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程维高-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来得及,来得及!”李山林拍拍肚子,“廉政报告现成的,全在我肚子里呢!”
“不是这样的……我们这个会有严格的程序,要书面讲稿。您写完了讲稿,我们还要组织人审查,审查也有个程序问题,明天无论如何一天是审不完了,你看这……”
人家明摆着就是在驳他了。
可此时的李山林像一条粘在手上甩都甩不掉的超级蠕虫:“这好办,我一会儿就把讲稿拿来,你们马上审查,不耽误后天上会!”
实在没办法,市工委的同志只好商量了一下,临时增加了他一个名额。
到了“新党员新形象”主题报告会开会的那一天,6个年轻党员讲完了,李山林西装革履、容光焕发地走上台去,开口便道:“同志们,我叫李山林,是石家庄市建委主任,我是1982年入党的(天晓得他究竟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
接着李山林自我介绍先进事迹:我拒贿两万五。大意是说求他办事,走后门的人送给他的钱、高档物品什么的他不要,全送到监察局了。
从《石家庄日报》上读到这一段,我不禁哑然失笑,我想起他给部下公开讲的话:“别人给你们送钱、送礼,你们就收下!实在不要呢,你们就送监察局,还可以当‘拒贿英雄’呢!”原来如此。他有上交金戒指、金项链的事,这不假,我也听说过。可是,他的话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他忘了,他所夸夸其谈的那些“拒贿光荣史”,严格说不叫“拒贿”,而是“受贿行为已完成”,是完成时。同事们在笑谈他的“廉政报告”时,一个当律师的朋友明确指出了这一点漏洞:“人家找他办事,给他送钱、送金项链,他没有当面叫人拿回去,收下了,行贿的人把钱拿来你要了,人家出了家门,你就叫受贿行为完成了,不叫拒贿。”此言一出,我们哈哈大笑。律师朋友又说:“怎么看这个问题?这送来的钱你一个礼拜内送监察局,这也不算你受贿,假如超过一个礼拜,那就难说了……他收的好多东西都超过一个月,这个尺度怎么把握?这里面的猫腻是什么?你们自己掂量。”我说还掂量什么,只不过大家伙心存忠厚,不说破他罢了。
建委这个单位,来送钱送物的确实不少,你李主任为什么那么热衷于跟外面的人亲自打交道,你瞒得了别人,还瞒得过建委的同僚们吗?
我正因为怕别人送钱,给处里、站里的同志“约法三章”:甲、乙双方来办手续时,不要叫办事的人跟我照面,由处里的同志把文件、手续全部审查完毕,没问题了,可靠了,再把有关文件、手续拿到我屋里来。有一样必须遵从:不能让办事的人跟着,以免甲、乙双方的人认识我。在兼任站长的时候我也交代:千万不能让办事的人直接来找我,更不能暴露我家的住址。
即使这样防范,还免不了有钱有物送到我这里。
第一部从“茶杯风波”到人代会“大戏”(2)
有一段时间,批准议标的事由我负责,这个权力不在李山林那儿。他当了主任之后,还是由我一支笔来批。我批过的可以不予招标而议标的事只有过一两桩。浙江某县一个施工单位的经理手里就有这么一个工程,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不予招标。这是一个学校,一个教学楼分两半,一半先招标、图纸也出来了,钱也到位了,这一半就建成了。建另一半的时候,考虑到节约原则,根据当时的规定,可以由原来的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于是我批准了这一个。在我落笔之前,经理递过来一个信封:“郭处长,听说你要到北京出差,这点钱你路上花吧。”我瞟了他一眼:“多少钱?”“这个……不多,6000。”我碰都没碰这个信封,当场跟他说:“你把这个钱拿回去,还放回你的包里去。我给你批这个,不是为了图你的钱,我是规规矩矩按国家规定批给你的。你不找我,别人也会批给你,因为你符合规定。”“我知道郭处长按原则办事,这点钱只是一点心意,没别的意思……”这位经理坚持要我收下这6000块。我正色道:“你别让我难堪,我没收过任何人的钱。你要硬给我,我还真没法给你批了,你不是为我好,这样做是把我毁了。”我讲明了这个利害关系,该经理终于不再坚持。
我说这段插曲,没别的意思。你李主任不是要查我吗?你李主任的手下人不是勒令我响应“两高通告”号召交代我的“经济问题”吗?好,现在你在台上,我在台下,我们比试比试:看谁行得端坐得正,看谁是小人,谁是君子。
李山林做这个廉政报告是非常滑稽可笑的,他是想一箭双雕,既想通过这个滑稽的廉政报告欺骗组织,以捞取更大的政治资本;又想以此掩盖他真正的受巨贿的真相。当时做廉政报告是在1988年年底,而在1988年,李山林将石家庄市水泵厂综合办公楼工程批给南京二建后,就要了南京二建1万元的好处。在那个年代,有1万元的存款就是富翁,当时想发家的也仅是当个“万元户”,可是李山林一次就从南京二建捞了1万元。在这之前一次几千元的好处他也捞了不少,在他的廉政报告中“拒贿二万五”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而这交给监督局的“二万五”并没有包括南京二建的1万元现金和其他的好处费,交给监督局的是他不想要的一些物品,自己折价后号称“二万五”。
更令人作呕的是当李山林大量侵吞人民血汗的时候,却变着法整别人。例如有些机关技术人员在技术鉴定会开完后和其他技术人员一样,在会上拿了50元的技术鉴定劳务费,李山林则不断地告人家,斥责人家不廉洁,非要人家把50元钱退给监察局,还叫人家写出书面检讨。在李山林挖空心思捞取好处时,他还时常在会议上大讲“廉政”,讲什么“公生明,廉生威”,这是石家庄旧时代一位县太爷讲的话,李山林以此掩盖其受贿的犯罪行径。
李山林的报告不仅肉麻愚蠢到极点,他还大言不惭地说:“同志们,我是个建委主任,我想要哪里的房子就得给我哪里的房子,我想要多好的房子就得给我多好的房子,我想要多少房子就得给我多少房子。可是我不要,我要等全市人民都住上了新房子我再要新房!”又说:“我现在住在平安小区,一共才3间房,房前还有个臭水沟,臭气熏天,到了夏天还要忍受蚊虫叮咬。可是我就不搬,为什么呢?我就是要等到全市人民都住上了新房之后,我再要新房!”
多么掷地有声!多雄壮豪迈的廉政宣言!可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呢?“等全市人民都住上好房子我再要新房”的声音还在余音缭绕,石家庄市向阳街东头的两套豪宅有了新主人,不是别人,就是掌握石家庄城建大权的李山林!
且不说这个报告在建委系统里弄得沸反盈天,当时台上的一些领导和老同志听了也不是滋味,纷纷交头接耳——
“这人是谁呀?”
“没听他自我介绍吗?是建委主任。”
“这人怎么回事,他是个领导怎么这样讲?是谁审查的材料?”
……
不要怪老干部们说得不中听。其实,不用联系他的实际表现,就从这个漏洞百出的“报告”来看,就透着虚!透着让人牙龈发酸、脚跟发麻的假!
我没有客气,拿着他的“报告”去找市纪委书记:“李山林的这个‘廉政报告’,你们审了吗?议了吗?你们探讨过‘拒贿’和‘行贿’完成的法律界限吗?他李山林把钱、物放在家里一个月再上交,到底是‘拒贿英雄’还是心里有鬼?”
市纪委书记也认为李山林的“拒贿”有问题。
得知李山林在某房产开发公司要了两套新房的情况后,我又去找常务副市长。
我手里拿着李山林那份“廉政报告”:“白纸黑字写着呢,他要等全市人民都住进新房再搬家,眼下这算什么?才几个月下来,他一下就要了上下两套!这叫啥玩意儿这?这能叫人吗?还领导干部呢,就干这样丢人的事!”
常务副市长说:“小郭你别激动,有话慢慢说……”
第一部从“茶杯风波”到人代会“大戏”(3)
通向省长家门的一架云梯
我跟李山林的矛盾就这样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对我的立案审查无休无止,1990年4月,建委又下文,把我的定额站站长给免了。但是没有给我发文,也没有任何领导给我谈话,没人通知我被免职了,更别说领导给我解释免我职务的原因了。
然而我还能工作,说话还算得上数,处长职务还没有免(尽管李山林老早就扬言要把我的处长也免了)。处长虽还没免,但日子也不好过,因为建委都知道李主任发了话:郭光允说话“不算数”。但他李山林还不能做到一手遮天,建委的许多同志也深知我郭光允在业务上、在技术上说话还是“算数”的。我克服了一切阻力,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如果没有后来程维高垂青李山林,重用李山林,放手让他做坏事的话,如果不是程维高、李真、李山林、吴庆五等人联手让南京二建肆虐河北建筑市场,如果没有程维高授意省委组织部及石家庄市委上演一出“竞选副市长”的丑剧发生,如果……
假如以上的“如果”变成了现实,那么即使我同李山林矛盾再尖锐,也只能算是“茶杯里的风波”,机关里的是非而已。
可惜,历史并不承认“如果”、“假如”,所谓“自作孽,不可活”,还是符合历史辩证法的。
这个严正的规律,在某些过于“聪明”,换句话说是“聪明得近乎愚蠢”的人身上,体现得特别明显,程维高的秘书李真如此,李山林也是如此。
这一年,程维高从河南省省长任上调任河北省省长,开始了他长达十余年的主政河北的政治生涯。
一开始从电视上看到新省长,对他的印象是作风干练、精力旺盛。河北的老百姓戏称石家庄是“中国最大的村庄”,这里面既有俏皮调侃之意味,也有暗讽石家庄市容、街容脏乱差的意思。程维高省长在电视上露面、严肃批评石家庄的这一弊病,并着力实施城建改造。
作为一名机关干部,一开始我对程省长是有好感的。
“扩路、拆墙、透绿”,是程维高关于城建改造的一项举措,实施以后,也的的确确见了效果,老百姓感到“路宽了,地绿了”,老百姓的反映也是真心话,干部们对这位新省长的印象是,办事利落,性格强硬,有强烈的个人风格。刘善祥老书记也亲口对我说过,直至1993年程维高任省委书记的那一年里,程维高“还是比较谦虚的,有些问题也听得进同志们的意见”。
我是万万没有料到跟这位尊贵的省级大员日后会有什么矛盾瓜葛的。我受党培养多年,头脑里没有什么封建等级观念。小时候我在蠡县老家仰视冯家宗坟里的石碑时,看到石碑上刻的“二品”“三品”等文字,开始懂得人间还有一种不可冒犯的叫做“官威”的东西,父亲的遗训也叮嘱我为人处世学一个“忍”字。
假如没有“建委风波”之后的环环相扣的因素,那么,程维高为他的官,我做我的一介平民,太平世界,朗朗乾坤,平白无故还会生出什么灾祸不成?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先从南京二建说起吧。
“南京二建”的鼎鼎大名,自程维高被查处之后,几乎在全国妇孺皆知。换一种情况,“南京二建”的这种“知名度”花上亿人民币也是买不来的,可惜没有一个经理人愿意有这种“知名度”,南京二建驻河北的经理朱钧昌后来因经济犯罪被判了20年徒刑,后任经理王建新也因行贿被判6年徒刑。你能说是程维高等人害了南京二建?还是南京二建坑了程维高?
说起南京二建,这个公司刚到石家庄来的时候,还是我给办的手续。当时是一个举报让我知道南京二建的,举报什么呢?南京二建是先拿了工程才进石家庄的,没有在我这里办手续,有人报告到我这里来,我得查一查呀,这种情况按规定是应予清除的。
南京二建一听建委要查他们,那个工程负责人赶快过来了,又是承认错误又是表示要改正,立即补办手续。我想人家刚进来,揽个活也不容易,不能一棍子打死吧,就到施工现场去看了看,考查了以后,觉得施工质量不错,其次他们的态度也好,所以按规定就给他们补办了进石家庄市的施工手续。
这样一来我跟南京二建就认识了,而且还知道他们当时的经理罗××还是我同济大学的校友(罗××在同济大学进修过,算是校友吧)。客观地说,南京二建刚闯河北市场的时候,确实是凭着苦干和灵敏的商业头脑打天下的,他们工程质量也不错,那个时候,我支持南京二建是对的。我冲着校友的面子,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也帮了南京二建不少忙,但我没有要过南京二建一分好处,没有吃过他们一顿饭。热情的罗经理从老家给我捎来板鸭,我一推二推没推掉,河北人也不知道那板鸭怎么个弄法,放在家里时间一长,结果都发霉了。
历史会跟人开玩笑的。一开始“旗帜鲜明”地反对南京二建的,反而是那个后来跟南京二建沆瀣一气的李山林,而当时的我根据政策规定,反倒是比较维护南京二建的。
这一天,李山林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冷冷地说:“我要清除南京二建。”
“清除?南京二建干得挺好,为什么要清除?”我不太理解。
“这帮南蛮子拉活拉得太多了,施工单位意见很大呀!”
“李主任,”我耐心地解释,“清除恐怕不太合适,有规定,一个施工单位年人均承揽工程不得超过70平米,超过这个范围,咱们可以叫他退了。控制可以,清除不太好。”
李山林眼一瞪,武断地说:“我不管,你必须起草文件,把南京二建给我清了!”
他又强调一句:“省建委就是这个意见,我是在执行省建委的命令!”
我不知李山林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但如果真是“省建委的命令”,这个“命令”也未免太蛮横、太排外了。
我始终没有起草这个文件,很明显,在当时,“清除”南京二建的决定肯定是错误的。我扛着没有去执行所谓“省建委的命令”,倒不是出于我和罗经理的同学私谊,我只是认为,这样做不符合改革开放的方针,断然清除是地方保护主义,是排斥竞争。原则上讲,这里面有个宏观调剂问题,只能控制,不能清除,不能断人家的生路。
第一部从“茶杯风波”到人代会“大戏”(4)
历史有时也真是奇怪,我在这场波折中扮演了一个奇怪的角色。先是依原则维护了南京二建,并给予了合情合理的照应;接着对方给我“报之桃李”,想给我铺一条改变命运之路,而我没有领情;再接着是李山林同南京二建“亲密携手”,以程维高为后台,横行河北建筑市场,而我郭光允不知不觉变成了他们的对头。在这个过程中,好像是矛盾变来变去,人物的角色也转换来转换去。我也始终成为其中的介入者和见证人,但有一点是明确的,矛盾双方的内心是没有变的:一方面是一成不变的私欲;一方面是良知和操守,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