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晋)袁宏-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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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来,渐更陵迟,诸侍中皆膏粱之余,势家子弟,无宿德名儒可顾问者。愚以为琼等久处郎署,已且十年。诚恨陛下隆崇于始,而弃之于末也。光禄大夫周举、侍中杜乔深沈正直,当世名臣,宜登常伯,豫闻国政者也。”天子纳焉。
〔一〕 见春秋繁露通国身篇。
〔二〕 事见新序。
〔三〕 史记魏世家曰:“秦欲伐魏,或曰:‘魏君贤人是礼,国人称仁,上下和合,未可图也。”
〔四〕 易履卦曰:“幽人贞吉,中不乱自也。”疏曰:“既能谦退幽居,何有危险自乱之事。”惠栋以为汉人皆以幽人为幽系之人,疑幽人一辞经范晔改窜。今按袁纪亦作“幽人”,则汉人亦将幽人作隐居之士解,范晔依袁纪,何曾改窜?又易遯卦曰: “肥遯,无不利。”疏曰:遯者,隐退逃避之名。”又曰:“遯之最优,故曰肥遯。”
大将军梁冀怨张纲之奏己也,会广陵贼张婴杀刺史、二千石,冀以纲为广陵太守,若不为婴所杀,则欲以法绳之。
前太守往辄多请兵〔一〕,及纲受拜,诏问:“ 当须兵几何?”对曰:“无用兵为。”遂单车之官。径诣婴垒门,婴大惊,剧走闭垒。纲又于门外罢遣吏兵,独留所亲者十余人,以书喻其长老素为婴所信者,请与相见,问以本变,因示以诏恩,使还婴。婴见纲推诚,即出见纲。纲延置上坐,问所疾苦。礼毕,乃喻之曰: “前后二千石多非其人,杜塞国恩,肆其私求。〔卿〕(乡)郡远〔二〕,天子不能朝问之也,故民相聚以避害也。二千石信有罪矣,为之者又非义也。忠臣不亏君以求荣,孝子不损父以求富。天子仁圣,欲文德以来之,故使太守来,思以爵禄相荣,不愿以刑罚〔相加〕也〔三〕。今诚转祸为福。若闻义不服,天子赫然发怒,大兵云合,岂不危乎?今不料彊弱,非明也;弃福取祸,非智也;去顺效逆,非忠也;身绝无嗣,非孝也;背正从邪,非直也;见义不为,非勇也。六者,祸福之机也,宜深计其利害。”婴闻泣曰:“荒裔愚臣,不能自通王室,数为二千石所枉,不堪困苦,故遂相聚偷生,若鱼游釜中,知其不〔可〕久,(可)且以喘息须臾耳〔四〕。明府仁及草木,乃婴等更生之泽也。愚戆自陷不义,实恐投兵之日,不免孥戮也。”纲曰:“岂其然乎?要之以天地,誓之以日月,方当相显以爵位,何祸戮之有!”婴曰:“苟赦其罪,得全首领,以就农亩,则抱戴没齿,爵位非望也。”婴虽为大贼,起于狂暴,自分必及祸,得纲言,旷若开明,乃辞还营。明日,遂将所部万余人与妻子,面缚谒纲〔五〕。纲悉释缚慰纳,单车将婴入营,置酒为乐,大会月余,抚循以意,莫不委心。谓婴曰:“卿诸人积年为害,一旦解散,方垂荡然,当条名上,必受封赏。”婴曰:“乞归故业,不愿复以秽名污明时也。”纲以其至诚,乃各从其意,亲悉为安处居宅。子弟欲为吏者,听之;不欲,不彊。为吏则随才任职,为民则劝以农桑,四业并兴,南州晏然。
〔一〕 “辄多”原误作“多辄”,据黄本改。
〔二〕 卿乡形近而讹,今正之。
〔三〕 据范书张纲传补。
〔四〕 据陈澧校改正。
〔五〕 通鉴考异曰:“帝纪:‘九月,张婴寇郡县。’又云:‘是岁,婴诣纲降。’按张纲传云‘寇乱十余年’,则非今年九月始寇郡县也。袁纪置婴降事于八月下、十月上。今从之。”王先谦以通鉴为非。按袁纪乃以纲之郡之月为准,通叙此事,非〔婴〕必降于是月也。通鉴依袁纪而书,实循编年史体“ 通比其事”之成法,甚是。
论纲功当封,为冀所遏绝,故不侯。天子美其功,征用之。疾病卒官,时年四十六〔一〕。朝廷甚惜之,婴等三百余人〔二〕,皆衰杖送丧,哀同考妣。
〔一〕 范书汲古阁本作“三十六” ,标点本同袁纪。
〔二〕 范书作“五百余人”。
封中常侍巩顺为列侯。
冬十月辛未,太尉桓焉、司徒刘寿以灾异罢。
十一月,司隶校尉赵峻为太尉,大司农胡广为司徒。
十二月,封故征西将军马贤孙承光为列侯,以贤死王事也。
二年(癸未、一四三)
冬十月辛丑,令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犯大逆以下出缣赎罪,禁吏民无沽酒〔一〕。
〔一〕 汉世吏民酤酒,时禁时弛。酒禁多因灾害频仍,禾稼多伤而立。汉文帝后元年,诏曰:“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与?”故景帝中三年夏,旱,即禁酤酒。中兴后,和帝永元十六年二月己未,诏兖、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伤稼,禁沽酒。顺帝于此复禁,恐亦此意。后桓帝永兴二年,复以旱蝗,禁郡国不得卖酒。然此等禁令,乃官样文章,并无多大实效。
十二月辛丑〔一〕,死罪不能入赎者遣诣临羌居二岁。
〔一〕 范书作“十月辛丑”诏之文。钮永建曰:“按‘十二月辛丑’五字衍文。”疑此条恐系补下之诏文,未必是袁纪之衍文。
匈奴中郎将马寔有功于边,诏书褒奖,赐钱十万〔一〕。
〔一〕 时寔遣人刺杀南匈奴叛首句龙王吾斯。
寔字伯骞,扶风茂陵人也。昼诵经书,夜习弓兵,希慕名流,交结豪杰,荷担徒走,不远千里。山阳王畅知名当时,寔慕其名,故往之。畅欲观其举措,不即见,敕门曰:“行经日未还。”寔留住弥日,而故云未还。寔谓从者曰:“夫孝子事亲,行不逾日而至〔一〕。今不归,非孝子也。”畅闻之,即引俱入,知其异士也。既入见其母,结好而退。寔临退,执畅手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幸俱生盛明之世,当垂名千载,不可徒存天壤之间,各遇当仁之功,勿相忘也。”归举孝廉,补尚书郎。西羌之难,王畅荐寔于执事,由是为匈奴中郎将。
〔一〕 论语里仁曰:“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建康元年(甲申、一四四)
春,尚书仆射黄琼上疏曰:“臣闻古之帝王,莫不敬恭神明,劬劳农事,必躬郊庙之礼,亲籍田之〔勤〕(劝)〔一〕,所以率先群萌,勉劝农功。昔宣王不籍千亩,虢公以为大讥〔二〕。伏惟陛下,遵稽古之鸿业,体虔肃以应天,顺时奉元,怀柔百神。虽诗咏成汤,书美文王,诚不能加。今庙祀适讫,而祈谷方至,恐左右忠孝不欲屡劳圣躬,以为亲耕可废。臣闻先王制典,籍田有日,司徒咸戒,司空除坛,所以迎气东郊〔三〕,以应时风。伏愿陛下率群后,冕旒三推〔四〕,则和泽滂流,苍生有赖。”上从之。
〔一〕 据范书黄琼传改。
〔二〕 国语周语曰:“宣王即位,不籍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协辑睦于是乎兴,财用蕃殖于是乎始,敦庞纯固于是乎成,是故稷为大官。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绪,而弃其大功,匮神乏祀而困民之财,将何以求福用民?’ 王不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续于姜氏之戎。 ”
〔三〕 国语周语虢文公谏宣王时曰:“先时九日,太史告稷曰:‘
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弗震弗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稷以告王曰: ‘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日,土其俱动,王其祗监农不易。”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司空除坛于籍,命农夫咸戒农用。”又礼记月令曰:“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东郊。 ”
〔四〕 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 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九推。”注曰:“推谓伐也。”
夏四月辛巳,立皇子炳为皇太子。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
上使中常侍高梵迎太子,不齎诏书,直诣承光宫,以车载太子出。太子太傅杜乔不能止,不知所为。御史种皓适至,横剑当车曰:“
太子国之储贰,〔民〕(巨)命所系〔一〕。常侍来无诏书,何得将太子去!安知常侍非奸邪?今日之事,有死而已。”梵不敢争,遣诣尚书,得报,乃听。太子既至,上嘉皓持重,称善者良久。
〔一〕 据钮永建校改。
秋八月,徐、扬州盗贼群起,遣御史中丞冯放督州郡兵讨之〔一〕。
〔一〕 范书顺帝纪作“冯赦”。惠栋曰:“滕抚传:九江范容、周生等相聚反乱,屯据历阳,为江淮巨患。遣御史中丞冯绲将兵,督扬州刺史燿、九江太守邓显讨之。案此则冯赦当作冯绲。袁宏纪作冯放,亦误。”惠说是。通鉴即作“冯绲”。
庚午,帝崩于玉台。遗诏:“无起寝庙,衣皆以故,珠玉玩好皆不得下。”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二岁。太后临朝,以太尉赵峻录尚书事。
九月丙午,葬孝顺皇帝于宪陵。尚书栾巴坐谏作陵不欲坏民冢下狱,免为庶人。
丙午〔一〕,京都地震。诏公卿、持进、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
〔一〕 范书作“是日”。时除京师外,太原、雁门亦地震。
皇甫规对策曰:“陛下圣德钦明,闻灾责躬,咨 ●群僚,招延敢谏。臣得践天庭,承大问,此诚臣写愤毕命之期也。臣伏见孝顺皇帝初勤王事,纲纪四方,天下欣然,几以获治。自后中常侍、小黄门凡数十人,同气相求,如市贾焉。竞思作变,导上以非,因缘嬖幸,受赂卖爵,分赃解罪,以攘天威。公卿已下,至于佐吏,交私其门,终无纪极。顽凶子弟,布列州郡,并为豺狼,暴虐群生。天下扰扰,从乱如归,至令风败俗坏,招灾致寇。今宜庭问百寮,常侍以下尤无状者,亟便绌遣,与众共之,披埽其党,荡涤其贿,以答天诫。大雅曰:‘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此之谓也。大将军、河南尹,处周、邵之任,为社稷之镇,加与王室旧有姻族,今日立号,虽尊可也。而天下区区,愿其霈然增脩谦节,省去游娱不急之费,减庐第无益之饰,近儒术考论经书,辅佐日月,宜有至效。夫〔君〕(朝)者〔一〕,舟也;民者,水也;朝之群臣,乘舟人也。大将军兄弟,操楫者也。虽曰众也,在所欲之。苟能卒志毕力,守遵常轨,以度元元,所谓福也;或乃怠弛中流,而捐楫放桌,将沦波涛,归咎受愆,可不慎乎!臣生长边远,希步紫庭〔二〕,怖慑失守,言不尽心。”梁冀忿其间己,以规对下第。拜郎中,讬疾免归。
〔一〕 语出荀子王制篇。其文曰: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亦见孔子家语。范书正作“君”,故据改。
〔二〕 文选宋孝武宣贵妃诔李善注曰:“王者之宫,以象紫微,故谓宫中为紫禁。”王宫亦称紫宫、紫庭,其意一也。
冬十一月,九江盗贼徐凤称上将军〔一〕杀掠吏民。
〔一〕 范书冲帝纪作“无上将军” 。
己酉,令郡国死罪系囚减死一等,徙边戍。
于是殇帝庙次在顺帝下,鸿胪周举议曰:“春秋鲁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跻僖公于闵公上,孔子讥之〔一〕。经书曰:‘大事于太庙,跻僖公。’传曰: ‘逆祀也。’至定公正而下之,孔子是之。经曰:‘从祀先公。’为万代法也。殇帝在先,于亲为父;顺帝在后,于亲为子。先后之义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乱。” 上不从〔二〕。
〔一〕 文公二年左传曰:“仲尼曰:‘臧文仲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礼记礼器曰:“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礼?夏父弗忌逆祀而弗止也。’”
〔二〕 范书周举传作“太后下诏从之”。按袁纪以梁太后诏系于永嘉元年五月,则范书遗漏“上不从”一事。
举字宣光,汝南汝阳人也。聪敏多识,善属文。学者为之颂曰:“五经纵横周宣光。”初辟司徒掾,稍迁〔并〕州刺史〔一〕。尚书令左雄荐举为尚书。俄而雄为司隶,诏书选武猛任将帅者,选故冀州刺史冯直。直卒坐罪减死,又无猛验,举劾奏雄。后复为尚书令,雄谓举曰:“诏书使我选武猛,不使选清高。”举曰: “诏书选武猛,不使君选贪污也。”雄曰:“进君实所以自伐也。”举曰:“昔赵宣子任韩厥为司马,厥以军法戮宣子仆。宣子谓大夫曰:‘可贺我矣!选厥也,任其事。’〔二〕今君不以举之不才,误升诸朝,不敢阿君,以为君羞,不悟君之与宣子殊也。”雄谢而服之〔三〕。举公亮不挠,皆此类也。
〔一〕 据范书周举传补。
〔二〕 见国语晋语五。
〔三〕 范书左雄传曰:“举故冀州刺史冯直,以为将帅。而直尝坐臧受罪,举以此劾奏雄。雄悦曰:‘吾尝事冯直之父,而又与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乃是韩厥之举也。”由是天下服焉。明年,坐法免,后复为尚书。”与袁纪异。
后汉孝质皇帝纪卷第二十 袁宏
元嘉元年〔一〕(乙酉、一四五)
〔一〕 按范书冲帝纪及通鉴均作“永嘉”,“元嘉”乃汉桓帝年号,故通鉴考异曰“袁纪作 ‘元嘉’误”。然钱大昕三史拾遗曰:“史绳祖学齐占毕,记淳熙二年邛州蒲江县上乘院僧,辟地得古竁,封石有文二十九字云:‘永□元年二月十二日,蜀郡临邛汉安乡安定里公乘校官掾王幽字珍儒。’绳祖大父勤斋先生子坚跋之。略云:永□之号,不见于史汉,冲帝即位改元,史传相承,以为永嘉,□嘉文字易乱,一年而改,见于它文者几希,非此刻出于今日,孰知冲帝永嘉之为永□也。”王先谦曰:“按左雄传中,有‘迄于永 □,察选清平’之文,则永嘉者,永□之误也。”标点本范书据集解引钱说及惠栋说改“永嘉”为“永□”。按左雄传之文,一作“永□”,一作“永嘉”。又太平御览卷九二引东观记亦作“永嘉”,袁纪又作“嘉”。于文献中“永□”仅一见,焉知非误?且石刻多有误刻,又系孤证,亦不可尽信。故袁纪“元嘉”实为“永嘉 ”之误,录“永□”说以存疑。
春正月戊戌,帝崩于玉堂。
是时徐、扬州盗贼起,太后畏惧,欲征诸国王侯到乃发丧。太尉李固曰:“帝虽幼弱,乃天下之君也。今日崩亡,百神感动,岂有臣子反共掩匿不举哀耶?昔始皇崩于沙丘,胡亥、赵高隐而不发,诈定玺书,以赐扶苏,敛裹尸,载鲍鱼二千余里。近安帝崩于叶,阿母王圣、耿珍、阎显等遂倍济阴,更议平原,载尸驱驰,还宫乃发。北乡侯薨,阎后兄弟及江京等亦共隐秘,卒有孙程手刃之变。三主崩没,臣子掩盖,日不移晷,旋受大祸,此天下之至忌,不可之至者也。”太后从之,即暮发丧。
时清河王●年二十余,最有名德,大臣归心。固意欲立,谓冀曰:“今当立帝,宜择长年明德,付以政事。愿将军审详大计,陈平、周勃之引代王〔一〕,霍光、安世之立宣帝,可以为法。”
〔一〕 代王,文帝也,初为代王。
初,章帝生千乘贞王伉,伉生乐安夷王胡〔一〕,胡生嗣王鸿,〔二〕鸿生建平侯续〔三〕。梁冀欲立幼主而专其权,与太后定策禁中,丙寅诏曰〔四〕:“ 先帝早弃天下,胤嗣幼冲,何悟仓卒,仍遭不造。惟太后定之,考人神之诚,唯建平侯续幼而岐嶷,师傅不烦,年已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