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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2006[1].03-第13章

小说: 2006[1].03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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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我们不如烤肉吃吧——门口的那个火塘,你恐怕还没用过呢,正好我们也烤烤衣服。达娃熟门熟路地从中越的厨房里找出刀叉铁架,三人又各加了一件厚衣,搬了个板凳,就走出屋来清理火塘堆柴生火。 
  刚下过雨,柴湿。塞了无数的引火木屑,仍是青烟滚滚,熏得中越涕泪交加。达娃看了,就抿嘴笑,“印第安人熏刺猬,熏的就是你这样的笨刺猬——非得坐风口吗,你?”中越换了个方向坐,果真就好些。 
  湿气渐渐散尽了,火势旺了起来。中越在火塘边架了几根树枝,把达娃和尼尔的湿衣服晾了起来。达娃就开始烤肉。青焰舔着铁架子,便有脂油滴落下来,发出一惊一乍的爆响,空气里立刻充满了肉的甜香。 
  达娃烤熟了一块肉,扔给中越。又烤熟了一块,扔给尼尔。尼尔不肯吃自己的那块,偏要来抢中越手里的。肉烫手,中越站起来,两只手转轮似的转着肉,嘶嘶地吹着气,一小口一小口地咬。尼尔够不着,跺着脚咿哇地叫。达娃又抿了嘴笑,说你啊,真是少见。中越问怎么少见了,达娃只是笑,半天,才说,就你把他当个正常人看,从来不让着他。 
  中越吃得满嘴满手的油,扯了块面包擦过指头,又丢进嘴里,“让,怎么个让法?除非你能叫全世界人民都让着他。将来到社会上去,他还不得摸爬滚打,靠本事吃饭?不如现在就把他当个正常人摔打。” 
  达娃又烤熟了一块肉,拿细铁棍穿了递给中越。中越没接住,肉就掉了。俩人同时伸手去抢,中越碰着了达娃的胳膊,只听见达娃哎哟地叫了一声,拿手捂了胳膊,身子就矮了下去。中越以为烫着了达娃,慌慌地去掰达娃的手,挽起袖子,才看见胳膊上有一排伤,小小的圆点,一个挨一个,挤在一起像是一朵开过了季的花。伤是新的,刚结了痂,嫩薄的一层粉红,已经碰破了,流着血。 
  中越咣啷一声将肉摔在火塘里,铁架子撞飞了,火星蛾子似的飞成一片,达娃和尼尔都吓了一跳。 
  “烟头烫的,是不是?” 
  达娃抬头,看见中越两眼眦裂,五官扭到了脸外,头发根根竖立如钢针。达娃颤颤地伸出手来,去抹中越的头发。女人烤过火的手很烫,男人的头发在女人的指尖上嗤嗤地灼响。 
  “什么样的男人,让你怕成这样?” 
  中越一把甩开达娃,达娃跌跌撞撞地坐到了地上。尼尔怯怯地走过来,伏到达娃的膝盖上。达娃紧紧地搂了儿子,俩人沉默如石。火势弱了,焦肉在余烬里散发出恶臭。夜渐渐地黑尽了,疏朗的星斗照出低徊的山峦,错乱的松林,和林中一个奄奄一息的火塘。 
  突然间,被夜色磨蚀得模糊起来的山峦上,出现了一道光。那光极长,不知从何处开始,也不知至何处终结。虽是突兀,却因了它的从容安详,仿佛已经在那里悬挂了千年。尼尔跳起来,大叫了一声北,北,光。中越把手指搁在唇上,“嘘”了一下,尼尔便噤了声。那光渐渐变宽变亮,地上所有的颜色都被那光吞噬尽了,只剩了一种介于青绿之间的幽蓝。那光之下,万物突然就变小了,山峦成了土块,湖泊成了水滴,树林成了草芥。人呢?人是看不见自己的,光却是看得见人的。在光的眼中,人大约不过是蝼蚁罢了。人的烦恼,在人看来是天是地是挪不动的巨石。在光看来,却是比蝼蚁还细微的一粒尘土。中越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身子竟簌簌地发起抖来。 
  风起来了,林涛声中夹杂了一些爆竹般的脆响。过了一会儿,中越才明白过来,那是光的脚步声。光变了,变成了五彩斑斓的色带。先是红,再有黄,再有橙紫,色带交织变换,时静时动。静时如开世之初,一片混沌祥和。动时若一袭彩裙,在作风中舞。那颜色那舞步恣意而张扬,无章也无法——却是惊心动魄。 
  那光来得快,去得也快。一支烟的工夫,就消散尽了,星空疏朗依旧。仿佛是一场精彩的戏文,毫无预报地开了演,又毫无预报地终了场。观众刚刚来得及进入剧情,幕却咚地落了下来,偃旗息鼓,阒寂无声。 
  尼尔已经趴在达娃身上沉沉地睡着了。达娃把尼尔抱进了屋里,又出来收拾树枝上的衣服。衣服差不多干了,达娃一件件地叠起来,放进背篓里。中越看着她的手指地移动着,眼睛如两口黑井,幽深而空洞,一切情绪跌落进去,都被销蚀成沉默。 
  “十年前,我在青海湖边遇到了一位高僧。”达娃说。 
  “他说我的命,实在是太硬了。纸做的肉做的男人,都镇不住我。只有铁打的男人,才压得住我。” 
  达娃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裘伊就是那个铁打的男人。裘伊和尼尔是我今世的债,我欠了别人的,也只有这样慢慢地来还了。” 
  中越搜肠刮肚,想找一句安慰的话,却终无所得。只好走过去,将达娃轻轻地拥在怀里。达娃的头巾飘落了下来,他闻见了她鬓边那朵枯萎的野菊花瓣上的最后一丝阳光。大千世界,他和她在这样空旷的北方相遇。她有她的伤。他有他的伤。他治不了她的,她也治不了他的。他看着她紧紧地攀援在一片行将朽烂的木头上,朝着渺无边际的深渊飘去,却救不得她。 
  这时嗖的一声,房顶上跳下来一个黑影。黑影在落地的那一刻崴了脚,动作有些迟缓。当黑影终于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中越看见了黑影手中一根闪着寒光的棍子。 
  那是一杆猎枪。 
  中越还来不及说话,就听见轰的一声巨响。林子抖了一抖,宿鸟嘎地飞起,黑压压地遮盖了半个天空。过了一会儿他才明白过来那是枪声。他觉得他的肩膀麻了一下,有股温热的东西,从那里汩汩地流出。他想喊,可是他的嗓子却如荒漠里的一丝细水,还没流到喉咙,就已干涸在重重沙尘之中。 
  “裘伊!” 
  达娃像一只母狮子似的咆哮了一声,飞奔而来。达娃紧紧地拽住了黑影,黑影凶猛地挣扎了几下,中越听见了又一声的巨响,达娃无声无息地跌落在他的怀里。他想扶达娃坐起来,却发觉达娃如抽了筋剔了骨似的绵软。他睁大了眼睛,四周却是一片黑暗——一种看不到一丝裂缝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的黑暗。他觉得自己坠入了万丈深渊,世上没有一根绳索,能拉他走出那样的黑暗——他知道他失去了视力。 
  黑暗中,他听见了一些的响动。他耳朵里的那副眼睛猝然睁开,看见了裘伊的靴子在树林中跌跌撞撞地扫开野草。靴子的声音有些缓慢迟疑,后来就停了下来。世界屏住了呼吸,万物静如亘古山石。突然,又是砰的一声巨响,裘伊的身体笨重地落到了草地上。呻吟声嘤嘤嗡嗡地传了过来——是压伤了的草。 
  当中越终于恢复了一些视力的时候,他看见了躺在他腿上的达娃。子弹是从脖子里进去的,出口在背上,血如浓稠的茄汁溅满了他的身子。他分不出哪些是她的,哪些是他的。他看见她渐渐混浊起来的眼睛。在迷雾完全蒙上她的双眸之前,他在那里找到了一角模糊的星空。 
  “尼尔,是,北极光……的孩子。” 
  达娃说。 
   
  小越: 
  爸爸今天刚刚出院。爸爸的世界被一阵飓风扫过,剩下的都是残骸。爸爸需要把这些残骸一点一点地收拾起来,看是否还能拼回原来的样子。这个过程只能是爸爸一个人的事,别人是帮不了的。 
  尼尔带中越去墓地的时候,已经下过了入冬的第一场雪。北方的雪很干,也很轻,飘在天上,细若粉尘。毫无防备之间,却已覆盖了整个城镇。 
  沿着铲雪车铲过的小道,中越和尼尔走进了墓园。白雪掩盖了所有的墓碑,极目望去,到处都是高矮不一的雪包和微微露出一角的十字架。寻食的鸟儿从一个雪包飞到另一个雪包,嘎嘎的声响里,雪地上便落满了翅膀的痕迹。每一个雪包底下都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可是一场大雪便轻而易举地抹杀了它们所有的区别。尼尔站在小道中间,突然就迷了路。 
  管墓的老头走过来,引他们走到冬青树墙的尽里。老头用雪铲铲出窄窄的一条小径,说第三个或是第四个,你自己找吧。 
  中越蹲下来,用手来刨雪包。雪很松,刨起来并不困难。只是冷,即使是厚厚的麂皮手套,也无法抵御北方凶猛的寒冷。终于刨开了,露出一个低矮的墓碑,碑顶是一个插着翅膀的小天使,碑文是: 
  约翰·哈瑞森 
  2001—2004 
  通往天堂的路是孩子引领的 
  中越知道刨错了,就脱了手套,将手放在防寒服里,取了会儿暖,才接着刨——是旁边的那个。一边刨,一边忍不住想,这个只活了三岁的孩子,是怎么死的呢?车祸?疾病?意外伤亡?和一个这样小的孩子做伴,应该是她喜欢的。她的生命里有太多的人进进出出过,现在她只需要清静。 
  旁边的那个墓碑略高一些,刨起来也更容易一些。只是他的手冻僵了,他只好频繁地脱手套取暖。刨刨停停,刨到露出碑面的时候,他的手指几乎完全不听使唤了。他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墓碑,可是碑文他却是熟记在心的——那是他起草的,是中文。 
  〖GK2〗雪儿达娃 
  1968—2005 
  生在格桑花开的地方, 
  死于登山途中〖HK〗 
  〖HT5”SS〗墓碑在雪里埋过了一夜,微微地有些暖意。中越的手指抚过那些高低不平的碑文,仿佛摸到了阳光,草地,金黄色的蜜蜂,和漫山遍野的格桑花。 
  中越站起来,对着墓碑,缓慢地打出一串手语。 
  中越不用转身,也知道尼尔哭了。 
  小越: 
  爸爸决定向社会福利部提出申请,领养那个失去了双亲的聋孩子。 
   
  【作者简介】张翎,女,浙江温州人。198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文系,毕业后在煤炭部设计院工作。1986年赴加拿大留学,分别获英国文学硕士学位和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听力康复学硕士学位。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在海外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邮购新娘》、《交错的彼岸》、《望月》,中短篇小说集《盲约》、《尘世》等。曾获第七届“十月”文学奖,第二届华文文学优秀散文奖,首届加拿大袁惠松文学奖,中篇小说《羊》进入中国小说学会2003年度十佳排行榜。现居加拿大,任专业听力康复师。 
   
  【作者简介】张翎,女,浙江温州人。198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文系,毕业后在煤炭部设计院工作。1986年赴加拿大留学,分别获英国文学硕士学位和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听力康复学硕士学位。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在海外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邮购新娘》、《交错的彼岸》、《望月》,中短篇小说集《盲约》、《尘世》等。曾获第七届“十月”文学奖,第二届华文文学优秀散文奖,首届加拿大袁惠松文学奖,中篇小说《羊》进入中国小说学会2003年度十佳排行榜。现居加拿大,任专业听力康复师。 
  (选自《收获》2006年第1期) 
2007…5…21 15:47:05 苹果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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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7年4月8日第 14 楼  


打火机
乔 叶 


  1 
   
  余真家所在胡同的名字叫老柳巷。老柳巷很长,如果站在一所高屋的房顶往下看,就会发现老柳巷的轮廓真的活像一棵歪歪扭扭的老柳。余真的家就是一片小小的柳叶,窝藏在老柳枝干的一角疙瘩里。门牌号是七十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儿女眼里一根刺。”在民谚里,七十三就是一道坎。都觉得这个门牌号不吉利,可门牌号码不是垃圾袋,想换就换。对此大家心思尽有,却只是谁都不说,怕或许本来没有,一说反而招了来,成了乌鸦嘴。也仿佛是不说就可以躲过去似的,有点儿掩耳盗铃的意思。多年之后,一次,余真回娘家和母亲一起包饺子,闲话聊起单位的新房,说三楼四楼因为贵没人要。母亲说要是她她就挑四楼,虽然贵些,可光线好,七层住宅楼里正属于不上不下的位置,也安全。余真说我绝不要四楼。母亲问是不是嫌四不好听,余真不语。母亲得意道:“其实有些讲究也是没道理。像我们家七十三号怎么了?你们几个平平安安成家立业,不是也没什么糟心事?一条巷子比起来,也算好的了。” 
  余真放下饺子,走到卫生间,眼泪已经掉了下来。她伸手去抹,从化妆镜里她看见,她的脸被沾了面粉的手抹出了一片淡淡的云白,如扑粉一般。 
   
  十六岁那年,余真被强暴了。 
  那一年,她正读高二。看着是爬坡爬到了半中间,其实她一点儿都不费力。因为根本就不想爬,只是被推着,不得不走。之所以于百忙之中腾出了点儿精力勉强把学习成绩挂在中游,是不想在同学中间太没面子,也是让父母不至于对自己太绝望,从而比较容易地套点儿零花钱。她的主要兴趣就放在玩上。二老是双职工,为了俩工资整天忙得屁都不能站着放一个,从小就对她粗养粗放,胡同里的男孩子又极多,长着长着,她就把自己调教了出来,成了有名的坏孩子。 
  坏似乎是从幼儿园就开始的。起初也不坏,人之初性本善嘛。后来就不行了。一个小朋友向她要糖吃,她不给,他来抢,她推了他,结果她被老师罚了站。余真明白了其中的规律。第二天,她把程序颠倒了过来:抢别人的糖,他推她,最后罚他站。老师要求大家把太阳画成圆圆的,余真画成方方的。老师问为什么,余真说我把太阳裁了边儿。于是又被罚站。下一节课她就不再画太阳。老师问,她说今儿阴天。小学,老师教大家右手写字。余真用左手,结果小学期间她没有同桌,一个人宽宽展展。也很少有老师提问她,因为老师一张口,往往就会被余真反追得瞠目结舌。 
  “余真,请谈谈你未来的理想。” 
  “老师,理想本来就属于未来吧?” 
  “可以这么说。” 
  “那您为什么还要说未来的理想呢?” 
  “哦。那,谈谈你的理想吧。” 
  “什么是理想?” 
  “就是你十年后、二十年后想要的那种生活。” 
  “您十年前、二十年前也有过理想吗?” 
  “当然。” 
  “是您目前的生活吗?” 
  “……不是。” 
  “为什么没有实现?” 
  “呵呵,很多原因。其实大多数人的理想都实现不了。哦,还是,谈谈你的理想吧。” 
  “既然这样,谈一个很可能并不能实现的东西又有什么意思呢?” 
  …… 
  上了初中,老师让交日记,每篇日记都要求有主题。一天,学校请了一名解放军来作讲座,日记主题便是军人。余真闭着眼睛都可以想象出同学们会怎么表达对军人的崇拜和敬佩。她也写了,写的是自己对军人的羡慕,原因是军人穿衣服吃饭都不掏钱,还有枪,威风。日记交了,老师批注:你这素质成不了军人。她在老师的批注下继续批注:成不了军人我也要成为军嫂,成不了军嫂我也要成为军妈、军奶奶!从此她就有了不用再交日记的特权。她整日里瞒天过海地说谎,无事生非地找茬,小桥流水般地花钱,被爸妈像伺候男孩子那样狠揍——或许,大家都认为她坏的一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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