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旁通-第3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色就沮丧难看。孟子见他这副样子,又过意不去,于是对他说:在不得已之下,那么只有一条路比较好。你把你自己的内政先理好,增加老百姓的向心力,团结起来。然后,加强你的国防设施,把护城河挖得深深的,把城墙加高加厚起来,巩固你国防线上的防御工程。和全国老百姓,上下一致,同心合力,保卫自己的疆土,虽然战死,也不离开本位,甚至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自强自立,宁可亡国,也不向任何一个大国投降,先有这样的准备,还可以有所作为。
在这里,我们看到孟子答复“两大之间难为小”的基本原则,只有自强自立的一条路。其实个人作人也是一样,不自强,不自立,不从自己本身想办法,在两大之羊,怨天怨地,希望得到别人的同情来为自己解决困难,天下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个人事、国家事、天下事的原则是一样的,只有自强自立,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尤其以一个小国家为然,介于国际上强国之间的自处,除了自立自强以外,绝无其他妥协的良策。况且愈妥协,将愈增加困难。因此孟子便指出,宁可亡国,也不可丧失国格或人格的原则,作为答复。
滕文公问曰:“齐人将筑薛,吾甚恐,如之何则可?”孟子对四:“昔者大王居邪,狄人侵之,去之歧山之下居焉。非择而取之,不得已也。苟为善,后世子孙必有王者矣。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若夫成功,则天也。君如彼何哉!强为善而已矣。”
有一次,滕文公再进一步向孟子请教说,薛和我一样是个小国,可是出现强邻的齐国,要在薛国建筑城池,也就是在薛国的领土上,建筑坚强的军事基地。薛国也是我的邻近小国,有同病相怜,唇亡齿寒的威胁。看这种国际趋势,下一步很可能要轮到我头上了。这种威胁实在让人忧虑。你看,该怎么办好呢?
这个薛国也早已归入了齐国的版图,被齐宣王封为孟尝君田文的地盘。那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孟尝君门下客,弹挟而歌的冯讠爰,强作主张,代表孟尝君到薛国收取租债,一把火烧了所有债务人契据,以收买民心的名城。
孟子又是拿出他最崇拜的,也是周代历史上最能谦让、最光荣的一代——太王的史实。他说,从前太王住在分阝地,狄人侵犯他,难以自处,因此搬到歧山下面去住。并不是因为歧山比分阝更好,土地更肥沃,而是在分阝被好勇斗狠的胡人欺凌,没有办法,不得已才避到岐山去了的。当时太王虽被迫迁移,但却忍辱负重地生聚教训,所以后代子孙——文王、武王起来,才建立了周朝几百年的政权。你可以效法他这种为善的精神,后代的子孙就一定能称王天下。大丈夫要创业就要树立一个美好的典范给后人,为了使子孙能够继承下去,在个人方面,无论读书、经商,或任何行业,都应如此。一定要有这个志向,能不能成功,那是天命。如今你地方小,四面又有强邻,只有用太王这种精神去做,勉强站起来,但不是站起来去跟人争强斗胜,而是自己勉励为善,巩固内部,自立自强,然后才能慢慢强大,受到别人尊重。
孟子这理论非常对,两大强国的斗争之下,处在中间的弱小国家,若想自立自强,的确是很难的。我们看宋初的局面,吴越王钱鏐的孙子钱椒,本来和赵匡胤、李后主一样,也是独立为王,他一看到天下大势,自陈桥兵变之后,赵匡胤号令天下的章法,他便表示投诚拥护,推赵匡胤当中国的老板。到宋太宗时,自己取消了国号。他认为这样做,则自己后代的子孙,不失为诸侯,永远是方面大员。否则的话,自己估计一切的能力,未必可胜得过宋朝。战败了,不只是自己难保,就是子孙也难保。其实他这样做,还是在等候时机,要想办法再起来,希望自己留有最后一点小本钱,必要时才能有所作为。
至于同时代的南唐李后主就不同了,虽然也看到了这一点,曾经向赵匡胤上表称臣,奈何他一天到晚感叹在诗词之中,诗词做得太好了,下不了决心,如果下得了决心,真正能够有所作为,早就起来有所作为了,即使打败了,也是光荣的。等到曹彬的大兵团攻到南京的时候,用一根绳子上吊也行,又怕死,要投降又觉得没面子,最后当了俘虏,被曹彬解送到京,只有在船上作诗感慨,那又有什么用?赵匡胤批评他说,李煜肯把作诗填词的精神来治国,就不会是今天的下场了。所以要嘛,就强为善;不能强为善,就保子孙,留元气,以待后来。
国家大势如此,个人事业也如此。站得起来就站起来,站不起来就得见机振作。但是社会上,有许多人,他在站不起来时不肯爬,爬不动时又不肯躺下,还老是觉得自己是站在那里,其实并没有站着,这样就很可怜了。总之,人生哲学和政治哲学的道理一样的。
滕文公问曰:“滕小国也,竭力以事大国,则不得免焉。如之何则可?”
孟子对曰:“昔者大王居邪,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属其者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将去之。’去邪,逾梁山,邑于歧山之下居焉。邪人曰:‘仁人也,不可失也。’从之者如归市。或曰:‘世守也,非身之所能为也;效死勿去。’君请择于斯二者。”
人贵自立
在《孟子》书中,这一段和上一段,怎样看,都是同一个问题的重复记述。只是一个详细,一个简化而已。可能是孟子门人编辑时的疏忽,但无法考证清楚。
胜文公又问,我就算尽心竭力地奉承这两个国家,最后还是免不了他们的侵略,该怎么办才好呢?
孟子还是告诉他说,从前周太工住在分阝地,狄人侵犯他。大王拿皮货和币帛去贿赂,可是没有用。又送狄人喜爱的狗和马去讨好他,仍旧没有收到效果。最后拿珍珠和宝玉去,仍免不了狄人的侵犯。(这等于后来宋朝对辽金元的情形一样,非常痛苦,也非常可怜。)在这种情形之下,太王实在没有办法,只好迁都另作他图,离开分阝这个地方。行前召集分阝地的父老们,告诉他们说,我曾经听说过,一个君子仁人,是不会拿用来保养大家的事物,来作害人之用。现在外族人来侵略我们,我曾经为了大家的安居乐业,送给他们好多财物,可是他们的侵略,始终没有停止。因为他们的主要目的是要我们这块土地,得不到这块土地,将永不罢休。本来我是希望以我们现居的土地,使大家过安定生活的,而现在竟因为我有了这土地,使狄人不断来攻击我们,那等于我用土地来害大家遭受战争之苦,这是不应该的。像我这样的人,多的是,你们不必顾虑找不到更好的领导人。为了不牵累你们,我将离开这里,你们多加保重了。
我们从孟子这段叙述,可知在古代宗法社会里,一个好的领导君主,也是那么可怜的。孟子只讲周太王这个例子。其实,上古史中,如周太王的情形也不少。后世和元朝的创业之主成吉思汗,在少年时代,和他的寡母生活在沙漠地带,经常被人欺负,也是非常的可怜。境也是和周太王当时的情形差不多,只是元朝民族没有文化根基,所以不如周代绵延久远。
接着孟子又说,大王对他的子民耆老们谈话后,就带了家人,翻过梁山,跋涉到歧山下面定居。但是居住在原地分阝的老百姓们都说,太王是一个好领袖,我们不可以失去这样的领袖,于是大家也放弃了在分阝的土地,跟着太王到歧山下面一起居住,重新开辟新的天地。这样跟来的人很多,一股新兴的力量,像市集一样涌进歧山之下,巩固了大王的基地。
孟子又说,还有人持另一个论点,认为凡是世代相传下来的土地,所谓的“世居之地”,应该好好地守着,不可以在你这一代手里,放弃祖宗的基业。那么你就宁可战死,宁愿亡国,也不要轻言放弃,只有死守了。
这是从守土有责的论点出发,也是千古不易的至理。所在北宋时代,辽、金互相消长的时期,辽国末代的宰相左企弓在朝中力争,不可放弃河北,而有:“君王莫听捐燕议,一寸山河一寸金”的主张,也同样是这个道理。
孟子这样画龙点睛一说之后,跟着又告诉滕文公说,你在这两者之间,不可矛盾,也不可因循,只有选择其中一条路去走。
历史上凡是动乱时期,像滕国这种环境的遭遇也很多。我们由此可了解,一个小国处于大国之间的艰苦。近如现代正在纷争的中东问题,那些小国之间,就有许多困难存在。现在世界上,不论欧洲、非洲,全球各地的小国,所遭遇到的困难,许多和战国时代的滕国一样,所处的环境,都非常矛盾。不是身历其境的人,是不容易了解的。
其次,个人的人生也是一样,自己不能矛盾,当受到艰难或迫害的时候,就要改变自己的环境。当环境不能改变时,就要自己站起来,坚强起来,宁死而不向困难环境屈服。
鲁平公将出,嬖人臧金者,请曰:“他日君出,则必命有司所之;今来舆已驾矣,有司未知所之。敢请。”
公曰:“将见孟子。”
曰:“何哉?君所为轻身以先于匹夫者,以为贤乎?礼义由贤者出,而孟子之后丧逾前丧;君无见焉。”
公曰:“诺。”
乐正子入见,曰:“君奚为不见孟轲也?”
曰:“或告寡人口:‘孟子之后丧逾前丧。’是以不往见也。”
曰:“何哉?君所谓逾者,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后以王鼎与?”
曰:“否,谓棺椁衣衾之美也。”
曰:“非所谓通也,贫富不同也。”
乐正子见孟子曰:“克告于君,君为来见也。嬖人有臧仓去沮君,君是以不果来也。”
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
孟子论立身出处的原则
这是孟子晚年,回到邹鲁,退居以明志的一段记录。鲁平公身边有一个得宠的近臣(弄臣),当然不是什么大臣,但随时跟在他的身边,在某些事情上,会成为重要的关键人物——后世得宠的宦官,就是这一型的人物——这个人叫臧仓。有一天,他看见鲁平公外出的车辆、卫队等等都准备好了,马上就要出宫了。这时,他问鲁平公说,你以前出去,事先都会通知随从的人们,目的地是到什么地方。可是现在,车辆人员都准备好了,下面的人还不知道你要去哪里,他们又不敢来问,所以我来请示一下,你要去什么地方?
鲁平公说,我要去看看孟子。臧仓一听,马上抓住机会攻击孟子。他对鲁平公说,你为什么要去看他?你尊为一国之君,为什么轻易地亲自去看一个平民呢?你以为他是一个贤人吗?为人处世,能够合乎礼义的才是贤人。换言之,一个贤人所做出来的事情,就一定合乎礼义的。像孟子,父亲早死。后来母亲去世,他办理母亲的丧礼,远比以前办父亲丧礼隆重得多。对于自己的父母,办丧礼时,前后都有厚薄的差别,这就是不合礼制的事。这种人,你还去看他吗?鲁平公说,那我就不去了。
这里我们看到小人的厉害处,往往是在小的地方,找到一点点小事,轻轻地一拨,情势就转变了,这就叫做“谗言”。每个人的心理,具有先天性的缺点,最喜欢听信谗言和小话。尤其作一个高居上位的人,大道理、大话听多了,厌烦了。谗言小语乘虚而入,往往非中不可,此所以历史上都赞叹明智之君的难得。其实,何止为君,凡作领导人的都要注意。乃至当一个平民的家长,处理任何一件小事,也都要注意。古人所谓“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这是不易的名言。
乐正子,复姓乐正,名克,是孟子的学生,那时他已是鲁国的大夫。鲁平公有一次与齐王会面修好,在商谈国际问题时,乐正子趁机极力推崇孟子。当时随行的其他大臣,也都说孟子如何如何好,所以孟子这次回到鲁国,鲁平公想要去看看孟子。现在乐正子得到消息,鲁平公取消了看孟子的主意,就去问鲁平公,你为什么不去看孟子。鲁平公因宠信臧仓,当然就多少对他有所回护,答复乐正子时,就只说,有人告诉我,孟子办他自己父母的丧事,都有厚薄之不同,像这样的人,道德修养不够,所以我不去看他了。
乐正子说,这话从哪里说起呢?大概听人说,他对母亲的丧礼超过以前他对父亲的丧礼吧!这是因为他前一次是以士礼丧祭,行的是鱼、豚、鸡的三鼎祭礼。而后来他母亲死了,当时他有了大夫的身份,行的是羊、豚、鸡、鱼、肤的五鼎祭礼。(在抗战以前,大陆上行祭礼,还有三牲祭和五牲祭的分别。三牲是家禽(鸡)、鲜鳞(鱼)、豚肥(猪肉)。五牲是上面的三牲加上家雁(鸭)和肤(兔)为五牲祭。)这并不是他对父母的祭礼有厚薄轻重的不同,而是他的环境、身份、地位不一样了,他还是在依礼行事啊!
鲁平公这时候才明白,但是已经转不过弯来,于是说,不是的,我并不是指这一方面,我是说他所买的棺木、寿衣的质料不一样。给他父亲的是便宜料子,而用在他母亲身上的,都是价钱高的好棺木、好衣料、好被服。乐正子说,至于这一点,也不能说是在礼制上有所违越呀!丧祭用品的价格高低,是因为孟子的经济环境不同。他以前作士的时候,收入少,买不起价钱高的。后来当了大夫,薪水高,就可以花高价钱,买更美的棺停衣衾了。这是孟子前后贫富情况不同,关于礼制方面,则没有不对的地方。
这一段文章,看起来好像平淡无奇,可是几千年来,社会上人情世态,都是这个样子,就是现代欧美各国也一样。中国的古谚,所谓“爱听小语”,以及“远重衣冠近重人”,一般人们,都是用这些小事来评论、衡量一个人的高低、善恶、是非的,甚至成为了道德人格的法码。
乐正子听到鲁平公这种推倭之词,也许心想,你身为一国的国君,又不是棺材店、殡仪馆的老板,注意别人买棺材、寿衣的事干嘛?分明没有人君之度,不似人君,所以无法说下去,也就不必再说下去了。反正知道他只是个爱听小话的人,就不再说了。
于是乐正子回过头来看他的老师孟子。当然,带有几分牢骚地说,我曾经向我们的老板鲁平公提出报告,关于老师的学问道德。鲁平公听了,原本要来看你,不料老板身边有一个亲信的小人———奸臣臧仓,在鲁平公面前说你的小话,放了一包烂药,阻止了我们老板不来看你了。
孟子对乐正子说,他来看我,自有促使他来的因素;他如果不来看我,也自有阻止他不来的因素。他的来不来看我,其实不是人力所能决定的,那是天命。臧仓虽然是一个小人,说了我的坏话,但是他怎么有这么大的力量,左右我和鲁平公见面或不见面呢?你不必发他的牢骚了。
照文字来看,我们这一段,可用上面解释。但是其中“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这句话,我们如果作一番仔细的推敲,则发现它还有另一层的含义。
这两句话的文字很美,可作两面解释。一种是鲁平公如果去看孟子,那是因为乐正子的促成,他为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