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的天堂-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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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他们兄妹。听妈妈说,这是爷爷对姑姑的亏欠使得他现在百般溺爱晴天。这幢附属小别墅就是个很好的证明。推开晴天的房间,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房间很大,除去一件透明的卫生间外没有做出任何明确的分割。而房间里也没有多余的摆设,只有三件东西:床、写字台和书柜。也许是遗传自姑父的绘画天赋,不可否认的,晴天自小就对色彩有着灵敏的触觉,虽然如此,咏聆对于晴天独特的“设计”仍然不敢苟同。房间的墙用的是纯正的中国红丝织质地的墙纸,隐约透着烟花盛开的图案。而床和书柜却全是黑色的,窗帘也选用的是黑色丝绒材质。床的上方挂着一幅巨幅照片,是晴天16岁时穿著一条孔雀蓝色旗袍照的,像足了老上海时期的交际花,冷峻、妖艳、美丽。这样的视觉冲突也许只有晴天可以把握,咏聆自知不能处于这样的环境而不疯狂。事实上,咏聆也会疑惑,一个16岁的小女孩怎么会有这样的表情,而在平时生活中,她也从未见过晴天有这样的表情。莫非当日的晴天是鬼上身?!咏聆看了看熟睡中的晴天,一脸的无邪。难怪有人会说“无论是谁,只要是睡梦中的脸依然天真无邪,他就不是个坏人。”咏聆退出自己的想象世界,走进晴天的书架。这里简直是个小型图书馆。墨非曾经说过,晴天最在乎的莫过于三样:车、书和WREN。她一直不明白,为什幺晴天会喜欢上WREN。不可否认,WREN是个极具魅力的男人,但是在她眼中,他只是个叔叔。除去WREN,书是晴天最能拥有的,这一间房间里放着几乎不下两到三万本书。各式各样按照类别整齐堆放在书架上,咏聆一点一点找,终于,她发现了“亦舒”的名字,再一看,不免诧异,她竟然写了这么多本书,而晴天也竟然有这幺多本,凭着感觉,她挑了三本:《圆舞》、《喜宝》和《阿玉和阿瓦》,之后留了便条给晴天便悄悄离开了。
第十二章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楚涵镔和林智犀回到国内,智犀虽然痛恨楚涵镔在国外的种种行为,却不得不承认,将她“流放”到国外,她在迫不得已只能说英文的时候,英文长进不小。这不能不说是楚涵镔“调教”的结果。
时间过得很快,过了几个月,陈墨非、林智犀和迟旖晴纷纷参加高考。三个月后,三人考进了同一所大学——锦晨艺术学校。只是每个人学的专业有所不同。陈墨非凭着从小扎实的绘画功底,轻松的进了美术系,他的目标是做个像迟骋一样的人,而智犀进了服装设计系,晴天选择的是中文系,能做个博览群书的人,一直是她的梦想。
由于公共课是每个专业的必修课,学校将一些专业合并在一起上课,老师称其为资源整合,智犀说这是能源紧缺造成的。虽然进入大学,智犀仍然摆脱不了高中时候的样子,上课睡觉,看小说是常有的事,有时候还会和晴天一起聊天。
过了没有多久,晴天就看见智犀的身边坐着一个男同学,晴天见过的男人不算少数,即使她不喜欢楚涵镔,但是不能否认,算漂亮,楚涵镔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但是见到这个人,楚涵镔只能屈居潇洒了。
“男朋友啊?”晴天并不在意智犀身边那个男同学听见。
“当然不是了,你瞎说什幺?”智犀急于解释,可是那个男人却无所谓,“他叫赵胤崇,我的同学。”
“我叫赵胤崇。”
听到这个名字,晴天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笑什幺?”赵胤崇问。
“你们一个叫淫虫一个叫窒息,也太可笑了。”晴天这幺说,也难怪,家长取名字的时候总是想这个名字要如何别致,或者是如何得有意义,但是没有考虑到这个名字念的时候会不会很奇怪,于是总能听到很好笑的名字,“你是哪个印哪个虫啊?”
“赵匡胤的胤,崇高的崇。”赵胤崇丝毫不介意晴天的嘲笑,反而很大放地说。
就是这样,这两个字单看,无比的大气,可是配合在一起,就无比的可笑,还有智犀,林叔叔和愉阿姨原意为两人心有灵犀的意思,却不巧变成了窒息。
“你是不是赵匡胤的后代?还是,有可能你是康熙的后代,康熙的儿子不都叫胤什么的吗?有没有去考证过?”
智犀推了推晴天,晴天有时候是很放肆的,尤其是在熟人面前或是有熟人的前提下,有时候这样会无形的拉开两人的距离,有时候会让对方受伤,不过智犀无所谓,因为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她已经习惯了晴天的做人方式。
“这个倒不清楚,说不定我父母是想我像他们一样叱咤风云吧。”
晴天一直认为,男人,可以不帅,或者是可以不潇洒,但是一定要大方,而眼前这个男人,似乎所有优点都具备,可是她仍不放心把智犀交给他。原因嘛……
“你喜欢智犀吧?”晴天坐到赵胤崇身边问,“但是你不能做她的男朋友。”
“她有男朋友了?”
“这倒不是,是你的原因……听没听说过张爱玲有这样一句话,男子美不得,男人比女人还要禁不起惯。”
“我可以当作这是对我最好的恭维。”赵胤崇笑笑,晴天显然还很单纯。
第十三章
尉迟允恕很久没有联系咏聆,这让咏聆有些失望,这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想到的时候就像心被绒毛拂过一样,有些痒,却又无法触及,只能任凭其摆布。所以这段时间,咏聆总是一个人待在办公室里看小说。工作以来,咏聆从未这样专心地看过小说,读小说一直是咏聆大学时的爱好,那时候学习紧张,周围又都是世界各地的同学,总觉得有时候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感觉,并不是自己的英语不够好,而是一种地域性的差异,直到那时候她才发觉中文的美妙,所以当室友都在外谈恋爱的时候,她喜欢一个人躺在寝室的床上看中文小说。那时候在英国,中文小说并不容易买到,她总是要求楚涵镔帮她从中国带。这段时间是她最快乐的时候了。重新捧起小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年轻的时候老认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现在却认为得到的才是最好的。”咏聆看到书上有这样一句话,得不到的,得到的,人们总在议论,或在考虑,究竟什么才是最好的,曾经看过另一本书上这样写,得不到的也许是最好的,但是得到的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在咏聆看来的,得到的当然是最好的,因为得不到的东西永远只能想象,不能拥有,当失去过才会知道拥有是如此宝贵的。她脑中闪过这样的念头,不知道为什么,她得到过什么呢?只是自己的想象吧。
“怎么?最近连午餐都不出去吃了?”楚涵镔敲门进来,看见咏聆捧着小说。
“没什么,只是最近没什么胃口。”
“一个人的突然改变,不是没有原因的,通常来说,是男人的影响。”
“不知道就不要瞎说。”
“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呢?这是什么?”楚涵镔拿起咏聆放在办公桌上的小说,“《圆舞》,你在看这本书啊?”
“怎么你看过?我从来不知道你喜欢看小说。”
“听过,听说是两个年龄不同地位不同的人的感情,结局并不好,或许是作者过于悲观吧,她写的小说多数让人惆怅,所以不看比较好。”
“只不过是种消遣。”
“知道就好,不要影响工作。”
“知道了,总经理。”楚涵镔对于工作上见只能用一丝不苟来形容。
楚涵镔朝咏聆笑笑,临走前放下一盒便当,是他刚从外面买的,他知道咏聆不是个轻易动情的人,一个人有能力让她改变原有的生活工作轨道,这说明她很在乎这个人,他只能静观其变了。
走出咏聆办公室,楚涵镔独自一人在公司附近的一条小道上踱步,小道很幽静,两旁都是法国梧桐,有风的时候总能听到两边传来沙沙沙的声音,下雨的时候满地的落叶,踩上去软软的,很有些古词中的意境,难怪爸爸在的时候总喜欢在下了班的时候在这里逛逛,说不定还有些意外的惊喜。想到这里,楚涵镔看见附近新开了一家店,店名很有意思,叫“SECRET”,秘密?出于一种好奇心,楚涵镔走进这家店。楚涵镔想,多少故事,就是这样发生的,出于好奇,相遇,之后相识,能不能相爱相守却要看上天的安排,楚涵镔多多少少还是个宿命论者。一进门就能闻到一股来自花草的香味,顿时让楚涵镔有种置身大自然的心旷神怡,单单是这一点,就让楚涵镔对这家店的店主产生了一些好感,这是个能抓住人特点的人,当今社会,繁忙多过悠闲,享受生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可是这家店,至少能让普通人做一个短暂的梦。店铺不大却显得很温馨,每张圆桌都用了浅色格子桌布铺着,桌上摆着一个玻璃花瓶,花瓶中插着一支太阳花,有种英国乡村风味,楚涵镔想到,曾经,就是在几年前,英国读书的时候,楚涵镔和一个人去过同样的地方,感觉由原先的心旷神怡变成了似曾相识。不知道有多少人像他这样,只能说店主是个很有心的人,用心揣摩了人的想法。
这个时间人并不多,只有一个女孩坐在靠窗的桌子上涂涂写写,他走到另一张窗边的位置上坐下,很奇怪,并没有人主动上前来招呼他。过了一会儿,楚涵镔看到对面的人抬起头看了看他,只是看了看,又继续自己的涂写。吴矣恒?这个人他认识。楚涵镔走上前,“矣恒?你还记得我吗?”
她抬起头,先是一阵疑惑,随后:“楚涵镔?”
“你还记得我?”楚涵镔显出特别地高兴。
矣恒只是低头笑笑。她和楚涵镔曾经是大学同学,只是所学专业不同,但是因为同是中国人,所以在异乡,两人很快成为好朋友。虽说楚涵镔一直对感情玩世不恭,但要说起他能记住的几个女人,其中就有吴矣恒。吴矣恒算不上他的初恋,但是她给他的感觉很特别,她算不上漂亮,只是她给人一种十分淡定优雅的感觉,她有时候也很活泼,这是楚涵镔见过的最不能捉摸的一个人,也许是因为这样,她的周围有种神秘的气场,他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
“你现在怎么样?在做什幺?”楚涵镔问。
“就是这个咯。”矣恒抬起手上的纸,上面画着一套礼服裙,“这就是我的工作。”矣恒头发并不很长,刚好及肩,但是她有很长的刘海,刘海并不是学生头的那种,而是长短不一的,却显得乱中有序。画画的时候,矣恒用一个小发夹将刘海夹在一遍,整张脸显得很干净,不画画的时候,刘海齐齐的落在矣恒的眼前,让人看不清她的眼睛,只觉得很迷离。
楚涵镔看了看矣恒的画,在他眼中,矣恒是个喜欢简单干净的人,但是这画上的礼服很华丽,根本不像矣恒的风格。“你怎幺会选这样的地方来工作,很会享受。”
“这是我的办公室啊。”矣恒笑了笑。
“什么?”楚涵镔甚至觉得自己听错了,矣恒开一家店只为了自己有个好的工作环境?论环境,这里到客人多的时候总是有些嘈杂的,再加上有客人的时候她未必会有时间设计。这也是为什么商务楼总不会开在居民区的原因,不想让居民区那种气氛影响到工作效率。可是矣恒却完全相反,这是为什么?他永远猜不透她。
“安静的时候当这里是设计室,没有灵感的时候看看街上的行人打发时间,嘈杂的时候当这里是我的兼职,设计不出好东西也还能填饱自己的肚子。”
“有空吗?今天晚上请你吃饭。”
“好啊,等我把这个画完就可以了。”
第十四章
一日,旖晴被邀请至老师办公室。一路上,她有些想不通,怎么到了大学,依然会有被老师叫到办公室这种事情发生。虽然一直在说老师和学生是平等的,但旖晴从不这么想,小学,老师是长辈,尊敬是应该的,中学,家长和老师达成共识,目标是要让孩子考上好的大学,于是孩子成了试验品,有幸考上的人,是试验结果优异,不幸的人则是毁于考试这样的一种形式,直至大学,老师与学生之间不再是要求与被要求的角色,不至于每对老师与学生之间都能成为朋友,但至少两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为什么还会被叫进办公室?走到办公室门口,旖晴定了定神,从小她就怕老师,有似于天敌,就像猫与老鼠的关系,老鼠注定是输家。
“老师,你找我啊?”
“迟旖晴啊,来,坐在这里。”这位老师姓刘,是表演系的教授,慈眉善目的,旖晴想,若他从前是个演员,那应该只能演一些老好人的角色。旖晴在刘教授指定的位子上坐下。“老师,有什么事吗?”
“你知不知道我们每年都会有艺术节,而艺术节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排一场话剧。”
“老师,你不会是让我演话剧吧?表演系的优等生很多,没必要找我这个中文系的来做吧?”旖晴一口回绝了,她对这个没有兴趣。
“我知道,论表演的话,你的确不够格,我想让你做别的。”
自己不愿意是一回事,但是听到别人说自己不够格,旖晴仍然有些不满,碍于他老师的身份,旖晴没说什么。
“在你进学校之前我看过你写的小说,我认为你可以把你的小说改编成话剧,你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
“你的意思是……让我做编剧?”旖晴有些不敢相信,她一直是个自信的人,说起她写的小说,虽不能保证所有人都喜欢,至少她对此很满意。但是小说和剧本是完全的两码事,写得好小说不代表写得好剧本,她有些犹豫。
“我所知道的迟旖晴应该是个天不怕地不怕,敢于挑战的人,你说呢?”
旖晴的弱点就是经不起别人的激将法。“有什么要求吗?一定是要我的小说不能是别人的改编?”
“这个就看你的了,剧本的事全权由你负责。导演是导演系三年级的秦天朗,演员的事你可以找他商量一下。”
“知道了。”
旖晴刚想出办公室,就看到所谓的导演走进来,秦天朗,一眼看上去就是个艺术家,留着中长的头发,带着黑框的眼睛。“你好,我叫秦天朗,以后的一段时间,我们好好合作吧。”
旖晴笑了笑。之后的一段时间,旖晴和秦天朗先是讨论要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来做。
“我的意思是我们还是选一个作家写的小说来排,这样比较好。”
“你不会是没有信心吧,其实在刘教授找你之前我就看过你写的小说了,我觉得可以排。”说秦天朗对于旖晴的小说很有信心,不如说是他对旖晴有信心。
“这不是有没有信心的缘故,是我认为现在新写小说会很仓促,不如选一本小说,我改编一下,将这些时间都放在选演员和排练上岂不是更好?”
“你心里是不是有答案了?说出来听听。”
“亦舒的《天若有情》,我认为这篇小说写得很好,至少我很喜欢,你觉得怎么样?”
“先让我看看再说吧。”
秦天朗终于还是拗不过旖晴选择了《天若有情》,接下来就是选角,离艺术节仅有两个多月,所以两人开始忙起来。亦舒小说中的男女主角都是一等一的美人,要在艺术学校选长得漂亮的人并不难,难就难在要给旖晴那种感觉。正在苦恼之际,被她碰到了赵胤崇和一群人去上大课。
“喂,你等等。”旖晴拉住他。
“你干吗啊,我要去上课。”
“我有事找你,一堂课不上没什幺关系。”旖晴二话不说拉着赵胤崇出了学校。因为有求于他,旖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