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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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罪恶病故,戒是险恶三有道粮,戒是②甲剑能摧烦恼诸怨敌故,戒是明咒能除烦恼诸毒蛇故,戒是桥梁度罪河故。」龙猛菩萨亦云:「戒是一切德依处,如动不动依於地。」《妙臂请问经》云:「一切稼穑依於地,无诸災患而生长,如是依戒胜白法,悲水灌浇而生长。」应如思惟。若受不护过患极重,如《苾刍珍爱经》云:「或有戒为乐,或有戒为苦,具戒则安乐,毁戒则成苦。」此说受学通於胜利过患二品,是故亦应善思过患,敬重学处。
①帝释幢:幢者,为华柱高出,以种种丝帛庄严者,籍表麾群生,制魔众。麾通挥,指挥号台。帝释与阿修罗战,以幢麾天兵,亦表胜利的象征。此谓一切法以戒为幢也。
②甲:防。剑:摧。
如何修学之理者。四犯因中,一无知对治者,谓当听闻,了知学处。二放逸对治者,谓於取舍所缘行相,不忘忆念及以正知,①率尔率尔观察三门了知转趣,若善若恶,依自或法增上力故,羞恥作恶是为知惭,恐他讥毁羞恥为愧,及由怖畏恶行異熟,怀恐惧等,当如是学。三不敬对治者,谓於②大师、师所制立,同梵行所,③应修恭敬。四烦恼炽盛对治者,应观自心,④何烦恼盛,励修对治。若不如是策励修学,思违越此,许其罪轻微,於诸佛制放纵而转,当获纯苦。如《分别阿笈摩》云:‘若於大师大悲教,起轻微心少违犯,由是而获苦增上,折⑤篱失坏菴没林。现或有於王重禁,⑥违越而未受治罚,非理若违能仁教,如⑦医缽龙堕旁生。’故应励力,莫为罪染。
①率尔率尔:刹那刹那。
②大师:佛。师所制立:法。同梵行所:僧。
③应修恭敬:清淨持戒,以法供养集资。
④何烦恼盛,励修对治:如:对治瞋心——慈心观,对治贪心——不淨观。
⑤篱:竹篱,保护林者。
⑥违越而未受治罚:《略论释》(五九六页):“犯王法者,尚有时可邀倖免。”赦免也。
⑦医缽龙堕旁生:《略论释》(五九五页):“昔迦叶佛世,有比丘因当门有树礙出入,断其枝,仅属遮戒。后得龙身,即依缽龙王,头上生夜拉树,每遇风动树枝,辄感痛苦。”
假设已染,莫不思虑而便棄舍,当如佛说还出罪犯,励力悔除。《梵问经》云:「於彼学寻求,及勤修彼行,终不应棄舍,命难亦无亏,常住正行中,随毘奈耶转。」《成就真实尸罗经》云:「诸苾刍宁可离命而死,非可毁坏尸罗。何以故,离命而死,唯令此生寿量穷尽。毁坏尸罗,乃至百俱胝生,①常离种姓,永失安乐,当受堕落。」此具因说,故当舍命而善守护。若不能尔,则应审思,我剃鬚髮披坏色衣,空无所义。如《三摩地王经》云:「於佛圣教出家已,仍极现行诸恶业,於财穀起坚实想,贪诸乘具及象车。诸不殷重持学处,此等何故而薙头。」若欲逃出有为生死,趣解脱城坏戒足者,非仅不能实行,反当流转生死,众苦逼恼,并及譬喻如《三摩地王经》云:「若人为诸盜贼逼,欲活命故而逃避,如其人足不能行,仍为贼执而摧坏。如是愚人毁淨戒,而欲脱离②诸有为,由戒坏故不能逃,为老病死所摧坏。’故此经又云:「③为著居家服,我所说学处,尔时诸苾刍,亦无此学处。」为近事说五种学处圆满守护,苾刍亦无。若於此时精修学处,其果犹大故应励策。即此经云:「若经俱胝恆沙劫,淨心以诸妙饮食,伞盖幢幡及灯鬘,承事百亿俱胝佛。若於正法极失坏,善逝圣教将灭时,昼夜能行一学处,其福胜前俱胝倍。」
①常离种姓:《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云何种性?谓住种性补特伽罗有种子法,由现有故,安住种性补特伽罗若遇胜缘,便有堪任,便有势力,於其涅槃能得能证。”
②诸有为:此处指轮迴生死。
③为著居家服,我所说学处,尔时诸苾芻,亦无此学处:佛陀给在家居士宣说、传授的五戒,若能圆满守护,就胜过那时那些破戒的比丘,因他们已失去了此五种学处。
又若念云:毁犯可悔,无后不犯防护之心,放逸转者,说可还出,如食毒药。如《弥勒狮子吼经》云:「慈氏,末世末劫后五百岁,有诸在家出家菩萨,出现於世。彼作是云:悔除恶业能无余尽,造作众罪造已当悔,增上毁犯而不防护,我说彼等是作死业。云何为死,谓如人食毒,此亦同彼,命终之后,①颠倒堕落。」又云:「慈氏,於此圣法毘奈耶说为毒者,谓诸违越所制学处,故说汝等莫自食毒。」若具别解脱律仪,应以如是道理守护,密咒亦然。如《妙臂请问经》云:「佛我所说别解脱,淨戒调伏尽无余,在家咒师除形相,轨则诸余尽当学。」此说虽诸在家咒师,除出家相,羯摩轨则少分遮罪,尚如调伏所出而行,況出家咒师,又能成就密咒根本亦是尸罗。《妙臂请问经》云:「②咒本初为戒,次精进忍辱,信佛菩提心,密咒无懈怠。如王具七宝,无厌调众生,如是咒成就,七支能调罪。」《曼殊室利根本续》云:「念诵若毁戒,此无③胜成就,④中悉地亦无,又无⑤下成就。能仁未曾说,毁戒咒能成,非趣涅槃城,境域及方所。於此愚恶人,何有咒能成,此毁戒有情,何能生善趣,且不得天趣,又无胜安乐,何況佛所说,诸咒岂能成。」康垅巴亦云:「若年饥荒,⑥一切事情皆至粮麦,如是一切皆绕於戒,当勤学此。又戒清淨,不思业果必不得成,故思业果是真教授。」霞惹瓦亦云:「⑦总有祸福皆依於法,其中若依《毘奈耶》说,无须改易内心清淨,堪忍观察,心意安泰,边际善妙。」
①颠倒:谓入地狱。
②咒本初为戒…七支能调罪:七支者,⑴戒,⑵精进,⑶忍辱,⑷信佛,⑸菩提心,⑹密咒,⑺无懈怠。咒本:密宗根本。信:淨心信佛。密咒:密咒成就。调罪:调伏罪业。
③胜成就:成佛。
④中悉地:证空性。
⑤下成就:八种共成就。
⑥一切事情皆至粮麦:谓一切事情皆注向於粮食,粮食为最要事也。至:注向於。
⑦总有祸福皆依於法……边际善妙:《略论》译作:“总之生何善恶,皆依於法,於佛法中,若依戒律所说而依止行之,则无须犹豫。内心既淨,则常喜乐,后亦善妙也。”
《略论释》(五九七页):“最初即依律而行,便无中途改变之事。否则初学虽高,及至中途不通,仍须改转,回头学戒。住持律仪者,外慎威仪,人见恭敬(信任),内怀清淨,自生喜乐。生於善趣,最后成佛,尤为妙善。此乃夏惹瓦从经验中得来之语。”
善知识敦巴云:「有一类人依律毁咒,依咒轻律,除我①尊长教授无余能②使调伏为咒助伴,及③令密咒为调伏伴。」觉亦云:「我印度中,凡有大事或④忽然事,集诸受持三藏法师,问三藏中不曾⑤遮耶,既決择已,⑥於此安住。我⑦毘迦
玛拉希拉诸师,则於其上,更须问云:菩萨行中不曾遮耶,不违彼耶,⑧安欲根本随持律转。」
①尊长:阿底峡尊者。
②使调伏为咒助伴:使戒为咒基础、根本。
③令密咒为调伏伴:密咒令戒圆满。
④忽然事:突然、意外之事。
⑤遮:违背。
⑥於此安住:依此而行。
⑦毘迦:迦湿弥罗。玛拉希拉:《略论》作“莲花戒寺”。玛拉希拉诸师:莲花戒等诸师。
⑧安欲根本随持律转:《略论》译作“凡有一事,皆以律师(文)为依据而处理焉”。安欲:总希望。
如是戒淨,又如内邬苏巴云:「现在於①内与烦恼斗,唯此为要,不斗烦恼戒不能淨,②若尔不生伏、断烦恼定学、慧学,当须毕竟漂流生死。」又如前说认识烦恼,思彼过患离彼胜利,以念正知而为防慎。烦恼稍出,即应用矛数数击刺,此复自心随何烦恼生已无间,视如怨敌与之斗战。若不尔者,初起忍受非理作意,令其资养成无可敌,唯随彼行。如是励力纵未能遮,亦当速断莫令相续。应如画水莫如画石,如③《亲友书》云:「当了知自心,④如画水土石,烦恼初为上,乐法应如后。」若於法品,与上相违。⑤《入行论》亦云:「⑥我应记恨此,与此共战爭,如是相烦恼,除能坏烦恼。我宁被烧杀,或被断我头,然於烦恼敌,终不应屈敬。」善知识朴穷瓦亦云:「我虽忽被烦恼壓伏,后我从下而为切齿。」博朵瓦闻之曰:「若能如是,当下即退。」世庸怨敌,一次摈逐遂居他方,待得力时仍来报怨,烦恼不同。烦恼於身,若能一次拔出根本,无往他方亦无报复,然由我等,不能精勤破坏烦恼之所致耳。⑦《入行论》云:「摈庸敌出国,摄受住他方,养力仍返报,烦恼敌不尔。⑧烦恼为惑慧眼断,遣离我⑨意能何往,岂能住余返报我,唯我志弱无精进。」女绒巴云:「烦恼起时不应懈怠,当下应以对治遮除,若不能遮,应即起立设曼陀罗及诸供具,供养祈祷尊长本尊,次缘烦恼,忿怒念诵,即能折伏。」朗日塘巴亦云:「⑩彼又云移动住处,劲举项颈,亦能折伏,可见彼与烦恼斗爭。」此复应如阿兰若师云:「昼夜唯应观察自心,岂有余事。」依此而行乃能生起。又传说大觉一日随见几次,尔时定问:「生善心否。」
①内:自内心。
②若尔不生伏、断烦恼定学、慧学:若戒不能淨,则不生伏烦恼之定学及断烦恼之慧学。
③《亲友书》云:《亲友书·忍辱波罗蜜多品》。
④如画水土石:众生心态有三种,⑴不稳重,如画水;⑵较稳重,如画土;⑶极稳重(稳定不变也),如画石。
⑤《入行论》亦云:《入行論·不放逸品》卷四。
⑥我應記恨此,與此共戰爭,如是相煩惱,除能壞煩惱:又译作“我於此事應貪著,懷恨不捨而遣除,雖如是具煩惱相,能斷煩惱非所斷”。於煩惱對治品應當貪著,於煩惱應執惡不捨,鬥爭摧伏。現如是相之相似煩惱,是能摧煩惱之對治品,非所斷類。
⑦《入行论》云:《入行論·不放逸品》卷四。
⑧烦恼为惑慧眼断:烦恼以识烦恼之慧眼断。
⑨意:心。
⑩彼:指女绒巴。
观察自心:防护自心。
此诸烦恼如何断者。谓癡罪重极难远离,为余一切烦恼所依。彼之对治,多修缘起,善巧生死流转还灭。若能修此,则五见等一切恶见悉不得生。瞋与现后二世大苦,断诸善根是大怨敌。①如《入行论》云:「②无罪能如瞋。」故一切种莫令生起,③励修忍辱,若不生瞋,则於现法,亦极安乐。④如《入行》云:「若能励摧瞋,此现后安乐。」贪爱能令先造一切善不善业,渐增势力能生生死,又欲界者,从受用境,触缘生受,味著生爱,应多修习内外不淨及贪欲尘所有过患,而正遮除。世亲大阿闍黎云:「⑤鹿象蛾鱼蝇,五类被五害,一害況恆常,近五何不害。」又易生难离,谓爱四事,利誉称乐及於此⑥等四相违品,意不欢喜当修对治。此复总修生死过患,特修念死,即能退除。慢於现法最能障碍当生之道,及是当来奴贱等因,故应断除。断除道理,如⑦《亲友书》云:「⑧当数思惟老病死,亲爱别离及诸业,终不能越自受果,由对治门莫憍慢。」若於四谛三宝业果获得定解,则不复生疑惑随眠。
①如《入行论》云: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②无罪能如瞋:瞋,障道、断善根故。
③励修忍辱:能忍辱是摧烦恼热恼之难行。
④如《入行》云: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⑤鹿象蛾鱼蝇:鹿愛聽音樂,被笛聲誘惑,而爲獵人斷命。象耽著搔癢而被人所捕。蛾貪燈光而被燒。魚著味而引上鈎。蠅嗜蜂蜜之香味而死。
⑥等:衰、毁、讥、苦。
⑦《亲友书》:见《亲友书·般若波罗蜜品》。
⑧当数思惟老病死,亲受别离及诸业,终不能越自受果,由对治门莫憍慢:唐译作“病苦死爱别,斯皆自业为,未度可勤修,对品忘娇恣”。自己还未从恶业与苦果中度脱,应依世间诸苦来修对治,息灭憍慢。老病死亲爱别离:谓苦果。诸业:谓能感苦果之恶业。
又睡眠昏沉掉举懈怠放逸无惭无愧忘念不正知等,诸随烦恼最易生起,障修善品,当知过患修习对治,率尔率尔令渐微劣。其过患者,如①《亲友书》云:「掉悔,瞋恚,及昏沉睡眠,贪欲,並疑惑,应知如是五种盖,劫善法财诸盜贼。」《劝发增上
①《亲友书》:《亲友书·禅定波罗蜜品》。
②诸界极扰乱:四大不调。
③失法欲:失善法欲。
④黑闇:恶趣。
⑤无诸法:无诸善法。
⑥舍惭为天王,意违於正法,宁瓦缽蔽衣,观敌家盛事:纵使为了获得帝释天王的安乐,亦不能无惭愧心,违於正法,作非法事。宁可出家,手持瓦缽,身著褴褛法衣,哪怕到怨敌家行乞,心修忍辱,而決不作违背正法之事。
⑦《亲友书》云:《亲友书·般若波罗蜜多品》。
⑧大王应知念身住,善逝说为唯一道:唐译作“於身住身念,兹路善修常。”观照身口意生起出离心的坦途,应该善於修持,恆常观照使正念不失。
⑨《入行论》:《入行论·守护正知品》卷五。
⑩无正知:昧於取舍。
犯染:罪堕。
不能如是断诸烦恼及随烦恼,然当不顺烦恼,不执彼品,视如怨敌,是为现在必不容少,故应励力摄对治品,破除烦恼,清淨自内所受尸罗。大觉弟子吉祥阿兰若师谓内邬苏巴云:「智然,后有人问汝弟子众,以何而为教授中心,则定答为已发神通或见本尊,然实应说於业因果渐渐決定,於所受戒清淨护持。」故修之成就,当知亦是无明等惑,渐趣轻微。①能感现后二世纯大罪苦,谓②与他斗爭,然於尔时一切众苦,舍命强忍,其伤疤等返自显示,谓此即彼时所伤,若断烦恼发精进时,忍耐苦行,极为应理。③《入行论》云:「无义被敌所毁伤,若尚爱为身庄严,为④大义故正精进,小苦於我岂为损。」若能如是战胜烦恼,乃名勇士。战余怨敌如割死屍,虽不杀害自亦当死。⑤《入行论》云:「⑥轻蔑一切苦,摧伏瞋等敌,胜⑦此名勇士,⑧余者如斩屍。」⑨故又如论云:「住烦恼聚中,千般能安住,如野干围狮,烦恼不能侵。」⑩道所治品,莫令侵害而当胜彼。已说共中士道次第。
①能感现后二世纯大罪苦:无明等惑能感现后二世纯大罪苦。
②与他斗爭:指世间发与敌人斗爭时。
③《入行论》云:見《入行論·不放逸品》卷四。
《入行论广解》:“世人为无义小事,身为敌所创伤,常指以示人曰,此某时所负伤也,如身庄严而炫耀自得。今为成圆满正觉之大义,发正精进之时,我纵受难行之苦,何足为害,唯是利益应当依止也。”
④大义:成佛。
⑤《入行论》云: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⑥轻蔑一切苦:虽受身心众苦所伤,仍能勇敢。
⑦此:瞋等诸烦恼。
⑧余者:世怨敌,谓杀其余不杀自死之世间怨敌,如杀死屍,不应称为勇士也。
⑨“故又如论云”一颂:见《入行论·精进品》卷七。
《译裕А罚骸叭绻恍⌒南萑胩安_等烦恼窝的时候,一定要千方百计地忍耐对治,就像狮子处在狐狸等群兽(围攻)中一般,平靜镇定而不被烦恼所扰乱(侵犯)。”安住:忍耐、对治。
⑩道所治品:谓烦恼。
莫令侵害:莫令受彼侵害。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裕Ь砥咧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裕Ь戆
敬礼至尊①成就大悲诸善士足。
①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