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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智囊全集-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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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按]

  新,南海人,由乡科选御史,刚直敢言,人称为“冷面寒铁”。公在浙多异政,时锦衣纪纲擅宠,使千户往浙缉事,作威受赂。新捕治之,千户走脱,诉纲,纲构其罪,杀之。呜呼!公能暴人冤,而身不能免冤死,天道可疑矣!

  【译文】 

  明朝人周新(累官至浙江按察使,后因奸人诬告被杀)任浙江按察使,初赴任时,一路上蚊蝇聚集,不停叮咬马匹。周新觉得奇怪,派人四处查看,终于发现一具无名尸,尸旁有一枚戳盖布匹用的木章。

  周新正式上任后,命人到市集买布,等布买回又东挑西拣嫌布料不好,再派人到别市购买,终于买到一块盖有与木章印相同戳记的布料,抓来布商审讯,正是那名劫杀真正布商的真凶。

  又有一次,周新外出巡行,忽然有阵怪风吹起一片叶子到周新面前,左右对周新说,这附近并没有这种树木,只有古寺中才有,而古寺离此地甚远。

  周新突然领悟道:“一定是寺中和尚杀人,将尸首埋在古寺下,现在冤魂显灵要求伸冤。”

  命人至古寺附近挖掘,果然挖出一具女尸,和尚只好俯首认罪。

  [冯评译文]

  周新是南海人,由乡试入选为御史,为人刚正,敢仗义直言,人称他是“冷面寒铁”。周新在治理浙江期间,政治气象一新。当时锦衣卫纪纲恃宠专权,曾派一名千户赴浙江缉拿人犯,然而千户到浙江后,却作威作福,索贿贪污,周新将千户逮捕治罪,不料千户乘隙逃逸,奔告纪纲,纪纲借口他事,诬指周新有罪,周新因而被诛。唉,周公能替死人伸冤,自己却遭冤死,令我怀疑真有天理吗?

   

 

 

432、吴复 
  【原文】

  溧水人陈德,娶妻林岁余,家贫佣于临清。林绩麻自活,久之,为左邻张奴所诱,意甚相惬。历三载,陈德积数十金囊以归,离家尚十五里,天暮且微雨。德虑怀宝为累,乃藏金于水心桥第三柱之穴中,徒步抵家。而林适与张狎,闻夫叩门声,匿床下,既夫妇相见劳苦,因叙及藏金之故,比晨往,而张已窃听,启后扉出,先掩有之矣。林心不在夫,既闻亡金,疑其诳,怨詈交作。时署县事者晋江吴复,有能声,德为诉之,吴笑曰:“汝以腹心向妻,不知妻别有腹心也,”拘林至,严讯之,林呼枉,德心怜妻,愿弃金,吴叱曰:“汝诈失金,戏官长乎?”置德狱中,而释林以归,随命吏人之黠者为丐容,造林察之,得张与林私问慰状。吴并擒治,事遂白。

  [冯述评]

  一云,此亦广东周新按察浙江时事。

  【译文】 

  明朝时溧水县有个叫陈德的人,娶妻林氏一年多,由于家贫,到临清县替人帮佣。林氏则在家纺麻贴补家用,就在陈德离家替人帮佣期间,林氏在左邻张奴的引诱下,跟张奴发生私情。

  三年后,陈德辛苦攒下几十金,带着钱回乡跟妻子团聚,当陈德离家还有十五里地时,见日落天黑并且下着毛毛细雨。他心想身上带着这么多钱走夜路很危险,于是就把钱藏在水心桥下第三根柱子的孔洞里,然后空着手回家。

  那时林氏跟张奴正在屋里,林氏听见丈夫的敲门声,赶紧要张奴躲在床底下。夫妻两人见了面,互诉这些年来的辛劳之后,陈德就将桥下藏金的事告诉妻子,预备等天亮以后再去拿。

  不料这些话都被躲在床下的张奴听见,于是张奴悄悄从后门溜走,抢先跑到水心桥下把钱拿走。由于林氏已移情别恋,目无丈夫,所以一听说丈夫丢了积蓄,立刻大骂陈德满口胡言。

  那时溧水县令是晋江人吴复,他以善于断案闻名,当陈德来报官时,吴复就笑着对他说:“你虽真心爱你的妻子,但是你的妻子是否真心爱你,我想你可能不清楚。”于是吴复就传讯林氏,严厉审问,无奈诡计多端的林氏坚不吐实,陈德心疼妻子,不忍她受牢狱之苦,就向县令要求撤案,只希望他们夫妻从此过平安的日子。

  可是吴复却不答应,故意大声怒斥陈德说:“你这个大胆刁民,竟胆敢谎报失窃,存心戏弄本官,罪不可赦。”说完命人将陈德押入大牢,然后释放林氏回家。吴复在释放林氏的同时,早已命人伪装成乞丐,严密监视林氏的举动,果然发现她跟邻人张奴通奸,以及张奴盗取陈德积蓄的事,于是吴复下令逮捕林氏和张奴两人,并分别处以重刑,而陈德自然是无罪释放。

  [冯注]

  有人说这也是广东周新出任浙江按察使时办的案件。

   

 

 

433、王浟 
  【原文】 

  北齐王浟为定州刺史。有人被盗黑牛,背上有毛。韦道建曰:“王浟捉贼,无不获者,得此,可为神。”浟乃诈为上符,若甚急,市牛皮,倍酬价值。使牛主认之,因获其盗。

  定州有老母,姓王,孤独。种菜二亩,数被偷。浟乃令人密往书菜叶为字。明日市中看叶有字,获贼。尔后境内无盗。

  【译文】 

  北齐人王浟任定州刺史时,有农人的一头黑牛被贼偷走。这头黑牛的特征是牛背上长有很长的毛。王浟接获报案后,就故意宣布京城急需牛皮,愿出比市价多好几倍的价钱搜购,果然有不少人拿着牛皮求售,这时王浟命牛主前来指认,终于找出贼人。

  定州有位王姓老太太,她一人独居,平日就靠种两亩大的菜园子维持生活。可是近年,她的菜圃老是遭人盗菜。王浟就派人暗中在菜叶上写字,第二天一早到市场,见到卖菜上有字的菜贩就抓,果然捕获贼人。尔后在王浟任内再也没有人敢当盗贼。

   

 

 

434、高漝 杨津 
  【原文】  

  北齐任城高漝领并州刺史。有妇人临汾水浣衣,有乘马行人换其新靴,驰而去。妇人持故靴诣州言之,漝乃召居城诸妪,以靴示之,[边批:如妪多安得尽召?悬靴为招可也。]绐云:“有乘马人于路被贼劫害,遗此靴焉,得无亲族乎?”妪抚膺哭曰:“儿昨着此靴向妻家也。”捕而获之,时称明察。

  杨津为岐州刺史,有武功人赍绢三匹,去城十里为贼所劫。时有使者驰驿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使者到州以状白津,津乃下教云:“有人着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不知姓名,若有家人,可速收视。”有一老母行哭而出,云是己子。于是遣骑追收,并绢俱获,自是合境畏服。

  【译文】 

  北齐时任城人高漝兼领并州刺史,有位妇人在汾水边洗衣时,被一位骑马而过的路人换穿了她正要刷洗的一双新靴。那位路人留下旧靴后,骑马扬长而去。妇人于是拿着这双旧靴告官。

  高漝召来城中的洗衣妇,拿出那双旧靴要她们仔细辨认,接着骗她们说:“有位骑马的过客,在路上遭抢遇害,尸首难以辨认,只留下这双靴子,你们中间可有人认识这靴子的主人?”

  一名老妇捂着胸哭道:“我的儿子昨天就是穿着这双靴子到他妻子家去呀!”

  高漝立即命人追捕到案,当时人称高漝明察秋毫。

  杨津为歧州刺吏时,有一名带着三匹绢的武功人在离城十里处遭人抢劫,当时正有一名朝廷使者骑着快马经过,遭抢的商人却指称使者是劫匪。使者到官府后将事情经过告诉杨津,杨津命人贴出告示:有人穿某色衣服,骑着某色马,在城东十里处被人杀害,由于不知死者姓名,若有人亲友中符合以上特征者,可尽速至官府指认。

  有位老太太从人群中哭着走出来,说死者是她的儿子,于是杨津派官兵追捕,结果人赃俱获,从此全境再无盗贼。

   

 

 

435、柳庆 
  【原文】 

  柳庆领雍州别驾。有贾人持金二十斤,寄居京师。每出,常自执钥。无何,缄闭不异,而并失之。郡县谓主人所窃,自诬服。庆疑之,问贾人置钥何处,曰:“自带。”庆曰:“颇与人同宿乎?”曰:“无。”“与同饮乎?”曰:“日者曾与一沙门再度酣宴,醉而昼寝。”庆曰:“沙门乃真盗耳。”即遣捕,沙门乃怀金逃匿。后捕得,尽获所失金。

  又有胡家被劫,郡县按察,莫知贼所,邻近被囚者甚多。庆乃诈作匿名书,多榜官门,曰:“我等共劫胡家,徒侣混杂,终恐泄露,今欲首伏,惧不免罪,便欲来告。”庆乃复施免罪之牒。居一日,广陵王欣家奴面缚自告牒下,因此尽获余党。

  【译文】 

  柳庆为雍州通判时,有名商人带了二十斤黄金到京城做买卖,寄住在一家客栈中。

  商人每次出门总是随身携带宝箱的钥匙。然而没隔多久,宝箱中的黄金竟然不翼而飞,奇怪的是宝箱却丝毫未遭破坏。

  官府据报调查后,认为是客栈老板所偷。客栈老板禁不住严刑拷问,自承有罪。

  柳庆却表示怀疑,询问商人平日钥匙放置何处,商人答:“随身携带。”

  又问:“最近曾与人同宿吗?”

  答:“不曾。”

  “曾与人一起喝酒吗?”

  答:“日前曾与一位出家人喝酒吃饭,因为喝醉了,第二天睡了一天。”

  柳庆说:“这出家人才是真正的小偷。”于是立即派人追捕。出家人在偷得黄金后虽立即逃逸,但仍为柳庆捕获,寻回所有的失金。

  又有一次,有个姓胡的人家遭盗匪洗劫,县府虽明知盗匪猖狂,但因不知盗匪藏匿的地点,无法派兵围剿。

  由于关在牢中的盗匪甚多,柳庆就伪造一封匿名信,张贴在县府门外:我等曾共同抢劫胡家,由于我等分子复杂,终有形迹败露被捕的一天,现在我等想自首,又怕官府不肯赦免我们的罪行,所以特别先禀告。

  接着柳庆又在官府外挂上免罪牒牌。隔天,广陵王欣家中的奴仆,亲自到官府外领取免罪谍牌,由他口中,终于供出盗匪的藏匿地点,将盗匪一网打尽。

   

 

 

436、刘宰 
  【原文】 

  宰为泰兴令,民有亡金钗者,唯二仆妇在,讯之,莫肯承。宰命各持一芦去,曰:“不盗者,明日芦自若;果盗,明旦则必长二寸。”明视之,则一自若,一去芦二寸矣,盖虑其长也。盗遂服。

  【译文】 

  刘宰为泰兴令时,当地百姓报案遗失金钗。案发现场只有主人的两名仆妾在,经过审讯,两人矢口否认行窃。

  刘宰命两人分别各拿一只葫芦,说:“这葫芦有灵,如果不曾偷取金钗,明天葫芦的大小不会改变;若是偷了金钗,那手上的葫芦就会长大两寸。”

  第二天刘宰命两人各自拿着葫芦前来,其中一只不变,另外一只却少了两寸,原来那偷金钗的仆妾害怕葫芦长大,所以事先切去两寸。

   

 

 

437、陈襄 
  【原文】 

  襄摄浦城令。民有失物者,贼曹捕偷儿数辈至,相撑拄。襄曰:“某庙钟能辨盗,犯者扪之辄有声,否则寂。”乃遣吏先引盗行,自率同列诣钟所,祭祷而阴涂以墨,蔽以帷,命群盗往扪。少焉呼出,独一人手不污。扣之,乃盗也。盖畏钟有声,故不敢扪云。

  [冯按]

  襄倡道海滨,与陈烈、周希孟、郑穆为友,号“四先生”云。

  【译文】 

  陈襄为浦城令时,有百姓报案失窃财物,捕役抓到好几名偷儿,偷儿们互相指称对方才是窃案的真凶。

  陈襄对他们说:“有座庙钟能分辨盗贼,若是真正的小偷触摸钟,钟就会发出声响;若不是小偷,钟就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于是派吏卒押着偷儿们先行,自己却率领官府中其他官员到庙中祭祷,暗中在钟上涂满墨汁,再用幕帘遮住,这时才命偷儿们一一上前摸钟。等众人绕钟一圈后,只有一人手上没有墨汁,审问后果然是真正的小偷。原来那名偷儿害怕钟会发声,所以不敢摸。

  [冯按译文]

  陈襄提倡文章义理,与陈烈、周希孟、郑穆三人是好朋友,当时人称“四先生”。

   

 

 

438、胡汲仲 
  【原文】 

  胡汲仲在宁海日,有群妪聚佛庵诵经,一妪失其衣。适汲仲出行,讼于前,汲仲以牟麦置群妪掌中,令合掌绕佛诵经如故。汲仲闭目端坐,且曰:“吾令神督之,盗衣者行数周,麦当芽。”中一妪屡开视其掌,遂命缚之,果窃衣者。

  【译文】 

  胡汲仲在宁海为官时,有次一群妇人群聚佛堂诵经,其中一名妇人的衣物遭人偷窃。正巧胡汲仲路经该地,妇人就央求胡汲仲替她寻回失物。

  胡汲仲将大麦放在妇女手中,要她们像事发前般合掌绕着佛像诵经,而胡汲仲自己却闭着眼睛,严肃的坐在一旁,并且说:“我要求神明在天监督各位,凡盗取衣物的人,在绕佛几圈后,手中的大麦就会发芽。”

  其中一名诵经妇人频频开掌看掌中大麦,于是胡汲仲命人将这名妇人擒下,审问后果真就是窃衣者,

   

 

 

439、杨武 
  【原文】 

  佥都御史杨北山公名武,关中康德涵之姊丈也,为淄川令,善用奇。邑有盗市人稷米者,求之不得。公摄其邻居者数十人,跪之于庭,而漫理他事不问。已忽厉声曰:“吾得盗米者矣!”其一人色动良久。复厉声言之,其人愈益色动。公指之曰:“第几行第几人是盗米者。”其人遂服。

  又有盗田园瓜瓠者,是夜大风雨,根蔓俱尽。公疑其仇家也,乃令印取夜盗者足迹,布灰于庭,摄村中之丁壮者,令履其上,而曰:“合其迹者即盗也!”其最后一人辗转有难色,且气促甚。公执而讯之,果仇家而盗者也,瓜瓠宛然在焉。

  又一行路者,于路旁枕石睡熟,囊中千钱人盗去。公令舁其石于庭,鞭之数十,而许人纵观不禁。乃潜使人于门外候之,有窥觇不入者即擒之。果得一人,盗钱者也。闻鞭石事甚奇,不能不来,入则又不敢。求其钱,费十文尔,余以还枕石者。

  【译文】 

  佥都御史杨北山,单名武,是关中康德涵的姊夫。在任淄川令时,以善用奇计破案而出名。

  有一次,城中发生谷粱失窃、遭人盗卖的事,但一直抓不到偷儿。杨公下令将失主住处附近的几十名邻居全带到府衙问话。当一干人被带到官府后,杨公只让他们全跪在庭院中,而自己却慢条斯理的处理其他的公文,过了一会儿,只听见杨公厉声说道:“我找到那个偷米的人了。”这时跪在庭下的人群中有一人神色大变,不久,杨公又重复一遍:“抓到小偷了。”那人的神色愈来愈惊惶,杨公这才指着他说:“第几行第几人就是盗米者。”盗米者一听,立即坦承罪行。

  又有一次发生一件盗瓜的案子,失瓜的那晚风雨交加,然而瓜田中的根叶藤蔓却遭人连根拔起。杨公判断这一定是仇家所干,就要手下采集盗瓜者遗留下的脚印,然后在庭中铺上细沙,要村中的壮丁一一在沙上留下脚印比对,说:“脚印相合就是盗瓜贼。”当最后一名壮丁准备留脚印时,他一直借故推拖并且呼吸急促,杨公厉声质问,果然是因两家有仇隙,想盗瓜泄恨,所盗取的瓜果全堆放在家中。

  又有一次,一位路人因赶路劳累,就枕在路旁的一块大石头边睡着了,醒来后,发觉行囊中的一千钱遭人盗走。杨公接获报案后,就命人将那块大石吊起来鞭打,并且允许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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