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8-荒凉天使-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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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的男人——我想去找一篇手稿,或许会在他的房间里,我总是把它扔在任何人的箱子里,也许是基于这样的想法:如果你看不懂,那就把它扔了。如果你能看懂,那也把它扔了。我会捍卫你的自由——我在想,保罗也许已经把我的手稿给扔了,我笑了起来,那样也好——保罗曾经是个物理学家,学过数学,还学过工程,然后成了一个哲学家,现在成为一个不谈哲学的佛教徒——“摆动我的尾鳍。”
“哇,”西蒙叹道,“这是多么美好的一天!太阳普照万物,美女成群结队,人生夫复何求?杰克!”
“好啊西蒙,那就让我们成为天使吧。”
“我已经成为天使了,亲爱的老兄,请给天使让路。”
我们走进地下室的阴暗通道,进入保罗的房间,门户微开——无人在内——我们到厨房找保罗,却看到一个黑人少女,自称来自锡兰。她长得窈窕美丽,美中不足的是略显丰满——
西蒙问她:“你是个佛教徒吗?”
“我不是这里的学生——我下周就会回锡兰。”
“难道这里不是很好吗?”西蒙频频看着我,一边欣赏着她的美貌。西蒙想上她,到这所宗教大学的楼上宿舍,把她按倒在床上——我猜她可能会有她的底限,容忍到一定程度然后彬彬有礼地婉拒——我们从客厅往下走,看到某间房子里有个年轻的印度女人,正躺在地板上,身边是她的孩子、大披肩和书籍——我们跟她说话的时候,她探起了身——
“保罗回芝加哥了。”她说,“到他的房间找找手稿吧,说不定会在那儿。”
“喔。”西蒙盯着她看——
“然后你们可以到楼上的办公室找阿姆斯先生。”
《荒凉天使》 上 卷《荒凉天使》 孤独之荒凉(54)
我们轻手轻脚地回到客厅,开始傻笑个不停,跑去用厕所,梳头,聊天,然后下到保罗的房间,进去乱翻他的东西——我们找到了一个一加仑的水壶,里面装满了勃艮第酒,我们毫不犹豫地把它倒进了精致的日本茶具,又细又薄——
“别把这些茶杯打破了。”
我懒散地坐在保罗的桌前,给他草草写个便条——我绞尽脑汁,想捏造一点禅宗笑话或者神秘的俳句——
“这是保罗坐禅的蒲团——在雨夜,他生起炉子吃完东西之后,就会坐在这里,在黑暗中冥想。”
“他会冥想什么?”
“无。”
“我们上楼去看看他们到底在做些什么。杰克,走吧,别光坐着,走吧!”
“去哪儿?”
“不管去哪儿,别停下来——”
西蒙以他疯狂的“西蒙在此”的惯用式手脚并用,先用手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然后蹑足而行,不时发出惊叹,就像是在探索亚登森林①——就像是我曾经做过的那样——
一个秘书模样的女人冷冰冰地绷着脸,盘问我们到底是谁想见阿姆斯先生。我被激怒了,我只不过是想在门口跟他说几句话而已。我怒气冲冲地转身下楼,西蒙在后面叫我回去,那个女人似乎有些不知所措。西蒙又开始了“西蒙式”的手脚并用,似乎他伸手是为了支持我和那个女人合演一幕精巧的剧目——最终,门开了,亚历克斯·阿姆斯先生走了出来,他穿着一套晃眼的蓝制服,抽着烟,就像一个街头混混。他用小眼睛斜视着我们,对我说:“哦你来了。”然后指指办公室:“怎么过来的?要不要进去坐坐?”
“不用了,我只想知道,保罗有没有把手稿放到你这里,那是我的手搞,或者你是不是知道——”
西蒙来回看我们两个,似乎很迷惑。
“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都没有。也许在他房间里。另外,”他极度友善地说,“你看到纽约《时代》杂志对欧文·加登的报道没有?——那里面居然没有提到你,全都是——”
“哦,我已经看过了。”
“不管怎么说,很高兴见到你。”他最后这样表示,一边看着我和西蒙,一边点头。我说:“我也是,亚历克斯,再见。”我冲下了楼,冲到街上,西蒙在后面大喊大叫——
“你干吗不过去跟他握握手拍拍背做个朋友呢?——你为什么一边说话一边向后退,话还没说完就穿过大厅跑了?”
“我没什么可说的。”
“可是世界上有那么多的话题可以说呢,花啊树啊——”
我们匆匆走到街头,一边走一边争吵,最后在人行道边的一堵矮石墙上坐了下来。石墙正在一棵树下。一个绅士模样的男人走了过来,拎着一大袋的杂货。“我要告诉整个世界,就从他开始吧!——嘿,先生!看看这里!他是一个佛教徒,他会告诉你关于净土的爱,还有树……”那个男人匆匆瞥了我们一眼,加快了离去的脚步——“我们坐在蓝天之下——却没有任何人愿意听我们说话!”
“没关系西蒙,他们都已经了然于心。”
“你应该坐在亚历克斯·阿姆斯先生的办公室里,坐在可笑的椅子里跟他坐而论道,谈谈往事,可你却那么惊慌失措——”
我预见到,如果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我继续跟西蒙在一起厮混,那么这一切还会卷土重来。我在他这个年龄时也曾像他一样。我想,我最好还是超脱出来——我们用语言来解释语言——我不想让西蒙失望,也不想往这个年轻的理想主义者身上泼冷水——西蒙对兄弟手足之情抱有坚定的信念,但不知道这能坚持多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另一片云彩覆盖……不过也许永远不会——总之,我感到怯懦,没法继续跟他待在一起。
“水果!那正是我们需要的水果!”他看到了一家水果店——我们买了哈密瓜和葡萄,把哈密瓜破开,然后狂呼乱叫地穿过百老汇隧道,让声音在隧道里激荡回响;我们大声咀嚼着葡萄,口水四溅地吃着哈密瓜,把果皮扔得到处都是——我们到了北海滩,走到百吉饼店去看能否碰到科迪。
“继续!继续!”我们飞快地走下窄窄的人行道,西蒙一边在身后推着我,一边喊着——我不想浪费任何一粒葡萄,我把它们全都吃得干干净净,一颗不剩。
九十一
喝完咖啡,很快就到点了,也许快迟到了——我们要去罗斯·怀斯·拉祖利①家参加晚餐派对,欧文、拉菲尔和拉撒路会在那里跟我们汇合。
我们迟到了。我们花了很长的时间爬上山坡,我被西蒙逗得哈哈大笑,他老是说些匪夷所思的话,诸如:“快看那边的狗——它的尾巴被咬了——它肯定打架了,被对方疯狂的狗牙咬了——这会给它一个教训,让它以后知书达理,再也不敢打架了。”我们找了一对开MG运动车的夫妇问路:“我们怎么才能去那个特——特——什么名字来着?特伯斯特顿?”
“哦,我知道了,是赫柏斯顿!没错,往前四个街区转右。”
我永远搞不懂“往前四个街区转右”是什么意思。我就像雷尼,他手里总是拿着一张地图,那是面包店的老板给他画的,“你要这样这样走”;然后雷尼穿着整齐的制服,迈着坚定的步伐从面包店出门了,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他们到底想让他去哪儿——(有一整本关于“博爱先生”雷尼的书,安吉利说,我们今晚肯定会碰到他,就在狂野派对的那间豪宅里,在诗歌朗诵之后——)
我们终于找到了地方,女主人前来开门。她长相十分迷人,我喜欢她清澈而庄重的眼睛,尽管人到中年却仍然带着诱人的秋波——它将触动情人的灵魂——我进了门,西蒙企图腐蚀我拉我下水或者劝我改宗——传道士科迪已经找不着北——如此美妙的妇人,戴着优雅的眼镜,细细的丝带似乎连着某种头饰,要不就是耳环,我已经记不清了——竟然有这样一位光彩照人的优雅女子,出现在旧金山这座偏居一隅的华屋之中,四面都是林木茂密的山丘,野树篱上开满红色花朵,花岗石山墙一直延伸到北非海岸的古老遗址,最后转向倾圮的欢场废墟;蒙哥马利街的酒徒们在那里避寒取暖,在巨大的壁炉里生起火,用小车在地毯上推着酒——雾气涌了进来,罗斯夫人在这座屋子里一定会偶尔感到玉臂生寒,在寂静中颤抖——哦,在她“华丽的睡袍”中(如W。C。菲尔茨所言),她会做些什么?坐在床头,倾听楼下奇异的声响,然后离开,去完成她自己的命运,沉思她面对失败的计划,日复一日——每天清晨,她怀着美丽和哀愁起身,到明亮的黄色厨房里看她的金丝雀,心中明白它将要死去——我回想起我的克莱门特大婶,不过她们俩可一点也不相像——“她让我想起谁来了呢?”我自言自语——她让我想起了我在另一个世界的古老恋人——我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晚上,她和她的女诗人朋友伯尼斯·华伦仪态万方地陪大家下楼,一个疯狂的夜晚开始了,一个疯子躺在疯狂上,猛吹着小号,显然是愚蠢的新奥尔良派的即兴重复——我承认他吹得不错,在街上听起来一定团花簇锦——然后我们(西蒙、欧文和我)带着女士们去狂野的爵士厅,那里铺着红白台布,还有啤酒,真是棒极了。
《荒凉天使》 上 卷《荒凉天使》 孤独之荒凉(55)
粗野的男人们(跟我一起分享迷幻剂)整夜在那夸夸其谈,其中一个新来的家伙是从拉斯维加斯来的,不修边幅,但却无可挑剔,他脚上的那双便鞋做工精致,再适合拉斯维加斯不过了——去到赌场,在鼓点和疯狂的节奏中推出天牌,这时钹音铿锵,低音部分突然万声齐发,而后骤然低沉;令人惊异的鼓手斜着身子向后,看起来几乎要摔倒了;他敲出强劲的鼓点,成为低音小提手的核心——罗斯·怀斯·拉祖利跟我一起看着这一切,人们在出租马车里展开优雅的会话(马蹄橐橐、橐橐响,詹姆斯的《华盛顿广场》①);我最后做了一件事情,也许会让罗斯(56岁左右)永难忘怀——就在她的房子里,就在她的鸡尾酒会上。我陪着她最好的朋友走了二又二分之一个街区(拉菲尔的女朋友颂雅的房子就在那附近)去搭公车,最后那位老太太打了一辆出租车——“哦杰克,”我回到了酒会,“你对詹姆斯太太真是太好了。她绝对是你见过的最出色的女人!”
此刻,我还站在门口,听她发表欢迎辞:“你们都来了,我真高兴!”
“真抱歉我们来迟了——我们坐错了车——”
“你们都来了,我真高兴。”她又重复了一遍,关上门。我觉得她似乎担心我在这个饭厅里迷失自己的方向,诸如举止失当、极尽嘲讽——“真的很高兴。”她又再次重复道。这时我意识到,这不过是个单纯的小女孩的逻辑,她不断重复着善意的言辞,以便让我们尽量保持优雅的举止——她的确营造出一种表面的纯净氛围,但却激起了暗中的敌对情绪。我看到杰弗里·唐纳德笑得很开心,我想,一切正常,我可以进去、坐下、保持一切正常。西蒙坐在他的位子上,嘴唇极为谦恭地“喔”着。拉撒路也在,像蒙娜丽莎一样微笑着,双手放在碟子两旁以表达礼节。他把大叉子放在膝盖上。拉菲尔懒洋洋地陷在椅子里,偶尔会突然叉一片火腿吃,他那双优雅而慵懒的手悬在半空,有时大声说话,有时沉默不语。欧文留着小胡子,显得一本正经,但正在内心暗自发笑(因为开心),所以他的眼睛频频眨动。他的视线从一张脸孔扫到另一张脸孔,他的眼睛是褐色的,如果你想盯着他瞧,他一定会狠狠地盯着你看。我们曾经进行过一轮挑战,互相盯了二十分钟,或者十分钟,我记不清了,他的眼睛变得越来越疯狂,而我的却越来越疲累——先知的眼睛——
唐纳德穿着一套精致的西装,在一个姑娘身边笑着(那姑娘的服饰十分昂贵),谈着威尼斯和它的景致。我身边是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她在旧金山读书,刚来不久,在罗斯家找了个房间住。我在想:“罗斯会介绍我认识她吗?或者她对所有的诗人们包括拉撒路都了若指掌,知道他们无论如何都会跟随我?”那姑娘起床之后就为罗斯做家务,我挺喜欢她这样,不过她系着一件围裙,一件仆人用的围裙,起初把我给搞糊涂了。
唐纳德是多么优雅出众啊,如一支欢愉的竖笛,他坐在罗斯身边,妙语连珠,那些词我一个都没记住,是因为它们实在太他妈完美了,诸如“我希望它不要像西红柿那么红”等等,而且,他会突然发出一阵笑声,跟身边每个人一样;而我却只能傻呆呆地犯下大错,十分失礼,他们满心以为我要说一个笑话,而我却是这样开头的:“我一般都是坐大拉链货车……”
“谁也不想坐大拉链货车!”——杰弗里说——“我对你这些废话根本不屑一顾,什么在哪里坐大拉链,然后如何跟流浪汉换酒喝——杜劳斯,你为什么会干出这种事来?”——“真的不是开玩笑!”
“但那是一辆头等货车,”我这么一说,每个人都哄然大笑,我看着隐在笑声后面的欧文,固执地说给他听:“没错,‘午夜幽灵’是一辆头等快车,它过站不停。”欧文已经从科迪和我那里对此了若指掌——但是那些发笑的人都是些天才,我只能拼命搜寻记忆里有关“道”的教义,用来安慰自己。“惹人发笑的圣人比一口井更有价值。”因此我像一口井似的坐在波光闪烁的酒杯旁,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勃艮第红葡萄酒——可其他所有人都开始效仿我——实际上,我给女主人倒的酒比我自己还多——在罗马的时候,我常说——
派对的话题完美地转移到我们如何发起革命的主题上。我试图弥补自己的缺陷,开始跟罗斯交谈。“我在纽约《时代》杂志上看到过你的人物专访,你是旧金山诗歌运动背后最重要的精神力量——嘿,那就是你吧?”她朝我眨眨眼。我觉得她似乎在说“你真是个淘气的孩子”,不过我也不打算努力显得机智诙谐。那是一个令人放松的美好夜晚,我喜欢美食、美酒和美谈,而乞丐则不会喜欢后者。
拉菲尔和欧文继续着那个主题:“我们抛弃一切条条框框!我们脱光衣服读我们的诗歌!”
他们在这看似彬彬有礼的场合大声嚷嚷,不过似乎也显得很自然。我再看看罗斯,她又对我眨了眨眼,似乎她对我十分了解——感谢上帝,当罗斯去接电话的时候,其他人都纷纷去取墙上挂着的外套,只有我们这帮人还留在桌边。拉菲尔叫了起来:“这就是我们要做的一切,我们要打开他们的视野,我们要轰炸他们!用炸弹!我们不得不这么做,欧文,我真遗憾——这是现实——这全都太真实了。”他站起来,开始把裤子脱到膝盖,不过他只是在开玩笑,就在罗斯回来的时候,又敏捷地系上了裤子。“兄弟们,现在我们可以爽一把了!朗读时间快到了!”
“大家各自开自己的车走吧!”罗斯号召道。
我一直在笑个不停,这时赶紧吃完我的火腿,喝完我的酒,匆匆跟正在静悄悄刷碗的姑娘说了几句话——
“我们全都得脱光,《时代》杂志不会登我们的照片的!我这是我们的荣耀!面对它吧!”
“我就会在他们面前雄起!”西蒙猛地敲打着桌子,睁着那双列宁式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