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晋)袁宏-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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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成公元年谷梁传曰:“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此四民乃平民布衣之总称。
是时建威将军耿弇屯漆,征虏将军祭遵屯汧,征西将军冯异屯上林,大司马吴汉在长安,中郎将来歙〔监〕(坚)领众军在安民〔一〕。援始将突骑五千匹,诸将每疑议,更请呼援,咸敬重焉,而来歙深与援善。
〔一〕 坚监形近而讹,故改之。
嚣复上疏曰:“吏民闻大兵卒至,惊恐自救,臣嚣不能禁止。兵虽有大利,不敢废臣子之节,亲自追还。昔虞舜事父,大杖则走,小杖则受〔一〕。臣虽不敏,不敢不勉。今臣之在本朝,如遂蒙恩,更得洗心,死骨不朽。”有司以嚣慢,诛其子恂〔二〕。上不忍,复使歙至汧,赐嚣书曰:“昔柴将军与韩信书云:‘陛下宽仁,虽有亡叛而后归,辄复位号,不诛也。’〔三〕故复赐书。深言则似不逊,略言则事不决。今若束手,复遣恂弟诣阙,有全爵禄之福。吾年已〔三〕(五)十余〔四〕,在甲兵中十年,厌浮语虚辞。即不欲,勿报。”嚣知世祖筹之明,乃遣使称臣于蜀。公孔述以嚣为朔宁王,数遣兵助嚣。
〔一〕 李贤曰:“家语孔子谓曾子之辞。”
〔二〕 范书隗嚣传“诛”上有“请 ”字,袁纪恐脱。
〔三〕 以上见史记韩信卢绾传。此韩信非淮阴侯,实韩王信也。信音申。
〔四〕 南监本作“五十余”,蒋本从之,而黄本作“三十余”。按范书作“年垂四十”,与黄本略同。光武帝二十八起兵,至此建武六年,实三十七岁,故黄本是,据以改定。
太原人温序,为护羌校尉〔一〕,行〔部〕(步)至襄武〔二〕,为嚣将苟宇所执。欲生降之,谓序曰:“并势力,天下可图也。”序曰:“受国重任,本当效死,义不贪生。”宇复晓喻序,序怒叱之曰:“虏何敢胁汉将!”左右欲杀之,宇止之曰:“义士欲死节,赐剑令自裁。”序受剑,衔须叹曰:“既为贼所迫,无令须污土。”遂伏剑。上闻而怜之,赐洛阳城旁□地,谷千斛,缣五百匹,除序子寿为郎,迁邹平侯相。寿梦序告之曰:“久客思乡里。”寿即弃官,上书乞将序骸骨葬旧茔,诏许焉。
〔一〕 范书独行传亦作“护羌校尉 ”。而通鉴考异曰:“检西羌传,九年方置此官,牛邯为之。又云:‘邯卒,职省。’则序无缘作‘
护羌’,今但云校尉。”又沈钦韩曰:“案前此叙州为隗嚣窦融,无庸置此官。传在六年误矣。”今按东观记亦同袁纪,然类聚卷二0引续汉书作“护军校尉”。据考异及沈钦韩之说,此时既不当有 “护羌校尉”一职,则“羌”系“军”之误,无疑焉。
〔二〕 行步,殊不辞。其本意系按行其部,则“步”系“部”之误。
冬十二月癸巳,诏曰:“间者以军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十一之税。今往往屯田,其令郡国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焉。”
冯异在关中久,求还京师,上不听。有人上书言冯异专制关中,威福自由,号“咸阳王”。上以章示异,惶恐谢曰:“臣本诸生,遇受命之会,过蒙顾盼,充备行伍,班大将,爵为通侯;虽受任方面,豫有微功,此皆国家谟谋,非臣所及也。臣伏自思惟:奉承诏旨,则战无不克;率臣私心,则未尝不悔。陛下独见之明,久而益远,乃知‘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一〕。当兵革始起,豪杰竞逐。臣在倾侧之中,尚无过差之志,况天下平定,上尊下卑者乎!诚宜谨守愚忠,以自终始。伏愿明主,知臣素心。”诏曰:“将军之于国家,义则君臣,恩犹父子。何嫌何疑,而有惧意?”
〔一〕 见论语公冶长,子贡之语。
是冬,冯异、岑彭朝京师。上谓公卿曰:“冯将军是我兵起时主簿也。”使中黄门赐异珍宝、衣服。诏曰:“仓卒无芜蒌亭豆粥,呼沱河麦饭也。”〔一〕异谢曰:“臣闻管仲谓桓公曰:‘愿君无忘射钩,臣无忘槛车。’〔二〕齐国赖之。臣愿陛下无忘父城〔三〕,则百僚蒙恩,天下幸甚。”后遣异将妻子西。彭亦数宴见,宽加赏赐。既而还南,使过家上先人冢,诏大长秋朔望问〔太〕夫人起居〔四〕。
〔一〕 范书冯异传诏文尚有“厚意久不报”五字。
〔二〕 管仲曾射桓公中钩;桓公立,鲁曾囚管仲于槛车,送之齐。新序又曰:“齐桓公与管仲饮,酒酣,管仲上寿曰:‘愿君无忘出奔于莒也,臣亦无忘束缚于鲁也。”
〔三〕 范书冯异传此句作“臣亦愿国家无忘河北之难,小臣不敢忘巾车之恩。”袁纪“无忘父城”,依管仲文例,当是冯异不忘之事。时异佐父城长苗萌拒汉兵,出行被俘于巾车乡,始降光武。事见卷一。故“陛下”下当脱“无忘河北,臣”五字。
〔四〕 据范书岑彭传补。
诏诸侯就国。耿纯上书,愿奋击公孙述。又陈前在东郡,诛涿郡太守朱英亲属,涿郡诚不自安〔一〕。乃更封纯为东光侯。上曰:“
文帝谓周勃曰:‘丞相吾所重也,君为我率诸侯就国。’〔二〕今亦然哉。”纯遂就国,吊死问伤,国中爱之。
〔一〕 耿纯封高阳侯,高阳县属涿郡,故不自安。
〔二〕 语出汉书周勃传。然“君” 作“其”,“吾”、“我”均作“朕”,“诸侯”作“ 列侯”,“就”作“之”。袁纪所引多失其旧。
袁宏曰:夫万物云为趣舍不同,爱恶生杀,最其甚大者也。纵而不一,乱亡之道。故明王制设号令,所以一物心而治乱亡也。今诛恶之臣,内惧私憾,不虑其弊,从而易之,是下用情而法不一也。不一则多变,多变则害生。故王者之所保,在于法一而不变乎!
灵寿侯邳彤薨。
世祖既平邯郸,遣任光还信都,更封陵乡侯。李忠为中水侯,迁丹阳太守,治甚有称,为天下第一。
后汉光武皇帝纪卷第六
七年(辛卯、三一)
春正月丙申,诏天下系囚非殊死者,一切勿治。
是时海内新安,民得休息,皆乐吏职而劝农桑,风俗和同,人自修饰。上惟王莽伪薄之化,思有以改其弊,于是黜虚华,进淳朴,听言观行,明试以功,名实不相冒,而能否彰矣。又念前世,园陵太盛,王侯吏人,转相仿竞。乃下诏曰:“世俗不以厚〔葬〕(薄)为鄙陋〔一〕,富者过奢,贫者殚财,刑法不能禁〔二〕,礼义不能止,仓卒以来,乃知其咎。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薄葬送终之义。”
〔一〕 据果亲王校而改。
〔二〕 “刑”原作“形”,据黄本迳改。
癸亥晦,日有蚀之〔一〕。诏曰:“阴阳错谬,日月薄蚀。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其赦天下。公卿百寮,各上封事,无有所讳,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二〕于是冯衍上书陈事:一曰显文德,二曰褒武烈,三曰修旧功,四曰招俊杰,五曰明好恶,六曰简法令,七曰差禄秩,八曰抚边境〔三〕。书奏,上将召见之。后以谗不得入。
〔一〕 此系重文,当删。详见下文之注。
〔二〕 范书此诏乃夏四月壬午所下,此段及袁宏曰皆当移置“众不染于辞”之后。
〔三〕 冯衍上此书,范书本传作建武六年事。
袁宏曰:夫谗之为害,天下之患也。闇主则理固然矣,贤君而谗言不绝者,岂不哀哉!夫人君之情,不能太形于外。夫好恶是非之情形于外,则爱憎毁誉之变应于事矣。故因其所好而进之,因其所恶而退之,因其所是而美之,因其所非而疾之。恶而于无嫌之地,而人主不必悟者,谗人之所资也。夫谗人之心,非专在伤物,处之不以忠信,其言多害也。何以知其然?夫欲合主之情,必务求其所欲。所恶者一人,所害者万物,故其毁伤,不亦众乎?若夫声色喜怒之际,虚实利害之间,以微售其言,焉可数哉?是以古之明君,知视听之所属,不能不关于物也;知一己之明,不能不滞于情也。求忠信之人,而置之左右,故好恶是非之情,未尝宣于外,而爱憎毁誉之言,无由而至矣。
〔三〕(二)月癸亥晦,日有蚀之〔一〕。是时宰相多以功举,官人率由旧恩,天子勤吏治,俗颇苛刻,因是变也。
〔一〕 按二月癸巳晦,三月乃癸亥晦,续汉五行志正作“三月”,范书亦同,故据以改。又前文正月亦有“癸亥晦,日有食之”七字。按正月甲子晦,纪文亦不合,明系错简重出。
太中大夫郑兴上疏曰:“臣闻‘国无政,不用善,则取谪于日月之□,故政不可不慎也。其道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一〕,此应变之要也。昔在帝尧,洪水滔天,帝求俾乂〔二〕,岳曰‘ 鲧哉’。帝知鲧不可,然犹屈己之是,从岳之非,重违众也。昔齐桓公避乱于莒,鲍叔从焉;既反国,鲍叔举管仲,桓公从之,遂立九合之功。晋文公奔翟,从者五人;既得晋国,将谋元帅,赵衰以□谷为阅礼乐,敦诗书,使将中军,而五子下之,故能伏彊楚于城濮,纳天子于王城。今兖职有阙,朝论辄议功臣。功臣用,则鲍、赵之举息矣。愿陛下上师陶唐,下览齐晋,以成屈己从众之德,以济群臣举善之美。臣闻上竭聪明,则下惧其罪。故日者君象也,月者臣象也。君威亢急,则臣道迫促。愿陛下留神宽恕,以崇柔克之德。”不从。
〔一〕 出昭公七年左传晋士文伯之语。
〔二〕 书尧典作“有能俾乂”。俾,使也;乂,治也。所求乃能治水者也。
兴字少赣,河南开封人。尝从刘歆学讲议,歆美其才,学者皆师之。兴既之叙州,坐事免。会赤眉作乱,东道不通,兴乃归隗嚣〔一〕。嚣贰于汉,兴每匡谏,言辞恳至,嚣虽内不能悦,而外相崇礼。兴求归葬父母,嚣不听,而徙舍益禄。兴见嚣曰:“昔尝同僚,故归骸骨,非敢为用也,求为先人遗类耳。幸蒙覆载,得自保全。今乞骸骨,而徙舍益禄。兴闻事亲之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奉以周旋,不敢失坠。今为父母乞身,得益禄而止,是以父母为请也,无礼甚矣。将军焉用之!”嚣曰:“幸甚。”乃为办装,使与妻子俱。
〔一〕 范书郑兴传曰:更始都长安,“拜兴为谏议大夫,使安集关西,乃朔方、叙、益三州。还,拜叙州刺史。会天水有反者,攻杀郡守,兴坐免。时赤眉入关,东道不通,兴迺西归”。兴、嚣俱曾事更始故兴曰“昔尝同僚”。袁纪失于过简,意反不明。
上闻兴归,征为太中大夫。光禄勋杜林上书荐兴曰:“执义坚固,敦于诗书,好古博物,见疑不惑,宜侍帷幄,以益万分。”于是敬异焉,每朝有大议,辄访问兴。上尝以郊祀事问曰:“欲以谶决之,何如?”兴曰:“臣不为谶。”上怒曰:“卿不言谶,非之邪?” 兴曰:“臣于书有所未学,而无敢非。”上乃解曰:“ 言不当若是邪。”兴数言事,文辞温雅,然以不合旨,又不善谶,故不得亲用。
有子曰众,以才学知名。其后皇太子及山阳王〔一〕,因虎贲将梁松束帛聘众。众谓松曰:“太子储君,无外交之义。汉有旧制,藩王不得私通宾客。”遂辞不受。松曰:“长者意,不可逆也。”众曰:“犯禁得罪,不如守正而死。”太子及王闻之,嘉而不彊。及梁氏败,宾客多坐之,众不染于辞。
〔一〕 小阳王,刘荆也,阴皇后所生。
夏五月,前将军李通为大司空。
秋,隗嚣遣步骑三万侵三辅,耿弇遣数百骑与战,为嚣所破。嚣将分兵取栒邑,冯异闻之,驰据其城。诸将皆曰:“虏兵乘胜,不可争锋。”异曰:“若虏得栒邑,则三辅动矣。攻者不足,守者有余。今先据栒邑,以逸待劳,非所谓争锋也。”遂驰入栒邑〔一〕,闭城,偃旗鼓。嚣将不知,直来攻城〔二〕。异击鼓建旗,成列而出。嚣军乱道,异大破之,追奔数十里。于是北地诸豪帅相率而降。诸将多有言功者,异独默然。上玺书劳异曰:“栒邑孤危,亡在旦夕。诸将狐疑,莫有先发。将军独决奇算,摧敌殄寇,功如丘山,犹若不足。虽孟反后入〔三〕,无以过也。今遣太中大夫赉医药、殡殓之具,以赐吏士,其死伤者,大司马已下亲吊问之,以崇谦让。”于是三军之士,莫不感悦。
〔一〕 通鉴考异曰:帝纪:“六年冬,隗嚣将行□寇扶风,冯异拒破之。”冯异传:“六年夏,诸将上陇,为隗嚣所败,乃诏异军栒邑。未及至,嚣乘胜使王元、行巡将二万人下陇,分遣巡取栒邑。异即先据栒邑,破巡。”又云:“祭遵亦破王元于汧。 ”隗嚣传,侵三辅事亦同。按此文势,缘诸将才败还,隗嚣即遣二将追之,故得云乘胜,又云“冯异未及至栒邑也”。然则冯异、祭遵之破王元、行巡,实在六年明矣。至七年八月,纪文有“隗嚣寇安定,冯异、祭 遵击却之”,此即隗嚣传所书“秋,嚣侵安定,至阴槃,冯异拒之,又令别将攻祭遵于汧,兵并无利”者也。据此,是嚣两岁各尝攻冯异、祭遵矣,故遵传亦云“数挫隗嚣”也。而袁纪不载六年事,并在七年秋纪之,且传之“嚣乘胜”,若事已一年,安可云乘胜!又冯异何缘稽缓尔久不至栒邑!故知袁纪误矣。
〔二〕 “直”原作“且”,据黄本迳改。
〔三〕 按范书冯异传“孟反”作“ 孟之反”,论语雍也篇亦同。然哀公十一年左传作“孟之侧”,杜预曰:“之侧,孟氏族也,字反。”则袁纪作“孟反”亦有所本也。时鲁齐战于郊,鲁右师奔散,齐人逐之,孟反后入以为殿。待其入,不言其功而谦曰:“马不进也。”
袁宏曰:谦尊而光,于是信矣。冯异能让,三军赖之。善乎,王之言谦也〔一〕。杨朱有言:“行贤而去自贤之心,无所往而不美。”因斯以谈,圣莫盛于唐虞,贤莫高于颜回。虞书数德,以克让为首;仲尼称颜回之仁,以不伐为先。□至矜善,兵在其颈〔二〕;处父上人,终丧其族〔三〕。然则克让不伐者,圣贤之上美;矜善上人者,小人之恶行也。司马法曰:“苟不伐则无求,无求则不争,不争则不相掩。”由此言之,民之所以和,下之所以顺,功之所以成,名之所以立者,皆好乎能让而不自贤矣。
〔一〕 “言”下恐脱“其”字。
〔二〕 成公十六年左传曰:“晋侯使却至献楚捷于周,与单襄公语,骤称其伐。单子语诸大夫曰:‘温季其亡乎!位于七人之下,而求掩其上,怨之所聚,乱之本也。多怨而阶乱,何以在位?’”温季即却至,其以温为采 邑。第二年,果为晋厉公所杀。
〔三〕 文公五年左传曰:□嬴以为阳处父太刚,曰:“天为刚德,犹不干时,况在人乎?且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 时狐射姑已定为中军主将,而处父易之,狐鞫居遂诛杀之。
夫人君者,必量材任以授官,参善恶以毁誉,课功过以赏罚者也。士苟自贤,必贵其身,虽官当才,斯贱之矣。苟矜其功,必蒙其过,虽赏当事,斯薄之矣。苟伐其善,必忘其恶,虽誉当名,斯少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