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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后汉纪(晋)袁宏-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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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冯班曰:“初,秦置郎中令,其属官有三署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凡三署中有郎中,主执戟更直侍宫殿,出则充车骑。汉因之。” 

〔二〕 据钮永建校而改。 

〔三〕 言光和四年何太后酖杀勃海王协生母王美人,帝怒,欲废后,中官救解乃止。 

〔四〕 胡三省曰:“按百官志,尚方有令、丞而无监。桓灵之世,诸署令悉以宦者为之,尚方监必置于是时也。” 

  进部曲将吴匡将兵在外,闻进被诛,欲将兵入,宫门闭。虎贲中郎将袁术烧南宫青琐门〔一〕,欲以迫出珪等。珪等不出,持太后、天子、陈留王幸北宫崇德殿〔二〕。苗闻进死,陈兵朱雀阙下。进、苗素不相友善,进死,匡恐为苗所害,乃言曰:“大将军欲诛诸常侍,车骑不欲。今大将军死,车骑在,杀大将军者,即车骑也。吏士能为大将军复雠也?”进遇吏兵素有恩,皆涕泣曰:“愿效死。”匡乃唼血为誓〔三〕,引兵攻苗,战于阙下,兵破,斩苗首。 

〔一〕 范书何进传作“因烧南宫九龙门及东西宫”。通鉴从袁纪。 

〔二〕 范书作“德阳殿”。 

〔三〕 唼血同歃血。汉书王陵传曰:“始与高帝唼血为盟。”注曰:“唼,小歠也。” 

  于是司隶校尉袁绍斩伪司隶校尉樊陵、河南尹许相,勒兵捕诸中官,无少长皆诛之,死者二千余人。引兵入宫,珪等迫急,复将天子、陈留王夜至小平津,六玺不自随。是时宫中乱,百官无从者,惟河南部掾闵贡将十余人从。会尚书卢植至,按剑责珪,珪等涕泣谢罪。又追兵至,珪等白上曰:“臣等死,天下大乱矣。” 乃自投于河。 

  辛未,帝还宫,公卿百姓迎于道。并州牧董卓适至,闻帝在外,单骑迎于北芒上。卓与帝言,不能对;与陈留王言,及祸乱之事。卓以王贤,有废立之意。 

  是日,幸崇德殿,大赦天下。得六玺,失传国玺。 

  武猛都尉丁原将河内救何氏,拜执金吾。何进兄弟既死,其部曲无所属,皆归卓。卓使原部曲司马吕布〔杀原而〕尽并其众〔一〕。京师兵权,惟卓为盛。 

〔一〕 据通鉴补。 

  先是进遣骑都尉太山鲍信募兵,亦适至。信谓绍曰:“卓拥强兵,有异志,今不早图,将为所制。及初至疲劳,袭之可擒也。”绍畏卓,不敢发,信遂还乡里。 

  六月雨,至于九月乃止。卓讽有司以久雨免司徒丁宫、司空刘弘,卓代为司〔空〕(徒),假节钺虎贲〔一〕。 

〔一〕 按三国志董卓传作“以久不雨策免司空刘弘而卓代之,俄迁太尉,假节钺虎贲”。范书、续汉书、袁纪下文均作“司空”,据改。 

  癸酉,卓谓司隶校尉袁绍曰:“人主宜立贤明,天下岂有常。每念灵帝,使人愤毒。今当立‘董侯’,不知能胜‘史侯’否?为当且尔,刘氏种不足复遗〔一〕。”绍曰:“今上未有不善害于天下,若明公违礼,任意废嫡立庶,四海恐不从明公议也。”卓叱绍曰:“ 竖子!天下事岂不在我?我欲为之,谁敢不从!”绍横刀长揖曰:“天下健者岂唯董公!”既出,遂奔冀州。卓以废帝议示太傅袁隗,隗报如议。 

〔一〕 胡三省曰:“且尔,犹言且如此也。卓意欲废汉自立。” 

  九月甲戌,卓大会群臣于崇德殿。卓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为治也。今皇帝闇弱,不可奉宗庙,为天下主。今欲依伊尹、霍光故事,立陈留王何如?”公卿已下,皆惶恐不敢对。卢植对曰:〔一〕“按尚书,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之桐宫〔二〕。又昌邑王立二十七日,罪过千条,是以霍光废之。今上富于春秋,行未有失,此非前事之比也。”卓大怒,欲诛植。议郎彭伯谏曰:“卢尚书海内大儒,天下之望也。今先害之,恐天下震怖。”卓乃止。 

〔一〕 黄本无“对曰”二字。范书及通鉴作“独曰”,于文义为长。 

〔二〕 见尚书太甲上。 

  是日,卓胁太后与群臣废帝为弘农王,读策,太后流涕,群臣莫敢言。丁宫曰:“天祸汉室,丧乱弘多。昔祭仲废忽立密,春秋善之〔一〕。今大臣量宜为社稷计,诚合天心,请称万岁。”太傅袁隗解帝玺绶,立陈留王为皇帝,年九岁。太后迁于永安宫。 

〔一〕 桓公十一年公羊传曰:“郑庄公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然后有郑国。古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 

   袁宏曰:“丁宫可谓非人矣!以为虽伊尹之事,犹将涕泣而从之,而况凌虐其君,而助赞其恶。夫仁义者,人心之所有也。浓薄不同,故有至与不至焉。当其至者,在君亲之难,若身首之相卫也;其不至者,犹有儿女之爱焉。无情于斯者,不得豫夫人伦矣。 

  卢植称病而退,从近关出,卓遣人杀之,不及,隐于上谷,数年后疾卒。 

  植字子干,涿人也。师事扶风马融,与北海郑玄友善,所学不守章句,皆研精其旨。身长八尺二寸,刚毅多大节,尝喟然有济世之志,不苟合取容,言论切直,不好文辞。饮酒至一石而不乱。融妃后家,丝竹歌舞者不绝于前,植侍坐,数年,目未尝一眄。融以是尤敬异之。学终辞归,阖门教授,不应州郡之命。建宁中征为博士,补九江,庐江太守,为政务在清净,弘大体而已。病去官,征拜议郎,与蔡邕、杨彪等并在东观,补续汉记〔一〕。植将终,敕其子敛具单衣,葬以土穴,其子从之。 

〔一〕 “记”原误作“纪”,即东观汉记。 

  丙子,太后何氏崩。董卓杀之也。 

  乙酉,司空董卓为太尉。 

  丙申,太中大夫杨彪为司空,豫州牧黄琬为司徒〔一〕。 

〔一〕 范书献帝纪中彪任司空于丙戌日,琬任司徒作甲午日。 

  冬十月乙巳,葬灵思何皇后〔一〕。 

〔一〕 袁纪“十月”原误作“十一月”。按十一月癸酉朔,无乙巳。而下文“十月”,乃 “十一月”之误,今皆迳改。 

  白波贼寇河东。 

  十一月,太尉董卓为相国。爵卓母为池阳君。 

  司徒黄琬为太尉,司空杨彪为司徒,光禄勋荀爽为司空。 

  卓虽无道,而外以礼贤为名,黄琬、荀爽之举,从民望也。又任侍中周毖、城门校尉伍琼〔一〕,沙汰秽恶,显拔幽滞。于是以尚书韩馥为冀州,侍中刘岱为兖州,陈留孔胄为豫州〔二〕,颍川张咨为南阳太守,东平张邈为陈留太守。 

〔一〕 范书董卓传作“任吏部尚书汉阳周珌、侍中汝南伍琼”。李贤曰:“英雄记‘珌’ 作‘毖’,字仲远,武威人。琼字德瑜。珌音秘。”而献帝纪初平元年二月庚辰言“卓杀城门校尉伍琼、督军校尉周珌”。注引东观记曰:“周珌,豫州刺史慎之子也。”续汉书、魏志并作“毖”。又魏志伍琼作“城门校尉”。据上引可知,诸书或言其前职,或言其所迁职,皆非有误。又廿二史考异曰:“王懋竑曰:汉时尚书六曹,止称尚书,不以曹名官也。吏部则东汉初无称,此范史之误。予案:灵帝末,梁鹄为选部尚书,见续汉百官志注。而蜀志许靖传亦云以汉阳周毖为吏部尚书,似汉末已有吏部之称矣。” 

〔二〕 疑三“州”字上皆脱“刺史 ”二字。通鉴“冀州”下作“牧”,余作“刺史”。又范书董卓传,“孔胄”作“孔□”,注引九州春秋与袁纪同。 

  初,卓将兵东也,京兆尹盖勋曰:“贪人败类京师,其必有变。”乃为之备。及卓废帝,勋与卓书曰: “昔伊尹、霍光权以立功,人犹寒心,足下小丑,何以堪之?贺者在门,吊者在庐〔一〕,可不慎哉!”卓得书,甚惮之。时皇甫嵩尚三万余人在扶风,勋乃密语嵩,欲讨卓。卓亦深忌勋,使人安喻之,因征勋为议郎。 

〔一〕 荀子大略篇曰:“下卿进曰:‘敬戒无怠。庆者在堂,吊者在闾。祸与福邻,莫知其门。’” 
  
  
  

后汉孝献皇帝纪卷第二十六  袁宏
初平元年(庚午、一九0)
  春正月辛亥,大赦天下。 
  侍中周毖、城门校尉伍琼说董卓曰:“夫废立事大,非常人所及。袁绍不达大体,恐惧出奔,非有他志也。今购之急,势必为变。袁氏树恩四世,门生故吏遍于天下,若收豪杰以聚徒众,英雄因之而起,山东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一郡守,则绍喜于免罪,必无患矣。”卓以为然,乃以绍为勃海太守。 

  癸丑〔一〕,卓杀弘农王。 

〔一〕 范书献帝纪作“癸酉”。按正月壬寅朔,无癸酉,范书误。 

  卓使郎中令〔李〕(王)儒进酖于王〔一〕,曰:“服药可以辟恶。”王曰:“我无疾,是欲杀我尔。 ”不肯,强之。于是王与唐姬及宫人饮药,王自歌曰: “天道易兮运何艰,弃万乘兮退守藩。逆臣见迫兮命不延,逝将去汝兮往幽玄。”唐姬起舞,歌曰:“皇天崩兮后土颓,身为帝王兮命夭摧。死生异路兮从此乖,悼我茕独兮心中哀。”因泣下,坐者皆悲。王谓唐姬曰: “卿故王者妃,势不为吏民妻矣。自爱,从此与卿辞。 ”遂饮药而死。帝闻之,降坐尽哀。 

〔一〕 据袁纪下文及范书、袁山松书改。又山松书言李儒为“弘农郎中”,按袁纪下卷曰:“儒前为弘农王郎中令”,则作“郎中”非。郎中令,武帝时更名为光禄勋,而王国如故。故此郎中令乃王国之官无疑矣。 

  是时冀州刺史韩馥、豫州刺史孔□、兖州刺史刘岱、陈留太守张邈、勃海太守袁绍、东海太守乔瑁、山阳太守袁遗、河南太守王匡、〔一〕济北相鲍信、后将军袁术、议郎曹操等并兴义兵,将以诛卓,众各数万人,推绍为盟主。绍自号车骑将军,操行奋武将军。 

〔一〕 卢弼三国志集解曰:“冯本、官本‘内’作‘南’,各本俱作‘内’。范书、通鉴作‘内’,袁宏后汉纪作‘南’。按郡国志首列河南尹,百官志亦曰河南尹,盖京尹别于外郡之太守也。此称太守,自当作‘河内’为是。武纪初平元年及夏侯惇传注引魏书俱称‘河内太守王匡’。”卢说是。 

  长沙太守孙坚亦起兵诛卓,比至南阳,众数万人。卓以坚为破虏将军,冀其和弭〔一〕。坚讨卓逾壮,进屯阳人。卓大怒,遣胡轸、吕布击坚,战于建平,坚大破之。 

〔一〕 三国志孙坚传言表坚行破虏将军者乃袁术也。卓至阳人一战败后,始遣李傕等来求和亲,令坚列疏子弟任刺史,许表用之。与袁纪大异。 

  卓以山东兵盛,欲徙都关中,召公卿议曰:“高祖都关中,十一世,后汉中兴,东都洛阳。从光武至今复十二世〔一〕,案石苞室谶〔二〕,宜复还都长安。 ”百官无敢应者。司徒杨彪曰:“迁都改制,天下大事,皆当因民之心,随时之宜。昔盘庚五迁〔三〕,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晓谕之。往者王莽篡逆,变乱五常,更始、赤眉之变,焚烧长安,残害百姓,民人流亡,百无一存。光武受命,更都洛阳,此其宜也。方今建立圣主,光隆汉祚,而无故捐宗庙宫殿,弃先帝园陵,百姓惊愕,不解此意,必糜沸螘聚,以致扰乱。石苞室谶,妖邪之书,岂可信用!”卓作色曰:“杨公欲沮国家计邪?关东黄巾作乱〔四〕,所在贼起,长安崤函险固,国之重防。又陇右取材木,功夫不难,杜陵南山下有孝武帝故陶作砖处,一朝一夕可办,宫室官府,盖何足言〔五〕!百姓小人,何足与议。若有前却,以我大兵驱之,岂得自在!”百寮皆失色。太尉黄琬曰:“此大事,杨公语得无可思乎?”司空荀爽曰:“相国岂乐迁都邪?今山东兵起,非可一日禁也,而关西尚静,故当迁之,以图秦汉之势也。坚争不止〔六〕,祸必有所归,吾不为也。”卓使有司奏免二公〔七〕。 

〔一〕 按范书杨彪传作“于今亦十世矣”。三国志董卓传注引续汉书作“十一世”,通鉴因之,甚是。袁、范二书均误。 

〔二〕 胡三省曰:“当时纬书之外,又有石苞室谶,盖时人附益为之,如孔子闭房记之类。” 

〔三〕 李贤曰:“汤迁亳,仲丁迁嚣,河□甲居相,祖乙居耿,并盘庚五迁也。” 

〔四〕 卓所言作乱者,乃指袁绍、袁术、曹操等起兵欲诛卓者,非黄巾也。疑“黄巾”二字为衍文。又三国志董卓传注引续汉书正作“ 
关东方乱”。 

〔五〕 “盖”原误作“盍”,迳改之。 

〔六〕 范书杨彪传此句上有“卓意小解,爽私谓彪曰诸君”等句,疑袁纪有脱文。 

〔七〕 卓所使者乃司隶校尉宣播。 

  二月丁亥,太尉黄琬、司徒杨彪策罢。 

  初,卓用伍琼、周毖之议,选天下名士馥等,既出,皆举兵图卓。卓以琼、毖卖己,心怨之。及议西迁,琼、毖固谏,卓大怒曰:“ 
君言当拔用善士,卓从二君计,不敢违天下心。诸君到官,举兵相图,卓何相负?”遂斩琼、毖。彪、琬恐惧,诣卓谢曰:“因小人恋旧,非欲沮国事也,请以不及为受罪〔一〕。”卓不胜当时之忿,既杀琼、毖,旋亦悔之,故表彪、琬为光禄大夫。 

〔一〕 陈璞曰:“受字衍。” 

  卓以河南尹朱隽为太仆,以为己副。隽不肯受,因进曰:“国不宜迁,必孤天下望,成山东之衅,臣不见其可也。”有司曰:“召见君受拜,而君拒之;不问徙事,而君陈之,何也?”隽曰:“副相国至重,非臣所堪。迁都非计,臣之所急也。辞所不堪,进其所急,臣之宜也。”有司曰:“迁都之事,初无此计也,就有未露,何所受闻?”隽曰:“相国董卓具为臣说。”有司不能屈。于是朝之大臣及尚书郎华歆等皆称焉,由是止不副卓。卓愈恨之,惧必为卓所陷,乃奔荆州。 

  光禄勋赵谦为太仆。王允为司徒,守尚书令。 

  丁亥,天子迁都长安。卓留屯洛阳,尽焚宫室,徙民长安。 

  壬辰,白虹贯日。 

  三月己巳〔一〕,车驾至长安。长安遭赤眉之乱,宫室焚尽,唯有高庙、京兆府舍,遂就都焉。 

〔一〕 范书献帝纪作“乙巳”。通鉴从范书。惠栋曰:“献帝宗庙祝嘏辞云:‘乃以二月丁亥耒祀雒,越三月丁巳,至于长安。’案下文云:‘ 己酉,董卓焚洛阳宫庙。’己酉在丁巳前。袁纪又作‘ 己巳’,未知孰是。”按纪文下接,戊午则己巳恐系乙巳之误。 

  戊午,卓杀太傅袁隗及其三子。 

  是时袁绍屯河内,陈留太守张邈、兖州刺史刘岱、东郡太守乔瑁、山阳太守袁遗屯酸枣,后将军袁术屯南阳,豫州刺史〔孔□〕(韩馥)〔屯颍川〕〔一〕。大会酸枣,将盟诸州郡更相推让,莫有肯先者。广陵功曹臧洪升坛,操血曰:“汉室不幸,王纲失统。贼臣董卓,乘衅纵害,祸加至尊,虐流百姓。大惧沦丧社稷,翦覆四海。兖州刺史刘岱、豫州刺史孔□、陈留太守张邈、东郡太守乔瑁、广陵太守超等,纠合义兵,并赴国难。凡我同盟,齐心戮力,以致臣节,殒首丧元,必无二致。有渝此盟,俾坠其命,无克遗育。皇天后土,祖宗明灵,实皆监之。”洪辞气慷慨,涕泣横下,闻其言者,虽卒伍冢养,莫不激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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