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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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帛,荐祖考曰礼神制帛,祭社稷、群神、帝王、先师曰展亲制帛,祭享亲王曰报功制
帛,祭享功臣。牲四等:曰犊,曰牛,曰太牢,曰少牢。色尚骍或黝。大祀入涤三月,
中祀一月,小祀一旬。乐四等:曰九奏,用祀天地曰八奏,神祇、太岁,曰七奏,大明、
太社、太稷、帝王曰六奏。夜明、帝社、帝稷、宗庙、先师。舞二:曰文舞,曰武舞。
乐器不徙。陵园之祭无乐。岁终合祭五礼之神,则少卿摄事。
初,吴元年置太常司,设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典簿、协律郎、博士,
正七品赞礼郎。从八品洪武初,置各祠祭署,设署令、署丞。十三年,更定协律郎等官
品秩。协律郎正八品,赞礼郎正九品,司乐从九品。三十四年改各署令为奉祀,署丞为
祀丞。二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二十五年已定司丞正六品。建文中,增设赞礼郎二
人,太祝一人,以及各祠祭署俱有更革。天坛祠祭署为南郊祠祭署,泗州祠祭署为泗滨
祠祭署,宿州祠祭署为新丰祠祭署,孝陵置钟山祠祭署,各司圃所增神乐观知观一人。
成祖初,惟易天坛为天地坛,馀悉复洪武间制。建文时,南郊祠祭署为郊坛祠祭署,已
又改为天地坛祠祭署。洪熙元年置牺牲所,吏目典掌文移。先是,洪武三年置神牲所,
设廪牲令、大使、副使等官。四年革。世宗厘祀典,分天地坛为天坛、地坛,山川坛、
耤田祠祭署为神祇坛,大祀殿为祈谷殿,增置朝日、夕月二坛,各设祠祭署。又增设协
律郎、赞礼郎、司乐等员。隆庆三年,革协律郎等官四十八员,万历六年复设,如嘉靖
间制。万历四年,改神祇坛为先农坛。
提督四夷馆。少卿一人,正四品掌译书之事。自永乐五年,外国朝贡,特设蒙古、
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置译字生、通事,通事初隶通政使
司通译语言文字。正德中,增设八百馆。八百国兰者哥进贡万历中,又增设暹罗馆。初
设四夷馆隶翰林院,选国子监生习译。宣德元年,兼选官民子弟,委官教肄,学士稽考
程课。弘治七年,始增设太常寺卿、少卿各一员为提督,遂改隶太常。嘉靖中,裁卿,
止少卿一人。按太常寺卿在南京者,多由科目。北寺自永乐间用乐舞生,累资升至寺卿,
甚或加礼部侍郎、尚书掌寺,后多沿袭。至隆庆初,乃重推科甲出身者补任。译字生,
明初甚重。与考者,与乡、会试额科甲一体出身。后止为杂流。其在馆者,升转皆在鸿
胪寺。
光禄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五品寺丞二人,从六品其属,典簿厅,典簿
二人,从七品录事一人,从八品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从六品署
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司牲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革司牧局,
大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七年革。银库,大使一人。
卿,掌祭享、宴劳、酒醴、膳羞之事,率少卿、寺丞官属,辨其名数,会其出入,
量其丰约,以听于礼部。凡祭祀,同太常省牲;天子亲祭,进饮福受胙;荐新,循月令
献其品物;丧葬供奠馔。所用牲、果、菜物,取之上林苑;不给,市诸民,视时估十加
一,其市直季支天财库。四方贡献果鲜厨料,省纳惟谨。器皿移工部及募工兼作之,岁
省其成败。凡筵宴酒食及外使、降人,俱差其等而供给焉。传奉宣索,籍记而覆奏之。
监以科道官一员,察其出入,纠禁其奸弊。岁四月至九月,凡御用物及祭祀之品皆用冰。
大官,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珍羞,供宫膳肴核之事。良酝,供酒醴
之事。掌醢,供饧、油、醯、酱、梅、盐之事。司牲养牲,视其肥瘠而蠲涤之。司牧亦
如之。
初,吴元年置宣徽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以
尚食、尚醴二局隶之。局设大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洪武元年改为光禄寺,设光禄
卿,正四品少卿,正五品寺丞,正六品主簿。正八品所属尚食等局,又移太常司供需库
隶之。局库官品仍旧。二年,设直长四人,遇百官赐食御前者,则令供事。四年,置法
酒库。设内酒坊大使,从八品,副使,从九品。八年,改寺为司,升卿秩,卿从三品,
少卿从四品。以寺丞为司丞,从六品主簿为典簿,从七品增设录事。从八品又置所属大
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每署令一人,从六品丞一人,从七品监事一人。从八品孳
牧所,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十年,定光禄司散官品秩。时所用光禄司官,
或内官,或流官,或庖人,出身不同,同授散官。至是定,内官除授者,照内官散官给
授。流官除授者,照文官散官给授。庖人除授者,卿从三品,授尚膳大夫;少卿正五品,
授奉膳大夫;司丞从六品,授司膳郎;客署丞从七品,授掌膳郎;监事从八品,授执膳
郎。寻罢各局库,置司牲司,又改孳牧所为司牧司。后为司牧局。三十年,复改为光禄
寺,官制仍旧。少卿已定正五品。建文中,升少卿、寺丞品秩。少卿升四品,寺丞升五
品。增设司圃所,改司牲司为孳牲所。升其品级成祖复旧制。正统六年,裁四署冗员。
先是,光禄卿奈享以供应事繁,奏增各署官,至是复奏裁之。裁署正四人,署丞五人,
监事七人。嘉靖七年,革司牧局。万历二年,添设银库大使一人。
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正德十一年增设一人。寺丞四人。正
六品其属,主簿厅,主簿一人。从七品常盈库,大使一人。所辖,各牧监,监正一人,
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后监正、监副、录事俱革。各群,群长一人。后革
卿,掌牧马之政令,以听于兵部。少卿一人佐寺事,一人督营马,一人督畿马。寺
丞分理京卫、畿内及山东、河南六郡孳牧、寄牧马匹。济南、兗州、东昌、开封、彰德、
卫辉。凡军民孳牧,视其丁产,授之种马。牡十之二,牝十之八,为一群。南方以四牝
一牡为群。岁征其驹,曰备用马,齐其力以给将士。将士足,则寄牧于畿内府州县,肥
瘠登耗,籍其毛齿而时阅之。三岁偕御史一人印烙,选其健良而汰其羸劣。其草场已垦
成田者,岁敛其租金,灾祲则出之以佐市马。其赔偿折纳,则征马金输兵部。主簿典勾
省文移。大使典贮库马金。
初,洪武四年置群牧监于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更
置群牧监于滁州,旋改为太仆寺,秩从三品,设卿、少卿、寺丞,又设首领官知事、主
簿各一人。七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寻定群牧监品秩。令,正五品,
丞,正六品,镇抚,从六品,群头十人、吏目一人,省注。十年,增置滁阳等各牧监及
所属各群。改牧监令、丞为监正、监副。监正,从八品,监副,正九品,御良,从九品。
后又定监正为正九品。二十二年,定滁阳等十二牧监,每监设监正一人,监副二人,录
事一人。来安等一百二十七群,每群设群长一人。初设群副二人,至是革。二十三年,
增置江东、当涂二牧监及所属各群。又罢乌衣等五十四群,改置永安等七群,定为牧监
十四,滁阳、大兴、香泉、仪真、定远、天长、长淮、江都、句容、溧阳、江东、溧水、
当涂、舒城。群九十有七。大胜关、柏子、骝兴、保宁、草堂五群,隶滁阳监。永安、
如皋、沿海、保全、朝阳、永昌、安定七群,隶大兴监。大钱、铜城、永丰、龙胜、龙
山、永宁、新安、庆安、襄安九群,隶香泉监。华阳、寿宁、广陵、善应四群,隶仪真
监。龙江、龙安、万胜、龙泉四群,隶定远监。天长、怀德、招信、得胜、武安五群,
隶天长监。长安、白石、荆山、南山、团山、草平六群,隶长淮监。万宁、广生、万骥、
顺德、大兴、骥宁、崇德七群,隶江都监。句容、易风、仍信、福胙、通德、承佩、上
容、政仁、练塘、寿安十群,隶句容监。举福、从山、明义、永定、福贤、崇来、永城、
永泰、奉安九群,隶溧阳监。开宁、泉水、惟政、清化、神泉、新亭、长泰、光泽八群,
隶江东监。仪凤、仙坛、立信、归政、丰庆、安兴、游山、永宁八群,隶溧水监。石城、
永保、化洽、姑熟、繁昌、多福、丹阳、德政八群,隶当涂监。枣林、海亭、伏龙、龙
河、会龙、九龙、万龙七群,隶舒城监。二十八年,悉罢群牧监,以其马隶有司牧养。
三十年,置行太仆寺于北平,秩如太仆寺。建文中,升寺丞品秩,旧六品,升五品。又
改其首领官职名,增设录事,及典厩、典牧二署,肃騻等十八群,滁阳等八牧监,龙
山等九十二群。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行太仆寺为北京行太仆寺。十八年定都
北京,遂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洪熙元年,复称北京行太仆寺。正统六年,定为太仆寺。
其旧在滁州者,改为南京太仆寺。寺丞,初置四人。正统中,又增八人,共十二人,以
一人领京卫,一人领顺德、广平二府,一人领开封、卫辉、彰德三府,九人分领顺天、
保定、真定、河间、永平、大名、济南、兗州、东昌九府孳牧、寄牧各马匹。弘治六年
革四人。正德九年复增一人,专领寄牧之事。嘉靖八年又革三人,共六人分领,三年更
代,而以寄牧者令府州县兼理。隆庆三年又革三人,止设三人,以一人提督库藏兼协理
京边,二人分理东西二路各马政。
鸿胪寺。卿一人,正四品左、右少卿各一人,从五品左、右寺丞各一人。从六品其
属,主簿厅,主簿一人。从八品司仪、司宾二署,各署丞一人,正九品鸣赞四人,从九
品,后增设五人。序班五十人。从九品。嘉靖三十六年革八人。万历十一年复设六人。
鸿胪,掌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凡国家大典礼、郊庙、祭祀、朝会、宴飨、
经筵、册封、进历、进春、传制、奏捷,各供其事。外吏朝觐,诸蕃入贡,与夫百官使
臣之复命、谢恩,若见若辞者,并鸿胪引奏。岁正旦、上元、重午、重九、长至赐假、
赐宴,四月赐字扇、寿缕,十一月赐戴暖耳,陪祀毕,颁胙赐,皆赞百官行礼。司仪,
典陈设、引奏,外吏来朝,必先演仪于寺。司宾,典外国朝贡之使,辨其等而教其拜跪
仪节。鸣赞,典赞仪礼。凡内赞、通赞、对赞、接赞、传赞咸职之。序班,典侍班、齐
班、纠仪及传赞。
初,吴元年置侍仪司,秩从五品。洪武四年定侍仪使,从七品引进使,正八品奉班
都知,正九品通赞、通事舍人,从九品俱为七品以下官。九年,改为殿庭仪礼司,设使
一人,正七品副三人,正八品丞奉一人,从八品鸣赞二人,正九品序班十六人,从九品
九关通事使一人,正八品副六人。从八品十三年,改使为司正,分左、右司副各一人,
增序班至四十四人,革承奉,增设司仪四人。二十二年,增设左、右司丞四人。正九品
三十年,始改为鸿胪寺,升秩正四品,设官六十二员。卿以下员数、品级如前所列。又
设外夷通事隶焉。建文中,升少卿以下品秩。少卿升正五品,寺丞升正六品。又改其首
领官职名,与鸣赞、序班皆升品级。罢司仪、司宾二署,而以行人隶鸿胪寺。成祖初,
悉复旧制。
尚宝司。卿一人,正五品少卿一人,从五品司丞三人。正六品。吴元年但设一人,
后增二人。掌宝玺、符牌、印章,而辨其所用。
宝二十有四。旧宝十有七,嘉靖十八年增制者七。曰“皇帝奉天之宝”,为唐、宋
传玺,祀天地用之。若诏与赦,则用“皇帝之宝”;册封、赐劳,则用“皇帝行宝”;
诏亲王、大臣及调兵,则用“皇帝信宝”;上尊号,则用“皇帝尊亲之宝”;谕亲王,
则用“皇帝亲亲之宝”。其“天子之宝”,以祀山川、鬼神;“天子行宝”,以封外国
及赐劳;“天子信宝”,以招外服及征发。诏用“制诰之宝”;敕用“敕命之宝”;奖
励臣工,用“广运之宝”;敕谕朝觐官,用“敬天勤民之宝”。若“御前之宝”,“表
章经史之宝”,“钦文之宝”,则图书文史等用之。世宗增制,为“奉天承运大明天子
宝”,为“大明受命之宝”,为“巡狩天下之宝”,为“垂训之宝”,为“命德之宝”,
为“讨罪安民之宝”,为“敕正万民之宝。”。太子之宝一,曰“皇太子之宝”。凡宝
之用,必奏请而待发。每大朝会,本司官二员,以宝导驾,俟升座,各置宝于案,立待
殿中。礼毕,捧宝分行,至中极殿,置案而出。驾出幸,则奉以从焉。岁终,移钦天监,
择日和香物入水,洗宝于皇极门。籍奏一岁用宝之数。凡请宝、用宝、捧宝、随宝、洗
宝、缴宝,皆与内官尚宝监俱。
凡金牌之号五,以给勋戚侍卫之扈从及班直者、巡朝者、夜宿卫者:曰仁,其形龙,
公、侯、伯、驸马都尉佩之;曰义,其形虎,勋卫指挥佩之;曰礼,其形麟,千户佩之;
曰智,其形狮,百户佩之;曰信,其形祥云,将军佩之。半字铜符之号四,以给巡城寺
卫官:曰承,曰东,曰西,曰北。巡者左半,守者右半,合契而点察焉。令牌之号六:
曰申,以给金吾诸卫之警夜者;曰木,曰金,曰土,曰火,曰水,以给五城之警夜者。
铜牌之号一,以稽守卒,曰勇。牙牌之号五,以察朝参:公、侯、伯曰勋,驸马都尉曰
亲,文官曰文,武官曰武,教坊司曰乐。嘉靖中,总编曰官字某号,朝参佩以出入,不
则门者止之。私相借者,论如律。有故,纳之内府。祭牌之号三:陪,祀官曰陪,供事
官曰供,执事人曰执。双鱼铜牌之号二:曰严,以肃直卫锦衣校尉之止直者;曰善,以
饰光禄胥役之供事者。符验之号五:曰马,曰水,曰达,曰通,曰信。符验之制,上织
船马之状,起马用“马”字,双马用“达”字,单马用“通”字。起船者用“水”字,
并船用“信”字。亲王之籓及文武出镇抚、行人通使命者,则给之。御史出巡察则给印,
事竣,咸验而纳之。稽出入之令,而辨其数,其职至迩,其事至重也。
太祖初,设符玺郎,秩正七品。吴元年改尚宝司卿,秩正五品,以侍从儒臣、勋卫
领之,如耿瑄以散骑舍人、黄观以侍中、杨荣以庶子为卿。非有才能不得调。勋卫大臣
子弟奉旨乃得补丞。其后多以恩廕寄禄,无常员。
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从
七品给事中,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并从
七品,后增、减员数不常。万历九年裁兵科五人,户、刑二科各四人,礼科二人。十一
年复设户、兵、刑三科各二人,礼科一人。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
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
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吏科,凡吏部引选,则掌科即都给事中,以
掌本科印,故名,六科同。同至御前请旨。外官领文凭,皆先赴科画字。内外官考察自
陈后,则与各科具奏。拾遗纠其不职者。户科,监光禄寺岁入金谷,甲字等十库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