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幻天下-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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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看热闹耽误了时间,你推着空手推车往雅法镇返回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当你经过幽夜森林旁边的时候,感到里面阴风阵阵,你心里有点发毛,加快了脚步。这时,你注意到有个穿着皮甲,手里拿着长矛的年轻人从森林的方向朝你走近。
他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脸上、衣服上、长矛上都沾满了泥土。你认出他正是雅法镇猪肉店老板的儿子达克,你们之间的关系一向很坏,曾经不止一次吵过架。
你正想要嘲笑他的狼狈样子,话还没出口,达克突然眼露凶光,挺起长矛刺进了你的腹部。
你感到肚子传来剧烈的疼痛,全身都痉挛了起来。鲜血从你的嘴角流了出来,你无力地倒了下去。在你临死之前,你感觉到有人拿走了你肩上的钱袋。(END NINE)
你想也不想就拒绝了父亲的要求。父亲只好自己推着装蜡烛的手推车出发了。
这天你又像往常一样在街上闲逛,当你晚上回到家里,发现父亲还没有回来。你开始感到有点担心了,叫上店里的另外两个学徒,你们点着火把沿着道路往邻镇走去。
在幽夜森林附近,你隐约看见有个黑黑的东西躺在路边。你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用火把凑过去照亮,才发现那原来正是你父亲冰冷的尸体和空空的手推车。卖蜡烛所得的钱并没有在父亲身边,看来这是一起抢劫杀人的案件。
你感到茫然和悲伤,不敢相信父亲就这么死了。在这之后,年仅二十岁的你继承了蜡烛店,但因为你以前整天在外面闲逛,没学到多少手艺,蜡烛店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店里的学徒们也都离开了你。终于有一天,你破产了,沦为了路边随处可见的乞丐。
七月:骷髅的平凡一生(1)
早上醒来的时候,弗罗斯特一下就有了两个重大的发现,一好一坏。好的一个是:困扰他很多年的一大堆烦恼,包括脸上的青春痘啊,右腰的古怪皮肤癣啊,腿上两寸长的伤疤啊,通通都不见了;坏的一个是:青春痘,皮肤癣和大伤疤下面的肉也不见了。他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自己的胳膊、大腿、胸口、腰什么的,发现,除了骨头以外的东西都不见了。费罗斯特狠狠地看了又看,觉得好像用力得都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可是还是什么都没看见。于是他又伸手去摸,终于确定除了骨头架子什么都没有。他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想弄明白是不是昨晚酒喝多了还在发烧,结果却纠正了自己刚才的一个错误——不管怎么用力,眼珠子都不会瞪出来了——它已经不在了。
“天哪!”费罗斯特大叫起来,“布切尔,你个混蛋,我只不过欠你五十六块七角,又没说不还,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把我的肉割了拿去抵债!”他的喊声空荡荡地从自己的骨架里扩散开,因为没有肉体来遮挡,就好像钟一样嗡嗡的无方向地响着。这个响声反复地在屋里碰撞,穿过房门,越过整个村落。半晌,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如果在平日,这样的大喊大叫绝对会激起隔壁约翰大妈的愤怒,她的儿子小约翰已经连续三年考场失利,死活跨不过那所顶呱呱马铃薯种植学院的门槛,就开始不断地从周围找出各种借口来证明这一切都是其他人的错。但是今天这样的宁静让费罗斯特纳闷,不知道没有了那样的骂声,这一天该怎么开始。他在床上又坐了会儿,刚刚重新想起自己浑身上下只剩骨头的事情。突然砰的一声,门被砍开了。
没错,被砍开了。几块木片翻腾着飞进来,几乎打到了弗罗斯特身上。他还来不及被吓一跳,哼哼哼哼的破响就在整个房间里回荡。一个庞然大物气势凶猛地冲了进来,虽然弗罗斯特脸上原来长着鼻子的地方只剩下两个洞,但他觉得自己还是闻到一阵恶臭,因为成群的苍蝇绕着那个庞然大物飞舞个不停,好像在试图进行一场忽视体积差距的爱情。
这个大家伙是这个模样的:胖得像个球,长着乱七八糟的几条手臂,举着镰刀斧头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具体情况弗罗斯特还来不及看清,因为那个家伙一下就把他倒提了起来(抓的是脚踝),慢腾腾地走了出去。不过这样头朝下的姿势正好让他对着那家伙肚子上的大窟窿,里面翻出长蛆的烂脓疮,让弗罗斯特觉得一阵反胃。
那家伙慢腾腾地走着,于是被倒提着的主人公就有机会仔细观察自己碎了一地的门,这本是前天刚刚用新木头加固过的,他有些心痛的感觉。不过既然不管自己的心肝胃或者别的什么都统统不见了,这样的形容就似乎不太合理,不过要用什么别的方法来说明,弗罗斯特一时还想不到。如果这时候小约翰在的话,大概能提供点儿什么意见来听听。小家伙的脑子还是很活的,这时候如果在自己的身边,说不定能解释一下发生了什么。
然而他这样被倒提着晃晃悠悠地离开了自己的家门后,马上就不这样想了。小约翰的脑袋滚落在门边,少了半个脑壳,脑浆流了一地。一个佝偻着身体的小怪物兴冲冲地跑过来,抓起那个脑袋啃了起来,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似乎味道很不错。
这个时候,弗罗斯特才大致明白发生了什么,终于决定晕倒过去了。
当一个身心健康的骷髅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得知他们只能活七天之后,有好几个家伙当场就崩溃了。
当时他被那个慢吞吞的怪物拎着不知道走了多久,有点头昏眼花。那些黑死扭曲的枯树已经看得他神经有些麻木,突然爬上一道坡之后就显出那个巨大的用白骨点缀的广场来,上面已经乱七八糟地堆满了骷髅——没错,的确是堆满了,因为他们就好像破烂一样被层层叠叠地丢在一起,还不停有新的骷髅被运过来扔在上面。
就在这样的一片混乱中,一个留着傻里傻气的胡子,拿着个古怪法杖的老头子走上了广场前的方台,台子也是用累累白骨堆起来的。
老头子巫师清了清嗓子,顷刻间,下面便死一样的寂静了。他开口说:“大家好。我以巫妖之王的名义欢迎大家自愿加入我们的阵营,我代表巫妖之王感谢你们。”
他就这样拉拉杂杂地开场,说着毫无内容的废话。随着讲话的进行,人们渐渐地失去了开始的寂静,开始各自交谈起来,相互打听对方来自哪里,是怎么死的,是活着被杀死还是已经死了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姓什么叫什么原来干什么职业的,等等等等,喧哗声很快就失去了控制。在快要什么都听不见的时候,那个老巫师结束了自己的讲话,走了下去,然后突然想起了什么,又跑回去说:
“对了,差点忘记告诉大家,你们身上的招魂术还是初级的,只能持续七天,七天之后你们就会变回枯骨,回到死亡之神的怀抱中去。”
这一瞬间,一切突然又安静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头骨咧开自己的嘴,问:“你刚才说,我们会怎么样?”
“你们过了七天就烟消云散,变回普通白骨了。”老头子说,“放心,到时候我们会把你们当成优良的建筑材料。”他跺了跺脚,“就像这些东西一样。”
再一次的死寂。就在弗罗斯特试着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时候,他身边的一个骷髅突然进入了疯狂的状态,吼叫起来:“七天,居然只有七天,那为什么要把我复活,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呆在坟墓里?!我不要这样,不要这样!”然后这个家伙猛地朝身后一颗漆黑的大树冲过去,跑得那么快,好像那空荡荡的髋部接上了四条腿一样,然后一声闷响,就把自己的头骨撞成了粉末。
片刻之后,没有了头骨的躯体骨架猛烈地燃烧起来,发出诡异的幽蓝色火焰,几秒之内,那个骷髅就化作了粉末,哗的塌成小小的一堆,好像墙上掉落的灰末。那些预备使用七天的法力在一瞬间释放完毕,毁掉了它的承载者。
接着爆发了一场小小的骚乱,这上百个骷髅中有好几个被绝望控制,也就效仿他将自己的头弄得粉碎,将自己化为尘土。弗罗斯特更加困惑了,不知道一切到底是怎么了。那个老法师脸孔抽搐着喝止着大家,让大家冷静下来。
“别这样,孩子们,你们的路还长,没必要寻死觅活的。告诉大家,如果你们在这七天内能对王国做出令人满意的贡献,我们会为你们进行高级招魂术提升,把你们的生命延长。”
他叹了口气:“你们要是想死,我也不拦你们,但先给我说一声。像那样死多浪费啊。法力啊,那可都是。”说完,他晃晃悠悠地下了台,消失在骨幕的后头。
七月:骷髅的平凡一生(2)
弗罗斯特糊里糊涂地在绝望和希望之间绕了一整圈之后,终于有人开始给大家分排工作了,比如修建、粮食搬运等等。
弗罗斯特被派去干木工,因为他活着的时候就是干这个的。一个脖子上挂着头骨饰链的年轻巫师学徒走过来,停在他面前,用漫不经心的声音问“你以前是干什么的?”的时候,他其实很想胡乱说点儿什么伟大光辉的职业的,比如骑士啦、术士啦、市长啦、王子啦什么的。因为自己已经死了,那上一辈子的事情就不重要了,就像那个老巫师说的,这是新的生命了。既然没有谁知道你是谁,你是干什么的,你的容貌形象,你的家财衣服全部都消失不见了,那么为何还要守着那个旧身份过活?何不改变一下?他一心这样想着,可等到那句话问来的时候,弗罗斯特连一点点犹豫都没有,就回答道:“我是个木匠。”
所以弗罗斯特还是个木匠,实在怨不得任何人。
实际上木工的工作并不太繁重,弗罗斯特要做的,也就是在工房里把食尸鬼砍来的木头切割整齐,然后做点小座椅啊、棺材啊、投石车啊什么的。房屋的修建是没有他什么事情的,只要把木头运到需要的地点上,那个浑身冒着寒气、裹着袍子、把脸隐藏在兜帽阴影里的侍僧就在地面张开封印,打开幽冥地域的通道。那些木头被看不见的巨力吸去,然后就从封印的边缘长出几个一人高的骨爪来。在它的疯狂抽动下,建筑的外貌就如同影子一样浮现,一点点地从幽冥地域里被召唤出来。这一点儿也不用他操心,虽然破损的时候也会需要他的小小帮助,做个铆钉什么的。
总的来说,他七天生命的第一个白天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依然是琐碎地和木头们打着交道,虽然他已经死去然后又活过来,丢掉了很多东西,但好像依然固执地在原先生命的轨道上前进着。
第一个白天,就这样结束了。虽然弗罗斯特未曾感到疲惫,但一个瘦瘦小小的食尸鬼依然仁慈地敲响了下班的钟声。在那个青面獠牙,眼睛血红,佝偻着身子像猴子一样前进的东西带领下,他们穿过散发着沼泽腐臭和阴冷寒气的营地,前往自己的临时住地。荒芜之地上栖息着那么多古怪的生物,从有几个人大小的巨型蜘蛛到足以遮盖天幕的骨龙,看得弗罗斯特心惊胆战。
临时住地里除了并排着长长的床板,什么别的东西都没有。不过既然只有七天的居住时间,也就没有什么好讲究的了。他随便选了个地方,躺下。
这时候,他觉得浑身不自在起来。有这种感觉不是因为床板太硬,不如家里舒服;也不是因为整个长厅里只有他一个人躺下,太过显眼;更不是因为骷髅们不停地喧闹,吵得他有些耳鸣。他那样躺下,却觉得身体不知道该怎么放。失去肉体的支撑之后,弗罗斯特与床板的接触方式就变得格外古怪,特别是在没有屁股和大腿的情况下,半个身体就支撑在两个小小的接触点上,觉得生痛。而且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以前他睡觉的时候手是放在肚子上的,可现在腹部只剩下一根空荡荡的脊椎,那样的姿势,让他有把手埋进肠子里的幻觉——虽然它们已经不在那里了。
他折腾了好半天,终于忍不住爬起来,决定加入周围那片喧哗中去。他们匆忙着相互认识,相互了解。既然生命只剩下七天,于是一切都变得紧张起来了。弗罗斯特看着身边这群骷髅好像被魔法加速,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来回穿梭,用因为匆忙而变得尖锐的声音交谈。骷髅们说得那么快,他甚至怀疑他们用的不是通用语而是传说中的木族语甚至龙语。他们匆匆忙忙地认识,匆匆忙忙地相爱,匆匆忙忙地结怨,赶在这一天结束前,完成自己生前要花费二十年才能完成的历程。
在这群骷髅中,弗罗斯特终于有了一切都和过去不一样了的感觉。他们用陌生的语言对话,用仓促的步伐行走,因为赶时间而仅仅用第一眼决定彼此之间的关系。他们因为失去了肉体而爆发出柏拉图似的猛烈爱情,忽略彼此的性别和曾经的年龄,因为讨厌对方姓名的音节而彼此交恶,发誓为敌一生。在半个夜晚的时间里,这些陌生的骷髅们彼此相识,然后唧唧喳喳的睡去。
弗罗斯特好像认识了很多人,又好像谁也不认识。因为每个人都那样急匆匆地报上自己的姓名,来不及说上三句以上的话就消失不见,他们像走马灯一样在眼前晃动,直到纷纷睡去,那些晃动的影子依然盘旋在他的脑海里。
然后安静了下来。他躺下,把手放在身体两旁,毫无睡意。月光透过顶棚的缝隙浅浅地照在弗罗斯特的脸上,他开始慢慢地思考这一切。自己死了,在今天早上醒来之前,但不知道确切的时间,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对于这一点,他觉得无限的悲凉,因为自己的生命已经显得那么平淡无聊,那么至少希望能够死得奇特一点,比如为了保护他人而壮烈什么的,可惜就连这点愿望都无从达成。
在这积年累月的战争里,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突然死去,但是当自己一觉醒来,被告知还有七天可活却又是另外一件事了。弗罗斯特很难说明白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从来就不是一个聪明人,也就没有办法体会到为何这个消息突然间会让那些骷髅自杀。在他看来,七天的生命虽然不长,但至少比就这样自杀死去好得多。他们会计时死去,七天的时间就是他们的一生,曾经七十年的生命被压缩到这样的一周里,而就在昨天,一周不过是平淡无奇的短暂时光,甚至连用来结识一个陌生人都显得过于仓促。要他考虑一周内会发生什么的话,大概不过一样的木工生活,按部就班地走下去。于是他有些恐惧,害怕这样的改变让七十年生命的人类无从适应。
不过这种恐惧很快就淡化了,因为他转过自己的头骨看见了身旁的那个骷髅,那个比所有人都要瘦长纤细的骨骼表明,在这个家伙死之前,他是一个寿命长达一千两百年的精灵。
前精灵叫做狄拉希瓦,这是在第二天弗罗斯特才知道的。
一整夜弗罗斯特都没有睡着,因为他不困。甚至在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也丝毫没有一点困乏疲惫的感觉,但他还是伸伸懒腰,表示自己起来了。
这一天意外的清闲,几乎无事可做。甚至连太阳都还没有升到半空,木工班的二十多个骷髅就无所事事地空闲起来。弗罗斯特傻站了一会儿,觉得将自己不到七天的生命如此浪费实在是罪过,但却不知道该拿自己短暂的生命如何是好。
这时候,有个壮硕的骨架子站出来,说:“我们来场棒球赛吧。”
“拿什么来打?”有骷髅问。
那个壮硕的骷髅于是伸手猛地拔下提问者的脑袋,拆下他的左边胳膊,把头骨往天上一抛,然后狠狠地打击出去。
“啊”的大叫声从那个向远处飞去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