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程维高-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王气、霸气和奢气。”此言不虚,正省级们都不扩房,就他扩7间,还挖出日本人建的地道,请风水先生来看是吉是凶,还建了甲鱼池。
程维高扩建私宅,大兴土木。为了掩人耳目,他还指示给资历最老的刘秉彦老省长扩了4间,刘坚决不要,程亲自批示开工;但刘秉彦是开国功臣啊。从这一点看程维高又是非常懂策略的,一边整刘秉彦的老秘书靳庆和,一边又稳住刘老,使他不至于说什么。因此,我在写检举信的时候写了此事,并且引用了工人们的议论。当时施工的是市建二公司。那些工人们背地里有不少讥评,说程书记挺懂养生之道的,在扩建花园时没忘记建一个颇为考究的王八池,以供他能随时吃到北方特有的野生黄腹大甲鱼。王八池竣工以后,省委书记心情颇好,亲自给工人们敬酒。然而工人们却不怎么领这个情,转身就把这件事捅出来了。
程维高“关心”地指示有关部门给刘老扩建住宅,这能说明很尊敬刘老吗?
非也!
从一件事就可以看出程一边给刘老建房,一边大整靳庆和的“微妙”之处。
第二部走到黑(4)
前面提到过,当时河北流传着一封名为《程维高——河北的大蛀虫》的信,这封信让程维高感到非常恼火。他怀疑靳庆和是写检举信的后台。为什么呢?这封信披露了一个细节,说明了程维高和李真是如何“暗箱操作”河北省的两个大工程的。程维高和李真两个人在场的时候把靳庆和叫过去谈话,有两个大的工程项目立项了,程维高就想直接批给南京二建施工。这两个人也不避讳靳庆和,靳庆和不幸见证了这个丑恶场面。没过几天,《程维高——河北的大蛀虫》明确提到这两个大工程的事,也提到李山林的事,当程维高知道这封信时,判定是靳庆和透露了三个人在一起谈话的内容,因此靳庆和该倒霉了。
这封信散发得比较多,省里退休的老干部也都收到了,刘秉彦也收到了。刘秉彦反应很强烈,就批示程维高:你必须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上做检讨!有没有这事你都得做检讨。有这事,你更得检讨;没这事就得“无则加勉”,引以为戒了。
刘秉彦的批示让程维高非常恼火,但是他又制不了刘秉彦,就拿靳庆和开刀,并且他也认定消息是靳庆和传出去的,他相信他的亲信李真不会说,那一定是靳庆和说的。
程维高就开始查处省建委的问题,派省委工作组进驻省建委,查的内容是:第一,靳庆和必须做检讨,为什么工程不招标?第二,工程质量不好,你靳庆和是怎样监督的?另外,那封匿名信也让靳庆和说清楚。1994年11月底进驻,进驻了1个多月,也没查出谁写的,靳庆和也不认账。被逼得无奈的靳庆和跑到刘秉彦那哭了一场。刘秉彦气愤地表态:如果程维高再不收敛,我老头子就要出面了。这句话似乎起了作用:春节前,程维高把省委工作组撤回去了。
然而他并不善罢甘休,表面不查靳庆和的“工作失误”,突然斜刺投出一枪,揪住“住房超标”的事大做文章,果然把靳庆和搞得灰头土脸。
1995年5月份,程维高处分靳庆和,理由是靳庆和住房超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召开专门会议,下达文件,在全省公布这一处理意见。程维高严厉指责靳庆和“住房超标”,实际靳庆和住房并不超标,靳庆和对自己要求极严,他共有3个孩子,他老婆从农村转来后,别人都劝他给他老婆找份工作,到时候还可以领份退休金,他说不,他就一个人养一大家子。
靳庆和原是人大的干部,住在人大宿舍,他曾担任过邢台市市长和市委书记,后调到省建委工作,属于政府系统。人大的领导就跟靳庆和说让他搬出去,把他原来住的4间房子给让出来,让建委再给他安排房子。当时建委的房子还没完成主体呢,建都没建好。两个副主任管房子分配方案,跟靳庆和说他是正厅给分3+2(副厅是3+1)。这么一个分配方案靳庆和就是5间房。程维高找不到别的借口,就拿这么一个分配方案大做文章,说人家住房超标。真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陈述一段这样的渊源,也是让读者了解,当时河北复杂的政治生活是如何造就了一些怪事和“无头案”的。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庞大的政法队伍对“匿名信”案有如此“深邃”但却又是怪诞的侦破思路。一个孤立无援的郭光允为什么被涂抹成“集团”背景,而真正的见不得阳光的权势利益集团,却横行燕赵大地,一度使这片英雄的土地妖孽丛生,蝇苟倡行,使河北蒙耻,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蒙受巨大损失。
挨打与车祸
1995年,对于我个人来说,确实是命运多舛的一年。
3月18日中午,我骑自行车出去买东西,走到清真寺街,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突然我脖子上挨了重重的一击,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几个人冲上来对着我的头部一阵暴打。一记巴掌打在我的耳朵上,嗡地一声,我一下听不见了。我本能地伸出手去揪打我的那个人,一个又矮又胖的家伙冲上来又一掌把我的眼镜打飞了好远。我就赶快喊:“凭什么打人?”我退了几步,捂着已经出血的耳朵,手颤抖着指着那几个人:“你们是谁?为什么行凶?”
当时是中午12点多了,那时下班的人很多,都围上来制止他们。有个居委会的干部斥责他们:“你们太不像话了!”这时,一个人从黑轿车里下来,摆着手势息事宁人地说打错了打错了。
“打错了?”我气愤地质问:“光天化日之下你们这样行凶,还有没有王法?为什么专打我的颈椎?”
车上下来的那个人不屑地哼了一声,拖长了声音:“我们打人一向都这么打。”
另外一个行凶的小子还补了一句:“算你运气好,打人颈子,就是为了要你的小命!”
这不是赤裸裸的威胁吗?我看这几个人幸灾乐祸的神情,直觉上判断根本不是他们声称的那样“打错了人”。我一下认出了先动手打人的那小子,他爹是我老伴单位上的职工。
我指着那小子:“我认识你,今天的这事不能就这么拉倒!”
现场太乱了,久留不宜,我压抑着愤怒的心情先离开了。
第二天,我耳朵痛得不行。想起平白无故遭人殴打,越想越憋气。我找到打人的那家人的电话,我给他爹打电话说我耳朵痛得不行了,得给我看病,殊不知这个当爹的顶了我一句:“谁叫你那么倒霉呀?我这儿子受了别人欺负,想找个出气的,找来找去找见了你,不打你打谁呀?”这句话噎得我够呛。不一会儿,打人的人也给我来了电话,声称他已报了案。我们是归新华路派出所管,结果他托了公安系统的熟人关系,那熟人领着他到另外一个派出所报的案。
恶人先告状!打人的人居然这么无法无天!
我没办法,我挨了整,身体又不好,那种处境我报案也没用。我再去找派出所,派出所可能还说是我不对呢。只好暂时忍了。
但是,我做了下一步的准备。我去找了法警,法医做了鉴定,说我这是轻伤,可以判对方3年,让我起诉。
但当时我没有能力起诉。
第二部走到黑(5)
后来有一个交警无意之中泄露了天机,交警对别人说:你知道上次谁打的郭光允吗?就是李山林一伙的!一个交警为什么会那么清楚呢?我也不知道。
我挨打的事过了几个月,紧接着又出了一个车祸事件。
7月13日,河北普降大雨。对于干旱少雨的华北地区的人们来说,已经很少看到这样的倾盆大雨了。
那天我有事到我弟弟家里去。8点多就下起了瓢泼大雨,一直下到9点多。我从兄弟家里出来骑着自行车一直往东行驶,这段路的路面是中间高,两边低,雨下得特别大,路边都是积水,我就骑车走在路中间。刚驶过市政府,突然听到后面特别大的响声,我知道后面有车,我就立刻往边上躲。只觉得浑身一震,轰然一声,这一下就人事不省了,那辆急驶而来的面包车一下子把我往前撞十几米,车前面的玻璃全都震碎了!用这么大的劲,是把我往死里撞啊!我一下子什么都不知道了。后来听说是车上下来了人,想把我弄醒(据他们声称是给我“做了人工呼吸”),但是我仍然昏迷不醒,他们就叫了辆出租车,把我送到了附近的省二院。
省二院抢救我抢救了一个月,医院给出的结论是:严重脑震荡,肾脏受伤,头皮撞碎,脊背严重挫伤。让我出院后观察一个月,再进行复查。
说起这事,也是一波三折。撞我的司机先跑了,藏起来找不到人,我兄弟千方百计找司机评理,可是对方单位领导说,司机怕了,已经找地方躲起来了。
后来那司机不知为什么又想明白了,又露面了,第二天才跑到新华区交通中队报案,说我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那么,车祸究竟是不是我的责任呢?我们且来看现场,仅举三条就可以判断是谁的责任。
出车祸的那条路是一条小路,只有中间一条白线,叫混合道路,有个规定,在混合道路上行车必须躲障碍。路面两边低中间高,水在两边流,我那天在路中间骑车,是躲水躲障碍,是正常行驶。后面再来车,我是他们的障碍,他们应该躲过我或者按喇叭让我躲开。他没绕障碍,风驰电掣般朝我撞来!那辆面包车车速极快。下雨天规定车速在20公里内,而那辆车猛地冲上来把我撞“飞”了,车玻璃全部震碎,那该是多快的速度啊!别说20码了,80码也有了。还有最关键的一条,“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指司机)必须及时报案,否则全部责任由司机承担。而这个司机躲了整整一夜!根据这三条他应负100﹪的责任。
正可谓“霜雪偏打离乱人”,几个月后,当我被诬以“诽谤省委主要领导”的罪名被羁押在劳教所时,那个曾处理过车祸事故的姓唐的交警戴着大墨镜来到劳教所,要我在一份材料上签字。我一看,肺都快气炸了!是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大意是:1995年7月13日车祸事件,主要责任应由我承担,判决由我赔偿对方汽车修理费。
我这才第一次见到处理我事故的交警。
我问他:“你又没问过我,你是凭什么判的?”
那位交警傲慢地说:“我去了现场,问过司机,该你负主要责任。”
我一听就火了:“你们这是落井下石,你看程维高打击报复我,我现在好像是软了,怕了,你在这个时候让我给你签字,门儿都没有!这事终究是要搞清楚的。”那天正巧我老伴在场,她劝告那位盛气凌人的交警:“你们不要趁人之危,不要只看今天有一些坏人得势,也就跟着起哄。小伙子,把眼光放远一些,不要助纣为虐,将来我们老郭会平反的!”
见我拒绝签字,那位交警也没办法只好走了。接着事故的对方在法院起诉了我,我被撞得重伤,差点送命,司机反而振振有词地指控我“违章”!
新华区法院的态度也是很耐人寻味的,一开始一位法官态度很好,明确说:车祸司机第二天才报案,就冲这一点,孰是孰非,该怎么判,法官是有把握的。
可是不知为什么,到后来真正处理这一事件时,那位曾经对我表示同情的法官再不坚持正义了,判决由我赔偿对方修车费2000多元。
这件事到现在为止,许多悬疑都没有得到解答。然而,那份颠倒黑白的“判决”,连新华区检察院都看不下去,一直抗诉到今天。
几个月内,“巧合”地发生挨打和车祸两件事,而且两次都直对着我的“命门”来,这一切真的是“巧合”吗?
鲁迅写过类似的话:周围的一切压迫着我让我不能呼吸。
1995年的那几个月,我的心情就是这样的。
第二部走到黑(6)
我的眼前不断浮现出那几张脸:那殴打我的一群人狞笑着的脸,李山林紫黑色的被欲望支配着的亢奋的脸,市纪委书记见到我递检举信时惊恐万状的脸……这些脸搅得我心烦意乱,理不出一个头绪来,我在想,这张让我窒息的“网”是不是我碰壁太多以后主观想像出来的?是不是我太偏激了,以至于把形势看得“一片黑暗”?
不知为什么,此时的我想起了父亲给我的“遗训”。
那还是困难时期的事,我们全家都出门讨饭去了,父亲已经断炊数日,躺在炕上等着饿死。
幸亏我从保定风尘仆仆地赶回家乡,用积攒下来的一点粮票买回棒子面救了父亲一命。缓过气的父亲苦笑着拿出一张写着“忍为高”的字幅,说:孩子,爹还以为这回扛不过去了,把遗嘱都给你准备好了。
然而我今后几十年的经历,表明我并没有完完全全遵从他老人家的“遗训”。几十年来,我一直在琢磨这个“忍”字的含义。这个“忍”,如果是指在面临艰难困苦时,生理上、意志上的“忍耐”,这一点我相信我是继承了父亲的禀性的。冻、饿、劳累、病痛,这几十年来一直没有放弃对我的眷顾,吃苦耐劳对我的磨炼,这些都教会了我面对各种生活难题的“忍”之道,在这个意义上,我是感谢父亲对我的教益的。
然而,受过几年蒙童教育的父亲所书写的“忍”,毕竟是在沉重悲惨命运压迫下总结出的一种放弃抗争、期望灾祸自然化解的自保之道。用毕生的血泪写就的“忍”,只不过是一种心酸的人生总结、一种无奈的告白、一种穷人的节操、一种看不到希望时的自我勉励罢了。这种“忍”,在我看来既救不了社会,又救不了他自己。如果我照着他的训示去办,我郭光允就不成其为今天的郭光允,也许,我会平平静静地养家度日,仕途平稳,随波逐流……
正如人们现在所知道的那样,我所选择的路决不是一条收敛锋芒的、求自保的“忍为高”之路。多年以后,我有一种奇怪的联想,父亲所写的“忍为高”条幅,会不会是一句“谶语”?“为高”,“维高”也。而且在江苏方言中,“忍”和“程”的音也很相近,程维高又是江苏人!莫非冥冥之中,会有一种感应,能预示我在20世纪90年代会同一名叫“维高”的大官交恶?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是不该相信这一切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斗争的第二阶段,我选择了义无反顾。
只有揭发程维高,才能揭开这鬼魅横行的谜底。
只有揭发程维高,从河北省到石家庄建委的许多不正常现象才能得到最根本的澄清。
只有揭发程维高,才能给那些趋炎附势的人一记当头棒喝。
这封给我带来牢狱之灾的信是我在养伤的情况下写成的,然而匿名揭发信的腹稿则早在几个月前就形成了。
我写这封信是经过了前前后后的反复考虑的,可以说,这是我一生中做出的最艰难的决定之一。
最初直接写信给程维高劝诫他不要重用李山林时,我其实已经心里有数:省委书记和李山林及南京二建的关系绝不简单。那封信里,我斟词酌句,意图上还是想极力避免激怒他本人,以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