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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张小娴面包树出走了-第2章

小说: 张小娴面包树出走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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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儿似乎全不在意。她太有自信心了,才不在乎别人怎样看她,也不打算改变自己。

  一天,葛米儿突然在我工作的报馆出现。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奇怪。

  「我是特地来多谢你为我写的那篇访问的。」她说。

  「不用客气。」我说的是真心话,那篇访问,有一半是为了林方文做的。

  「我和威威在西贡相思湾租了一所房子住下来,那里有海滩,方便威威每天去游泳。」她愉快地说。

  这两个斐济人,终于在香港安顿下来了。威威拿的是旅游签证,不能在香港工作,他只能够陪着葛米儿四处去,或者待在家里。海滩的房子,让他们跟家乡接近了一些。

  「你跟林方文什么时候有空,来我家吃饭好吗?我真的很想多谢你们。你们两个是我和威威在香港唯一的朋友。」葛米儿说。

  「我问一下林方文。」

  「他不来,你也要来呀!威威很会做菜的。」葛米儿热情的说。

  「他常常是这么奇怪的吗?」她忽然又问我。

  「你说林方文?」

  「嗯,常常独来独往,好像不需要朋友的。」

  「他已经改变了很多,你没见过大学时期的他呢,那时候更古怪。」

  「你们是大学同学吗?」

  「嗯。曾经分开,又再走在一起。」

  「斐济的土著之间,流传着一种法术,据说女人可以用这种法术留住一个男人的心。」葛米儿说。

  「是吗?是什么法术?」我好奇。

  葛米儿却神秘地说:「不要贪心啦!听说,没有真正需要的人,是不应该知道这种法术的。但愿你永远用不着知道。」

  我真的是像她所说,太贪心了吗?假若世上有一种法术是可以把心爱的人永远留在身边,又有谁不想知道呢?

  6

  「去吃威威做的菜好吗?」我问林方文。

  「斐济的菜,不会好吃到哪里吧?」他说。

  「他们可没说是做斐济的菜。威威家里是开中国餐馆的,也许是做中国菜。」

  「那个土著做的中国菜一定很难吃。」

  「严格来说,他不算土著。」我说。

  「我猜他做的是义大利菜。」他说。

  「你怎知道?」

  「要不是喜欢吃义大利菜,怎可能爱上那个义大利粉头?」他说。

  「葛米儿很想多谢你,毕竟是你发掘她的。」

  「是她自己有天分,用不着多谢我。我写歌词又不是免费的。」他淡淡的说。

  「我们去看看他们的房子好吗?」

  「你想去的话,那我陪你去。」

  我笑了。

  「你笑什么?」他问。

  「没什么。」我说。

  林方文真的变了。从前的他,自我、孤僻而又古怪。现在的他,虽然还是那么自我,但已经踏实许多了,也学会了为别人付出。我想去的地方,即使他不想去,他也会陪我去。这些事情,若在以前,怎么可能呢?他变成熟,也变可爱了。然而,改变了的他,是更适应这个世界呢?还是会更容易被现实伤害?

  7

  葛米儿和威威住在一栋两层高的乡村房子里。房子外面有一个小小的池塘,走五分钟的路,便是海滩。这天我们来到的时候,刚好是黄昏。威威穿着围裙,从厨房走出来,兴高采烈的说:

  「你们一定猜不到了,我今天准备做一顿义大利菜。」

  林方文真是厉害。

  「我不会做菜的,我只会吃。」葛米儿说。

  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忽然从我脚踝旁边穿过,吓了我一跳。我低下头看一看,是一只淡褐色羽毛的雏鹅,它在屋子里大摇大摆的走来走去。

  「是用来吃的吗?似乎还太小了。」林方文望着那只雏鹅说。

  「「莫札特」是我们刚刚养的宠物,不是用来吃的。」葛米儿连忙说。

  「这只鹅叫莫札特?」林方文问。

  「威威喜欢听莫札特。」葛米儿说。

  他们竟然养一只鹅做宠物。

  威威把莫札特抱起来,怜爱地说:

  「鹅是会守门口的,遇到陌生人,它还会咬对方。」他望了望莫札特,然后说:「当然,这要等到它长大之后。」

  「它是雌鹅,将来还会下蛋的。」葛米儿说。

  「那些鹅蛋,你们吃不吃?」我问。

  「如果没有受精的,便可以吃。如果是受了精的,就是莫札特的亲生骨肉,当然不能吃。」葛米儿说。

  他们的家好像是儿童乐园,这是两个不会长大的人,永远不会长大,也许是幸福的。

  威威做的义大利菜,不像义大利菜,不像法国菜,也不像中国菜,那大概是他自己改良的斐济风格的义大利菜,距离好吃的境界,还有很远很远。

  「想家吗?」我问葛米儿。

  「这里的生活比斐济多姿多采;只是,很久没潜水了,很想潜水。」她说。

  「米儿是潜水教练。」威威说。

  「你们会潜水吗?」葛米儿问我和林方文。

  我摇了摇头。

  「有机会的话,我教你们两个潜水。」

  那一刻,我没有想过要学潜水,林方文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趣。

  「你不知道斐济的海底有多么漂亮!」葛米儿的脸上,有无限神往。

  「不怕危险吗?」我问。

  「在那里,你会忘记了危险,忘记了所有烦忧。你是海里的一尾鱼儿,游向快乐。那一刻,你甚至忘记了世界,也忘记了自己。」葛米儿用她动人的嗓音说。

  「忘记了自己?也好。」林方文好像也有些向往了。

  那个时候,又有谁会想到这个南太平洋上的岛国,是我魂断之地?

  8

  夜已深,莫札特睡着了。它睡在一个狗窝里,因为宠物店里并没有特别为鹅而做的窝。

  告别的时候,葛米儿认真的跟林方文说:「谢谢你为我写的词。」

  「那不算什么。」林方文淡淡的说。

  离开了葛米儿和威威的家,我跟林方文说:「我们去海滩好吗?不是说附近就有海滩吗?」

  我们躺在那个宁静和漆黑的海滩上。我说:「住在海边的房子,也很不错吧?」

  林方文忽然笑了起来,说:「他们把那只鹅叫做莫札特!」

  是的,刚才在葛米儿和威威面前,我们都不好意思笑。

  「叫莫札特不是太好,莫札特只活到三十五岁。」我说。

  「三十五岁,对鹅来说已经是不可能了,鹅通常活到三斤半就被吃掉!」他说着说着又笑了起来。

  「葛米儿是真心感谢你的,为什么你好像不太领情?」我问。

  「那几首词,真的不算什么,我不认为自己写得好。」林方文说。

  「我觉得很好呀!我喜欢副歌的部分。」

  我念了一遍:

  淡淡微笑,又悄悄远离,

  都明知相遇而从不相约,

  相约而从不相遇,

  千年,万年;人间,天上,

  却总又会相逢一次。

  「这比起我以前写的,根本不算什么。是她唱得好,不是我写得好。」他说。

  「你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我开解他。

  「每天在写,总有枯竭的一天。」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创作,总会有高潮和低潮的。」

  他久久地凝望着我,说:「谢谢你。」

  「我们之间,还需要这两个字吗?」

  他笑了。

  在海滩上散步的时候,我问他:

  「你有什么梦想吗?」

  「一直能够为你写除夕之歌。」他说。

  我以为他的梦想应该是远大许多的。我没想到,他的梦想是那么微小。

  「这个梦想一点也不微小呀!是很大的一个考验。」他笑了笑。

  「你又有什么梦想?」他问。

  「一直听你的除夕之歌。」我说着说着,眼睛也湿润了。不知道是被他感动了,还是被自己感动?

  那是一个多么奇怪的晚上?我们笑了,又哭了,然后又笑了。岁月流逝,不变的梦想,是能够拥抱自己心爱的人,也拥抱他的微笑和哭泣。

  9

  有一天,当我年老,有人问我,人生的哪一段时光最快乐,也许,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十多岁的时候。那个时候,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以后,人生不再纯粹。那就好比一个女人有时候会怀念她的童贞,那并不代表她不享受和她心爱的男人同床共枕。

  童贞的岁月里,即使爱上了一个男人,也是轻盈的。后来,当我们成为女人了,所有的爱情,也都沉重了一些,变得有分量了。这个时候,我们不仅用心,也用身体去爱一个男人。我跟这个男人,有了一点血肉的牵系。

  朱迪之很早就跟她的初恋情人邓初发睡了。那个时候,我和沈光蕙简直有点妒忌了。我还没有遇上心爱的男人,还没有和他睡,我怕我会变成老处女。那时的想法多么可笑?

  后来,我们都和自己喜欢的人睡了。朱迪之常常说,她不过是比我们「早登极乐」。

  这个曾经是没有男人便不能活的女孩子,也有自己的梦想了。她在律师行当秘书,同时报读了大学的遥距法律课程,已经是第二年了。一切顺利的话,还有三年,她便会成为律师。她从小就想当律师,她念书的成绩也很好,后来因为拼命的恋爱,才会考不上大学。

  「要把逝去的光阴追回来。」她是这样鼓励自己的。

  逝去的光阴,是可以追回来的吗?我想,过去的恋爱,无论是悠长的还是短暂的,是甜美的还是糟糕的,终究使我们变得坚强。流逝的光阴,也有它的作用。

  10

  这一天,朱迪之刚刚考完试,她约了我和沈光蕙到她家里吃饭。房子是她去年租的。一个人住,可以专心读书。她忙得很,我们相聚的时光比从前少了许多,所以,每一次见面,也格外珍惜。沈光蕙在测量行的工作也忙,去年,她跟那个有妇之夫分手了。

  男人是不是都是这样的?当那段婚姻变得沉闷了,他们会出去找一段爱情,爱得死去活来。一旦被妻子发现了,他们便会垂头败气地回家。在选择的天平上,是从来不公道的。他们不会跟那个第三者离家出走。

  沈光蕙来到的时候,兴奋地问我们:

  「你们猜到刚才碰到谁?」

  「谁?」我问。

  「王燕!」她说。

  王燕是我们中学时的辅导主任,她是个脸上有胡子的老处女。她自己的贞洁是女学生的贞洁,是她一生捍卫的东西。

  「她跟一个男人一起,态度很亲昵呢!」沈光蕙说。

  「真的?」我和朱迪之不约而同地尖叫。

  「那个男人还长得真不错呢!」沈光蕙恨得牙痒痒。

  「会不会是男妓?」朱迪之一边做苹果沙拉一边问。

  「那个男人看来有四十多岁了,男妓没有这么老吧?」沈光蕙说。

  「你不知道有老妓的吗?」朱迪之说。

  「可是,」我说:「既然找男妓,总该找个年轻一点的吧?」

  「老妓有老妓的长处。」朱迪之煞有介事的说,「想王燕这座死火山,年轻的小伙子也许没办法把她燃烧。」

  对性的热切这方面,朱迪之是无论如何也改不了的。

  「那个男人看来不像男妓呀!」沈光蕙说,「没想到王燕也可以谈恋爱。为什么那些长得难看的女人,往往也会找到一个长得不错的男朋友?」

  朱迪之一边吃沙拉一边说:「因为她们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的条件太好了,我们才不肯去追求和讨好一个男人。这些女人会跟自己说:「好歹也要结一次婚!」她们有一股无坚不摧的意志力。」

  「是的,好歹也要结一次婚。」沈光蕙说。

  「你想结婚吗?」我问。

  「我现在连男朋友也没有,怎样结婚?结婚也是好的,成为了一个男人的妻子,那么,即使他曾经爱上了别的女人,他始终还是会回家的。」

  「我们三个之中,谁会首先结婚呢?」朱迪之问。

  「是你吗?」我笑着问。

  「虽然陈祺正会是一个很不错的丈夫,但我还要念书呀!在成为律师之前,我是绝对不会嫁的。」她说。

  陈祺正是朱迪之现在的同学,他们交往一年多了。他是一位中学教师。跟朱迪之所有的旧情人比较,他是最好的了。朱迪之会跟一位老师恋爱,在从前是没法想象的吧?

  「会不会是你和林方文?」沈光蕙说。

  林方文是不会想结婚的吧?他是个宁愿拥抱自由和孤独也不愿意拥抱温暖家庭的男人。他从来没有向我求婚。有时候,我会恨他不向我求婚。我不是要他真的跟我结婚,我只渴望他是曾经有一刻想为我舍弃自由的。我想听听他怎样向我求婚,那些甜蜜的说话,用来留个纪念也是好的。

  像林方文这样的男人,求婚时一定不会说:

  「嫁给我吧!」或者是「让我照顾你一辈子!」这些说话吧?对他来说,都太平凡了。

  朱迪之脸上带者饱历沧桑的微笑说:

  「陈祺正也有向我求婚,那是我们亲热时说的。有哪个男人不曾在床上对自己拥抱着的女人用最甜蜜的言语求过婚呢?谁又会当真呢?那不过跟爱抚一样,使性爱更加美妙。」

  可是,林方文从来没有给过我这样的爱抚。真的恨他呀!却又明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情最深处,恨也是柔的。

  11

  沈光蕙并不是没有人追求的。有一个男同事很喜欢她,可惜,他比她小三岁,而且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那是小童军呀!有什么不好呢?」朱迪之说。

  沈光蕙摇了摇头:「我不想当童军领袖呀!」

  「你喜欢他吗?」我问。

  她说:「他是不错的,聪明又可爱,而且看样子也是一个很专一的人。」

  「当然了,否则怎会二十几岁还没有失身。」朱迪之通常会用失身的年纪来评定一个人对感情的态度。她说,这个推断方法出错的机会非常低。譬如,一个三十岁才失身的女人,绝对不会花心到哪里。一个十六岁已经失身的男人,大家倒是要小心。

  「当我三十岁的时候,他才只有二十七岁,那不是太可怕吗?」沈光蕙说。

  「是的,也许要花很多钱去买护肤品才敢跟他出去呢!」我说。

  「当你到了更年期,他还是壮年呢!」朱迪之说。

  「说不定我更会比他早死。」沈光蕙说。

  「那倒是好的。」我说,「轮回再世,可以做他的女儿。」

  「那要很年轻的时候死才可以呢!」朱迪之说。

  我想起了韦丽丽。她是我们的同学。她是在运动会上给一个同学掷出的一个强而有力的铁饼扔中脑袋瓜而死的。那宗意外,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死亡,是曾经很遥远,也跟我们很接近的。她已经轮回了么?

  如果我比林方文早死,我要轮回再世,做他的女儿。我很想知道,像林方文这样的男人,会是一个怎样的父亲呢?我不要来生再跟他相爱,那还是有机会分开的。我要做他的女儿,流着他身体里的血。我要得到爸爸对女儿那份不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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