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儿眼(短篇小说集)-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向往做猛兽、科幻、灾难电影中的女弱者。
我喜欢。
星期六。
束住头发的橡筋绷断,头发散下来。
小董经过,睁大眼看我,仿佛不认识我。
我觉得难为情,连忙借来道具,把头发恢复原状。
他没有再提约会事,我心头放下一块大石。
下班,逛衔。
经过时装店,见一黑纱通花之晚服,美得令人叹息。
表姐:“不贵,买下它,总穿得着的,要紧时找也找不到。”
“配什么耳环?”我仰起头间。
“大垂珠耳环。”
我低下头,“我没有大耳环。”
“我借你,来,进去买下它。”
“七千多,算了。”我说:“这种款式穿一年就过时,而一年最多不过穿一次。”
“省下来又干么?”表姐问。
“百年归老时用。”我不在乎。
表姐硬把我拉进店去,逼着我试穿,逼着我买了下来,说是下个月有宴会,叫我陪她出席。
我不出声,棒着大盒子回家。
穿这件衣服,最好跳桑巴舞,轻轻地随着热烈的节奏扭动,上半场穿九公分镶水钻高跟鞋,下半场赤足。
我用手撑着头,深深叹息。
谁?谁带我出去?
我也是一个公主,(个个女人都是小世界中的公主),谁会将我自打字机及文件夹中救出来?
那一夜我破例的失眠。
我是一个最最幼稚的女人。幼稚是我唯一的享受。
谁要成熟?谁要肩上挂千斤重担仍然得装得风华绝代?
开玩笑,不是我。
我看着那件黑衣服悠然出神.几时穿着这样的裙子在草地上跳舞至天明仰看星光灿烂?
我累极而睡。
第二日是个沉闷的星期日,看报章杂志成为我唯一的嗜好,赖在床上,做一杯奶茶,吃芝士,直至中午,实在没有起床的原因,况且一星期的劳累非同小可,全部在星期日钻出来,我昏昏然又睡着。
电话铃不住的响,我正在作恶梦,梦见老板到处找我,我不想听电话,我嚷:“今天是礼拜,是我自己的日子。”但老板凶神恶煞的说:“才怪!公司付你一个月的薪水,你就得做足三十天!”
我光火、挣扎、醒来,抓起听筒,心中很气。
“谁?”
“还没起床?”
我不管是谁,就反问:“关你什么事?”
那边马上知道说错了,说:“对不起,是我,小董。”
我抹一抹额角的汗。“什么事?”
“想来找你。”
“我不想外出,人大挤了。”
“不要紧,我们在家坐着聊聊天也好。”
“我家青山依旧乱。”我说。
“不怕,我看惯了。”
我叹口气,“好吧,随便你。”
我放下电话起床,把屋子收拾一下,摸摸自己的头发,腻嗒嗒,连忙在莲蓬头下好好冲洗,我爱洗头,以前读书的时候天天洗,头发一股香味,海藻似地柔软,后来做事,下班便像僵尸,不肯劲,一个星期顶多洗到两次……人生享受越来越少。
小董很识相,并没有立刻上来,他给我约一小时,等我什么都打理好,刚在想:“咦,这个人怎么还不来”的时候,门铃就晌了,真不简单。
故此我去开门的时候,是有点喜悦的。
门一打开,便是一大束白色的花,香闻十里,我一看,有百合、丁香,有满天星、玫瑰、玉簪,美奂美仑的一束花,我接过的时候,心都软了。
我满嘴由衷之辞,“小董……真是的,怎么好意思?好端端地……我有一只水晶瓶子,正好插这样的花,但从来都空着,谢谢,谢谢。”
一边又偷偷看他数眼,怎么搅的,这到底是不是我的同事小董?
他只是微笑。
“咦,”我动动鼻子,“还有什么,香得很。”
他自身后托出一只扁大纸盒:“沙拉米芝士比萨饼,刚刚出炉!”
“哗!”我心折了。
我正饿得要死,几乎想拥吻他。
“来来来,你家有没有矿泉水,咱们开动吧。”
我把花插好,把桌子摆好,咱们两个人就把那只比萨饼报销掉,我开了瓶契安蒂,当果子汁那么喝,仿佛置身翡冷翠。
这个星期日过得真不错,我还以为它会像所有星期日那般无味,谁知全然出乎意料。
生命中充满意外。
我问:“小董,你怎么知道我爱吃什么?”
“不做些功课,怎么上门来?”他说得很调皮。
我开放背景音乐,咱们闲聊。
“你上班时打扮为什么不轻松点?”他忽然问。
“叫我穿运动装?”我睁大眼。
“至少可以梳辫子。”他说。
“开玩笑,我们公司里,所有经理级女同事都得穿斯文套装,另同事全部西装,老板最恨那种拖拖拉拉,挂一块,吊一条的时装,有一次他批评一件时髦的垫肩外套为“这是什么朝代的盔甲”?吓得那位小姐从此不敢穿它上班。”
“这么专制?”
“没法度,入乡随俗,家有家法,莫奈何。”
“假如我做老板──”
我哈哈大笑起来,“──女职员最好不穿衣服?”
他脸红,“不不不。”
“对不起,我过份了。”我说:“我们同事之间,说笑已成惯例。”
他说下去:“我会给职员穿衣服的自由、。”
我看着他,脸上的神色一定很温柔,这个男孩子内涵无限呢,他聪明,会得应变,有耐力,还懂得脸红,在今日真算不可多得。
我心略略一动,但是我应不应当妥协?
一束花一只比萨就收买我的心?
女人的心多么廉价,我感慨。
不不不,我的心肠没有那么轻。
他问:“在学校里,你学的是什么?”
“管理科学,本来想念纯美术,但是毕业即等于失业,三思之下,立刻改读别的。”
“怪不得。”他点点点头。
“什么怪不得?”
“怪不得你仍带艺术家脾气。”
“我并不能彻底的艺术起来。”我说:“这是我最大的痛苦,有些搞艺术的人可以一辈子赖在床上不起来,什么都不做,不是伴侣养他,就是国家与社会养他,我做不到,我觉得羞愧。”
小董说:“有许多艺术家是极之苦干的,你所说的那种,只不过以艺术为名的懒蛋。”
“恐怕是。”我笑。
“那么你心头就不必老打着一个结了。”
“谢谢你。”
“不用客气。”
我看看表,下午三点。
“怎么?闷?”他马上问:“要不要出去走走?”
“太挤了,人山人海。”
“交给我,把你自己交给我,美智,你不会失望。”他发表宣言。
我紧张,“别这么说,我的期望愈大,失望也愈大,香港还有什么地方是没去过的?”
“交给我。”他还是信心十足。
我觉得好笑,不过很佩服他有自信。
“穿什么衣服?”我问。
“出去的时候,穿这套运动服便可。”
“怎么?随后还要换别的服装不成?”我笑。
“要!你要带着你最好的跳舞裙子与高跟鞋。”
“我岂不是还要带化妆品?”我笑。
“最好是这样。”
“你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去?阿里巴巴的宫殿?”我兴奋的问:“透露一下。”
“不可以,意外才有惊喜。”
“咄!最多在郊外兜个圈子,然后去的士高。”
“错了,请拭目以待。”
“你几时变得这么活泼?”我问。
“自从认识你之后。”他说。
“谢谢你的转变。”我取过装晚服的大盒子。
“来,出发吧。”他拉起我。
我们上了他那辆小小的日本车,车子向郊外驶去。
我想!果然不出我之所料,但是我心里已经很感激他,至少他肯为我努力。
车子来到一个沙滩上,我们下车,向石子小路走去。是日天气和煦,熏风吹得人陶醉,无论怎样,即使在石阶小坐,已经够好,多亏小董把我自公寓中带出来。
我精神振作。
走到一幢高高的围墙前,他按铃。
我问:“什么地方?你带我来卖?我已经老大,卖不了好价钱。”
他微笑。
半晌有人来开门,是们佣妇。
小门一打开,里面是个宽阔的园子,种着数十种七彩缤纷的鲜花,我忍不住哗地一声。
小董说:“这是我姑婆的家。”
“啊。”我完全怔住,像仙境一般,远离尘埃。
这是我所见过最漂亮的小平房,一边向花园,另一半向海,建筑在一个悬崖上,有一条羊肠小径通向崖下的小沙滩。
“怎么?怎么会有这么美的地方?”我失声问。
他双手插在袋里,“姑婆在沙滩那边钓鱼。”
“钓鱼?她多大年纪?”
“七十多了,”小董说:“但非常健康。”
“下去看她?”
“先喝杯蜜糖水。”
屋子的打扮洁净简单,我像进入童话世界,我顺手开了搁在桌几上的音乐盒子,享受叮叮咚咚的音乐。
“太美了。”我一再赞叹。
小董笑:“不是美,而是适合你的胃口。”
“你怎么知道?”
“哦,这是我的秘密。”他说。
整个客厅里挂有许多绿油油的植物,美不胜收。
我雀跃地四周打量,话还没说完,两只西班牙猎犬走进来嗅我的足部,我蹲下来同它们玩。
“是小弟?”一个慈祥的声音问。
我抬头,一位老太大手持钓竽与鱼箩进来,她的时髦使我意外地喜悦。
──短头发,长裤,松身衬衫,平跟鞋,非常活泼。
“请坐请坐,不要客气,”她说:“请把我当作不存在。”
我笑出来。
小董说:“我的姑婆最可爱。”
她诉苦:“我也不知怎么搞的,一晃眼就做了人的姑婆,我还没结婚哪,一叫就叫老了,唉。”
我不敢笑,太可爱了。
我们吃了一顿地道的中国点心,我几乎把桌面的春卷吞下一半。
这样下去我会变一个胖子。
姑婆非常健谈,她退休前是个西医,女人出来做事的苦经她全知道,与我一说就合拍,我们滔滔不绝的说了两个小时,小董在一边直打呵欠,终于姑婆说累,要休息,我们让她午睡。
“怎么样?”小董问我。
谢谢你把我带到这个好地方来。”我说。
“没法子,谁叫我没有钱呢?”他自嘲,“如果有钱,可以去到更远。”“钱的确很有用,但这里是不同的。”我抢着说:“这里太好了。”我拉起他的手,我非常感激。”
傍晚,他叫我换衣服,说要出发去跳舞。
我听他的话,换上那袭纱衣,也不问上什么地方,跟着他就走。
我们缓缓走下沙滩,唏,原来他都布置好了,有唱机,唱片,酒,杯子,以及两张帆布椅。
我忍不住拥抱他一下。
这不是我梦想的约会吗?
那日天公作美,天空作深紫蓝,我们随着森巴音乐在沙滩上跳舞,他跳得那么好那么自然,我发誓以后每个周末要把他找出来跳舞,我们看着第一颗星升起。
直至肚子饿了,我们才回白色小屋向姑婆告别回市区。我那件黑衣没有白费。
我们在市区吃了三文鱼及龙虾,这是整天唯一的开销,由我请客。
我早说过不是钱,这种约会又岂是钱可以买到的。
“晚了,十点多,我送你回去。”
我乐得飞飞的,一直哼歌。
“下星期去哪儿?”我盼望着问。
“让我慢慢想。”他说。
我心满意足。
想不到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终于得到我所要的快乐。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猫儿眼》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知彼
结婚之后,生活奇闷无比。
同样的一个子超,婚前因为大事未定,多少尚有点刺激新奇,一旦签字成为合法夫妻,至少有三五年可以安乐,在七年之痒之前能够松口气,于是生活就闷起来。
一个人的优点往往是他的缺点。子超不喜交际,沉默寡言,本来是最好的品质,但二人生活的世界里,另一方面往往好几小时,默不作声,时间就难挨了。
有时周末大雨,我见天色昏昏暗暗的,不想出来,便拿本武侠小说看,看得出神,根本不记得已经结了婚。
一次母亲来到,我迎她进屋子,谈半晌,她问“子超呢?”
“他在书房,”我说:“叫破喉咙他也不应,有时要去大力敲他的门。”我老老实实的答。
母亲恼问:“他在书房里干么?”
“听音乐。”我说:“用耳筒,对外界不闻不问。”
“那结什么婚?新婚时候尚且没有卿卿我我,老来怎么办?”妈妈很不悦。
我苦笑,“老了就不会嫌闷,因为现在已经闷死了。”
“这个人像块老木头,”妈妈说:“是你自己挑的,你下的赌注,没话好说,我与你爹从来没喜欢过这种广东人,很会使坏,我做他们亲家一年,可口可乐都没喝到一杯!”
妈计较起来像个小孩子。
“你也太会做了,过年冬菇鲍鱼四色大礼再加上好拔兰地送上门去,人家怎么对你?”
她光起火来。
我说:“啧,你应当劝我才是呀,怎么反而火上添油?”
“两夫妻,各自关上房门做人,我活了这些日子倒还没见过,丈母娘坐在这里已经半个钟头,他还不闻不问,你不叫他,他就不出来?我不相信有这种怪事!”
我不出声,事情全无法子自圆其说,不知忒地,这一年来子超的确不大参予婚姻生活。
电话铃响,我去接听。
那边说:“芷君!一定是你,你那个声音一认就认出来,好不好?听说结婚了?也不请喝喜酒,伯父母可健康?”
我笑起来,“喂,是哪一位呀?”
“连我都敢忘,我是曹约瑟,你的怨家死对头。”
我怪叫起来,“约瑟,”我跟妈妈说:“你可记得约瑟?那只顽皮鬼,七年前移了民的那个家伙。”
妈妈也乐,“曹伯母如何?我好牵记她,自从她到加拿大去后,我就少个最好的牌搭子。”她抢过话筒要跟约瑟说话。
我直笑。
约瑟这家伙回来
我十岁时不知为这个人流过多少眼泪,他从来没放过我!拉我的辫子,推跌我,用水枪射我……可恶得令人不置信的邻家小男孩,我俩吵得使双方父母不知道多为难。可是一过十二岁,约瑟忽然变了一个人,他开始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有谁想碰我一根毫毛,他都会找人打架,在旁人眼里、我们是青梅竹马的一对,结果这一段友谊,在他十九岁那年举家移民之后结束。
母亲深觉遗憾。他们一去之后宛如黄鹤,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交换一下贺卡。
没想到约瑟这家伙居然会在这种时候回来。
妈妈跟他咭咭呱呱的说了很久,才挂上电话。
同我说;“约了他们明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