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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共我飞花携满袖a_派派小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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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究竟是哪里的人?是派来笼络自己的,监视自己的还是伺机杀死自己的?
  玄靖抿嘴,为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更新时间:2010…03…02 18:00:00


  人善暗巷被人欺
  初春时候的料峭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开始在暖洋洋的阳光下溶解消逝,到处弥漫着盎然的生机和蓬勃的活力,即使是翠玉这样没心没肺的人也在嘴角边挂上了一抹浅浅的笑,让原本是个冰山美人的她看上去多了那么一点的生气。
  忆琴本来应该是最喜欢这个时节的人,但是如今她却开始厌烦这样暖洋洋的天气。因为这样的天气里,有一些东西会没有,而这些东西,恰好很要命。
  回首半个月前,她对自己当时把话说得那么满的行为恨得咬牙切齿,干嘛要在兰叔面前许诺说即使玄靖一脚进了坟自己都能把拖回来,虽然不理会玄靖说不要自己参合他的生死,自己偷偷摸摸地把药下在他的饮食里,但是想想心里都是不舒服的。就听说有人在别人的饭食里下药杀人的,自己这却是偷偷摸摸的救人,救人救到这个份上,想来真是出力不讨好的苦差。忆琴聪明精灵,其他都好,就是和她生父一样,有些喜欢出风头,虽然到头来事情也能解决,但终是多了麻烦。一向自诩见死不救的忆琴终于还是遭到了了报应。
  玄靖现在的身体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稍不小心就随时会飞升了,但是他自己却不在意,更糟糕的是给他续命的药力有一味在这个暖洋洋时节里根本就没有!
  纳兰提花!纳兰提花!忆琴看着集市上一个个摊位落在自己身后,有看看自己篮子里越来越多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些哀怨地想,因为少了这一味药,自己得多找三十九种奇奇怪怪的东西来代替!
  三十九样东西的最后一样是芹菜的根,应为需要的数量不少,也不好意思每次都和人家白要,只得委委屈屈的买了一大篮子的芹菜。
  把最后一颗芹菜放进自己的篮子,忆琴认命地叹了一口气往南阳王府的方向快步走去。虽说世子并不禁锢自己的行动,但是做戏也要做全套,既然装成人家的丫头,就要有些丫头的自觉,偷偷出府还是早早回去的好。不然只怕到时候世子不讲情面撵自己出去的话,事情就会更难办了。
  集市离王府的距离不近,忆琴为了节约时间直接穿过一片贫民的居住区,抄近路回去。贫民区相对人少,也方便她施展轻功而不引起太大的骚动。忆琴不是非常喜欢隐藏自己的一些技能,但是她更不喜欢在外行面前卖弄。
  十里春风独步,除了花满袖和两位阁主,这绝世的轻功没有人练得比忆琴更溜。她习武的时候喜欢偷懒,讨厌重复单调的练习,故而武功虽然不差但是和真正的高手比起来还是逊色,所以这逃命的本事,她可一点不敢掺水,老老实实的练出来的。
  她在别人的屋顶上轻巧地跳过,没有一点声息,如同风中的荻花一样轻盈,当穿过一条狭窄的小巷子的时候,一名男子在忆琴的眼前一晃而过,不知怎么的引起了忆琴的注意。
  忆琴有些疑惑地停下脚步,站在屋脊上回头看那个男子。
  那个男子双手抱膝坐在小巷子阴暗的角落里,他没有注意到有人正用探寻的目光看着自己,只是低着头,乌黑的长发垂下,遮住了他的脸,掩去了他一切的表情。
  忆琴看了他一会儿,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注意到这个人了,因为他的衣着!
  明明看上去很落魄的样子,却穿着一身上等的绸缎衣裳。那一身的青色面料上竟然都是细致的苏绣,即使隔着老远忆琴都能看见那上面闪动着的金丝绣的流云图案。但是那一身华服却显得破破烂烂,不但到处是划痕而且还满是污迹和暗色的斑块。做了这么多年的杀手,忆琴怎么会闻不到那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熟悉的铁锈的味道……那是……血的味道!
  大概是一个被追杀的富家公子哥儿吧?忆琴耸耸肩,这个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吧?
  扭头,正打算离开,却看见那个一直低着头的男子突然把头抬起来了,但是长发依然遮住了他的容颜,只看到他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缓缓地开始后退。
  忆琴偏着头看了看巷口,几个地痞流氓模样的人正邪笑着朝这个男子走来。
  男子轻轻地颤抖着,又退了几步,退到了墙边,无路可退了。
  “看这位爷身上的衣服料子不错啊……”为首的一个混混用下巴对着那个男子说,一手拉了拉男子的衣袖“哥几个最近手头紧,既然这位爷有钱,不知道接济下哥几个怎样啊?”
  “我……我没有钱……”男子小声地说着,一边用力扯回自己的衣袖,一边闪躲着几只对他‘非礼’的手。
  男子的举动让几个混混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呦呦呦,快看快看,这家伙还和娘们儿似的躲呐!”
  说着一个混混欺身上前,一把按住还在低头躲闪着的男子,伸手在他的身上乱摸一通,半响才抽出手,手上空空,却沾了满手的血。
  “呸!”那个混混对着男子吐了一口唾沫,一脸厌恶的将自己的手按在他身上擦干净“竟然是个穷鬼,晦气!”
  那个男子还是低着头躲闪着,这个举动让摸了个空的混混大为不爽,挥手就是一巴掌“打死你个倒霉鬼!”
  男子没来得及躲闪,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巴掌,被打得靠在墙上,黑色的长发散开,露出了一张清秀俊美非常的脸,可惜这张漂亮的脸上布满了了尘埃和血痕,还有刚刚挨过巴掌地地方,顿时红肿了一片,即使这样,连忆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相当漂亮。
  “看不出来竟然是个俊俏的姑娘啊……”为首的那个混混显然也被他的容颜惊叹道了,一把掐住男子的下巴,抬起他的头仔细看“啧啧啧,还真是一个美人啊没事做什么女扮男装啊哈哈……”目光向下,从他紧抿着的水色的唇瓣滑到他形状优美的下巴,最后落在了男子突起的喉结上,一顿,明显得有些怔住了,抬头在仔细看看男子的脸,还是不相信地一手探向男子的身下,而后脸色由红变白由白变黑,也是一巴掌挥了过去,落在男子俊美的容颜上。
  看来是该有的没有,不该有的倒是有了,惹怒了人家。
  男子捂着脸,咬紧嘴唇没有说话。
  “竟然真是个男的!”为首的混混说着还嫌不够解气,仍是想给他一巴掌,一旁的混混拉住他说:
  “大哥,这个家伙虽然身上没有钱,还是个男人,但是这番长相买到要男倌的妓*院里,还是值点钱的,我看百花楼就不错。”
  为首的混混又看了男子一眼,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一直沉默着的男子听到‘百花楼’三个字,漂亮而明亮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惊恐的神色:
  “……不……我不要去百花……楼……不要……”
  那几个混混根本不管男子的颤抖,一记手刀狠狠地落在他的脖颈上,男子哼了一声,软软倒下。
  在男子倒下的一瞬,一直都在把这个当戏看的忆琴突然决定出手了。
  不是因为这个男子可怜,比他还要可怜的人忆琴见多了,心情不好的时候顺手救了,心情好的时候多会当做看戏,看看就算了,当然她心情大多数时候就很好。
  现在忆琴的心情并不好,但是她出手绝不只是因为心情不好,因为她看到了一个即使她心情好的时候也会救人的理由,那就是这个男子昏迷前倒下的那一瞬间,松开的领口处露出脖颈和后背的一小块皮肤上面有一小片血红色的花纹,即使只是看到指甲盖大小的一块甚至别人都弄不清那一块究竟是血迹还是纹身的时候,忆琴已经断定,他身上肯定有一大片的红色纹身,而这样的刺杀王妃的刺客身上也有。那个代表着蝴蝶公子所有物的纹身。
  于是忆琴出手了。
  她甚至没有从屋顶上下来。只是捡起屋顶上的几片随瓦片随手一挥。
  她不喜欢杀戮,不是非要灭口不可的时候,她不会弄出血来,不像翠玉因为她不喜欢那个味道。
  瞬间几个混混除了最后说话的那个,全部都倒下了。而用的,正是曾经世子用来处理纠缠自己的几个混混的那招,游龙惊天。同样的招数,世子只是让人失去行动能力而忆琴,直接让人失去意识。
  “你”忆琴指着没有倒下的那个混混,想想自己耽误了不少时间也就懒得多说“把他背上,跟我走。”
  也不管那个混混吓得两腿发抖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他的几个哥们儿突然就莫名其妙的倒下了,忆琴头都懒得回就大步穿出小巷朝着王府的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看得没错,忆琴确实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才救人的,这样也比较符合她腹黑的性格啊^^


  血色蝴蝶背上栖
  南阳王府的守卫不聋不傻,把一个大活人大摇大摆地抬进王府这样的事情说起来算是天方夜谭。
  尽管非常不情愿,忆琴还是放走了那个一路上给自己做苦工的小混混,然后蹲在南阳王府后门的墙边,看着地上兀自昏迷的男子一边抠土一边发呆。
  忆琴自己是翻墙出来的,自然也只能翻墙进去。但是出来的时候并没有这样一个拖油瓶,她一个人翻个墙易如反掌。现在要她背着一个人翻进去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困难的是这个男子虽然漂亮,但是全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尘土和血迹,有些伤口大约是化脓了,于是一股臭烘烘的混合着血腥和脓血的味道,这让忆琴实在拿不出勇气来让自己触碰这个男子。
  忆琴抠了一会儿土,觉得这个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否者一会儿管家来找自己不见的话,自己私自离开王府的事实就会暴露。她看了那个漂亮的男子一眼,咬咬牙,抬起他的一只胳膊架在自己的肩头,然后半扶半拉地把这个男子弄起来,架着他翻上墙头然后无声落地。
  才落地,就听见前院里呼喊自己的声音,忆琴也没有时间打理这个全身脏兮兮的男人,就一把拉开柴房的门,把这个男子不客气地推进去带上门就朝前院跑去。
  男子顺着惯性倒在了一堆柴火之上,一震之下幽幽转醒,然后睁开了眼睛。他揉了揉生痛的后脑,透过柴房小小的窗框看见忆琴飞扬的裙踞,眼神有些迷茫,但是很温柔,然后陷入了沉默。
  等一天的事情忙完,已经是月上枝头。忆琴总算还记得自己弄了个人还丢在柴房,于是抽空到柴房的时候,那个昏迷的男子正睁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她。真的是一双很明亮的眼睛,闪动着温柔的光芒。
  他老老实实地坐在原地,乖乖地也没有乱跑,看见忆琴进来了就挣扎着爬起来,露出一个迷茫的微笑:
  “……谢谢你……救了我……”他的声带大约是受过伤,显得粗糙低哑,如同在沙石上划过,非常不好听。
  忆琴把给他准备的食物和药品仍在地上,然后双手环抱,笑眯眯地偏着头看他:
  “说吧,你叫什么?”
  “……不记得了。”男子似乎非常努力地在回忆什么,但是终究什么也没有从那一片的空白之中抓到,于是微微摇头。
  “……不记得了?”忆琴想了想一把拉住他的手凑到了他身后,拨开后脑的长发,果然在那里发现了一个淤血肿胀的伤口。
  男子似乎没有想到忆琴会这样大胆,几乎都要贴到自己身上来,甚至可以感受得到她轻柔的呼吸落在自己的肩头带来的轻痒,于是即使脸上还染着厚厚的污垢尘埃,一抹血红还是慢慢地透过皮肤泛上颜面。
  “真的是被人揍的啊”忆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都不知道该说你幸运好还是倒霉好了。”刚才一握之下,忆琴确定这个家伙是一点内力也无,手上虽然满是伤痕但是肤质细腻,除了中指上有些薄茧以外根本没有一点习武之人的样子,确实是个动笔杆子的文人。这样的人被人追杀之下伤
  成这个德行还能活着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果然很命大,不但大,而且硬。
  男子的微微挣扎着想把自己的手从忆琴的手里抽出来,低着头,一副被恶少调戏的良家女子的模样。看得忆琴是又好气又好笑,自己才是货真价实的黄花大闺女好不好,怎么弄得好像两人身份互换了。
  “把上衣脱了,我给你检查下伤口。”忆琴看着兔子一样恨不得一下缩到墙角里去的男子,不由得恶上心头,用力扣住男子的手腕把他拉近自己,邪恶地微笑着说。
  男子一惊,猛地抬头却发现忆琴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自己面前了,立刻低头看自己的脚尖,一边抽着自己的手腕,一边嗫嚅着:
  “这些我自己来就好……姑娘……名节要紧……”
  忆琴在他看不叫的角度一手扶额,满头黑线,觉得一盆狗血从天而降,泼得自己畅快淋漓。自己救来的竟然是个迂腐文人……名节?作为一个杀手,随时都有可能送命的情况下,名节这种东西忆琴早就把它和良心一起拿去喂狗了。
  “名字都能忘了,这些伦理纲常你倒是记得牢啊。”忆琴冷笑着抬起他的脸,男子又是一惊,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猛地退后了一大步,忆琴正抓着他的手腕,被他也一起带着,一个踉跄,直接跌进了他的怀里。
  这下不劳男子后退,忆琴低低地惨叫一声自己先立刻松手,往后跳了一大步,紧张地往自己的袖子上四下嗅着:
  “别碰我!你多久没有洗澡了!”
  男子一边后退一边嗫嚅着,脸更红得就要透过表面那不自然的黑滴出血来:
  “……抱歉……”他其实是一个挺喜欢干净的人,若不是连日的逃亡和受伤,他自己也决不能容许自己全身散发出这种有辱斯文的气味。
  抱玄靖的时候他身上有一股清雅悠远的兰竹的清气,靠近花满袖的时候可以闻到他身上浓浓的女子脂粉的甜香气,而无意间被这个男子一抱,忆琴只觉得进了被屠宰过的猪圈。
  忆琴没有洁癖但是喜欢干净,最受不了的就是有人脏兮兮地出现在自己面前还不能视而不见,曾经阁里有一个不爱干净的杀手,落在了忆琴的手里,据说被人打晕了吊在水缸里泡了三天三夜后又扔在瀑布下冲了一整天,最后这个十几年没有洗过几次澡的大男人从那次开始养成了每天洗澡的好习惯。并且对翠玉如避蛇蝎。因为他只记得对他出手的人是翠玉……
  这次打手翠玉不在,忆琴也不想让翠玉见到这个人,于是只能自己动手。她深吸了一口气迅速靠近墙角里的兔子,一手捂住他的嘴一手拉着他把他当成破布一样拉着大步流星地出去。
  柴房原本是翠玉的地盘,由于翠玉的速度实在让王府里的人匪夷所思,而且自然而然地把劈柴这种丢脸的事情看着了练功的一种方式,无怨无悔不留余力,黑心的管家让翠玉一个人把一年份的木柴都劈完以后,实在找不到更多的木柴给这个冷漠的女人工作了,只得放了翠玉假。翠玉抓紧时间用这个空挡为阁里解决了不少任务,所以总是不在府上。
  这个柴房外面有一个小小的院子,院子里一棵孤零零的老树,据说在上面吊死过人,这个时节除了不在王府之中的翠玉,没有人会来这鬼气森森的地方。
  忆琴直接把人丢进了院子里的大水缸,顿时只见水花四溅,男子在水中挣扎扑腾。
  忆琴借着月色看见水缸里的水渐渐变色,就知道这个家伙绝对不止受伤那么简单。她皱皱眉头,想想要不要救人救到底。毕竟这个毒看上去还不是很好解。
  一个失忆的文人,不会武功,没有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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