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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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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生相續故,識於其中是其少分,由是說言名色一分。依彼轉時建立六處支,眼等六處圓滿生已,能爲眼等六識所依,即於爾時彼眼等識得意處名,識於其中是其少分,由是說言六處一分。”
《瑜伽師地論》卷十:『問:何故識乃至受,與生老死有雜相?答:由二種說故:謂別顯苦相故,及顯引生差別故。』
《披尋記》卷十(五三二页):“依有苦因,建立識乃至受支。依有苦果,建立生老死支。又識乃至受,此於當來爲苦,生及老死,此於現法爲苦,由是說言別顯苦相。又識乃至受,於現法中引果所攝,生及老死,於後法中生果所攝,由是說言及顯引生差別。”
按:无明、爱、取为独相者,无明是蒙昧实义,且与萨迦耶见非一,取中虽有我语取(萨迦耶见),然非无明,爱行相更不同,故皆独相。
③能生之爱与发爱之受……乃是余重缘起果位:受是果位,指种子性,所引支摄,待能生支,始成现行。阿罗汉果犹有受,当伏爱惑,不令三受为三毒因,若起明触,虽有三受,诸爱不生。
  ①四相当知能引所引,一何为所引,谓果位识乃至其受,共四支半;二以何而引,谓依无明之行;三如何而引,谓於因位识中熏业习气之理;四所引之义,谓若遇爱等能生,堪能转成如是诸果。三相当知能生所生,一以何而生,谓以爱缘取;二何为所生,谓生老死;三如何而生,谓由行於识所熏业习,润此堪能令有大力之理。《缘起经释》中,以生一支为所生支,老死则为彼等过患。由是由愚业果无明起不善行,於识熏建恶业习气,令其堪成三恶趣中果时之识乃至於受。次以爱取数数润发,令彼业习渐有势力,於当来世恶趣之中感生老死。又由愚无我真实义无明,起欲界摄戒等福行,及上界摄奢摩他等诸不动行,於识熏习妙业习气,令其堪成欲界善趣及上界天果位之识乃至其受。次以爱取数数润发,令其业习渐有势力,於当来世诸善趣中,生起生等。


①“四相当知”一段文:《瑜伽师地论》卷十:“问:几支是引因所摄。答:从无明乃至受。问:几支是生因所摄。答:从爱乃至有。问:几支是生引二因果所摄耶。答:於现法后法中识等乃至受,於生老死位所摄诸支。”
《披寻记》卷十(五二一页):“於现法后法中识等乃至受等者:此中识言谓随业识,由此故说於现法中。此识为后有名色六处触受种子之所随逐,由此故说於后法中。如是一切,当知皆是引因果摄。生老死位识乃至受,名彼所摄诸支,当知此是生因果摄。”


  如是十二有支,复於烦恼业苦三道,悉皆摄尽。如龙猛菩萨云:「初八九烦恼,二及十为业,余七者是苦。」①《稻稈经》说十二有支摄为四因,谓一无明种者,二於业田中下识种子,三润以爱水,遂四於母胎生名色芽。


①《稻稈经》说十二有支摄为四因:一、无明为种田人,二、在业田中播下识种子,三、润以爱水,四、於母胎中生名色芽。


  第三几世圆满者。①能引所引支之中间,容有无量劫所间隔,或於二世即能生起无余世隔。其能生支与所生支二无间隔,速者二生即能圆满。如於现法新造天中顺生受业,即於现法满二支半,谓无明行及因位识,临终以前圆满爱取及有三支,於当来世圆满所引四支及半,並圆所生二支分故。②迟久亦定不过三生,谓其能生及二所生并三能引各须一生,诸所引支於所生支摄故,能引能生中间,纵为多世间隔,然是其余缘起之世,非此缘起之世故。此未别算中有之寿。如是已生诸果支时,然而全无实作业者,及受果者,补特伽罗之我。如前所说从唯法因支,起唯法果支,由不了知生死道理,於彼愚蒙妄执有我,求我安乐,故造三门善不善业仍复流转。故从三惑起二支业及从彼业出生七苦,复从七苦而起烦恼,又从烦恼如前而转,故三有轮流转不息,龙猛菩萨云:「从三出生二,从二而生七,从七复生三,数转三有轮。」若正思惟由如是理,漂流生死,即是最胜厌离方便。从无量劫造集能引善不善业,異熟未出,对治未坏,今以爱取而为滋养,由此增上,则当漂流善趣恶趣。诸阿罗汉昔異生时,虽造无数能引之业,③然无烦恼解脱生死,若於④是理获決定解,则於烦恼执为怨敌,於灭烦恼能发精进。此中朴穷瓦大善知识,专於⑤十二缘起有支,淨修其心,思惟缘起流转还灭,著《道次第》。此复是说,思惟恶趣十二有支流转还灭为下士类。次进思惟二善趣中十二有支流转还灭为中士类。如是比度自心,推想曾经为母有情,亦皆由其十二支门漂流生死发生慈悲,为利彼故,愿当成佛,学习佛道为大士类。


①能引所引支之中间,容有无量劫所间隔,或於二世即能生起无余间隔:“能引所引支之中间,容有无量劫所间隔”者,即下文“能引能生中间,纵为多世间隔,然是其余缘起之世,非此缘起之世故。”
  “或於二世即能生起无余间隔”者,即下文“其能生支与所生支二无间隔,速者二生即能圆满。如於现法新造天中顺生受业,即於现法满二支半,谓无明行及因位识,临终以前圆满爱取及有三支,於当来世圆满所引四支及半,並圆所生二支分故”。
②迟久:最迟。
③然无烦恼,解脱生死:我执空故,不起烦恼,诸阿罗汉昔異生时,虽造无数能引之业,然无爱取而为滋养,不再漂流,解脱生死。
④是理:关键在断烦恼。
⑤十二缘起有支:有支即《广论》下文“十二有支”。
《俱舍》卷九:“有支理唯此。”
《瑜伽师地论》卷九十七:“又住於此,若生若长,能生后际所有众苦,说名为有。”
《大毘婆沙》卷一百九十二:“云何有法,谓一切有漏。彼说诸有漏法名有。”


  第四此等摄义者。如前所说,由业惑集增上力故,生起苦蕴生死道理及特由其十二有支转三有轮,於斯道理善了知已,正修习者,能坏一切衰损根本极重愚闇,除遣妄执内外诸行从无因生,及邪因生一切邪见,增盛佛语宝藏珍财,如实了知生死体相,便能发起猛利厌离,於解脱道策发其意,是能醒觉诸先修者,能得圣位微妙习气最胜方便。如是亦如《妙臂请问经》云:「於愚癡者,以缘起道。」《稻稈经》说:「善见缘起,则能遮除缘前后际,及缘现在一切恶见。」龙猛菩萨云:「此缘起甚深,是佛语藏宝。」《毘奈耶》教中说第一双,(即舍利弗与目犍连)所有现行,谓时时中撸Ч畚迦ぃ'观之后还赡部洲,为诸四众宣说彼等所有众苦。诸有①共住②近住弟子,不乐梵行,即便引彼付第一双,请为教诲,二人受已教诲彼等,得教授已,爱乐梵行便能证得殊胜上德。大师见此问阿难陀启白其事,佛曰一切时处,不能徧有如第一双,应於门房画生死轮,分为五分,周围当画十二缘起流转还灭,其次乃兴画生死轮。③又为仙道大王寄佛像时,於下绘写十二缘起流转还灭而为寄之。大王受已,至天晓时,结跏趺坐,端正其身,④住对面念,善观缘起二种道理而证圣果。


①共住:与佛共住,相近而住。
②近住:附近分开住者。
③又为仙道大王寄佛像时:摩揭陀国 影胜王为仙道大王寄佛像时。
④住对面念:对着佛像,住如法作意相应忆念,不随黑法,随念白法。


  第二生此意乐之量者。如是由於苦集二谛及其十二缘起支门,详细了知生死体相,欲舍生死,欲彼寂灭及欲证得。虽纔生①此,亦是出离意乐,然唯尔许犹非止足,如《六十正理论释》云:「处於无常炽然大火三地之中,如入火宅決欲超出。」又云:「如囚欲脱狱」等,如前所引。谓如误入炽然火宅及堕牢狱,不乐彼处,能生几许欲脱之心,即当发生如彼心量,次后更须令渐增长。


①此:与明相应心。


  又此意乐如霞惹瓦说,若仅口面漂浮少许,如酸酒上所掷粉麵,则於集谛生死之因,见不可欲亦仅尔许。若如是者,则於灭除苦集之灭,求解脱心亦复同尔,故欲正修解脱道心,亦唯虚言。见他有情漂流生死,所受众苦不忍之悲,亦无从起,亦不能生有大势力策发心意无上真菩提心,故云大乘,①亦唯随言知名而已。故当取此中士法类,以为教授之中心而善修习。


①亦唯随言知名而已:口说大乘,亦唯随言说其名词而已。


  第三除遣此中邪分别者。若作是云:若於生死修习厌患,令心出离,则如声闻堕寂灭边,於生死中不乐安住,故修厌患,於小乘中可名为妙,然诸菩萨不应修此。《不可思议秘密经》云:「诸菩萨者,为欲成熟摄受有情,於生死中见大胜利,非於涅槃见如是利。」又云:「若诸菩萨,於生死行境生怖畏者,堕非行境。」又云:「薄伽梵,声闻怖畏生死行境,菩萨返应周徧摄受无量生死。」此是倒执经义、成大错谬。经说不应厌离生死,此义非显由於惑业增上力故,漂流三有生老病死、是等诸苦不应厌离。是显菩萨为利众生,乃至生死最后边际,擐披誓甲学菩萨行,虽总众生一切大苦,一一刹那降自身心,然不由此厌离怖畏,於广大行勤发精进,於生死中不应厌离。如是月称论师亦云:「众生众苦无余尽至,尽生死边,刹那刹那①种种異相损害身心,然不因此而起恐怖。众生众苦一时顿至,尽生死际发大勇进,刹那刹那悉能生起,一切众生一切种智无量无边珍宝资粮,知此因已,应当更受百千诸有。」为证此故,引彼诸经。


①种种異相:不同方式。
  又於三有见为胜利之理者,即彼经说菩萨精勤义利有情,如於此事所发精进,如是其心而获安乐。故不厌患三有之义,是於生死,义利有情不应厌患,当於此事而发欢喜。若由烦恼及业增上漂流生死,众苦逼迫尚不能办自己义利況云利他,此乃一切衰损之门,较小乘人极应厌患极应灭除。若由大悲愿等增上,於三有中摄取生者,则应欢喜。此二不同。若未如是分别,如前宣说,则此说者,①若有菩萨律仪,《菩萨地》说②犯一恶作,是染违犯,恐繁不录。故见三有一切过失,虽极厌离,然由大悲牵引意故,不断三有者,是为希有。若见三有盛事,如妙天宫,爱未減少,借利他名而云我等不舍生死,智者岂能将以为喜。《中观心论》亦云:「③见过故非有,悲不住涅槃,利他④具禁行,而安住三有。」又⑤《菩萨地》说百一十苦,是於一切有情,发大悲之因。由见如是无边众苦,心生恆常猛利不忍,而云於生死不稍厌患,极为相违。若於生死心善出离,次见有情皆自亲属,为利他故入三有海,此道次第亦是《菩萨观行四百论》之意趣。月称论师於彼《释》中亦详明之,如云:「由其宣说生死过患,令意怖畏求解脱者,为令決定趣大乘故,世尊告曰:诸苾刍有情类中,不易可得少数有情,经於长夜流转生死,不为汝等若父若母儿女亲族,随一处所。」了知世尊如斯言教,菩萨为以大乘道筏,度脱无始流转生死,为父母等诸亲眷属,无依无怙诸众生故,安忍跃入。无上密咒亦须此理,如圣天《摄行炬论》云:「以此次第,应当趣入⑥极无戏论行。其次第者,谓修行者最初当念,无始生死所有大苦求涅槃乐,徧舍一切⑦猥杂,下至王位自在,亦当修苦想。」


①若有菩萨律仪:若受有菩萨律仪。
②犯一恶作:障戒九中第七:“不乐涅槃。”
③见过故非有:见三有过失故,不乐住而极厌离。
④具禁行:具菩萨戒,不同声闻处。
⑤《菩萨地》:《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四。
⑥极无戏论行:与法我不相应之一切。
《瑜伽师地论》卷十三:“云何戏论,谓一切烦恼,及杂烦恼诸蕴。”
《瑜伽师地论》卷九十一:“当知此中能引无义思惟分别,所发语言,名为戏论。”
⑦猥杂:《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云何猥雜,謂樂與在家及出家泄蚕嚯s住,又樂尋思諸惡不善欲尋思等,乃至家勢相應尋思,多隨尋思,多隨伺察。”
《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九:“心懷愛染,攀緣諸欲,起發意言,隨順隨轉,名欲尋思。心懷憎惡,於他攀緣不饒益相,起發意言,隨順隨轉,名恚尋思。心懷損惱,於他攀緣惱亂之相,起發意言,餘如前說,名害尋思。心懷染汙,攀緣親戚,起發意言,餘如前說,是故說名親里尋思。心懷染汙,攀緣國土,起發意言,餘如前說,是故說名國土尋思。心懷染汙,攀緣自義,推託遷延,後時望得,起發意言,餘如前說,是故說名不死尋思。心懷染汙,攀緣自他若劣若勝,起發意言,餘如前說,是名輕懱相應尋思。心懷染汙,攀緣施主往還家勢,起發意言,隨順隨轉,是名家勢相應尋思。”


  第四決择能趣解脱道性者。如室利胜逝友云:「沉溺三有流,苦海①无边底,②喜掉无厌畏,③何物在我心。贫难求、④护、坏,离、及病、老、衰,入恆炽然火,觉乐宁非狂。」又云:「噫,世⑤具眼盲,虽现前常见,后仍不略思,⑥汝心岂金刚。」当自策励,修习生死所有过患。如《七童女因缘论》云:「见住世⑦动摇,如水中月影,观欲如瞋蛇,盘身举头影。见此诸众生,苦火徧烧然,大王我等乐,出离往尸林。」依正世间,刹那不住灭坏无常,犹如水月为风所动。诸欲尘者利小害大,等同毒蛇身所现影。又见五趣,炽然三苦大火烧恼,由见是故厌舍三有,生如北方孩童之心,欣乐欲得出离解脱。北方孩童者,传说北方炒麵稀贵,於日日中唯食蔓菁,孩童饑饿欲食炒麵,向母索之,母无炒麵给以生蔓菁,云我不要此,次给以乾蔓菁亦云不要,次给以新煮者又云不要,更给以熟冷者亦云此亦不要,心不喜曰,此都是蔓菁云。如是我等,见闻忆念世间安乐,一切皆应作是念云:此是世间,此亦世间,此皆是苦,非可治疗,⑧发呕吐心。如是思惟,昔从无始漂流生死,厌患出离及思今后仍当漂流,令实发生畏惧之心非唯空言。如⑨《亲友书》云:「生死如是故当知,生於天人及地狱,鬼旁生处皆非妙,生是非一苦害器。」生生死中乃是一切损害根本,故当断除。此复要待灭除二因,谓烦恼业。此二之中,若无烦恼,纵有多业亦不受生。若有烦恼,纵无宿业率尔能集。故应摧坏烦恼,坏烦恼者,赖修⑩圆满无谬之道。


①无边底:无边,显广;无底,显深。
②喜:欢喜。掉:散逸。
③何物在我心:何物蒙蔽我心。
④护:守护。坏:破坏。离,别离。
⑤具眼盲:具眼而盲。
⑥汝心岂金刚:汝心如金刚,坚硬难调,了不动心。
⑦动摇:无常、虚诳。
⑧发呕吐心:厌恶至极,如修不淨观者。
⑨“《亲友书》云”一段文:“非一”:多种。“苦害器”:生於生死轮迴之中,是受多种苦痛之器,又是一切损害之根本。
唐译《亲友书·别说慧学·轮迴之根断除》:“如是漂流生死处,天人畜及阿苏罗,下贱业生众苦器,鬼趣兼投捺落迦。”
⑩圆满:显量。无谬:显质。


此中分二:一以何等身灭除生死,二修何等道而为灭除。  今初
  如①《亲友书》云:「②执邪倒见,及旁生,饿鬼,地狱,无佛教,及生边地蔑戾车,性为騃哑,长寿天。随於一中受生已,名为八无暇过失,离此诸过得閒暇,故当励力断生死。」是须於现得暇满时断除生死,生无暇中无断时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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