜欢碰触他的感觉。

  言仲夏再怎么睡死,任人这般嚣张至极的挑逗,也不可能全无感觉,早在意识回笼之前,欲望就已早一步苏醒。

  他低哼一声,火热欲望由下腹窜烧,泛延周身——

  方歆迎向他,将他送入她体内,以她的温软,交融他的火热,深入结合的,不只是身,还有纠缠了一世的缘与情。

  言仲夏睁开将醒未醒的眸子,慵懒低沈地淡哼:「请问——我被强暴了吗?」

  「答、对、了!」她笑得好开心,舞动娇躯,挑起另一波噬骨欢愉。

  [嗯哼!」她今晚真把他当牛郎啦?予取子求得好过分。「我要打电话去性侵害防治中心投诉。」

  「投诉你老婆强暴你?!」

  言仲夏一愣。「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嫁给你!」深深迎向他,趁他在极致深处不由自主地哼吟出声时,一字字放声宣告:「你听见没有,言仲夏——我、要、嫁、给、你!」

  他动容微笑,圈搂住纤腰,翻转身形,将她置于身下,浅浅吮住她的唇,低喃:「我答应你的求婚。」虽然这样的求婚方式很特别。

  方歆楼紧他,修长玉腿勾缠住他的腰,以着前所未有的热情与他纠缠共舞,难分彼此——

  在重重迷眩火花将她淹没前,她捕捉到了他眸底不经意流泻出的浅浅温柔。

  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十七岁那年最难忘的生日,她所许的愿望,就是但愿他们的缘分,能纠缠一生一世——



  编注:

  言孟春的爱情故事,请见「橘子说系列」097——《孟春情初开》。

  言季秋的爱情故事,敬请期待「橘子说系列」——《季秋情漫舞》。

  言立冬的爱情故事,敬请期待「橘子说系列」——《立冬情正浓》。 



 

后记
 
 
  呜呜呜!一开始,请容晴姑娘先哭再说。

  何解?唉,这就三声无奈了。

  以前总看到一些拖了稿的作者,唉吃叫的哭诉自己的稿子被诅咒了,晴姑娘在写稿上是众所公认的快手,从不明了这种感觉,稿子的进度该是操之在己,干诅咒什么事?且到现在这本书,可真让晴姑娘吃尽苦头,深刻体记到,世上还真有所谓的「诅咒」存在。

  话说这本《仲夏情方炽》啊,开稿之初,因为太多琐事缠身,无法静下心来酝酿情感氛围,抓不准男女王角的共鸣点,停停写写一直写不顺,下笔之后又过了一个多礼拜,才傻眼地发现进度还在第一章盘旋,这——踏入小说界之后还从不曾发生过的情形,似乎已预言了往后的坎坷。

  好不容易熬过了第一章,正努力、使力、费力兼卖力地往第二章、第三章打拚时,老妈临时有事要去台北一趟。

  这下可好,家里没大人。以为这样睛姑娘就有安静的写作环境,可以专心培养写作情绪了吗?

  这你们就错了!家里没大人的另一代名词,等于家事自己做,晚餐自己煮!

  在家务上,没人会怀疑处女座的洁癖和龟毛本质,这点当然是没问题的,至于晚餐……喂喂喂,那个是谁?居然露出怀疑未鄙视的眼神,不像话嘛!

  来来来,亲爱的读者宝宝们,不知你们听过一句话没有?要让一个人学好一种语言,最快的办法莫过于将他丢在陌生的环境,只要想活,任何人都会在最快的速度学会当地的语言。同理可证,今日的晴姑娘,和当年那个煎个蛋都会让外公养的小黑狗亡命天涯的厨房白痴,已是不可同日而语。。

  请相信我,由我家宝贝蛋小弟至今依然健在就可以证明了,拜托不要再面露唾弃之色,谢谢合作。

  煮了几天菜,发现稿子进度严重落后,只好一声令下,叫小弟三餐自理,本姑娘一概不负责。

  没想到,吃了几天外食,肠胃不是很好的小弟居然连续拉了几天的肚子?!

  嘿嘿!我想,找这辈子最骄傲的事,就是掌厨期间,在没吞胃药的情况下,也没让小弟闹肠胃革命,他还说我煮的菜很有妈妈的味道呢!(咦?还没嫁人就像黄脸娶了,这到底是褒是贬啊?)

  嗯……好像岔题了。

  好,再拉回来。在小弟以拉肚子为牺牲的代价下,好不容易稿子爬呀爬的,爬到了第五章,心想,快一半了,应该可以松口气了吧?当天晚上得意洋洋地打算把筝五章给写完,然后案一桌香喷喷的晚餐补偿我体贴的小弟,免得他老是用很悲情的口气说:「你写嘛,写你的稿比较重要,我不要紧的。」

  可是——又有句话,让我痛恨上了。它是这么说的:人算不知天算!

  当晚一开机,画面出现蓝底白字的区块,右上角有个数字一直在跑……没错!稍微懂电脑的人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晴姑娘心中暗叫不妙,祈祷着不要是我想的那样。将主机拆下送去维修,结果唉,不出我所料,真的是硬盘坏轨!

  幸好我有资料备份的习惯,当下很酷地告诉工程师:「不用试着去挽救什么了,换块新的硬盘重灌,请在最短的时间内帮我弄好!」

  这下好啦,没什么大损失,不幸中的大幸,只不过进度势必又得延宕了。

  眼看交稿日一天拖过一天,每次电话声响起就紧张兮兮,不知加何面对雅惠编编。

  电脑槁定了,继续朝目标迈进。摒除杂念,天大地大写稿最大,天坍下来都不要通知找!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很好,回复往日水准,一天一个章节,这下交稿有望了。

  再然后呢,这下总该一帆风顺到完稿了吧?错!其实从电脑抱回来开始,胃就隐隐抽痛,只是一直不予理会,嘴硬地想等完稿再说。可撑啊撑的,撑到写第九章那天下午,真的不行了,一路从胃到小腹,痛到腰都直不起来,只好投降去看医生。

  可——你们知道的嘛!大医院的规矩多如牛毛,看个诊要等半天,看报告又要再过几天,更别提挂了内诊医生查不出病因,又要再转科……天!等到脚软!

  于是乎,我美好的、宝贵的青春,就这样被耽误掉——。

  当天晚上,小弟好死不死要加班到十一点,我一个人发着烧,体内却冷得发抖,勉强喝了杯牛奶,吞下医生开的药,窝在被子里,家中冷清清,突然觉得自己好悲情,强烈地想找个人来照顾……不过那软弱的愚蠢念头,在本人恢复生龙活虎的模样之后,再度被丢到垃圾筒去发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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