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05四条金龙 >

第6章

05四条金龙-第6章

小说: 05四条金龙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没有出声。
  军师为人何等精细,这一切自然看在眼里,他心中一笑。
  总团长既然受了贿,那就好说了,可是这时,年叔叔又向他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别太为己甚。军师这时,和年叔叔虽然相识不久,可是已成莫逆,所以他接受了年叔叔的意见。
  他向总团长一扬手:“总团长,今晚我在这里尽兴喝酒,天亮之前必然离去,要是太阳升起,你看我还在屯子里,死活任凭!”
  总团长笑了一下:“那就不打扰各位了!”
  他双手一抱拳,转身就走了出去,军师和年叔叔相视一笑,军师把那卖唱的少女和她父亲,都叫了进来,一起喝酒唱曲作乐。
  当晚,他并没有把自己的身份向少女表露,但毫无疑问,那少女的一颗芳心,已然紧紧系在他的身上,等到离开了黄金屯子之后,军师一表露身份,把这卖唱的父女两人,唬了个半死,自然更不敢说个“不”字。
  军师后来,隔不多久,真的十分隆重地娶了那少女做押寨夫人,后来,在马匪活动之中,那少女仗着自己的聪明伶俐,学会了不少东西,提起“军师娘子”来,也赫赫有名,军师千方百计,替她找了两柄当时极其罕见的小手枪来,军师娘子也练成了双手发枪,百发百中的功夫。
  这全是后话,而且和这个故事,也没有很直接的关系,所以提一提就算。值得说一下的,倒是军师娶娘子的时候,年叔叔真的以大媒的身份出现。当晚,他向明艳照人的新娘子打趣:“想不到吧,那么斯文的汉子,竟然会是胡子!”
  新娘子娇羞无限,对她的丈夫批评了一句:“他才不斯文哩!”
  这一句话,惹得哄堂大笑,新娘垂下了头,本来雪一样白腻的颈子,也成了通红!
  真正值得提,所提不外的是两件事,这两件事,和日后的故事发展,都有一定和重要的关系。
  两件事都在酒酣耳热之时发生,一件在当时,只是微不足道的闲谈。军师在喝下了一杯酒之后,忽然叹了一声,一手按在年叔叔的手背上,呆了片刻,才道:“年兄,我现在虽然落草为寇,可是也是好人家出身!”年叔叔立时点头:“殆无疑问。”
  军师又长叹了一声:“何以竟然会沦落至此,自然也一言难尽了!”
  年叔叔是何等样人,当然知道其中必然有不足为人道的隐衷在,所以他打了一个“哈哈”:“我只当你姓军名师,谁理会得你别的事!”
  他这样说,是表示对军师的家世出生,一点也没有兴趣,只是要结交他这个好朋友。军师一拍桌子,感到十分痛快,又对饮了一杯,才道:“已经很久没和人说起我姓什么了,年兄,我姓冯!”年叔叔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军师忽然有十分古怪的神情,用那种眼光望定了年叔叔,又忽然问了一句:“年兄成亲了?”
  年叔叔笑了起来:“你有意替我作媒?”军师笑得很欢畅:“我有一个妹妹,和年兄可称匹配,可惜她远在千里之外,她从小就在法兰西念书,不知道会不会说中国话……”
  年叔叔当时,只觉得相当奇怪。当时,在外国留学的风气并不盛,尤其是女子,更是绝无仅有。军师居然有一个妹妹在法国留学,这事情就非同小可,可知他必然有十分显赫的家世──那时,像年叔叔这样的人物,也是未曾离开过国门半步的!
  当时,军师又道:“也难说,或许有缘千里来相会,谁知道呢?”
  年叔叔也应了一句:“是啊,谁知道呢?”
  这是一件小事,当晚在黄金屯子这个客栈之中,提起的事,一直到若干年之后,才发生了作用。
  发生的是什么作用呢?在上一个故事“夜归”中,一直有年轻人和一个身在瑞士的细菌学家冯夫人,有暧暧昧昧的关系,略运用一下脑筋,就可想而知了。
  
  转自 百草园 ,晓霜扫校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倪匡》四条金龙》五、私闯营地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五、私闯营地
  当晚发生的一件重要的事是当晚饮到了三更时分,年叔叔的几个朋友,早已醉倒,卖唱的少女,也被酒气醺得俏脸通红,不胜酒力,她父亲也早已醉倒了,只剩下年叔叔和军师,两人都是海量,还在你一杯,我一杯,喝个不停。军师忽然道:“攻打黄金屯子的事,自然作罢了,以后也不好意思再到屯子里来。来过几次,始终没见到屯子里的金块,真是憾事!”
  年叔叔这时,已经有了一个想法,没有说出来,所以他也没有搭腔。
  军师又道:“据说屯子里的金子,堆积如山,有四条金龙,从矿里把金子运进来,这四条金龙,还听说是乐家豢养的!”
  军师说着,用眼斜睨着年叔叔,虽然没有说话,但是那等于是在问:你在乐家大宅中住过,又具他们的贵客 ,是不是曾见过那些? 年叔叔想的,也正是这些,他想起了自己想去看看炼金的情形而遭到拒绝,一挺身:“他们不让外人看,绝不让外人看!”
  年叔叔说了这一句话之后,两人互望着,他们徒然一起轰笑了起来,异口同声地叫:“他们不让外人看,我们就不能看了吗?”
  年叔叔讲往事请到这里,年轻人不禁吃了一惊:“什么?你们准备去私闯禁地?”
  年叔叔点了点头。年轻人又吸了一口气:“叔叔,你们也太好生是非了,尤其是,军师的身份已露,身在险地,还不快些趁天亮之前离去。”
  年叔叔笑了一下,向方一甲望了一眼,才道:“你以为只有你们这一代才好生是非?我们这一代也一样,像这位方老先生,当年的事,讲起来也不得了!”年轻人有点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后来,你们私闯禁地成功了?”
  年叔叔停了片刻,慢慢呷着酒:“可以说成功了,也可以说不成功──”他说到这里时,行动有点怪,竟然向方一甲望了一眼,而方一甲则看来全然无动于衷,而那种冷漠,也显然是假装出来的。
  年轻人当然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他只是看出了事有跷蹊而已。
  年叔叔又冲向方一甲一笑:“老弟,你后来也曾和我们有一样的行动,是不是!”
  (这个故事在叙述的时候,忽然到了若干年之后,忽然又接了回来,看起来有点乱,但是只要小心一点,也很容易弄得明白。)
  方一甲并不否认,刚才,当年叔叔说到他向乐老爷子提出要去看看禁地而没有反应时,方一甲也说,有一次他以一支极佳的野山参作条件,乐家也没有答应。可是这时,他却并不否认,只是微微笑着,过了一会,他才道:“好奇之心,人皆有之!”
  年轻人在一旁,“啊哈”一声:“你也私入禁地去过?”
  方一甲摸着下颔他并没有留须,可是却又有这样的习惯,他点了点头,承认了。
  接下来,年叔叔和方一甲的对话,当时在一旁的年轻人,又不是很听得懂了。
  他听得叔叔在问:“你看到了什么?”
  方一甲却反问:“你又看到了什么?”
  看两人的神态,像是互相在与对方探询情报,都想在对方那里得到一些资料一样。令年轻人大惑不解的是,不论是年叔叔和军师,或是方一甲,私探黄金屯子的禁地,都是好多年之前的事了,何以到这时候才提出来互相询问当时的情形?
  不过,年轻人倒明白了一点──叔叔来探访方一甲,绝不偶然,而是有计划的。而且,特地把他带在身边,也一定大有深意。所以年轻人不敢怠慢,聚精会神,注意着这两个曾在北方原野上纵横过的传奇人物的一言一行。
  年叔叔和方一甲两人互望了一会,忽然方一甲又岔开了话题,竟然绝口不再提黄金屯子的禁地了,而年叔叔也没有再逼问他。
  方一甲转换了话题之后,道:“原来你是这样子,才认识了那帮马匪的!”
  年叔叔道:“可不是!”
  他说了之后,笑了一下:“你看,我叙事也有点糊涂,本来是告诉小孩子,我是怎么替你和马贼间了结了一件大事的,一扯就扯了开去!”
  年轻人知道叔叔这样说,也有深意,所以他道:“我不要紧,两位怎么说,我怎么听。”
  方一甲笑:“其实,也没有什么,焦田和军师他们,截住了一批参客,采参的,买卖参的都有,我收买了一批兵马,要去营救──”方一甲说到这里,年叔叔摇了摇头:“老弟,这可是你不对,你招来的那批,全是红胡子绿眉毛的老毛子!”
  东北老乡称流窜的白俄叫“老毛子”,年轻人听到这里,不禁吐了吐舌头,心想老毛子和马贼,这一场拚斗,若是真的展开,不知是如何的惨烈:方一甲苦笑了一下:“当时我红了眼,只要有人肯打马贼,管他是老毛子小毛子!”
  他说到这里,向年轻人道:“多亏了你叔叔,仗义执言,知道我的为难处,去向马贼一说,立刻就放了所有人回来,免得两败俱伤!”
  年叔叔感叹:“我是为了怕那批老毛子,不论胜败,都成了气候,为祸百姓。”
  方一甲感叹:“年兄能有这样的仁心,自然已是真正的大侠!”
  年轻人听得他们两人忽然互相恭维起来了,不禁故意大声咳嗽了几声。方一甲笑了一下:“小朋友不耐烦了,嗯,救出来的人之中,有两个是乐家老爷子派出来买人参的,我就跟着他们,进了黄金屯子!”年叔叔“哦”了一声:“那是我认识军师之后一年半的事,那么,你看到禁地中的情形──”
  方一甲道:“不,我是在半年之后,才起意要私闯禁地,想看一看金龙运金的情形的!”
  年叔叔的喉间,忽然发出了“咯”地一声响,问:“你看到了金龙运金的情形?”
  他们两人说看,又自然而然说到老话题上来了他们两人,看来都有想说这个话题的愿望,所以始终避不过去,兜来兜去,还是转回来了。
  方一甲沉默了片刻,有一丝狡狯的神色:“是你先看到的,你先说!”
  年叔叔想了一想:“好,谁先说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一定要说!”
  方一甲伸手向天:“一定!”
  年叔叔这才吸了一口气,又略静了一会,才说出当日他私闯黄金屯子禁地的经过!
  当时,他和军师两人纵笑之后,也知道自己的决定,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所以又有短暂时间的沉默,在这段时间中,他们又各喝了三杯烈酒。
  然后,年叔叔问:“你有夜行衣?”
  军师轰然笑:“别忘了我混进来的目的!”
  他是准备混进来绑架乐老爷子的小孙子的,那自然是有备而来的了,反倒是年叔叔竟然也带着夜行衣,使他感到意外。
  所谓“夜行衣”,是方便夜间活动的一种衣着。
  而夜间行为,决不会是光明正大,吟诗作对,多半是作奸犯科,杀人放火,所以夜行衣以在黑暗中行动不被人发现为原则,全是黑色的,紧身,密扣,连软底鞋,衣服上有许多口袋,放各种夜间行为的小工具,至于是些什么工具,倒也没有一定的准则,依各人行事习惯而定。
  在江湖上行走,过冒险生活的人,都有一套夜行衣,十分重要,所以这时,年叔叔一问,军师就现出会心的微笑来。
  年叔叔忽然之间,神情变得十分严肃,道:“我们的目的,只是为了好奇,不能伤人!”
  军师迟疑了一下:“我这人,从来不听别人的话,好,姑且听你一遭,谁叫我当你是朋友呢?”
  年叔叔拍了拍他的肩头,向房背上指了一指,各自会意,军师就离开,回到了自己的房中。
  等到年叔叔换上了夜行衣,结束定当,他就听到屋檐上,传来了一下猫叫。
  年叔叔熄了灯,打开门窗,闪身而出,一出窗子,人已倒挂了上去,也上了檐,看到屋脊上伏着一条人影,那自然便是军师。
  年叔叔一看,就喝了一声采!他是预先知道了军师已上了房──听到了那一下猫叫,这才容易发现军师伏在房脊上的,要不然,根本不容易发现,他伏得十分巧妙,以致他的身子看起来,像是房脊的一部分一样。
  年叔叔向他接近,两人各展绝学,就在房脊之上,窜高扑低,向乐家大宅进发。一开始,两人那时毕竟还年轻,很有点竞争之心,可是不多久,两人都对对方的夜行功夫,佩服之极,颇有普天之下,再也找不出第三个人来的感叹,惺惺相惜,交情自然也更深了一层。
  他们悄没声地在民房之上飞行,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好在当地屋子,顶上大都铺着极厚的秸,一来为了防漏,二来也为了防寒,他们在行动之间,也就不容易发出声响来。
  大街小巷之中,更队虽然多,每一个更队,都由五个人组成,怀中抱着明晃晃的钢刀,那全是民团的成员,敲更吆喝,偌大的一个屯子之中,安静之极。
  一等到接近了乐家的大宅,这就得考真功夫了!
  乐家大宅的围墙相当高,足有九尺,一色的大件水磨青砖──这样精工的大青砖,据说,一两黄金,还换不到一百块。
  墙头上,竟得和城墙一样,提着气死风灯的巡逻队,来回巡逻,互相吆喝。
  不过,这也难不倒年叔叔和军师,两人还是觑空翻过了围墙──年叔叔占了曾在大宅中住过的便宜,地形摸得相当熟,所以转弯抹角,并无阻滞,十分顺利。
  年叔叔在说到这里的时候,伸手在自己的脸上,重重抚摸了一下,很有惭然之色,道:“天地良心,乐家上下,个个对我尊敬无比,除了那圈禁地之外,什么地方都不避我,谁知道我竟然会在半夜三更,像贼一样地摸了进来:当时也没想想,真要是给人抓住了,怎么有脸见人!”方一甲笑:“真是,叫人抓住,弄块豆腐撞死算了!”
  年轻人却十分维护他叔叔:“也不是去做什么坏事,只是好奇,想去看一看!”方一甲更笑:“我的少爷,叫人抓到了,还跟你讲道理啊,只怕连活口都不留早就叫子弹射成蜂窝了!”
  年叔叔苦笑:“当时有了几分酒意,年轻,行事也莽撞,若是换了如今,断然不会去做这样的事,当真是危险之极。”
  他讲到这里,略顿了一顿,大有深意地向方一甲望了一眼,才又道:“不过后来想想,倒也值得,要不是冒了这样一次险,活上三辈子,也难保会见得到这样的事情!”
  方一甲闷哼了一声,没有说什么,显然他仍然坚持,要年叔叔先说他看到了什么。
  和军师一来到了那圈禁地之旁,两人都是一样的心思,不约而同,一起极快地上了附近的一株老榆树。
  这株老榆树,离禁圈的高墙,约有十来步,枝桠繁茂,怕也有几百年的树龄,高也有两丈上下。本来,既然是禁卫森严的禁地,旁边长了这样的一株大树,谁都知道不利守卫,理应把它砍掉才是。
  本来,乐家上代建巨宅时,也有此意,可是,那树足有三人合抱粗细,据说早已成了精,族中的几个老人,坚决不肯砍它,这才留了下来。
  军师和年叔叔两人一上了树,也不禁叫了一声“好险”!敢情树上挂着不少铜铃,一不小心,摇晃了树枝,就会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