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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2006[1].0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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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我就有两个地方可以去了,寒假去一家,暑假去另一家。我们班好多同学,都是这样的。” 
  中越的心又牵了一牵,说不清是悲是喜。只觉得在国外长大的孩子,和国内同龄的孩子相比,在有的方面似乎太稚嫩了,在另一些方面却又似乎太成熟了。 
  放下电话,却怎么也集中不了精力备第二天的课。他和潇潇一直认为小越的个性太大大咧咧,有些像男孩子,没想到孩子却一直是看在眼里的。他和潇潇的不快活,在小越面前其实都是很隐忍的。潇潇的不快活在先,他的不快活在后。他的不快活很大程度上源于潇潇的不快活,因为他本人对快活不快活之类的感觉一直是很懵懂的。 
  潇潇是人中的尖子,花中的花。潇潇是那种极其愿意走在拥挤的人群中,又渐渐把人群甩在身后的人。所以他们相识之后的每一件重大事情上,她都走在他的前面。她比他先读完学位,她比他早评上职称,她比他早半年出国,她比他先找到工作,她的工资比他的高出好几个台阶。她虽然一直走在他的前面,却不愿意他永久地落在她的背后。她先走几步,再回头拉他,一直等到他们大致平行。大致平行的日子是潇潇最快乐的日子,只是潇潇却不能沉湎在这样的日子里。潇潇劳碌惯了,潇潇不能长久地休息。她必须甩下他再往前走去,然后再回头来拉他。他虽然比她慢几步,但也都最终走到了她为他设想的目标。他让她失望的不是他达不到她的目标,而是他抵达目标的方式。她打心眼儿里见不得他那种偷工减料懒懒散散的样子。他常常觉得自己是一架千年老牛车,每一个接头都结着厚重的锈。潇潇若一撒手,他会立时轰然倒地,成为一堆毫无用处的朽木。 
  这样的生活模式维持了好几年,潇潇就渐渐厌倦了。他是个感觉迟钝的男人,很晚才觉察出她的不快乐。其实那时他也是可以扭转局面的,只是他懒散的个性决定了他只能是那样一种丈夫,用潇潇的话来形容,是提起来一串,放下来一摊的那种。他问过潇潇那样东西是不是屎,潇潇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即使在那个时候,他的不快活也还仅仅是因为他觉察了她的不快活。而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那份不快活,是在更后来的日子里才出现的。 
  半年前,他母亲在分别八年之后飞过千山万水来多伦多探望他。 
  他的父亲去世很早,他和两个哥哥都是靠着母亲在皮鞋厂工作的微薄工资养大的。母亲只有初小文化程度,识不了几个字,干的是全厂最脏最低下的工种——橡胶车间的剪样工。母亲日复一日的任务,就是把刚从滚筒里捞出来的热胶皮,按固定的尺寸剪出鞋底的雏形。这个工种是母亲自己要求来的,因为生胶有毒性,橡胶车间的工人,每个月可以拿到四块钱的营养费。 
  生胶落色。母亲下班回到家,脖子是黑的,手是黑的,一笑,额上的浅纹也是黑的。洗了又洗,洗出好几盆墨汁似的水来,泼了,就操持一家人的晚饭。饭很简单,几乎全是素的,却有菜有汤。吃完饭,收拾过碗筷,母亲就坐下来,开始织毛衣。母亲会织很多种的花样,平针,反针,叠针,梅花针,元宝针。母亲的毛衣都是替别人织的,母亲自己的毛衣,却是拆了劳保手套的旧纱线织的,穿在身上,颜色虽然黄不黄白不白的,样式倒是合身的。母亲给别人织毛衣,织一件的工钱是两块钱。遇到尺寸小花样简单的,一个月可以织五六件——当然是那种马不停蹄的织法。 
  中越生在乱世,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的食品都凭票供应。江南鱼米之乡,竟也开始搭配百分之二十的粗粮。家里三个男孩,齐齐地到了长身体的时候,口粮就有些紧缺起来。母亲只能用高价买下别人不吃的粗粮,来补家里的缺。每天开饭的时候,母亲总让儿子先吃。等到母亲最终摘下围裙坐下来的时候,那个盛白米饭的盆子已经空了。地瓜粉做的窝头虽然抹了几滴菜油,仍然干涩如锯末。母亲嚼了很久,还是吞不下去,直嚼得额上脖子上鼓起一道道青筋。中越看得心缩成紧紧的一个结,可是到了下一顿,依然无法抵御白米饭的诱惑。 
  母亲常年营养不良,又劳累过度,身体就渐渐地垮了。有一天晚上,三个孩子正围着饭桌做功课,突然听见母亲嚷了一句怎么又停电了?中越说没停电呀,母亲那边半晌无话。再过了一会儿,中越就听见了一些的声音,才发现母亲哭了——母亲的眼睛突然看不见了。 
  母亲的眼睛坏了,不能再做剪鞋底的工作了,就调去了最不费眼力的包装车间,给出厂的鞋子装盒。母亲也不能再织毛衣了。失去了营养费和织毛衣这两项额外收入,家境就更为拮据了。三个孩子就是在那个时候才真正懂事起来的。每天做完作业,就多了一项任务——糊火柴盒。糊两个火柴盒能得一分钱,每天糊满一百个才睡觉。糊火柴盒的收入孩子们只上交一部分,另一部分自作主张拿去给母亲买了鱼肝油。 
  母亲的眼睛时好时坏,虽然没有治愈,却也终究没有全瞎。 
  后来三个孩子都成了家,大哥二哥搬出去住,中越也大学毕业去了省城。母亲这些年始终自己一个人过,不愿和任何一个儿子住在一起。中越是母亲最疼的一个老儿子,所以当中越提出要母亲来多伦多探亲的时候,母亲虽有几分犹豫,最后还是来了。 
  母亲是个节省的人,到了哪里都一样。在中越家,母亲舍不得用洗衣机和烘干机。母亲自己的衣服,总是手洗了挂在卫生间里晾干。走进卫生间,一天到晚都能看到万国旗帜飘扬,听见滴滴答答的水声。潇潇说地砖浸水要起泡的,卫生间总晾着衣服,来客人也不好看。潇潇说了多次,母亲就等到早上他们都上了班才开始洗衣服,等下午他们快下班了就赶紧收拾起来。地上的水迹,母亲是看不清的。母亲自己看不清,就以为别人也看不清,潇潇的脸色就渐渐难看了起来。 
  母亲操劳惯了,到了儿子家里,也是积习难改,每天的头等大事,就是做上一桌的饭菜,等着儿子儿媳下班。母亲做饭,还是国内的那种做法,姜葱蒜八角大料红绿辣子,旺火猛炒,一屋的油烟弥漫开来,惹得火警器呜呜地叫。做一顿饭,气味一个晚上也消散不了。家具墙壁上,很快就有了一层黏手的油。 
  潇潇说妈您把火关小些。中越也说妈您多煮少炒。母亲回嘴说你们那个法子做出来的还叫菜吗?勉强抑制了几天,就又回到了老路子。 
  后来,潇潇就带着小越在外头吃饭,吃完了带些外卖回来,给中越母子吃,才算勉强解决了这个问题。只是母亲无饭可做了,就闲得慌。母亲不仅不懂英文,母亲连普通话也说得艰难。所以母亲不爱看书看电视,更不爱出门,每天只在家里巴巴地坐着,等着儿子回来。中越下班,看见母亲一动不动地坐在黑洞洞的客厅里,两眼如狸猫荧荧闪光,就叹气,说妈这里电费便宜,开一盏灯也花不了几个钱。 
  母亲近年学会了抽烟。母亲在诸般事情上都节省,可是母亲却不省抽烟的钱。母亲的烟是国内带来的。两只大行李箱里,光烟就占了半箱。母亲别的烟都不抽,嫌不过瘾,母亲只抽云烟。母亲还爱走着抽烟,烟灰一路走,一路掉。掉到地毯上,眼力不好,又踩过去,便是一行焦黄。潇潇一气买了六七个烟灰缸,每个角落摆一个,母亲却总是忘了用。母亲的牙齿熏得黄黄的,一笑两排焦黑的牙龈。用过的毛巾茶杯枕头被褥没有一样不带着浓烈的烟臭。 
  母亲一辈子想生闺女,结果却一气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生的也是儿子,只有老儿子得了个闺女,所以母亲很是稀罕小越,见了小越就爱搂一搂,亲一亲。小越刺猬一样地弓着身子,说不要碰我。小越说的是英文,母亲听不懂,却看出小越是一味地躲。母亲伸出去的手收不回来,就硬硬地晾在了空中。中越竖了眉毛说小越你听着,你爸爸都是你奶奶抱大的,你倒是成了公主了,碰也碰不得?潇潇不看中越,却对母亲说:小越不习惯烟味,从小到大,身边没有一个抽烟的。母亲听了,神情就是讪讪的,从此再也不敢碰小越。 
  母亲的签证是六个月的,可是母亲只待了两个月,就提出要走。其实母亲是希望儿子挽留的。可是潇潇没说话,中越就不能说话。母亲虽然眼力不好,母亲却看出了在儿子家里,儿子得看儿媳妇的眼色行事。 
  母亲来的时候刚过了春节,走的时候就是春天了。航班是大清早的,天还是冷,潇潇和小越都睡着,中越一个人开车送母亲去机场。一路上,中越只觉得心里有一样东西硬硬地堵着,气喘得不顺,每一次呼吸听起来都像是叹气。 
  泊了车,时间还早,中越就领着母亲去机场的餐馆吃早饭。机场的早饭极贵,又都是洋餐洋味。中越一样一样地点了一桌子。母亲吃不惯,挑了几挑就吩咐中越打了包。母亲连茶也舍不得留,一口不剩地喝光了。母亲的手颤颤地伸过饭桌,抓住了中越的手。母亲的手很是干瘪,青筋如蚯蚓爬满了手背,指甲缝里带着没有洗净的泥土——那是昨天在后院收拾隔年落叶留下的痕迹。 
  “娃呀,你听她的,都听。妈年轻的时候,你爸也是顺着我的。”母亲说。 
  母亲在将近四十的时候才怀了中越,小时候母亲从不叫他的名字,只叫他娃。母亲的这个娃字在他堵得严严实实的心里砸开一个小洞,眼泪无声地涌了出来。他跑去了厕所,坐在马桶上,扯了一把纸巾堵在嘴里,哑哑地哭了一场。 
  走出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塞在母亲兜里。 
  两千美金。大哥二哥各五百,您留一千。 
  中越陪着母亲排在长长的安检队伍里,母子不再有话。临进门的时候,他迟疑了一下,才说,哥写信打电话,别提,那个,钱,的事。 
  送走母亲,走出机场,外边是个春寒料峭的天,早晨的太阳毫无生气冰冷如水,风刮得满树的新枝乱颤。中越想找一张手纸擤鼻涕,却摸着了口袋里那个原封未动的信封——母亲不知什么时候又把钱还给了他。 
  那天中越坐进车里,启动了引擎,却很久没有动身。汽车噗噗地喘着粗气,白色的烟雾在玻璃窗上升腾,聚集,又渐渐消散。视野突然清晰了。就在那一刻,中越觉出了自己的不快活,一种不源于潇潇的情绪的,完全属于他自己的不快活。 
  所以,两个月后,当潇潇提出分居的时候,他虽然不情愿,却也没有激烈反对。 
   
  小越: 
  极光是地球高纬度地区高层大气中的发光现象,是太阳风与地球磁场相互作用的结果。太阳风是太阳射出的带电粒子,当它吹到地球上空时,会受到地球磁场的作用。地球磁场形如“漏斗”,尖端对着地球的南北两个磁极。所以,太阳发出的带电粒子会沿着地磁场的这个“漏斗”沉降,进入地球的两极地区。两极的高层大气受到太阳风的轰击后会发出光芒,在北半球出现的叫北极光,南半球出现的叫南极光。爸爸来苏屋望台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看北极光,可是至今还没有等到。据说每年都有年轻人从四面八方赶来,在有北极光的夜晚举行婚礼,因为他们相信,在北极光之下结婚怀孕,将会生下世上最聪明的孩子。 
   
  帕瓦以后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中越就再也没见过达娃——倒是时时能见到尼尔。中越一周去一次白鱼小学培训老师。培训完后,都会留下来单独辅导强化尼尔的手语和读唇功能。这一次去了,尼尔却没在。老师说被他妈带去雷湾医院做年检了——自尼尔出生后,就存进了那里的早产儿数据库,每年要进行一次复杂的跟踪检查。 
  那天中越下班回家,正要开火做晚饭,只见窗外黑云密集,天阴得几乎合到了地上,才猛然想起自己昨天洗的一条床单,还晾在阳台上——这边的人不喜欢用烘干机,家家户户都有晾衣绳——就冲出去收床单。刚把床单撸下来,雨已经轰隆地下了起来,远看是白花花的一片帘子,近看是一根连一根的棍子,砸得一个企鹅湖翻腾如沸水,满坡满地都是洞眼。 
  门还没关严,就被砰的一声撞开了,冲进来两个淋得精湿的人——是达娃和尼尔。俩人衣服如薄绵紧贴在身,牙齿磕得满屋都听得见,头上身上的水在地板上淌成一个混浊的圆圈。 
  中越赶紧拿了两条大浴巾,一人一条地裹了送去了卫生间。又从柜子里找出一件毛衣一条运动裤,放在卫生间门口——是给达娃换的。翻箱倒柜的,却找不着一件适合尼尔穿的衣服,只好从床上抽出一条线毯,也搁在了卫生间门口。 
  是尼尔先出来的,身子严严实实地裹在毯子里,只露出一张巴掌大的脸,叫热水冲得绯红。小脚载着毯子一路移动,像上了发条的电动玩具,模样丑得叫人心软。中越把尼尔举起来,坐到沙发上,拿了个小吹风机来吹他的头发。还没吹几下,尼尔就枕在他腿上睡着了,鼻息吹得他腿上丝丝地痒,口水淌了他一裤子。 
  达娃在卫生间里待了很久,出来时已经换上了中越的毛衣。毛衣的袖子高高地挽上去了,下摆却长长地拖到了膝盖。在这样的宽敞里达娃的身子突然显得极是瘦小起来,小得如同一个未成年的女孩。达娃在尼尔的脚下坐下,解开辫子擦头发。中越一辈子没有见过这样长的头发,如风中的乱云簌簌地抖着。擦干了,绾起来,在脑后打了一个大大的结,云开雾散,露出水汽浓重的一张脸——竟有几分秀气。 
   
2007…5…21 15:46:28 苹果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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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7年4月8日第 13 楼  


  达娃弯腰去摇尼尔,硬把尼尔摇醒了。尼尔坐起来,懵懵懂懂的,竟不知身在何处。达娃拍了拍尼尔的脸,说你忘了,一路上,要告诉陈医师,什么话的?尼尔一下子醒利索了,嘴唇一咧,露出一个痴笑。 
  “我,棒。”尼尔伸出一个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达娃忍不住咯咯地笑了。达娃的笑一开了头,就如一颗弹子在平滑的玻璃面上一路滚下去,没有人接着挡着,就再也刹不住车了。一直笑得两眼都有了泪,却还是歇不下来。中越只好拿一张旧报纸卷了一个圆筒,冲着她的后脑勺梆梆地敲了几记,方勉强止住了。 
  尼尔的智商在正常水平——雷湾医院测试的,只是语言接收表达能力差些。 
  达娃终于在笑的空隙里说全了一句话。 
  就是说,你是个大水桶,水是满的,只是龙头坏了,流不出来。我来好好修理修理你的龙头。 
  中越把尼尔的头发揉得乱成一个鸡窝。尼尔嘴里喊着修,修,咚的一声跳下沙发,在地板上翻了个跟斗。毯子滚落下来,露出精赤溜光一个身子,肋骨累累如一摊荒石,一根鸡鸡若豇豆来回乱颤。达娃拾起毯子,满屋追儿子。追着了,劈头盖脸地将毯子罩过去。罩住了,便骂:多大了,你害不害羞。尼尔如网里的鱼虾死命地挣,终于挣出一只手来,指了中越,说他,也有。 
  达娃忍了笑,背了脸不看中越,只问你吃了没?中越说还没。达娃就从背篓里拿出一个黄油纸包,说我在老约翰的肉店里买了两磅牛仔骨,我们不如烤肉吃吧——门口的那个火塘,你恐怕还没用过呢,正好我们也烤烤衣服。达娃熟门熟路地从中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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