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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3423-木头公仔-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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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没有拿过。他长得很是俊秀,脾气也很温和,我喜欢他的那件蓝色的水洗布衬衫,很旧了,洗得干干净净地放在衣柜里。我喜欢穿了那件衬衫,再穿一条短短的灰色格子裙,穿着拖鞋和他到海滨路闲逛。我第二次去珠海的时候他提出和我做爱。第二天晚上他仍然哀求我。我迟疑了一下就顺从了,可能是从来没有拒绝的习惯吧。他没有亲我,也没有抚摸我的头发。汗如雨下。我听到外面说话的声音,生硬且粗俗的广东话,似乎有人在放国际歌,一个小贩在外面高叫着卖棉花糖。半夜醒来,听到雨在屋顶发足狂奔。还有英年早逝的舒伯特。我坐起来,戴上眼镜。在黑暗中依稀看见他穿着睡衣,像孩子一样熟睡。我感到害怕,却不知道为什么害怕。几个月后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女友。我说,我们做了多少次?每一次应该多少钱?他说无耻就把电话挂了。我一直没有机会说其实我并不想和他做爱。    
    桃花开了,透过图书馆的窗户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她们和去年一模一样。我的小说里不要出现桃花。要避开空气中的微尘和花粉。    
    很久以来,我一直计划着写一本小说,叫《魏晋南北朝》。关于炼丹、写诗和沉湎于娈童的爱情。关于司马家族、广陵散,和独自起舞冷若冰霜的侍妾。被勇猛的将军从蛮族掳掠而来,为此的代价是战争,是灭族之灾。那个部族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包括它的名字。我是它惟一的后代。之所以我知道得如此清楚,是因为那个不苟言笑的异族女子是我父亲的母亲,我父亲的父亲因为无法得到她的爱而命她自尽。我父亲为逃避司马政权的灭门屠杀而落荒南逃,他因此丢失了可以流传后世的诗书。所以你翻开二十四史的晋代一卷,可以看到关于我父亲的记载只写着:佚诗三卷。从此我们的家族再没有人写诗。父亲逃到南方后爱上了一名夷族女子。她那时候在山上一边采茶一边唱歌。她皮肤黝黑,充满蛮族女子的娇俏和野性。她不该冲着狼狈逃窜的父亲嫣然一笑,这注定了她将招来身体的屈辱和杀身之祸。他渴望她。于是他丢掉他苍白儒雅的气质,追踪她,并强暴了她。原谅我用这个不雅的字眼,有人说过,所有的女人都渴望被强暴。也许这是真的,但其实更多的是男人对女人的一种冷酷和恶毒的臆想。父亲用十五锭银子向她势利的父母换取了那个十五岁的女人。她很快就死了,也许是因为爱上了别人。她斗胆和一个目不识丁的猎户眉来眼去,并为他唱起南朝的民歌——远远比史书记载的更加热情、风骚,且充满了情欲的苦味。妒火中烧的父亲于是拔出剑来杀死了她。但他很快就后悔了,他用尽一切办法堵住他亲手刺下的伤口。血流得很慢,于是她也死得很慢,其实也就更为痛苦。奇怪的是她不肯呻吟或者哭泣。尽管她天生禀赋,但她还没有来得及如父亲期待的一样,学会足够的字去写诗,正如那个朝代所有的人一样。她被无声无息地杀死而没有被史书记载。如此说来,她其实没有生下我就死了。那么我从何而来?我对自己的身世充满了好奇,到底是哪个女人与我血肉相关?在读博士期间,我定期去拜访一个研究魏晋史的教授。我们成为忘年之交,每当发现一点点史书上被忽略的细节,我们都会陷入狂喜之中。他以为我和他一样,对魏晋史充满了狂热的、严谨的热爱,其实我只是很想查明自己的身世。尽管努力地寻找了一切线索,但它们总会因为过于简约的记载而莫名地中断。最后我放弃了这种徒劳的追寻。我明白了背负着历史的大悲大恸的、笔法清峻的史学家们其实并不关心脆弱、暴卒的个体。那个朝代的情欲和暴力完全被省略了,只剩下政权的更替、倾轧、战争、屠杀、天灾人祸、星宿怪诞和暧昧的暗示。后来我发现我所知道的我家族的女性都死于被杀,而且都在她们极为年轻的时候,刚刚爱上一名男子的时候。她们的一生短暂而悲惨,而那一缕血痕总是被历史无情地掩盖、抹杀。最后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但我没有足够的证据去揭示它,也许它只是我的又一次大胆的妄想。在伶仃的少女时代,因为莫名的情欲无法入睡,校医不得不在我细小的静脉中注射无色透明的液体。寄宿宿舍里所有的女孩子都期待地看着我,希望我沉沉睡去。但我仍会在如水的深夜悄然起身,坐在院子中间,把头埋在臂弯里,小声地哭泣。那是我惟一写诗的时期。我用蓝色的墨水笔写道:肃杀桃花,桃花杀我。所以,你早就存在,远远在我认识你之前,我就已经是你的女人了。我来继续述说前一个秘密。那个被掳掠而来的异族女子,也就是父亲的母亲,以及那个被父亲强暴并杀死的夷族女子,还有坐在这个屋子里从事隐秘而无望的写作的女人,她们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她们在很年轻的时候死去,然后复生,然后,毫无希望地重复相同的命运,被杀,复生,被杀,复生。最后,她们的生命将终结于我——一个不停寻求身世之谜最终却一无所获的南方女子。同样地,我也是异族女子,通晓我们部族的语言、歌谣、传说和隐秘的祭祀仪式。现代的社会为我们编纂了一整套的风俗、历史、语言、服装、神话、民间传说,但我知道我们的历史身世是已经注定的,所以我们必然无比脆弱,无比隐忍,而且温柔、知命。我甘心接受了强大的宿命。当我爱上别人的时候,我将被杀死。    
    我穿着厚实的棉布裙子,戴着眼镜,用红色发卡别了头发,坐在昏暗的图书馆里,苦心经营这部名叫《魏晋南北朝》的小说。我希望令人震惊的情欲和死亡反复出现于行文之中,骇世惊俗,万古流传。尽管我已经保持充分的警惕,“爱”这个滥俗的字眼出现的频率还是太高了,这使得我紧张、羞愧、无比笨拙。这意味着,一、我已经老了,或者正在老去;二、注定了这是一篇庸俗无比的小说,它将把我长期苦心经营的优秀小说再次化为一场春梦。而为了保证小说的严肃性和艺术性,在最后一次修改的时候,我将会动用文字软件的强大功能,事无巨细地查找并删去任何一个和这个不合时宜的字眼相关的细节。    
    春天已经彻底来临。我终于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准确地表达自身的意图,这无关乎文法、措辞和语气,它的症结仅仅在于多疑和沉默的天性,使我孜孜不倦地试图掩盖自己对爱情和艳遇的无穷渴望。    
    那个美丽的长腿女孩坐在我的对面,埋头奋力抄书。阳光从窗户外射进,落在她旁边的地上。她的头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我疑心,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和那个抄书女孩,小龙还是会爱她,而不是爱我。那如果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女孩呢?小龙会不会爱上我?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只剩下我一个女孩。所以,小龙不会爱上我。    
    我的那本《舞、舞、舞》丢了。大概是某个女生借走后涎着脸不还吧。到底是谁我也想不起来了,又好像是自己从来没有过这本书。以前还没有很多钱买书,村上的书是打工了之后一本一本攒起来的,或许忘了买这一本也不一定,我甚至忘了它到底讲的是什么故事,我可能从来没有拥有过它。我将在每个周一到周五的下午坐在昏暗的老图书馆里看死人的书和《舞、舞、舞》。管理员默不做声地在阅览室的角落里洗衣服。礼拜六不开门,礼拜天也不开。    
    走出图书馆时又看见了那个路边的公告牌子。它提醒我们要注意今年春天在空气中无声飞舞的花粉。


第一部分 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未遂的谋杀案

    我的好友是个说话声音嗲嗲的小女生,整天说我要泡泡你,而她的专业却是相当持重的古典文献学。她每天都要看很多线装的旧书,而我看的都是崭新的计算机编程书。我们偶尔交流一下专业知识,都觉得对方学识渊博,匪夷所思。“天大疫,人相食”,史书后面总有没说完的事情,所以我以为她是一个很有卓见的女子。阿飞你真笨,她说,我就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男生。她对我的心上人从来都不屑一顾,自从看过小龙一张影影绰绰的照片之后,她就毫不客气地把他称为“你的那个杀猪匠”。我只好提醒她说,第一、小龙不是杀猪匠;第二、他也不是我的。    
    我们曾经就“性感”这个话题交换过重要意见。有一回我偷偷问她:你觉得我性感吗?    
    她就问:什么是性感?    
    我审慎地说:性感,就是很多肉的意思。    
    她不假思索:你不性感。    
    小龙说我性感噢。我安慰自己。    
    她很大声地:小龙是谁?他骗你的。    
    所以说,和这样的女子同屋,容易保持清醒的头脑。    
    午休时,女孩子们都在宿舍里看我的《感官世界》。大岛渚的。我喜欢那个叫阿定的女子。她开始看起来无非是普通女子,到后来慢慢地就不可思议地变得妖冶起来。她脸上有三种东西是我喜欢的:天真、淫荡和决绝。    
    你们不该看这个的!我叱责她们。    
    为什么不可以?    
    不适合小女生。    
    我们已经很成熟了,她们异口同声地炫耀。    
    你们?我嗤之以鼻,成熟的女生应该和男友住在一起,尤其是女研究生。如果大家都和男友住在一起,就不会那么多人挤在一起,这个世界会美好很多,环保问题也将得以解决。据确切数字统计,女研究生老是住在一起,超过一年就会内分泌失调, 70%甚至性压抑,晚上就会用国语、英语、方言讲哀怨凄楚的梦话,并辅以叹气。    
    我们屋还有第五个女生,她长得很胖,且洁身自好。肥胖大龄女生忍不住插嘴:其实你不必用这样的同居论来指桑骂槐……    
    我因为很害怕她,就跑掉了。    
    肥女生名叫春花。春天是世间最美好的季节,而花朵则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所以春花其实是一名颇值得重视的女性。她总是想当班干部,却怎么也当不上,所以她对一切干部都报以异乎寻常的愤怒。不知为什么,她对林徽因也异常仇恨,虽然此人已经死去很多年,她却仍然没有放弃对她进行道德上的严厉讨伐。她今年二十九岁了,却还经常练《少女美姿妙法》。她喜欢拖长了音调说话,喜欢走路时整个脚拖在地上,她以为那样是优雅的。每天她很早就起床了,在屋里发出各种响动:开抽屉,拖凳子,拉窗帘,开柜子,拖箱子,搓塑料袋,拉拉链,甚至粗糙的皮肤摩擦,呼吸和大声叹气,一直到把大家吵醒,她就一动不动地背对着我们读《鲁迅日记》。如果有人敢在屋里大声说话,她就会一声不吭放一成不变的教堂音乐。阴恻恻的女声合唱夹杂着尖叫的小提琴,从蔽旧的单放机的小喇叭里冲杀出来,永远是那几个气势汹汹的单调乐句,充满莫名的敌意和愤怒。    
    春花永远是紧张的。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戒心,走路的时候,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屏着呼吸,就好像有许多的人开着战车随时准备去攻克她这座戒备森严的堡垒。被吓到的蜗牛立刻就会缩进壳里,春花随时都在操心自己的壳是否足够温暖和坚固。她长着一张精明的瘦脸,胸部也并不发达,但是下身庞大,毫无圆润之处。她时常担心被人强奸,在屋里却穿得很少,流露出弱流女子的神情来。她看各种各样的名人传记,试图从中总结出经验教训。结果看多了人心的脆弱,反倒彻底地对世界失望了,所以她每夜都说梦话,一字一句地、严肃地跟人辩论,语气悠长、幽怨、凄凉、凌厉。她没有休息或放松的时候,随时都准备噌地一下跳将起来,还击人家对她的侮辱和伤害。这使得我们对她既害怕又内疚——但谁也不愿意长年累月地内疚,所以我要杀了她。    
    我想啊想,终于想出一个周密的计划。第一步,先以肥女生春花的名义在各处张贴海报,说在某某体育馆有一流的摇滚乐队演出;第二步,把那些摇滚乐队纠集在某个体育馆,观众来了就卖票给观众,四十元一张,崔健演出的级别;第三步,把肥女生也骗到了某某体育馆,开始演出。结果大家一看,第一支乐队是金属说唱,第二支,还是金属说唱,一直到最后一个,都还是金属说唱。观众们终于受不了了,嚷嚷着,杀死春花,杀死春花。而这时我正好推着一车的板砖在门口兜售。就这样,肥女生春花就被板砖活活拍死了。    
    其实,这是一场蓄意谋杀,但是没有人会怀疑我,因为我看上去永远那么无辜,那么纯洁。    
    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实施我的计划,春花就拨打110报了警,说有人要谋杀她。结果警车真的就开进了女研究生楼——这是建国以来,首例警车开进T大女研究生楼。七名彪形大汉冲了进来,把我带走了。在警察局他们审问了我两个小时,最后因为我的体重和春花相差悬殊,证据不足,只好把我放了回来。自始至终,春花都端坐宿舍里,专心致志地研读《鲁迅日记》,静如处女,动如脱兔。    
    晚上熄灯后我让屋里的女孩子猜谜语:远看是草帽,近看是手套,仔细看一看,既是草帽又是手套。    
    大家都毫无心机地笑起来,包括肥女生。    
    第二日,肥女生如同准备论文一样,写了一万字的材料,痛诉摇滚歌手是如何飞扬跋扈、毫无天理地侮辱她,殴打她,恐吓她,密谋着要杀她。这份内容翔实、证据昭然的材料被上交到班里、系里、学校办公室,还在T大的BBS上四处张贴。她马不停蹄地打电话给她的家人、同学、导师,反复诉说这一假想事实。结果,很快有人来做调查。


第一部分 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1)

    工作人员安静地听完肥女生陈述被压迫的事实之后,又问,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肥女生憋红了脸,期期艾艾地挤出一句话:她,她还在宿舍讲,讲……    
    讲什么?工作人员循循善诱。    
    她讲黄色笑话!    
    她讲什么黄色笑话了?    
    于是肥女生讲了老半天。他们明白了,却都紧绷着脸,抿着嘴,不肯笑出声。    
    好好的,做什么摇滚歌手。工作人员对我深表遗憾。    
    我很少开口唱歌,也从来不在屋里放摇滚乐。这个城市连我在内大约有三个女摇滚歌手,除我之外,其余两个都会扭屁股。因为我有高等学府的学位,所以我不扭屁股;因为我不扭屁股,所以我挣不到钱;因为我挣不到钱,所以我有高等学府的学位。春花是对的,摇滚歌手比旁人更加危险。通过谋杀事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欲盖弥彰。不要以为你和大家一样按部就班地上课、吃饭、睡觉和出入食堂,你和每一个人笑着打招呼,搞好关系,别人就认不出你来。    
    我被宿舍管理科勒令搬出宿舍一个月后,在路上偶遇肥女生春花。她穿一袭白裙,披着蓝纱巾,头颅高昂,步伐缓慢,神情傲然地与我擦身而过,对我视而不见。她需要在与外界的对抗中获得自尊和骄傲,却忘了我从来就不是她的假想敌。    
    你知道吗?我们叫你The Kill Kill Girl。因为你唱的歌我们只听懂了一个字,就是杀、杀、杀。在一个大学旁边廉价的四川馆子前,两个荷兰人对我说。他们即将回国,在中国旅游两个礼拜,他们竟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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