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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皇权悲剧-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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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这个周期以二三百年为一轮周而复始:先是王朝初期的“休养生息”,励精图治,出现盛世的空前繁荣;接着是骄奢淫逸、贪污腐败,大批小农破产、流亡,伴随着某种外患;最后,原子弹大爆炸,农民大起义爆发了,在横扫贪官污吏的同时,将几十年、几百年积累的文明成果毁于一旦;等到农民战争过去后,新的王朝建立了,皇权国家又在废墟上重建。
  几千年来,中国历史陷入了这样一种“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之中。每一次王朝更迭,都是把前朝的历史重新复制一遍,“换汤不换药”:张家王朝衰落了,又有一个李家王朝取而代之,但李家王朝并不能创造出一种新的制度,很快就走上了张家王朝的老路,先是兴起,接着是繁荣,然后是衰落,再到灭亡,反反复复。在这种乱象纷呈的历史背后,历史周期律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在无形中支配着中国历史。
  古往今来,中国人走的是“循环往复”的同一条路,犹如一股水流长久地迂回在同一条河道里。其实,生活在秦始皇统治下的“黔首”与生活在二行余年后大清朝统治下的黎民百姓,除了在服饰、装束、用度上有一些差异之外,其生活的实质又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呢?
  其实,黄炎培先生之所以要提出“历史周期律”,更多的是对“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思索和渴望!


皇权国家带来社会灾难


  几千年来,中国封建王朝一直是一个“皇权国家”,专制皇帝掌握着无限的权力,支配着社会的一切方面,支配着社会的全部资源、信息和财富,支配着农、工、商业和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支配着所有人的荣辱得失(甚至生死)。在皇权时代,天下臣民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专制帝王的支配,都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围着皇帝运转。总之,中国古代是一个典型的“皇权社会”。
  那么,这种皇权社会有没有优越性呢?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要想统一天下,构建一个拥有广阔的版图和众多民族、人口的统一国家,就必须依托于皇权,才能建立一个强大的政权,但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高度集权的皇权国家体制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这种权力过于集中的皇权体制本身,就决定了它不可避免地造成深刻的社会危机,以致走向社会矛盾大爆发,引发社会大动乱!


无限的权力,无限的灾难


  在中央集权的皇权专制国家里,专制帝王可以左右一切,皇帝的权力扩张到了吓人的高度。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令人遗憾的是,在中国古代的皇权国家里,没有任何一种机构或力量可以制约最高皇权,专制帝王被置于不受任何约束的位置,拥有绝对的权威,可以独裁、专断,一个人说了算。正因为专制帝王掌握着国家最高权力,又不受制约,他们一个念头、一个怪诞的想法,就可以决定整个国家、全体人民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决定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方向和命运。
  在皇权时代,“全国一个脑袋”,全体中国人的命运就取决于皇帝一个人的喜怒好恶,国家的命运和历史的进程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因为专制帝王拥有无限的权力,而国家的人力、财力、物力又高度集中到皇帝的手中,所以这种至高无上的皇权威力惊人:既可以用来做好事,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福祉,也可以用来做坏事,给全社会造成灾难。
  在中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几位“明君”,他们运用手中的皇权,在发展社会生产、促进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最终受益者主要是统治阶级)。不过,在皇位世袭的“家天下”下,这种有作为的“好皇帝”实在是风毛麟角,像晋惠帝司马遹那样的“痴呆皇帝”倒是大有人在。
  更为普遍的是,许多皇帝运用手中的巨大权力,玩弄天下人于股掌,驱人民如仆婢,给整个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例如,秦始皇统一全国后,调动大量人力、物力,为自己修筑宫殿、陵墓。据史书记就,仅骊山陵便修了36年,陵内建有宫殿、楼阁、朝房,穹顶以珍珠嵌成日月星辰,下面用水银造成江河大海。这项工程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光民夫就征调了75万人。秦始皇在位时,不爱惜民力,无限度地征发人民服劳役,致使“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就是因为秦始皇手中掌握了无限的权力,不受约束,可以为所欲为。
  隋朝的杨坚、杨广父子也很典型。在中国历史上,隋文帝杨坚是一位以倡导节俭而闻名的皇帝;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的儿子隋炀帝杨广却是历史上出了名的奢侈皇帝。隋文帝一生节俭,临死前积累了大量财富,正好为杨广提供了挥霍的资本。隋炀帝一上台,就命宇文恺营建东都洛阳,每月役使男丁200万人。由于时间紧、工程急,许多丁夫被活活累死。为了修宫殿,要从江西运来特大木村,运一根木柱就要使用2000人,耗费几十万个工。一根木柱如此,整个工程耗费的人力、物力也就可想而知了。此外,隋炀帝还修长城、开凿大运河、修驰道、三征高丽,等等,无止境的徭役、兵役和赋税,使老百姓“死于役而家伤于财”。
  马克思有一句名言:“对小农民来说,只要死一头母牛,就不能按原来的规模重新开始他的再生产”。在中国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小农经济又非常脆弱,最经不起折腾,被秦始皇、隋炀帝们征发来的人,主要是农村的男丁,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在皇权国家的逼迫下,他们却被迫去服繁重的徭役、兵役,这势必会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的影响。最后,广大人民实在是忍无可忍,被迫起来反抗,推翻腐朽的专制王朝。
  当然,专制帝王也是人,不是神,他们不可能不犯错误,问题的关键是:为什么一个人(指皇帝)犯了错误,千百万人民就得跟着倒霉,竟然导致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灾难?为什么全国上下没有一点办法来阻止这种错误(或罪恶)的发展?这是皇权国家的 一个致命缺陷!
  在中国历史上,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皇帝大权旁落,导致母后、外戚、宦官操纵朝政。但是,这只是一种变态的皇权专制,并不能改变皇权专制制度的本质,而且这种变态的皇权专制往往更加腐朽、丑恶。因为这些母后、外戚、宦官个人才能有限,又没有什么文韬武略,充其量不过是在宫廷政治中有“两下子”。他们之所以能够专权,是因为他们接近专制帝王,可以通过种种手段控制皇帝,从而窃取皇权,把持朝政。
  在本质上,他们是专制帝王的附属物,是攀附于皇帝这棵大树上的青藤,根本无法自立,只能依附于专制帝王。表面上,他们“挟天子以令诸侯”,似乎威风不可一世,但他们的权力基础却很脆弱,地位很不稳固,所以他们一旦当政,往往抱着一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拼命地争权夺利,比那些专制帝王还要疯狂和贪婪。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母后、外戚、宦官主要是生活在宫廷里,活动范围狭小,对整个社会知之甚少,很容易束缚他们的眼界,更谈不上高瞻远瞩,驾驭全局;如果让这样的人掌握最高权力,左右政局,往往比专制帝王亲自掌权还要荒唐、可怕,可能给全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残酷的“皇权竞技场”


  在皇权社会里,一般来说,能够参与宫廷政治,在激烈的皇权斗争中“插一脚”的人,大都是统治集团的高层人物,主要是皇族内部的成员。在这里,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兄弟之间、叔侄之间,什么“孝慈悌友”之类的谎言早就被刀光剑影所代替,即使在汉、晋、隋、唐、元、明、清这些“大一统”的王朝里,也是屡见不鲜。这不,西汉的“七国之乱”、西晋的“八王之乱”、明朝的“靖难之役”、清朝的“三藩之乱”,都是震撼全国的重大事变;就连著名的“太平天子”——清圣祖康熙,面对羽翼已丰、对皇位虎视眈眈的众皇子,也是心力交瘁,痛苦不堪,有好几次竟然想自杀!
  在皇权时代的“权力竞技场”上,真正讲究的是刀枪和手腕。为了争夺最高皇权,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统治者们可以不择手段,以至于我们今天都觉得不可思议。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王莽总共有4个儿子,1个早死,其他3个都被他处死。南朝的第一个小朝廷——刘宋,宋文帝刘义隆死在自己的亲生儿子刘邵之手。刘邵刚上台,弟弟刘骏就以“讨逆”为名,起兵攻杀刘邵,是为孝武帝。孝武帝刘骏的心肠更狠毒,先杀了叔父南郡王刘义宣,又杀了弟弟竞陵王刘诞、海陵王刘休茂等人,只有湘东王刘彧因为平庸幸免。不过,“恶有恶报”,刘骏总共生了28个儿子,被宋明帝刘彧杀了16个,被后废帝刘昱杀了12个,一个也没能善终。在炙手可热的皇权面前,皇家父子叔侄兄弟相残,谁也不肯退让一步!
  问题的关键是,每一次争夺最高皇权所造成的动乱往往给人民和社会带来深重的灾难。例如,汉景帝时,“七国之乱”的战火蔓延大半个中国。当时,吴王刘濞62岁,他的小儿子14岁,于是他就下了一道命令:吴国14~62岁的男子都要当兵,一下子征发了20多万人,后来有一半死在战场上,一半被汉朝军队擒杀。在西晋“八王之乱”中,司马氏诸王争相展开“杀人比赛”:第一名,是赵王司马伦,“自兵兴六十余日,战所杀害近十万人”;第二名,是长沙王司马义,多次击败成都王司马颖,“斩获六七万人”;第三名,是东海王司马越,“大掠长安,杀二万余人”。据统计,在“八王之乱”的16年间,直接死于战祸的人就在20万人以上。至于受战争影响,民众因流离失所、饥饿而死的,更是数不胜数。更可怕的是,这场司马氏家族内部的争斗,直接导致西晋王朝垮台,此后300年间中国一直处于分裂、战乱状态,各族人民陷入了苦难的深渊。
  在皇权国家里,这种争夺皇权的斗争,除了发生在皇族内部,也表现在君臣之间。其实,在皇权时代,大臣威名赫赫,功高震主,从来就是一种危险的信号;最后,不是鱼死,就是网破,也有许多是大动干戈,给社会带来无穷的灾祸。例如,明太祖朱元璋猜忌功臣,掀起“胡蓝党狱”,被他杀害的有十几万人,几乎将所有的“开国功臣”一网打尽!


无法根除的吏治腐败(1)


  在皇权国家里,吏治腐败可以说是一个难以医治的“痼疾”,大小官吏大肆收受贿赂,贪污腐败成风。对这种贪污腐败之风,人们莫不切齿痛恨。在《水浒传》里,施耐庵描写了一个梁山泊108位好汉起义造反、替天行道的故事。可是,他们虽然以轰轰烈烈开始,却以凄凄惨惨结束。究其原因,归根到底是他们的“斗争目标”有问题:以宋江为首的梁山好汉们打的旗号是“替天行道”,而在皇权社会里,“天”就是皇帝,所谓“替天行道”,就是替皇帝推行正道;在反抗贪官污吏的同时,他们不敢反对皇帝,更不敢反对罪恶的皇权专制体制,还时刻盼望着皇帝派人来招安。所以,在皇权专制体制下,梁山好汉们的结局只能是悲剧,这既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在中国古代,贪官污吏之所以“多如牛毛”,是社会腐败的结果,而腐败的总根源又是皇权国家体制(皇帝是它的最高形式)。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就算今天杀了1000个贪官,搞不好明天又会冒出10000个新贪官来。而且,在皇权社会里,专制帝王总是“至圣至明”的,天下臣民只有俯伏恭顺,怎么能去“替天行道”?无论你怎么解释,那都是“大不敬”,是对专制帝王权威的一种藐视和亵渎。
  这不,对于梁山好汉们,北宋政府先是派兵围剿;围剿失败了,又动用“软刀子”——招安;等你放下武器,解除武装之后,就可以随便找一个借口,给你加上几条罪名,或监禁,或杀头,关键就看皇帝高不高兴了。
  纵观中国历史,不但“替天行道”的梁山好汉们不能解决贪污腐败的社会弊病,就是“天”——皇帝亲自站出来“躬行天道”,运用手中的皇权来惩治贪官污吏,也无法扑灭贪污腐败的邪恶烈火。
  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出了名的“杀头皇帝”,他采用严刑峻法治国,杀起贪官来就像割稻草似地,毫不手软。据《明史》记载:“太祖开国之初,惩元季贪冒,重绳赃吏。揭诸司犯法者于申明享,以示戒。”朱元璋一坐上龙椅,就在《大明律》里明确规定:只要官员贪污,就立即撤职,永不录用;凡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者,超过80贯的绞死;贪污白银60两以上的,除了抄家之外,还要剥皮示众,真让人毛骨悚然!
  此外,朱元璋还在《大诰三篇》里“史无前例”地规定:老百姓可以到京师控告贪官污吏,还可以直接把贪官污吏扭送到京师,听候朝廷处理。看来,朱元璋毕竟是出身农民起义军,在惩治贪官污吏上的确“有一手”!
  在实践中,朱元璋也是经常大开杀戒,一件案子就可以牵连、诛杀好几万人。例如,洪武十五年(1382年)的“空印案”和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就牵连到八万多人,主要是大小官吏和豪强地主。
  可是,尽管朱元璋用严刑峻法来惩治贪官污吏,甚至不惜兴起大狱来震慑官吏们,但仍未遏制住贪污腐败之风,贪官污吏们就像飞蛾扑火似地“前赴后继”,杀了一批,又冒出来一批,最后连朱元璋也感慨万千:
  “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宪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
  朱元璋死后,明朝的皇帝是一代不如一代,惩治贪官污吏的法令也逐渐成为“一纸空文”,往往是重罪轻判,甚至“天恩特赦”。例如,宣德四年(1429年),御史沈润接受贿赂,纵容地方贪官枉法逼死人命,按照《大明律》应该绞死,宣宗却“特命谪戍”,流放他到边疆了事。
  在前面,我们提到,朱元璋曾在法律里明文规定:老百姓可以把地方上的贪官污吏直接扭送京师。尽管中国的老百姓胆子小,没有多少人真敢这么做,但官吏们毕竟有所畏惧,不敢公然贪赃枉法。等朱元璋死后,别说扭送贪官污吏,就是老百姓告官——无论官员有没有罪行,都属于犯上作乱的“刁民”,照样要判死罪,或者流放、充军。
  总之,在专制帝王的庇护下,官官相护,组成了一个依据权力大小来贪污受贿的腐败集团,这个集团的“总后台”就是皇帝。
  明朝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检在位时,加征“三饷”,残酷压榨人民,激起农民大起义。在饿殍遍野、军队严重缺饷之际,崇祯帝仍然大肆搜刮民财,把搜刮来的金钱纳入私囊,表面上却接连颁布“罪己诏”,信誓旦旦地表示:国库已空,自己一贫如洗。最后,等李自成杀进北京,打开皇宫内库时,惊讶地发现:金银珠宝、丝绢布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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