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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天遥-青涩世纪2-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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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一进入十二月,时间就会变得越过越快。尤其是月中一过,节日的气氛就铺天盖地地渲染起来,满处迎新的欢天喜地,让人也变得神清气爽。
  
  北京的十二月,已经开始时不时飘着小雪花了。碎碎的雪片,像冰箱里结成的粒粒凌霜,不痛不快地,没有半点北方鹅毛大雪没过膝盖的气魄。
  
  虽然暖冬现象一年严重过一年,但好在风还是满争气地冰冷冻人,刮得人脸红扑扑地,赶在风稍微大点的时候还能把耳朵冻到没知觉,这才勉强维持了燕京昔日的边塞风光。北方本就是粗犷的山水,养出来的人也是豪迈不拘的。若是连这点风雪都抵不过去的娇贵身躯,不如还是到风水宜人的南方去,在没有暖气的地方开着空调过冬,享受柔风细雨的滋润,养出一身柔肌玉骨。
  
  毫无疑问,在这样冰冷冻人的冬天里最令人憎恨的事就是起大早。如果没有必须的理由,没有什么人情愿从暖融融的被窝里爬起来——最好睡死在里面变成冬眠才好呢。
  
  但是每个人的思想却总是不尽相同的,有那么一种人,就偏偏喜欢在严酷的条件下磨练自己的意志,自虐一样考察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孙季风有游泳的习惯,夏天的时候喜欢在游泳馆里游,冬天的时候喜欢在室外游。事实上,他的惯常做法是,寻得一处结冰的水源,然后凿开冰面,自己跳下去游泳。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也没有其他人的陪同,完全是独立自主地找罪受。
  
  “季风,你今年游得特别狠。”凌晨五点半,什刹海河边上,孙季雨瑟缩在羽绒服里面,痛苦地对着正往岸上爬的胞兄抗议。游野泳已经很不对了,竟然还叫上她作陪,真是没人性。冬天的凌晨冬泳,这简直不是人干的事,偏偏他就好此道。
  
  只是,这一阵的季风,游泳游得特别厉害。不,不仅是游泳,就是往常被他当成休闲活动的其他运动,这半个多月来也是集训似的天天不停。她观察到,季风最近的精力好像特别充沛,好像他最近,生出了一些烦恼,而且无处释放。
  
  “你睡得太厉害了,不出来运动可不行。”孙季风闲适地站在岸边穿衣服,接近零度的低温似乎对他完全没有影响。
  
  孙季雨红着鼻头大声抗议,“你可以叫蕊蕊来陪你啊,干嘛只挖我起来。”凭什么蕊蕊就能安稳地睡大头觉,而她就得四点起床到这里来受冷风吹?差别待遇太明显了。
  
  听着她的忿忿不平,他慢吞吞地擦干头发,再点上烟,就着薄薄的晨曦吞云吐雾。
  
  翻了个白眼,孙季雨拎着早已冷掉的热宝追赶他的脚步。以为她看不出来?自从蕊蕊越来越漂亮之后,他也就愈加阴阳怪气了。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蕊蕊越来越女人了。好像就是一夕之间的事情,她的气质突然变得安然娴静,不似以前小孩子似的蹦蹦跳跳,女性的柔媚渐渐展露在她的举手投足上,和着女孩未褪去的纯真,她开始散发出动人的光彩。
  
  蕊蕊的变化,她心里多少也有点谱。能让一个女人变化如此之快的,除了男人不做他想。而蕊蕊身边的男人就只有季风和周佾磊,看季风这郁闷样就不是他,所以,这件事大抵跟周佾磊脱不了干系。
  
  大胆一点地想,蕊蕊可能,也许,大概是,跟周佾磊那男人一起跑全本垒了。说实话她本还不太能想象小心谨慎的蕊蕊有这个狗胆做这种事呢,不过现在看来,确实是她小看了她,蕊蕊,还真是一鸣惊人呢。
  
  虽然与蕊蕊有一腿的不是自家兄弟真是可惜,但看在周佾磊对她那么好的份上,就暂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反正能让晓晓幸福就行,不管那人是谁。
  
  慢慢地,孙季风走在河岸边上,寒风从半湿的头发中呼啸而过,低温将发梢的水珠冰冻,使发丝凝成缕缕冰丝。寒气从头皮直达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嘶吼着冰冷的感触,他的大脑,彻底清醒了。
  
  孙季风知道自己一直是清醒的,清醒地看着蕊蕊走进他的生活,清醒地看着她投入周佾磊的怀抱,然后,清醒地看着她变成女人,变成周佾磊的女人。
  
  很少有事情能让他感兴趣,很久很久以前,当他认为读书变得一成不变的无聊之后,他转向去打架滋事,因为,搏斗时肉体的痛楚和全神贯注的感觉总好过在学校里消磨无趣的时光。必须承认他是个极端自我的人,在他的脑中,大众道德和纪律条规的约束等同于卫生纸,如果不合意,一切都是可以撕掉重来的。
  
  十二岁,他发现自己厌倦了学校的生活,于是烧了书本,脱下校服去打架;十四岁,他聚起几个手下集结成一个小团伙,做起贩卖摇头丸的生意;十五岁,已经没有人能在打架上胜过他,帮派的壮大引来了周围角头的频频关注,蠢蠢欲动着要把他撂倒;十六岁,打架变得不再单纯,他厌烦了无休无止的制式化地盘争夺,于是决定拖妹妹回到学校,为父亲尽孝。
  
  然后,他念书,然后,他考上A大,然后,他见到了崔晓蕊。
  
  人生是那么无聊又漫长的时光,以前,他一直是这样认为。可是,自从蕊蕊到来之后,他渐渐发现,无味的贫乏人生,还是可以改造成可爱又有趣的。蕊蕊很有趣,乖巧听话又不会盲目顺从,平时活活泼泼,该安静的时候却也决不聒噪;她周身散发出来的纯洁宁静的气息能够轻易给他心灵的平静,消却那些时常凭空而来的烦躁与空虚。
  
  她的一切都是如此契合他的习惯与喜好,简直是天生合该站在他身旁的的女人。
  
  虽然之前并没有打算将她据为己有的,他以为,他要的不过是个可以闲来作陪的乖女孩。可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原本的要求也慢慢变质。不再满足于简单的陪伴,他想要蕊蕊成为他的伴侣,能够带着这份令人疼惜的可爱伴随他的一生。
  
  只是,他明白得有些晚了。
  
  只晚了一步,就错过了那最重要的一步。
  
  他可以不在乎蕊蕊是否和周佾磊发生关系,但是,他无法不在乎她的心完全属于他。蕊蕊由着天性热爱自己的亲人,因此她容许他们成为她最亲近的两个同龄异性,这个竞争存在于他与周佾磊之间,他早已明白,只是没有行动;而周佾磊,或许即使发现了也不会在意,他对蕊蕊,有着比他还早产生的企图。
  
  先下手为强,同样的条件下,周佾磊领先了他一手。
  
  现在,困扰他的问题已经变为,是否还要继续他对蕊蕊的感情。虽然一向有着能够颠覆现实的能力,但他不喜欢强求,尤其针对喜爱的女孩,他不忍残忍破坏她付出了一半的感情。
  
  由着蕊蕊继续她和周佾磊展开他们的未来,还是横向观望,等待时机?这显然是个棘手的问题,他需要好好想一想。
  
  冬日的朝阳,缓慢地从东方升起,柔和的光线穿透清冷的空气散播到大地上,雾气弥漫在空气中,让清晨充满了被希望撒满的温柔气息。赶着上班上学的人多了起来,马路也渐渐拥堵。忙碌地穿梭着的人们,都是在为什么而劳碌呢?因着不同的理由,同样地辛劳,让朝阳映照的街道显得如此生机勃勃。
  
  孙季雨走在兄长的后面,看着周围川流不息的人流车流,驻足不前。此时此刻,她感到自己完全生活在了阳光下,每当新的一天来临,她就会更加理直气壮地站在人潮汹涌的地方,仰首抬眉,享受着来自被艳阳照耀的幸福。不再生活在黑暗里的她,面对再平凡不过的阳光,心中也是充满着感恩的幸福。
  
  她爱现在的生活,努力从过往的泥沼中拔腿而出,她的努力受到了肯定,和父母过普通而温馨的家庭生活、和正常的人交往、和可爱的妹妹亲密无间,没有了受人歧视白眼的隐痛,不用再在自卑与愤怒中挣扎,她甚至无法想象,如果不脱离以前的黑暗,她的生活会腐烂到什么地步。
  
  啊,当初季风拉她抽身,真是再明智不过的选择。
  
  “季雨,”忽然想到什么,孙季风转身,“昨天陈安打电话过来,说上次你吩咐过的那个人,已经离开北京了。”
  
  孙季雨怔楞了下,才想起甩了高月的那个男人,她曾请陈安帮忙调查。只是,后来王卓跟她说,陈安已经替她修理过那人了,算是表达她莅临酒吧的一点感激之情。传递过自己的谢意,在高月恢复了一些之后,她就不曾再联系陈安。这次他打电话过来,是在传递什么信息?
  
  “季风,陈安那个人,你有印象吗?”她不确定地问着,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再与他有牵扯。
  
  摇摇头,孙季风掐灭香烟,伸手去抖落头发上的冰凌。那时他已经不再关注那些事了,都是王卓在打点,他会比较清楚。
  
  皱皱眉,她犹豫地拿出手机,想拨电话还给陈安人情,却又有点不情愿。
  
  “让王卓去说吧,他们俩熟。”前方的季风淡淡建议,听不出提议的倾向性。“你和王卓最近怎么样?”
  
  “啊?”孙季雨挑起眉,有点意外他询问她的个人问题。季风一向懒得管别人闲事的,现在怎么这么关心她?“挺好的,怎么了?”虽然是妹妹,她也真有点受宠若惊呢。
  
  “没事,最近好像总有人在我周围打探你,”他看着她,若有所思。“一个男的,咱们下一届的,你认识吗?”
  
  努力地想了想,她不确定自己记忆的明晰性。“不知道,如果我认识,见着面也许能认出来。”
  
  孙季风为她的回答微笑,“可能是想追求你的小师弟,不然把王卓甩了换个男朋友试试看吧。”
  
  原来是在为他的兄弟担心。“嘿嘿,我考虑考虑。”她对他抛媚眼,妩媚地搔首弄姿。王卓强壮又听话,能依靠还能使唤,她上哪儿找更好的男人去?而且,万一换的男人不合意,再回头也是很让人难堪的事呢。
  
  笑着转头,孙季风不再插手他们之间的是非。他的关心到此为止,季雨有她自己的生活,该在哪个岔口转弯都是她的选择。
  第二十二章
  坐着出租车来到A大,杜爱华拎着大包小包的水果和零食走向记忆中的宿舍楼。
  
  她都快一个月没见着蕊蕊了,女儿这学期好像很忙,一星期回家一次的时候少了,多数的时间里,她都是匆匆回家带些换洗衣物,然后又匆匆地走,母女俩很久没好好说说话了。
  
  她问过季雨蕊蕊的事,季雨只说是她多选了两节选修课,正好把周末都给占了,所以回家的时间自然变少。而做母亲的却熬不住寂寞,她很想念女儿,于是空闲下来一个下午,去超市买了些吃的东西来看她。
  
  只是,以前的记忆不是很清楚了,是这栋楼还是那栋?多少号来着?她迷惑着,想给女儿打电话,又怕打扰她们上课。
  
  正踌躇着,杜爱华眼睛一亮,看到了眼熟的身影。就是那个女孩,去年蕊蕊刚来报到的时候,她和她娘还聊过天呢。“同学!”
  
  抱着书包的杨思颖回头,看到一个陌生的阿姨在招呼她,有点奇怪。“阿姨有什么事?”
  
  “同学,去年报道的时候我见过你,和你母亲还说过话呢,在那边树底下。”杜爱华高兴地拉住她,突然感叹起来。这一年过得真快,这孩子比去年会打扮了,俏生生地惹人喜欢。
  
  “嗯,阿姨好。”杨思颖笑着大方地问候她,想起来去年的一面之缘。“您来学校看孩子吗?”她应该是本地学生的家长吧,听着口音像。
  
  “哎,是啊,不过,我忘了她住在哪里了。”杜爱华有点伤脑筋,想起她和女儿有可能不是一栋楼的,她知道不同院系的学生都是住在不同地方的。
  
  “他是哪个系的?说不定我认识他。”杨思颖想出比较容易的解决方案,如果她认识阿姨的孩子就好办了。
  
  “中文系的,叫崔晓蕊。”
  
  “哦,崔晓蕊啊!”惊讶地高高挑起眉,杨思颖面上的表情丰富起来。“说她大家都知道,她很有名的嘛。”医学院百年难得资优生的女朋友,又和一对漂亮的双胞兄妹走得很近,校园里少有这种样样占全的女生,所以孤陋寡闻如化学系的她人都知道呢。
  
  杜爱华皱眉,直觉感到自己听到了不好的消息。“她很有名?为什么?”她一向希望女儿平安普通就好,从未想过蕊蕊还有成为名人的潜质。
  
  “嗯,因为她的男朋友很出色啊。”她理所当然地说,一点也不在乎自己暴露了他人的隐私,尤其是在他们的亲人面前。事实上她没有恶意,自己的娘也经常想着看看她的男朋友呢,所以,应该不会有父母反对孩子交朋友吧,都大学了。
  
  杜爱华听着她轻快的言语,心里五味杂陈。看来,女儿真的交上男朋友了。上次在家门口看到的那个人影不是假的,蕊蕊还没和他分开啊。“哦,她男朋友我都没见过面呢。”虽然不情愿与外人交流自家女儿的私事,但现在看起来也别无他法了。
  
  杨思颖看她并没有讶异的反应,便也就放心说起来。“那个男生是医学院本硕连读的学生,听说拿过好多奖,他们院老师都特别喜欢他。”她也是听说,不过大家都这么说,应该没差很多。
  
  “啊,是嘛。”听她这么一说,杜爱华的心里才舒坦了些。功课优秀的孩子,人品一般都不会很差,若是,若是蕊蕊真喜欢他,那也不是不能接受。
  
  之前还不放心女儿就这么交男友,但遇上特殊的人,做母亲的态度就转变也不是说不通的事。优秀的人大家都喜欢,所以也不能说她势利是不?毕竟闺女都是要出阁的,现在开始寻觅,也勉强在情理之中。
  
  这么想着,在杜爱华的心中,蕊蕊男友的形象从模糊微小一下变得高壮精神起来,杨思颖的形容更是让那个男孩熠熠发光,虚拟框框里的评估得分也刷刷上涨。
  
  “阿姨,我带您去她们系的宿舍楼吧,您问问传达室就知道她住的寝室了。”接过杜爱华手中的一个提袋,杨思颖带着她走向崔晓蕊的宿舍楼。
  
  “妈,您怎么来了?”身后响起沉稳的男声,使得两人一齐回头。
  
  “季风,”杜爱华见到是儿子,笑开来。“巧了,我刚说要去找蕊蕊和季雨呢。”
  
  接过她手中的提袋,孙季风笑着冲旁边扬扬下巴,“我一从图书馆里出来就看到您了,只是您没瞧着我。”所以他有充足的时间打电话通知某人太座驾到的消息,希望她能及时赶回宿舍。
  
  “这下好了,我还怕找不着地方呢,多亏了这孩子帮我,”她转向旁边的杨思颖,才想起来自己还不知道这女孩的姓名。“看我糊涂的,还没问你的名字呢,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杨思颖。”她回答着,低下头瞄地面,有点面对男生惯有的羞赧。这个男生真高,长得也很俊俏,是哪个系的?
  
  “谢谢你帮我妈提东西。”孙季风礼貌地冲她点点头,虽然她根本不看他的脸。“我是孙季风,你好。”
  
  “呃,你好。”杨思颖红着脸点头,偷偷看了他一眼,结果面部充血更严重了。他长得真的很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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