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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后汉纪(晋)袁宏-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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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穆然文泰。故斩一木,伤一生,有不得其理,以为治道未尽也,而况百姓之命乎?夫致之也有物,则病之也必深;化之也有由,则穣之也有术。是以炎夏余虐,以成水旱之灾也。尧汤蹔抚,足免黎民之患。由斯观之,自三代以下,刑罚失中,枉死无辜几将半,而欲阴阳和调,水旱以时,其可得乎?若能宽以临民,简以役物,罚惧其滥,虽不能万物调畅,同符在昔,免夫甚泰之灾固远矣。 

  三月丙午,隐强侯阴博坐骄溢,胶东侯贾敏坐不孝,皆免为庶人。 

  甲寅,山阳、东平地震。诏三公、二千石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夏四月丙戌,诏曰:“盖褒德赏功,兴亡继绝,所以昭孝事亲,以旌善人。故仁不遗德,义不忘劳,先王之令典也。故特进胶东侯〔 
贾〕复佐命河北〔一〕,列在元功;卫尉阴兴忠贞爱国,先帝休之。今兴子博、复孙敏顽凶失道,自陷刑以丧爵土,朕甚怜之。其封复子邯为胶东侯,兴子员为隐强侯。” 

〔一〕 黄本无“复”字。按全后汉文卷四作“贾复”,依下文“阴兴”例,严校是,故从之。 

  秋七月辛亥,诏以上林〔池〕(两)御田赐鳏寡贫穷不能自存者〔一〕。 

〔一〕 据范书改。又汉书宣帝纪注引苏林曰:“析木以绳绵连禁□,使人不得往来,律名为□。”应劭曰:“池者,陂池也;□者,禁苑也。” 御,借作□。 

  冬十一月,阜陵王延与子男鲂等谋反。延奢泰骄佚,待下严刻。永平中有上书告延谋反者,辞所连及坐死徙者甚众。有司奏诛延,明帝以至亲不忍,徙阜陵王〔一〕。延因以见侵怨望,至是复有告延与子男鲂等谋反者,有司〔奏请〕槛车征延诣廷尉〔二〕,帝不听。诏:“贬延为阜陵侯,赦鲂等罪一切勿治。延在国,谒者一人当监护,不得与吏民通。” 

〔一〕 延原为淮阳王。 

〔二〕 据范书阜陵质王延传补。 

  司空长史江革为五官郎将〔一〕,每朝会,天子常目礼之。时有疾不会,辄令大官送餐醪,恩宠莫与为比。于是京师贵戚卫尉马廖、侍中窦宪等慕其行,各奉书致礼,革畏慎,一无所受,上益善之。 

〔一〕 郎将上省一“中”字。 

  革字次伯,齐国临淄人也。居家专心于孝养,不为修饰之行,务适亲意而已。尝自为母炊爨,不任妻子。每至岁时,当案比〔一〕,革以母老,不欲劳动,自在辕中挽车,不用牛马。由是邻里称之曰“ 
江巨孝”。太守尝以礼召之,〔以〕母老不应〔二〕。及母卒,哭泣不绝声,常寝冢庐,服竟,不忍除。太守遣掾释服,固请以为吏。举孝廉,为郎,补楚太仆。月余,自劾去,楚王英驰遣官属追之,遂不肯还,复使中傅赠送,辞不受。既为中郎将,复上书乞骸骨,转谏议大夫。告归,遣子奂诣阙谢病笃。天子思革笃行,诏齐相曰:“谏议大夫江革前以病归,今起居如何?夫孝,百行之(本)冠〔三〕,众善之始也。国家每惟忠孝之士,未尝不及革也。县以见谷千斛赐‘巨孝’,尝以八月长吏存问,致羊一头,酒二斛,〔以厥〕终身〔四〕,以显异行。如有不幸,祠以中牢〔五〕。”由是“ 巨孝”之名,行于天下。 

〔一〕 周礼地官小司徒曰:“三年则大比,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注曰:“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是其财物也。受邦国之比要,则亦受乡遂矣。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八月案比是也。要,谓其簿。’”据此可知,汉时每岁八月检查户口地宅,因需貌阅,故江革自挽车,载其母以往。 

〔二〕 据范书江革传补。 

〔三〕 “本”字据范书删。全后汉文以“冠”字为衍文,删去之。然“冠”与下文“始” 相应,当以范书为是。 

〔四〕 据全后汉文严校而补。 

〔五〕 惠栋曰:“案章帝此诏,用昭帝赐韩福故事也。”按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曰:“自昭帝时,涿郡韩福以德行征至京师,赐策书束帛遣归。诏曰:‘朕闵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以教乡里,行道舍传舍,县次具酒肉,食从者及马。长吏以时存问,常以岁八月赐羊一头,酒二斛。不幸死者,赐复衾一,祠以中牢。’”又传言王莽依韩福故事,复诏遣楚龚胜、琅邪邴汉归故里。汉标榜以孝道治天下,故优待孝悌清行之士,屡有发生。袁宏类书江革、毛义、薛苞诸孝子,实本华峤书之孝义传,而范晔亦因而不革,两汉风俗于此可见一斑。 

  庐江毛义以孝行称,南阳人张奉慕其名,故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适至,以义为守令,义喜甚,动于颜色。奉者,志尚士也,心贱之,自恨来,固辞去。义母死,弃官行服,进退必以礼,贤良公车征,皆不至。张奉叹曰:“贤者之心,故不可测。往日之喜,乃为亲也,所谓‘家贫亲老,不择官而仕’也〔一〕。”天子闻而嘉之,赐谷千斛,八月长吏问起居,加赐羊、酒。 

〔一〕 语出韩诗外传第一章曾子语。 

  汝南薛苞〔一〕,字孟尝。丧母,以至孝闻。后母憎苞,出令别居。日夜号泣,不肯去,被欧打,不得已庐住门外,旦夕洒埽进养。父怒之,又庐于里头,晨昏不废。积岁,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其哀,而弟子求出居,苞不能止。乃中分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者,曰:“吾少时所治,意所恋也。”器取朽者,曰:“我服之久,身所安也。”征拜侍中。苞性恬虚,以死自乞,有诏听焉,礼如毛义。 

〔一〕 范书作“薛包”。东观记与袁纪同。惠栋曰:“先贤传云西平人。”按西平属汝南郡。 

    华峤曰:孔子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一〕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养,死无以葬。”子曰:“啜菽饮水,孝也。”〔二〕钟鼓非乐云之本,而器不可去;〔三〕三牲非孝养之主〔四〕,而养不可废。夫务器而忘本〔五〕,乐之过也〔六〕;崇养以伤行,养之累也〔七〕。故〔言〕(定)以道养,周公之礼〔八〕,致四海之祭;〔言〕(定)以义养,则仲由之粥,无骄慢之性〔九〕。夫患啜菽粥之粗〔十〕,干禄以求养,是以〔耻〕禄亲也〔十一〕。孜孜于致孝,孝成而禄厚者〔十二〕,此能以义养也。孔子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兄弟之言。”〔十三〕言其孝皆合于道,莫可复间也。先代石氏父子称孝,子庆相齐,人慕其孝而治〔十四〕。此殆所谓‘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也〔十五〕。若二子者,推至诚以为行,行信于心而感于人,以成名受禄,可谓能孝养也。 

〔一〕 出孝经圣治章。 

〔二〕 礼记檀弓下曰:“子路曰: ‘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 ‘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樽,称其财,斯之谓礼。’” 

〔三〕 “乐云”,典出论语阳货,其文曰:“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马融曰:“乐之所贵者,移风易俗,非谓钟鼓而已。” 

〔四〕 范书孝义传所录华峤序,“ 孝养”作“致孝”。按孝经纪孝行章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故华峤言“三牲非孝养之主”。 

〔五〕 “务”,范引华峤序作“存 ”。 

〔六〕 “过”,范引华峤序作“遁 ”。 

〔七〕 范引华峤序,“养”作“孝 ”。 

〔八〕 范引华峤序,此句作“脩己以致禄,养之大也。故言能道养”云云。袁纪恐有脱文。且“定”系“言”之误。陈璞曰:“‘言’,草书似 ‘定’也。”故据以改,下句同。又“礼”,范引华峤序作“祀”。 

〔九〕 范引华峤序作“则仲由之菽,甘于东邻之牲”。 

〔十〕 范引华峤序作“患小菽之薄 ”。 

〔十一〕据范引华峤序补。 

〔十二〕范引华峤序作“存诚以尽行,孝积而禄厚者”。 

〔十三〕语出论语先进。陈群曰:“ 言闵子骞上事父母,下顺兄弟,动静尽善,故人不得有非间之言。”疏曰:“间,谓非毁间厕。” 

〔十四〕汉书石奋传曰:石奋“无文学,恭谨,举无与比”。“奋长子建,次甲,次乙,次庆,皆以驯行孝谨,官至二千石”,于是“号奋为万石君”。又曰:“庆于兄弟最为简易。出为齐相,齐国慕其家行,不治而齐国大治,为立石相祠。”又汪文台辑华峤书,末句作“ 
人慕其言而治”,黄本亦作“言” ,然按汉书作“慕其家行”,仍当以蒋本为是。 

〔十五〕语出论语为政孔子之言。按尚书君陈曰:“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孔子之言,盖本于此。 

二年(丁丑、七七)
  夏四月,徙羌降者于河东。 
  封汝南王舅阴堂为西陵侯。楚王英子五人为列侯,勿置相臣吏人。 

  戊子,有司依旧典奏封诸舅〔一〕,太后诏曰: “有旧典,舅氏一人封也。吾非谦而不为,诚昧所可耳。今水旱连年,民流满道,至有饿馁者,而欲施封爵,上行之为失政,臣受之为丧躯,不可明矣。先帝尝言: ‘诸王财令半楚、淮阳〔二〕,吾子不当与光武帝子等。’〔三〕今何以马氏比阴氏乎?且阴卫尉天下称之,省中御者出,不及履而至门,此蘧伯玉之敬也〔四〕。又有好贤下士吐握之名〔五〕。〔新〕(亲)阳侯虽刚强〔六〕,微失理,然有方略,据地谈论,一朝无双。原鹿贞侯勇猛诚信〔七〕,此三人者天下选臣,岂可及哉,马氏不及阴氏远矣!吾不才,夙夜累息,常恐亏先后之法,有毛发之罪,吾不释也,言之不舍昼夜,而亲属犯之不止,治丧起坟,又不时觉,是吾言之不立,耳目之塞也。 

〔一〕 初学记卷二四引袁纪,“奏封”作“请封”。太平御览卷一八二引袁纪,同今本。 

〔二〕 范书皇后纪“财”作“裁” ,二字古通用。 

〔三〕 明帝永平十五年夏四月封诸皇子诏文。 

〔四〕 史记仲尼弟子传索隐引大戴礼曰:“外宽而内直,自娱于隐括之中,直己而不直人,汲汲于仁,以善存亡,蘧伯玉之行也。”蘧伯玉,卫大夫也。 

〔五〕 详见卷四“公孙不吐哺走迎国士”注。 

〔六〕 据袁纪卷七及范书改。新阳侯,阴就也。 

〔七〕 原鹿贞侯,即阴识。 

  吾万乘主〔一〕,身服大练,食不求甘,左右旁人无香熏之饰,衣但布帛。如是者,欲以身率服众也。以为外亲见之,当伤心自刻,但发笑言‘太后素好俭’ 。前过濯龙门上,见外家车如流水马如龙。吾亦不谴怒之,但绝其岁用,冀以默媿其心〔二〕,而犹驽怠无忧国忘家者 

〔三〕 。知臣莫若君,况亲属乎?” 

〔一〕 范书皇后纪作“吾为天下母 ”。 

〔二〕 初学记卷二四引袁纪作“冀知默止”。 

〔三〕 范书皇后纪“驽怠”作“懈怠”。驽怠不辞,或系“驽骀”之误。 

  上固请封之,太后诏曰:“吾反覆念之,欲令两善,岂徒欲获谦虚之名,而令帝受不外施之嫌哉!窦太后欲封皇父〔一〕,曲周侯言‘高祖要无军功非刘氏不封’〔二〕。今马氏无功于汉,不得与阴、郭中兴之后等也。今辇毂下民食不造,岁汤火之忧也,奈何以此时封爵舅氏,令吾无面目于园陵,而令帝不知稼穑之艰难,不可明矣。吾惧富贵重叠,若再实木,根必伤也〔三〕。且人所以欲封侯者,欲以禄养亲,奉祭祀,身温饱也。祭祀则受大官之赐,其身则御府之余,〔四〕尚未足邪,而必当一县封乎?吾计之孰矣,勿有疑。 

〔一〕 范书皇后纪“皇父”作“王皇后之兄”。按汉书周亚夫传正作“窦皇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袁纪误。 

〔二〕 范书皇后纪“曲周侯”作“ 丞相条侯”。按曲周侯乃郦商也,吕氏败后即薨,不得预此议。其子郦寄嗣,史记、汉书亦不载此事。而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曰:“丞相议之,亚夫曰:‘高皇帝约“ 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 。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景帝默然而止。”则袁纪误也。 

〔三〕 李贤曰:“文子曰:‘再实之木,根必伤;掘藏之家,后必殃也。’” 

〔四〕 胡三省曰:“自西都以来,皇后家祀其父母,太官供具。御府令,掌中衣服及补澣之属;饮食则太官主之。此言衣食皆资于御府,概言之也。” 

  至孝之行,安亲为上〔一〕。今遭变异,谷价数倍,忧惶昼夜,坐起不安,而欲违慈母之拳拳!吾素刚急,有胸中气,不可不慎。子之未冠,由于父母;已冠成人,则子之志。念帝,人君也,吾以未逾三年之故,自吾家族,故得专之。穣岁之后,行子之志,吾但当含饴弄孙〔二〕,不能复知政。”于是止,不封。 

〔一〕 胡三省曰:“扬子曰:孝莫大于宁亲,宁亲莫大于四表之欢心。” 

〔二〕 释名曰:“饧,洋也,煮米消烂,洋洋然也。饴,小弱于饧,形怡怡也。”方言曰:“饧谓之□。凡饴谓之饧,自关而东,陈、楚、宋、卫之通语也。”因以芽米煎熬,味甜而易消化,多为老幼之食也。 

  初,明帝寝疾,马防为黄门郎,参侍医药,及太后为明帝起居注,削去防名。上即位,太后诏三辅:诸马婚亲有嘱讬郡县干乱吏治者,以法闻。防等治母丧,起坟逾制度〔一〕,太后以为言,即时削减。自后诸王公主家莫敢犯者,率相效以素,被服如一,上下相承,不严而化。太后置织室于濯龙中,内以自娱,外以先女功。衣大练〔二〕,御者秃□不缘〔三〕。诸主家朝请,望见后袍极粗疏,反以为侍婢之数,就视乃非,人知者莫不叹息。 

〔一〕 胡三省曰:“汉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有差。” 

〔二〕 李贤曰:“大练,大帛也。杜预注左传曰:‘大帛,厚缯也。’太后兄廖上书曰‘ 今陛下躬服厚缯’是也。” 

〔三〕 □,即裙。释名曰:“裙,下群也,连接裙幅也。”又曰:“缘裙,裙施缘也。” 又方言曰:“绕衿谓之□。悬裺谓之缘。”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一书,以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土的梳髻贵族妇女帛画为例,根据其衣袖口及下摆,均加深色宽缘,即宽边,证明“ 
衣作□,饰为缘”是春秋战国以至汉代贵族男女衣着的通常式样。据上可知马后好俭,欲以身率下,故反常服,裙不加缘也。 

  是时廖为卫尉,防为城门校尉,光为越骑校尉。廖等皆好施爱士,藉以名势,宾客争归之,言事者多以为讥,虽天子亦不善也。 

  秋,卢水羌反,以城门校尉马防行车骑将军,与长水校尉耿恭率师征之。司空第五伦谏曰:“臣愚以为贵戚可封侯当之,不当豫于国事。何者?有过绳以法则负下〔一〕。窃闻马防当西征,臣诚以防亲舅,皇太后慈仁,脱有纤芥之难为意,此陛下之忧。”不从。防遂出征,大破羌。 

〔一〕 范书第五伦传作“绳以法则伤恩,私以亲则违宪”。袁纪恐有脱误。 

  恭到陇西,上言:“宜令车骑将军防屯汉阳,以为威重。昔安封侯窦融怀集羌胡,开其欢心,子孙于今,乐闻窦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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