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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福气女史-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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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静聆听的隐秀没有多加评论,当福气说完后,他捉住她的手,凝重地说:「福气,我要妳把这件事彻底地忘了,以后千万别再提起。」

  福气有点讶然。她本以为隐秀会想追究,当年到底是谁在背后操纵一切?或者他心中已有答案?

  然而隐秀只是摇头,他的神情看来无比悲伤,却也无比透彻。

  「这些事……太脏了。」他将她捉到身前,圈住她腰身。「要注意,别让这些肮脏的事沾惹到身上,静静地看着就好。假使妳做不到,那就连眼睛都闭上吧。」诚如他这十几年来所做的那样。

  福气的表情看起来是那样的迷惘,似懂非懂。若把她放在宫里,他可能会为她烦恼到白头。

  「福气,我该拿妳怎么办?」为什么她不能稍稍让步?他只不过想要她陪伴他。

  福气看着他许久,心中有百般思虑,小手无声地爬上他轮廓分明的脸庞,拧着眉,叹了口气。

  四哥顾虑的没错,她或许会为一个丰姿绝代的男子心动,也或许会爱上一个人,更或许,这个人早已出现,在她的生命里留下了烙印。

  当一个小女子从小就立定的志向与她成年后遇见的情感相抵触时,她该怎么抉择?这是个没有办法鱼与熊掌兼得的难题。女史和隐秀,她只能二选一。选择前者,她的心会很失落。选了后者,她会一辈子愧对四哥和自己,良心一样不好过。她甚至不想把隐秀拿来和任何事物相比。

  隐秀是个皇子,他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要走。今日一别,也许他会短暂地思念她,但是终有一天他会成为一个坚忍不拔的男子,会有很多人爱他。他会忘记她。

  他得离开,而她想要他打起精神来。

  「对不起,隐秀,」她决定换个方式道:「这样吧,我们来玩个游戏。」

  他眨动长睫,幽深的眸子注视着她。

  游戏?自他们相遇的当下,游戏早已开始。他假装自己是别人,与她玩着身分上的游戏。而她安于当一个小宫女,以玩弄他的心为乐。好吧,最后这想法是偏激了点儿,但是谁能说他不对?

  福气站了起来,举起双手,看着因劳务而形成的粗茧。她低头看了眼地下的落叶,又抬头看他,她努力微笑。

  「我今年十六,你二十。我们以十年为期,未来十年,我都会在后宫里等待着,当然我不会待在现在待的地方,如果你找得到我,我就告诉你我最大的秘密——那个你一直想知道的秘密。反之,若你找不到我,我会在你百年之后,到你坟前给你唱挽歌,然后,告诉你我的秘密。」

  他挑起眉,考虑是否要陪她玩这场游戏,但对其中规则却有疑义。「万一我活不到一百岁呢?」她是希望他长命百岁吗?

  「那就只能跟你说抱歉了。我会带着我的秘密进坟,一辈子不说出去。」所以你要活到百岁,变成一个长寿之人啊,隐秀!

  「那万一,妳比我早死呢?」虽然很不愿意想象她死,但是如果要玩,规则还是得先讲好。

  福气咬着唇道;「这就是风险了。天朝女子的寿命一般比男子多上三年,我比你年幼,当你一百岁时,我才九十六,你得相信我会比你活得久。」

  她在计画什么,他不是不知道,她想要藉此打发他离开。若非他也清楚这是她最后的让步,他绝不会接受这种不公平的挑战。

  「妳说,我有十年的时间?」

  她点点头。「对,你每年都有机会回京,等你回来时,我会在宫里等你。」

  「而我所要做的,就是在后宫三千佳丽中,找到妳?」他不无讽刺地笑问。

  「不难,对不?」福气困难地挤出一抹笑。「而且决定权完全在你手上,要不要来找我、找到什么时候,十年内,都由你决定。」

  他静静地看着她,眼中有一丝藏不住的渴望。他想要她一辈子在他身边,但是眼前他只能接受次一等的选择。

  他不喜欢她把十年时间说得那样轻率。他的人生已经历过两个十年,他很知道若是没好好珍惜,十年一眨眼工夫就过了。

  「我会找到妳。」他斩钉截铁地说。「把妳那天大的秘密准备好,要不了十年,妳就得告诉我一切。」到时他就不会再放她走。

  他接受了?福气不知道该松口气,还是该叹息。因为她知道他下可能找得到她。这可能是他们最后一次的聚首了。为此,她冲动地走向他,以唇轻触他不高兴的唇。

  「再见,隐秀,多保重。」

  不够。这不够!隐秀想要用力的、深深地吻她,让两人的气息交织在一起,一起呼息,一起喘气。他知道,从今以后,只要吃到山葵,他都会想起她。

  可是他不敢碰她。现在不敢。否则他会走不了。

  他轻轻推开她,从她身边走开。「福气,以后别再吃山葵了。」

  她愕然笑道:「好,我答应你。」

  隐秀最后深深看她一眼,然后猛然转身离去。

  十年为期的约定,自此开始。

  

  边都临穹距离王都盛京有干里之远。隐秀这一辈子从未到过如此遥远的地方。尽管,母亲的家乡就在一山之隔,可他自小接受天朝的文化教养,再加上母亲辞世,他对北夷的认识几乎全凭幼年时的记忆及史书里的记载。

  越往北方,人口越是稀少,景色也越荒凉。他们的车队在通过了一处名为「望京门」的天险后,就进入一片高原地带。夜里扎营布满石砾的上地上,睡不着的时候,隐秀常常听见雪狼凄恻的嗥叫与冰雨打在油布篷上的声音。

  越往北方,气候就越寒冷,随行的侍从都已经换上镶着毛皮的冬衣。隐秀以「经略宣抚使」的身分前来这御赐的领地时,依礼,他必须穿着正式的朝服,因此他并未换下衣裳,只在身上多加了一件腥红色的大氅。幸好他体温本来就此常人低,习惯了冷天气,因此即使碰到了积雪的山隘,也不至于冷到无法接受。

  漫长车行一个多月之后,他终于踏上临穹的土地。

  那小小边城,几乎抵挡下住城墙背后那巍峨的壮阔群山。此时季节大约是春末夏初,那片山却仍有一半覆盖在积雪之下,山高地北。

  穹者,天也。

  临穹即是临天。这个「天」,不是指天朝,而是天雪山。

  临穹在天雪山下,这座高山矗立于群山之间,成为北夷人们口中的圣山。山巅有天池,整座山终年为白雪覆盖,天池却不结冰,被视为是圣池。

  北夷的部落就散居在这绵延不绝的群山峻岭中,以畜牧为生。

  隐秀站在临穹城池的关门前,他的一名随从已经拿着他御赐的使节旗帜先行策马到关口,要求守城的将领打开城门。

  不久,城门开了,一队戎服士兵骑着马往隐秀所在的方向而来。

  远远地,隐秀见到一面紫色的龙形王旗,是天朝的象征。来人应该是守城的将领。

  但在王旗后头,却还有一队人马冲出,身穿北境人一贯的皮毛装束。那群人所骑的马匹远较前头那队人的马儿来得更加高大强壮,后发先至,竟比持王旗的队伍更先到达隐秀面前。

  荒凉雪地中,隐秀身穿黑色朝服,身披氅衣,他独立残雪中,虽不言语,却散发出尊贵的气度。

  雪是白的,他的脸色也是白的。

  雪是冷的,他的身体也是冷的。

  但他没有颤抖。

  甚至在那群后来居上的人马气势喧腾地来到他面前、将他及随从隔开,团团包围住,使他孤立无援时,他仍凛然以对。

  高大的马匹在他面前停下,为首的是一名身形高大壮硕、身穿北夷装东,以蓝色布巾半遮住面孔的男子。

  隐秀认出他的身分,是因为他有一双碧色的眸子。像母亲、像芦芳一样的碧眸。当下他微微震颤,因为这人必定与他有着血缘上的关系。

  在他以为自己已经孤单无依多年之后,他回到母亲的故乡,这才猛然想起,这些人与他母系的关连。

  那人俐落下马时,缓缓扯开布巾,露出一张隐在暗红色落腮胡下的脸庞。那张脸令人意外的年轻。

  他音质醇厚有力,有着不容质疑的权威。「你就是珐玉?」

  隐秀注意到他没有尊称他为皇子或他的官职。

  他虽然比这名为首的男子更加年轻,但他同样没有畏惧。

  只见皇子隐秀沉着地互击双臂,拱手,以额短暂碰触相接的双手,行天朝使者之礼。「吾乃天朝临穹经略宣抚使,奉敕治理临穹之地,见过大单于。」

  那对碧眸隐然闪动,落腮胡下的唇线线条微微向两旁扯动。

  「不错,颇有胆识,可惜外表太娇,你应该再壮硕一点。另外,我们北夷人常常被你天朝人称为化外之民,是无礼之徒,所以你尽管行你的朝廷大礼,可别指望我回礼。」

  隐秀墨色的双眸同样闪过一抹诧异。再然后,他听见那人说:

  「况且在我们这里,没人叫我什么『单于』,难听得要死,活像『蟾蜍』,大伙儿都叫我『头儿』,你也可以那样叫我。不过既然以后我们应该会经常见面,那么我想,你可以叫我一声『舅舅』,或者直接叫我的名字——穆伦沃萨克。意思是……」

  「草原上的狼。」隐秀接口道。多年前,他曾经听过母亲说过一些家乡的事,其中包括母亲这个最年幼的弟弟。他只是没想到,北夷的首领已经易代,不再是呼伦沃萨克的天下了。

  穆伦碧眸再度闪动,仿佛没意想到这名天朝皇子会懂得一点北夷的话。正想进一步考验他时,突来的清风拂来一丝来自隐秀身上的香味。

  他立即拧起浓密的红眉。「你服毒?!」

  隐秀很清楚他瞒不过穆伦这件事,因为他经年服下的毒药,正是母亲嫁妆里的「冰涎」。这种毒,毒性温和,除非过量,否则不会致人于死,但也不能经常使用。由于「冰涎」无臭无味,服下后却会使身体散发出微香长达一年之久,因此有些北夷女子会拿来当作香精使用。天朝的宫廷御医不曾见过这种北境之物,因此隐秀才能用它来装病。

  「我已经没再服用了。」在边境这里,可没有太医时时监控着他的身体状况。天高皇帝远,早在离开盛京时,他已经停止服毒,但身上那股香气却仍未消失。

  「最好如此。」穆伦道:「除非你想死,否则常年服用冰涎的人,最后往往会因为体衰虚弱而死亡。你服了几年?」

  冷列的风吹动隐秀的黑发,他平静地回答:「十三年。」

  穆伦无法想象怎会有人胆敢连吃毒药吃了十三年!就算那种毒药毒性不强,终究还是毒药啊!愕然的神色浮现在他碧色的眸中。

  随即他想起多年前隐秀的母亲朵哈儿沃萨克在宫中猝然死去的讯息。他重新审视站立在高原上的隐秀,半晌,他垂下眼眸。

  「我收回我先前的话。虽然身体看起来不顶壮,但你的心似乎比我想象的还悍。在高原上,我们族人有个词叫做『阿思朗』,你知道它的意思吗?」

  隐秀知道。「意思是,明知道眼前是悬崖,却还是要跳下去的傻瓜。」

  穆伦眼中浮现一丝满意的神色。「我想你的北夷名字可以叫做『阿思朗沃萨克』,因为在我们这里,傻瓜和勇者经常只有一线之隔。」

  隐秀先是一怔,随即大笑出声。那笑声中有一抹对于自我的嘲弄,穆伦听出来了,也跟着爽朗笑开。

  雪原中,两名截然不同而各有千秋的男子,以他们的笑声响亮了这片广大的土地。

  终于赶到隐秀所在之地的临穹守将乍见这景象时,全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这位宫廷派来的皇子,他黑色的眸与黑色的发,看起来像是雪地里最华美的色调。

  

  北夷人多逐水草而居,在天雪山群的高原地带,以部族散居的方式经营高山畜牧和矿石、药材的采集。

  虽然在与天朝百姓通婚后,有少数人选择居住在地势较为平畑一的临穹城,但多数人仍然选择依山而居,依山而食。

  他们豢养能够适应高原地形的马匹,饲养皮毛保暖珍贵的羊群和牛只,无论男女,都是家族部族财富的生产者。他们在春天时赶牛丰上山放牧,秋末时再将牛丰赶回山下牧场。

  春夏时气候较为温暖,便入山开采珍贵的玉矿,所出之玉,称为「冰玉」,通体透明而温润,海内外各国都视为奇珍,不惜花费重金购买。此外,不同季节里生长在山中的药材,因为物稀为贵,奇货可居,也是部落的财富来源。

  由于这个国家的人民散居在一般人难以到达的高原上,因此多数人对于他们的人数多寡、财富多寡、矿藏多寡……等等,都不算了解,是一个相当神秘的国度……或者,连「国」都称不上,因为当地居民只有「部族」的概念,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国。

  或许就是因为他们的「国境」所在太过偏远,再加上要统治这群人并不容易,因此许多朝代的统治者在处理北夷的边防关系时,往往采取「放任」或「羁縻」的策略。天朝即是采取后者的方法,以通婚的方式,确保友好的关系。

  然而谁又能料到,北夷女子进入天朝宫廷之后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呢?

  隐秀印象中,母亲虽然受宠,却不算快乐。在她有生之年,她经常看着北方,当时他不懂那就是「思乡」。

  而历代史书中关于北夷的记载也太过简略。隐秀想,恐怕即使是福太史那样曾遍历每一吋天朝国土、学识丰富的史官,也无法详尽说明有关北夷的风俗民情。

  过去他虽然曾经听母亲说过家乡的风情,但毕竟不多。

  比方说,他就不知道,这里的人是如此地强悍、热情,个性外放不羁,对于礼教几乎完全无视,但家族间的阶层与统治关系,却又相当稳固,并非真是茹毛饮血的「化外之民」。

  隐秀身为帝王的使者,照理说应该留在临穹城治理他的领地,然而临穹城的边防几乎形同虚设,北夷人出入这关城犹如出入自家厨房,往来无阻,相对的,临穹边地居民也深受北夷风俗影响,半夷半夏。

  因此他明白,他坚持在这连春天也寒冷的高原上穿着天朝服饰,在人们看来可能太过矜持,然而,他又能如何?

  福气说得没错,不管他到哪里,他都是个皇子,倘若他轻易舍弃了这身矜贵的服饰,骨子里,他还剩下什么呢?

  于是他穿着象征王权的华丽衣装,跟随穆伦前往沃萨克部族在天雪山群中的夏季牧场,同时也遭到许多「亲戚」的讪笑。然而那些嘲笑没有半点恶意,甚至还有许多「表兄弟姊妹」打起赌来,看谁能让「阿思朗沃萨克」换上适合雪原的服饰。隐秀不打算让他们如意。

  随着丰美的草原养肥了羊群和牛群,隐秀在北夷男人看来「太娇」,但在天朝却极受欢迎的体形渐渐变得健朗。

  穆伦嘲笑隐秀好比是他们沃萨克家族豢养的那群牛羊,被天雪山的好山好水养得漂亮极了。隐秀花了一些时间才能接受这里人讲话那种不加修饰的方式。

  他们想笑就笑,完全不顾念被嘲笑的人可能会自尊受伤。隐秀当然有他昔日的自尊要把持,他毕竟当了二十年的天朝皇子。

  当然,也有人不怎么欣赏他的「过去」,但是他一身傲骨,不曾把那些奚落当成一回事,即使他心里确实有着疑惑,他到底算是哪一个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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