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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后汉纪(晋)袁宏-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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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昌以檄召勋。勋初与从事辛曾、孔常俱屯阿阳,曾、常疑,不肯应檄。勋怒曰:“昔庄贾后期,穣苴奋钺〔二〕。今之从事,岂重于监军哉!”常惧,乃从勋至冀。亲责数章等,责以背叛之罪。皆曰:“左使君若早从君言,以兵临我,得自分明。今我罪已重,不可复降也。”皆泣涕而去。 

〔一〕 据范书改。按两汉志均作“ 阿阳”,西汉时属天水郡,东汉属汉阳郡。迳正之。下同。 

〔二〕 事见史记司马穣苴传。齐景公宠臣庄贾为监军,后期,穣苴斩庄贾以徇三军。晋燕之师闻之,皆不战而退。 

  会叛羌围护羌校尉夏育于畜官〔一〕。勋与州郡并兵救育,至孤磐〔二〕,为羌所破,勋被三创,前阵多死。勋使人书木表曰:“使国家尸我于此!”羌滇吾素为勋所厚,乃以兵扞众曰:“盖长史清贤,汝曹杀之者为负天。”勋仰骂曰:“死反虏,汝何知?促杀我! ”众相视而惊。滇吾以马与勋,勋曰:“吾欲死,不去也。”众曰:“ 
金城购君羊万头,马千匹,欲与君为一。”勋咄咄曰:“我死不知也。”羌遂囚勋,勋辞气不挠,羌不敢害,送还郡。 

〔一〕 李贤曰:“前书尹翁归传曰:‘有论罪输掌畜官。’音义曰:‘右扶风,畜牧所在,有苑师之属,故曰畜官。’” 

〔二〕 范书作“狐槃”。惠栋曰: “晋书载记曰狐槃在天水冀县。” 

  于是以勋为汉阳太守。民饥相食,勋调谷廪之,诸富室或匿不肯出。勋曰:“吾知罪矣。”乃自出家谷以率之。郡中闻之,不督而送冀仓者二千余斛,赖勋以得存者千余人。 

  六月丙戌,京师地震。卓问蔡邕,邕对曰:“地震阴盛,大臣逾制之所致也。公乘青盖车,远近以为非宜。”卓从之,乘金华皂盖车。 

  秋七月,司空种弗以地震策免。癸卯,光禄勋淳于嘉为司空〔一〕。 

〔一〕 范书献帝纪作“光禄大夫济南淳于嘉”。 

  董卓既入关,袁绍还军延津,使颍川荀谌说冀州刺史韩馥曰:“ 
公孙瓒乘胜来南,而诸郡应之。袁车骑引军东向,此其意不可知,窃为将军危之。”馥曰:“为之柰何?” 谌曰:“公孙瓒提燕代之卒,其锋不可当。袁氏一时之杰,必不为将军下。夫冀州天下之重资也,若两雄并力,兵交于城下,危亡可立而待也。夫袁氏,将军之旧也,且已同盟。当今为将军计者,莫若举州以让袁氏。袁氏得冀州,则瓒不〔能〕与之争〔一〕,必厚德将军。冀州入于亲友〔二〕,是将军有让贤之名,而身安于泰山也。愿将军勿疑。”馥素恇怯,因然其计。馥长史耿武、别驾闵纯〔三〕、治中李历、骑都尉沮授谏曰〔四〕:“冀州虽鄙,带甲百万,谷支十年。袁绍孤客穷军,仰我鼻息,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绝其哺乳,立可饿杀。奈何欲以冀州与之?”馥曰:“吾袁氏故吏,且才不如本初,度德而让,古人所贵,诸君独何病焉?”乃遣子送印绶以让绍。 

〔一〕 据三国志、范书补。 

〔二〕 范书、三国志袁绍传“友” 作“交”。 

〔三〕 李贤引英雄记曰:“耿武字文威,闵纯字伯典。后袁绍至,馥从事十人,弃馥去唯恐在后,独武、纯杖刀执兵,不能禁。绍后令田丰杀此二人。” 

〔四〕 按范书有沮授而无李历,三国志有李历而无沮授。王先谦引王补说曰:“观授之附绍,意当日必未谏也。当以魏志为是。”通鉴从魏志。余谓先后事二主,竭诚谋画,俱得信用,史不乏其例。袁纪李历、沮授并存之,必有所据。 

  绍既有冀州,辟授为别驾从事。绍谓授曰:“今贼臣作变,朝廷迁移,孤历世受宠,欲竭命致死,以复汉室。然桓公非夷吾不能成霸,越王非范蠡无以存国。今欲与君戮力同心,共安社稷。”授进曰:“将军弱冠登朝,播名海内,值废立之际,则忠义愤发,卓虽凶暴,弗能加兵。昔相如叱秦,晏婴哭庄〔一〕,方之将军,曷足以喻。单骑出奔,则卓怀怖惧;济河而北,则渤海稽首。拥一郡之卒,撮冀州之众,威震河朔,名重天下。虽黄巾散乱,黑山跋扈〔二〕,举兵东向,则青州可定;还讨黑山,则张燕可灭〔三〕,回师北首,则刘虞必丧〔四〕,震胁戎狄,则匈奴顺从。横大河之北,合四川之地,收英雄之用,拥百万之众,迎大驾于长安,复宗庙于洛邑,号令天下,以讨未服,以此争锋,谁敢御之?比及数年,此功不难。”绍喜曰:“此孤之本心也。”即表授为奋武将军〔五〕,使监护诸将。 

〔一〕 “相如叱秦”,指相如完璧归赵之事,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又襄公二十五年左传曰:“崔杼弑庄公,晏子枕尸股而哭。兴,三踊而出。人谓崔子:‘必杀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二〕 李贤曰:“常山、赵郡、中山、上党、河内诸山谷相通,号曰黑山。” 

〔三〕 燕本姓褚。黄巾军起,燕与博陵张牛角亦起事。牛角死,众奉燕为帅,更姓张,性剽悍,捷敏过人,号曰飞燕。 

〔四〕 三国志袁绍传作“公孙必丧 ”,范书亦然。柳从辰曰:“今按授欲使绍合四川之地,而绍夺冀州,在初平二年,其时幽州南属刘虞,不属公孙瓒。袁纪作刘虞,似亦可通。然虞不喜争战,非绍所忌。魏志原作公孙必丧。陈书出袁纪前,自可信。” 

〔五〕 三国志袁绍传作“奋威将军 ”。范书与袁纪同。赵一清曰:“范书袁绍传作奋武将军是也。时以韩馥为奋威将军,不得回授沮生也。”周寿昌曰:“范书绍传明云以馥为奋威将军,而无所将御,是仅畀以虚衔,而不与军事。至授则表为此官,即以监护诸将,安知非绍特以相形激馥使去邪?据此作奋威为是。”又卢弼曰:“按吕布为奋威将军。宋书百官志云:奋武将军吕布为之。盖此类杂号将军,本无定员,故记载亦互有岐异也。” 

  袁绍以曹操为东郡太守。 

  初,颍川人荀彧,字文若,举孝廉,为亢父令。见天下将乱,弃官归家,谓父老曰:“颍川四战之地,天下令有变,常为兵冲,密虽有固,适可避小寇,不足以扞大难,宜亟去。”乡里人多怀土,不能从也。韩馥遣骑迎焉,会袁绍袭冀州,待彧以上宾之礼。彧弟谌及同郡辛评、郭图皆为绍仕。彧知绍不能有成也,遂去绍归曹操。操见彧悦曰:“吾子房也。”以为司马〔一〕。时董卓兵强,山东震恐,彧说操曰:“董卓暴虐已甚,必以乱终,无能为也。”操善之。 

〔一〕 范书荀彧传作“奋武司马,三国志与袁纪同。按时操为奋武将军,故彧称奋武司马。后操任镇东将军,彧又称镇东司马。彧实任军司马也。 

  丙寅〔一〕,太尉赵谦久病策罢。辛酉,太常马日磾为太尉。 

〔一〕 按七月癸已朔,无丙寅。辛酉乃第二十九日。三公替代,时必不久,丙寅或系丙辰,或系甲寅之误,亦未可知。 

  公孙瓒以刘备为平原相。 

  十二月,录从入关者功,封侯赐爵各有差。 

  司徒王允为温侯,食邑五千户,固让不受。尚书仆射士孙瑞说允曰:“天子裂土班爵,所以庸勋也。与董太师并位俱封,而独励高节,愚窃不安也。”允纳其言,乃受二千户。 

  是岁,长沙、武陵人有死者,经月复活〔一〕。占曰:“至阴为阳,下民为上。”将有自微贱而起者也。 

〔一〕 续汉五行志载武陵女子李娥死而复活,系于建安四年,与袁纪异。 
  
  
  

后汉孝献皇帝纪卷第二十七  袁宏
三年(壬申、一九二)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 徐绍桢曰:“正月庚寅朔,纪有丁丑疑误。” 

  牛辅遣李傕、郭汜、张〔济〕(倕)〔一〕、贾诩出兵击关东,先向孙坚〔二〕。坚移屯梁东,大为傕等所破。坚率千骑溃围而去。复相合战于阳人,大破傕军〔三〕。傕遂掠至陈留、颍川,荀彧乡人多被杀掠。 

〔一〕 据袁纪下文及三国志、范书改。 

〔二〕 范书董卓传作“击破河南尹朱隽于中牟”。 

〔三〕 按三国志及范书,坚屯梁东及合战阳人,均系初平二年事。袁纪上卷已述孙坚自阳人进据洛阳,此又重出,恐有误夺。且坚于梁东一役,乃败于徐荣之手;而胜于阳人,系破胡轸、吕布之师,袁纪误也。 

  帝思东归,使侍中刘和出关诣其父太傅刘虞,令将兵来迎。道经南阳,袁术利虞为援,质刘和不遣,许以兵至俱西,命刘和为书与虞。虞得书,遣数千骑诣术。公孙瓒知术有异志,不欲遣,乃止虞,虞不从。瓒惧术闻而怨之,亦遣其从弟越将千骑诣术以自结,阴教术执和,夺其兵。由是虞、瓒有隙。 

  初,五原人吕布便弓马,膂力过人。既杀丁原,董卓信爱之,誓为父子。卓自以遇人无礼,恐人谋己,行止常以布自卫。卓性刚褊,忿不思难,尝以小失意,拔手戟掷布。布捷避之,为卓致谢,卓意亦解。由是阴怨卓。卓尝使布守中合,布与卓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自不安。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壮健,厚接纳之。布诣允,陈卓几见杀状。允与仆射士孙瑞密谋诛卓,是以告布,使为内应。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吕,本非骨肉。今忧死不暇,何谓父子?”遂许之。 

  夏四月辛巳,帝有疾,既瘳,大会群臣于未央殿。卓置卫,自其营至于掖门。士孙瑞使骑都尉李顺将吕布亲兵十人〔一〕,伪着卫士服于掖门。卓将出,马败不进,卓怪之,欲还。布劝之,遂行。入门,卫士以戟刺之。卓衣内有铠,不入,伤臂坠车,大呼曰:“吕布何在!”对曰:“在此。”布曰:“有诏。”趣兵斩之。卓骂曰:“庸狗,敢如是邪!”遂斩之。卓母子皆诛之,尸于市。司徒王允使人然火卓腹上,臭乃埋之〔二〕。 

〔一〕 按三国志、范书“李顺”均作“李肃”。李贤曰:“肃,吕布同郡人。” 

〔二〕 三国志、范书均作“守尸吏自然火置卓脐中”,非王允所使。袁纪所述,与情理不合。 

  卓字仲颍,陇西临洮人。少好任侠,尝游羌中,尽与诸帅相结。后归耕于野,而豪帅有来从之者,卓与俱还,杀耕牛相与宴乐。诸豪帅感其意,归相敛,得杂畜千余头以赠之。卓桓帝末以六郡良家子为羽林郎,有才武膂力,双带两□,左右驰射。稍以军功,遂至大将军。 

  卓之死,蔡邕在允坐,闻卓死,有叹惜之音。允责邕曰:“国之大贼,弑主残臣,天地所不覆,人神所同疾。君为王臣,世受国恩,国主危难,曾不倒戈,卓受大诛,而更嗟叹。礼之所去,邢之所取。”使吏收付廷尉治罪。邕谢允曰:“虽不忠,犹识大义。古今安危,耳所厌闻,口所常说,岂当以背国而向卓也。狂瞽之言,谬出患入,正谓邕也。愿黔首为刑,以继汉史。” 公卿惜邕才,咸共谏允,允曰:“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微,戎马在郊,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后令吾徒受谤议。”遂杀邕〔一〕。 

〔一〕 裴松之曰:“蔡邕虽为卓所亲任,情必不党。宁不知卓之奸凶,为天下所毒,闻其死亡,理无叹惜,纵复令然,不应反言于王允之坐。斯殆谢承之妄记也。史迁纪传,博有奇功于世,而云王允谓孝武应早杀迁,此非识者之言。但迁为不隐孝武之失,直书其事耳,何谤之有乎?王允之忠正,可谓内省不疚者矣,既无惧于谤,且欲杀邕,当论邕应死与不,岂可虑其谤己而枉戮善人哉?此皆诬罔不通之甚者。”按司马迁直书汉事,不避忌讳,故汉代秘其书,流布不及汉书之广。类聚卷十引班固典引叙云:“永平十七年,诏因曰:‘司马迁着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讥刺,贬损当世,非谊士也。’”此言代表汉代官方对史迁的正式评价,故王允因之,言史记为“谤书”,非其个人独特之见也。 

  邕字伯喈,陈留围人也。博学有隽才,善属文,解音声伎艺,并术数之事,无不精综。初辟司徒府吏〔一〕,迁郎中,着作东观,以直言被刑〔二〕。初,太尉董卓见邕,甚重之,举高第,补〔侍〕御史,又转治书御史、尚书,三月之间,周历三台〔三〕,左中郎将,封高阳侯〔四〕。 

〔一〕 司徒,桥玄也,见范书本传。洪颐烜以为“司徒”乃“司空”之误。 

〔二〕 以光和元年六月应诏对策,因直斥宦官权贵而被刑,详见卷二十四。 

〔三〕 按范书邕传作“三日之间,周历三台”。又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张Ш杭停嘧鳌白课荆傥颍愿叩谖逃贰⒅问椋罩兴熘辽惺椤!绷映皆唬骸霸昙妥鳌轮洹且病S蓝偈⑹槌怀惺橐嘧鳌隆Gㄗ渌伲嗟蔽抟蝗找惶ㄖ怼7妒榧仍浦芾蚴且牙伲俏窗荻轴愎伲圆豢梢匀占疲鳌隆探铣ぁ5妒楹舐墼啤潘奕ā迫宰鳌铡病!卑丛秃耗┲鲁⑷∽虱'纪,其弃“三日”而作‘三月’ ,必有所据,当依袁纪为是。又钱大昕三史拾遗卷四云:“百官志:御史中丞为御史台率。应劭风俗通云:尚书、御史台,皆以官仓头为吏( 
见百官志注、今本风俗通无此文)。是尚书、御史皆称台也。又百官志:谒者仆射为谒者台率,符节令为符节台率。则汉时称台者,亦不止尚书、御史矣。袁绍传:坐召三台,专制朝政。注引晋书云,汉官,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谓三台。然伯喈未受谒者,何以便有三台之称,岂侍御史与治书御史分为二署耳?”袁纪“ 
御史”上脱“侍”字,故补。 

〔四〕 范书作“高阳乡侯”。通鉴从袁纪。按邕所封系乡侯,作“ 
高阳侯”者,乃省文也。 

  于是以吕布为奋武将军,假节、开府,如三公。 

  初,黄门郎荀攸与议郎郑泰、何颙、侍中种辑谋曰:“董卓无道,甚于桀纣,天下怨之,虽资强兵,实一匹夫耳。今直刺杀之,以谢百姓。然后据殽函,挟王命号令天下,桓文之举也。”事垂就而发觉,收颙、攸系狱〔一〕。颙忧惧自杀,攸言笑饮食自若。会卓死得免,弃官归乡里。 

〔一〕 通鉴考异曰:“魏志云:攸与何颙、伍琼同谋。按颙、琼死已久,恐误。”故通鉴略颙之名。考异之说是。 

  兖州刺史刘岱为黄巾所杀,东郡〔太守〕(刺史)曹操为兖州牧〔一〕,击黄巾破之,降者三十余万人。 

〔一〕 据上卷之文改。 

  五月丁未,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作“丁酉”。通鉴考异曰:“按是年正月丁丑,大赦。及李傕求赦,王允曰: ‘一岁不再赦。’然则五月必无赦也。” 

  征西将军皇甫嵩为车骑将军。 

  董卓既死,牛辅为其麾下所杀。李傕等还,以辅死,众无所依杖,欲各散归。既无赦书,而闻长安中欲尽诛叙州人,忧恐不知所为。贾诩曰:“闻长安中议欲尽杀叙州人,而诸君弃众单行,即一亭长能束君矣。不如率众而西,所在收兵,以攻长安,为董公报仇。幸而事济,奉国家以正天下;若不济,走未晚也。”众以为然。遂将其众而西,所在收兵,攻至长安,众十余万。卓故部将樊稠等合兵围长安。 

  刘表与袁绍连和,袁术怒召孙坚攻表,战于新野。表退屯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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