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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个人的森林-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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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明是在和飞快流逝的时间和如流沙般不可把握的爱情赛跑。我们躲得过时间与距离的宿命吗?    
    如同现在,窗外寒风呼啸,我关闭了所有的窗子,阳光穿透阳台的玻璃,屋子里的暖气开得很足,发出轻微的“丝丝”的声响,我只穿一件衬衣坐在靠背椅上,读着一本旧书。电视机兀自一直开着。我们的儿子在另外一个房间里奔跑玩耍。书桌上那盆吊兰翠绿挺拔。我的心脏有一点微微的疼痛。我知道我正在被所谓幸福的感觉击中,亲爱的,是否此刻你也能了解我的心境,并且与我一样,感激这瞬间的幸福吗?    
    我多想让这一刻暂停。在沙与沙拥抱的那一刻,我多么希望海水静止。在黑暗的高速公路上,我多么希望时间就此停驻。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刻,多想,不让未来的烦忧扰乱我此刻平和、宁静、快乐而略感幸福的心——它们是多么地容易稍纵既逝呀!    
    让这一刻暂停,让这一刻暂停。让我成为那粒再也不愿离开的沙。    
    跟老崔一起慢慢变老    
    前不久和一位搞摇滚的朋友聊到崔键,这哥们儿说,老崔除了会“咄咄咄,啾啾啾”没别的什么,说到这我们一起会意地哈哈大笑起来。这笑没有一点讥讽的意味,在脑海里过一下老崔各个时期作品的旋律,的确大多是这个调调。老崔这短促有力的声音,此刻正越过已成过往的青春迷墙,一路穿山越水,击中我老而弥弱的心脏。    
    与众多1970年代人一样,当我憋着嗓子、用尽全身力气高喊出一声跑音走调的“我曾经问个不休……”的时候,并不知道有个叫崔键的家伙正在北京乃至国际舞台上,身着一身军装扮酷。那时候应该是1988年,在某个夜晚上完自习课回家的路上,每当身边有骑自行车擦肩而过的女同学或穿过那片荒草萋萋的野坟地时,我的身体里总像有股膨胀到欲爆炸的力量——伪愤青通常称之为愤怒,可惜当年我并不知愤怒是个啥形状,只知道在一声怒吼之后,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时,所有的力量都化作夜色里一抹消失的微风,徒留下那个时代所有少年都具备的哀伤。    
    1991之后我与老崔一别经年。青春短暂的像兔子尾巴,我拼尽力气在生活这条翻滚浮沉的污浊的河流中寻找可以呼吸的空气,那个年代,我不关心崔键,不关心文艺,甚至不关心这世界。我只关心自己。直到2002,这年夏天,我在北京一家公司的办公室里,一位同事不厌其烦地、一天数次地、持续数月地用Winamp播放一首歌,“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奇怪的是,我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厌烦,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居然不知道这首歌是崔键的作品。    
    今年春天的某一个下午,我在一个即将拆迁的音像店里,花五元钱买到了一张崔键的现场演唱会影碟。晚饭过后,我打开电脑,扭开音箱的开关,听崔键。我的藤椅恰巧在那天坏了,我房顶的灯恰好在那天也坏了,在阴暗的光线里,盗版影碟播出来的影像灰蒙蒙的,崔键唱现场的声音也有些模糊、温吞,我还是,慢慢地,热泪盈眶……    
    近些年,老崔都快成了嘉宾专业户,四处给那些腕和非腕们暖场或捧场。嘉宾,是一个多么暧昧含糊的词。我们又是谁的嘉宾?我们不知何时会站到场中,却知道何时会被逼到场边。不知什么时候该上场,却知什么时候该退场。想起那晚,坐在“吱呀”作响的破藤椅上,30岁的我满脸沧桑,心如刀割。崔键老了。我呢?    
    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去无回    
    如果三年前那段以梦为马夜夜对酒当歌的日子,是距离我最近的青春回忆的话,那么现在坐在电脑前,带着一张午睡过后疲惫表情的我,又怎么能够不承认自己已恍然中年?经常在文字里以中年男人的称谓自嘲,只不过是想用沧桑的语言来掩饰那颗仍然不时泛起青涩的心。青春,如同错过的一场重大球赛,比分已经遥挂在散场后的电子屏上。端坐在酒桌前或牵着儿子的手漫步在小区的草坪上,心中徒留怅惘……    
    独自生活的时候,经常一个人去看球赛。换乘几路公交车,在开场前两个小时就坐在了球场里,屁股底下垫着一张当日的晚报,关掉了手机,切断了与外界的惟一联系。比赛通常在黄昏时分开始,不知何时坐满了场地的球迷和不知何时全部亮起来的整排整排的射灯,常会给我带来一种奢华、壮阔和激越的感觉,这种感觉在观看《指环王》、《特洛伊》这样的电影时也会出现。在看球的时候,我常常走神,在整齐划一高喊着口号的人群中间,我的思绪常会飞到场上的高空中,那里遥远、空旷,可以容纳每一颗孤独、狂躁的心。    
    我有不少朋友喜爱足球,但我们从来没有在球场观看台上聚到一起,也很少谈论这个话题。经常与一个哥们儿聊天,用一句句粗话拿生活取乐,偶尔也严肃地聊聊情感话题。他讲起他的一位朋友,因为种种不顺心,一次酒后扑到朋友的怀里痛哭失声。还讲起一位同在一个城市数月却不得谋面的朋友,因为他每晚下班都在12点之后,总是没有机会聚到一起喝酒。有些聚会,是只适合于男人之间、只属于两三个朋友之间的。夜晚12点之后的聚会始终没能成行,我们各自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    
    一个朋友说,我们苦闷,但我们还有足球,有的人比我们还苦闷。我不知道,他说的有的人指的是谁,但却隐约感觉到,他的话包藏着深深的涵义。如同一位足球主持人所说,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足球不应该是一种娱乐行为,它事实上没有任何乐趣可言,它只是男人在情感上的某种寄托。是的,在少年的时候,我们会为一场比赛的输赢,摔桌子砸板凳开口骂娘;在少年的时候,我们会抛下抹着眼泪的姑娘振臂站在海啸般的球场看台上;在少年的时候,我们会为散场后无法释怀的激情而虐待自己的胃,灌下10瓶啤酒……如今这些都幻化成为回忆时嘴角漾开的一抹微笑。我们的青春随足球去了。我们的青春就这样去了。    
    寂寥的白衬衣    
    天气热了,手指掠过衣橱那一排白衬衣,终于没有勇气找一件出来穿在身上,想起去年,为了了结自己多年来的“白衬衣情结”,一口气买了七、八件白色的衬衣,有的躺在柜子里,还未拆封,而我,却与过去的我就此别过了。    
    少年时,很没出息,在课堂里经常看言情小说,现在想来,喜欢白衬衣与此不无关系,因为,书里的男主角通常都是白衬衣加身。可惜,貌似的文质彬彬并没能掩饰我内心的狂野,在1990年那个小县城的街头,经常可以看见一群少年抽烟、打群架,而我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白色的衬衣和袜子,青色的裤子和布鞋,廉价的纯真年代,就连痛楚都是混沌的。那件撕裂的白衬衣和疼痛的青春被团成一团,抛掷在记忆最沉寂的角落中,连风都吹不起。    
    成年以后,很少再去碰触白色的物件,包括白色的衣服。在很久以前,我一度认为成人的世界是肮脏的,充满了权势、争斗、虚假与不公,就像一张愈收愈紧的网,而如今,虽然我没在这张网中自甘堕落,但也常发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伪善感叹。每当在街上看到那些踩着单车带着女朋友的白衬衣少年,总会生出一些仰羡的眼神,青春小鸟一样远去不回来,同样,那些白衬衣飘飘的年代也不会再回来了。    
    我对白色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完美期待。白色的衬衣对我而言无疑是一种隐喻,白色意味着洁净、高贵、不染纤尘,我深知这样的境界几乎不可能存在,也没有人能有这样的品质——除了孩子,而孩子通常是喜欢五颜六色的,在他们眼里,白,可能意味着一无所有、索然无味,当他们明白“白”的涵义的时候,他们的内心早已被这个急功近利的世界污染的如同城市的天空。    
    一年四季,我穿着灰色的衣物在城市中穿行,冬天的时候,还会用黑色的棉衣把自己紧紧包裹起来,白衬衣在我的身上永远呈缺席状态,因为我不能忍受一天下来领子上泛灰的印痕,也不堪挺直的白衬衣在洗衣机里经受自来水和洗衣粉的一番“摧残”之后,整体皱褶、泛黄……我常想,如果能有一段空闲的时间,不出门,也没有杂事烦扰,我会挑一个阳光很好、空气很清新的日子,穿上自己心仪的白衬衣,坐在沙发里,抽烟,思考——还是别讽刺我好了,我永远不会这么干的,因为,单单是这个想法,就让我觉得足够矫情了,我还远未小资到这个地步,想想,只是想想而已……    
    听说早在几年前,“穿西装,打领带”就被列为“四大怪”之一了,如果里面再穿件白衬衣,估计除此之外还要再添一个“四大傻”的称谓,所以,有几天早晨,我总会在卧室里掂量一番,然后冲到衣橱边,随便套了件T恤就走,那些被我冷落的白衬衣,估计还得几十年寂寥下去,直到我白发苍苍的那一天。    
    


第一辑 事关心灵三年不读书

    宋人黄庭坚曾说,“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小资鼻祖张爱玲好像也说过这句话,掐指算来,我已经有三年没好好读过一本书了。按这标准,恐怕我得学李敖在一封情书里形容过的那样,要脸背对着女孩走路,还要发出“老天爷呀!我是‘不堪回首’的呀!”这样的感叹。我不信鬼,不信神,但偏偏相信“腹有诗书气自华”这类的鬼话,隔个十天半月不看书,心里总有些揣揣不安,倒不是担心自己本就不太周正的脸变成了阎王面,而是作为一个把写字当成终身爱好的人来说,不读书,还有啥资格作文?    
    不止一位朋友苦口婆心地劝告过我,读点书吧,读点书吧,聪明伶俐固然可爱,但写到文章里终归只能是博人一笑而已,想真正写几篇货真价实的文章,还得要有大量的阅读积累。对我寄予厚望的朋友多少有些恨铁不成钢,每次听到逆耳忠言我也总会作无限悔恨状。我真的很想读书,不信你到我家看看,朋友送的、书店买的书堆满了书架,从现在起啥也不干把脑袋埋书堆里把这些书看完,用不了十年也得八年。可是,我也是真的没时间读书啊!    
    我想,和我一样痛心疾首悲呼没时间读书的人不在少数。借口,纯粹是找借口,真要想读书,还怕没时间?在自诘的重大压力下,一本《叔本华人生哲学》在洗手间里,被我花一个月的时间解决掉了。如果这种精神不断发扬光大的话,那成果可是……于是,在黑暗隧道穿行的地铁里,在摇摇晃晃破旧不堪的公交车上,常可以看到俺埋头苦读的身影,一天四、五个小时的车程,这段时间不读书简直天理难容。有一年我在公交车上复习《三国演义》,读的太过投入导致坐过了好几站地,事后想,多希望自己能浑然不觉地一直“过”下去……遗憾的是,上苍不垂青,坐车看书会晕车的毛病打小就养下了,所以,这三年来,我在车上完完整整读过的书居然没有一本,往往是坚持看不到一半就仍掉了,之后再也提不起阅读的兴趣。    
    真正适合读书的环境在我的想像里应该是这样的:四周一片静谧,夜,窗户外面有一轮大月亮,微风,树叶偶尔“哗啦啦”地响一阵子,一杯咖啡(茶也行)在面前的小桌上,冒着袅袅的香气,一盏台灯,投下柔和的光线,一个松软的抱枕,抵在背后,最重要的,得有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如果还能红袖添香的话……对不起,对不起,您看我想哪去了这都。    
    物质对读书人的心理冲击还是次要的,读不下书归根结底还得从自身找原因。不少学者提倡读书人远离浮躁清心阅读,但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生活不稳保障不坚,有几个人能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大部头的经典著作读起来耗时费神,字少图多的时尚读本嚼之无味,作家浮躁,出版社浮躁,读者也浮躁,这书,是没法读了。可是,不读书,又去哪里寻找我们的精神呢?读书的愉悦,何止是其他娱乐活动所能代替了的。    
    地铁摇晃    
    不经常坐地铁前,始终对地铁有一种神秘感,觉得这么一串庞大的交通工具,在地下老鼠似地窜来窜去,甚是吓人。几个月前,因为工作原因,每天上下班要有两个多小时流窜于地铁内,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知道下车该往那个出口走了,方对地铁的认识由感性上升到了理性的高度。    
    港台人士管地铁叫“地下铁”,不晓得是强调必须在地下行走的列车才能叫地铁,还是别有用意。抒情男人几米有一本著名的绘图书名字就叫《地下铁》,前不久还被改变成了电影,不管是以图画还是以影像的形式出现,“地下铁”都比“地铁”两个字柔软、诗意多了。可能是受文艺作品的影响,我发现最近地铁里谈情说爱、认为制造浪漫邂逅的情景增多了不少,报章上选择到地铁自杀的人也增加了不少。爱情和死亡,难道这就是地铁冥冥当中注定的宿命?    
    曾经的青春玉女徐静蕾在出演《开往春天的地铁》时,有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曾兴奋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地铁可是个最容易发生爱情的地方”,按照这种说法,我每天走过路过,起码一天也得见证几桩惊天动地的爱情,可能是因为我每天只顾埋头看报的原因,错过了。明天不看报了,睁大眼睛等爱情去,说不定哪天也能光顾我一下哩。琼瑶阿姨有一部言情小说叫《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这个书名用来形容地铁里行走的人群非常合适,拥挤的车厢时而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到了站又瞬间消失的干干净净,爱情难道就是在比肩而立的那几分钟内产生的?    
    我常揣想,地铁里这么多人,他们从哪里来,到哪一站下,出了地铁之后的第一个表情,会是什么样子。就像几米书里画的那样,在地铁时虽然拥挤,但大家仿佛都是一个表情,严肃、沉默、若有所思,虽然有列车行走的巨大声响,但在地铁里,这还是一个静谧的世界……人们常将工厂、校园、长途客车形容为一个小社会,那么地铁该是一个聚散最快的小社会了,同处在一个车厢的时候,大家呼吸着一样的空气,如同在黑暗中生长的蛹群,而一旦见到阳光,他们有的就成了蝴蝶,有的就成了飞蛾……    
    地铁内的空间和这个城市一样庞大,很难遇见一个你认识的人,前些天晚上我曾经意外地遇见多年前的一位同事,还好,他还记得我长的样子,叫出了我的名字,列车靠站,我们站起身飞快地聊了起来,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一张名片,在他跨出门的时候叮嘱他有时间打电话。然后,地铁就呼啸而去。他会给我打电话吗。地铁有的时候也赶时间,开的飞快,不过大多数时间是在慢慢地晃悠,尤其是刚开通的八通线,慢得像蜗牛爬,进出站的时候还摇晃的厉害,我每天晚上薄暮时乘着它回家,常被晃悠得昏昏欲睡。不巧对面坐了位漂亮美眉的话,还怪不好意思的。    
    喝茶    
    终归不是个雅人,一直没培养起喝茶的爱好。一般口渴时,逮着什么是什么,汽水、咖啡、啤酒都是上好解渴的饮料,酒后半夜醒了,冲进厨房对着自来水管一阵痛饮,抹一把嘴回去接着睡觉,畅快。     
    年轻时,为赋新诗强说愁,也写点类似“白水泡茶慢慢浓”的文字,为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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