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史-第10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4独立守备队
第1、第2国境守备队
第4集团军:司令官 后宫淳中将
第1师:师长 横山勇中将
第8独立守备队
第5、第6、第7国境守备队
第5集团军:司令官 土肥原贤二中将
第11师:师长 内藤正一中将
第24师:师长 黑岩义胜中将
第6独立守备队
第3、第4国境守备队
骑兵第3旅
第6集团军:司令官 荻洲立兵中将
第23师:师长 小松原道太郎中将
第8国境守备队
关东军直辖部队
第4师:师长 山下奉文中将
第7独立守备队
第7师:师长 国崎登中将
珲春驻屯队
第1、2、3、5、9独立守备队
第1坦克旅
关东军炮兵队
野战重炮兵第3旅(欠一部)
关东军高射炮队
航空兵团
二、疯狂“讨伐”抗日联军,强化对东北的殖民统治
“七·七”事变后,日军为稳定其战略后方,以利于向关内大举进攻和加强对苏战备,更加疯狂地对抗日联军进行“讨伐”。从1937年夏到1939年3月,日伪军主要以三江(黑龙江、松花江、牡丹江)地区力“讨伐”重点,同时也对东边道地区继续进行”讨伐”。“讨伐”的规模也越来越大,计划越来越完备,反动措施也越来越毒辣。既有对抗日武装直接进行军事“围剿”的“治标”,也有动员日伪一切机构和力量,采用各种手段割断抗日武装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孤立瓦解抗日武装的“治本”。
关东军于1937年6月11日制定了《东北防卫地区治安整顿计划纲要》,决定“增加1个兵团的力量”参加对该地区的“讨伐”。7月16日,关东军发布第1063号命令及附件《关东军司令部关于1937年第二期治安整顿计划要领》,进一步作了具体部署。其主要做法是:
第一,日军和伪满军集中兵力首先对活跃在三江地区的抗日联军主力进行大“讨伐”。要求,“各地区防卫司令官”“彻底做好各自担任地区内的治安整顿工作”,管好各该“地区内的日满军警”;“第2、第3、第4、第5独立守备队司令官应命令驻扎在自己防卫地区以外的部队,听从该所在防卫地区司令官的指挥,担负起治安整顿任务”;“飞行集团应根据要求,配合各兵团的‘讨伐’活动”;“日满军仍然继续做高度分散的部署”,以“充当治安整顿的中枢”;“北部东边道的治标工作,仍由满军独立进行”;对三江地区,在落叶期以后“集中使用特设游击队”。这种游击队,要在9月中旬以后组建起来;第2师两个独立连(每连定员100~150人。装备重机枪及其它所需武器,下同);第4师两个独立连;第12师两个独立连;第4独立守备队两个独立连;第5独立守备队1个独立连。除此之外,各地区防卫司令官也可根据需要,在报告关东军司令部以后,组织使用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史料》(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816~835页。'
日伪军以高度分散的部署来限制抗日武装的活动和迅速掌握情况,而特设游击队则用于对发现的抗日武装实施机动打击。
第二,日伪统治者极力推行建立“集团部落”,制定无人区的政策,以切断抗日武装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从而使人民群众得不到抗日联军的保护,使抗日联军丧失生存与发展的基础。“集团部落”,农民称之为“归大屯”,或“归屯并户”。“集团部落”形状,一般为正方形,边长200米×200米的,收容100户;300米×300米的,收容200户。周围挖有3米多深的壕沟,上有3米多高的土墙,墙上设置铁丝网,每隔100米修一座炮楼,由自卫团、治安队以至日伪军(1个班至1个连的兵力)进行警备,人民群众的一举一动均受到监视。1934年开始在伪间岛省建立“集团部落”36处,1935年一举达到1172处。
1936年,日伪当局制定了《治安整顿三年计划》。加紧建立“集团部落”;这一年共建3361处。1937年又建立4933处,到1938年末达到12565处。
日伪当局在建立这些“集团部落”时,大批地破坏烧毁民房,迫害以至屠杀群众,仅1937年至1938年2月,为建立“集团部落”,就在伪三江省的桦川县南部地区烧毁村屯什120多个,烧毁或拆掉民房2。4万余间,杀害与冻、饿死群众1。3万亲人,荒芜土地2100多垧,伤害牲畜4800余头。其中,仅冷家沟一屯就被烧毁民房300余间,伤害牲畜60头,毁掉水并7眼,无家可归的群众冻饿死30余人。
日伪当局还在“集团部落”内普遍推行街村制,实施保甲连坐,加强户口调查和报告制度,发放居住证明书、身份证,1939年8月以后又加上了指纹鉴定。“集团部落”的建立与强化,加强了对人民群众的控制,极大地限制了抗联部队的活动。
第三,日伪当局在广大城乡收缴武器,进行政治诱降和“大检举”,瓦解抗日队伍,破坏中共地下组织和群众组织。日伪当局估计,在1932年建立伪满洲国之前,散在民间的枪械下下130万支。到1937年末,收缴总数达150万支。虽然比预计的超出20万支,但仍认为有许多枪支未收回,便大幅度增加警察力量进一步彻底收缴。1938年收缴221161支,1939年收缴143047支。'伪满治安部警务司编:《满洲国警察史》中译本,1990年版,第244、536页。'
所谓政治诱降,就是日伪军在对抗日联军进行“讨伐”的同时,组织军警官宪搜捕被打散后三三五五潜入民间的抗联人员,劝其“归顺”及通过叛徒奸细等策动抗日军政人员中的下坚定分子叛变。“归顺者”要供出同伙,填写“归顺誓约书”、“归顺批准证”,列入“归顺匪徒名册”,并接受所在地警察署每月至少一次的考察。
1936年度日伪共捕获这类人员14630人。从1938年2月起,为配合对三江地区抗日联军的“讨伐”,伪满警察全力开展了“北满地区特别归顺工作”,在各省维持会、协和会及叛徒奸细协助下,于1939年策动救世军军长王荫武、东北抗日联军第8军军长谢文东、第9军军长李华堂等,先后率多名部下叛变投敌。日伪在东边道地区进行“讨伐”时,也由日伪军警一起在现地组成了“省归顺工作班”,伪满警务司组成“中央特别归顺班”,对抗日联军部队开展了瓦解工作。
1939年10月,日伪开始“东南部地区治安整顿工作”时,重又组成了“特别临时归顺工作班”,与“讨伐”相呼应,瓦解抗日联军1000多人。'伪满治安部警务司编:《满洲国警察史》中译本,1990年版,第290~210页。'
日伪当局除以军事“讨伐”与招降相结合,“围剿”抗日武装之外,还在军事“讨伐”地区和其他地区实行所谓“大检举”,搜捕与残杀共产党员、爱国志士和民众,摧残与破坏中国共产党及其他反日党派的组织和群众团体,使整个东北地区都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在所谓“三年治安整顿”期间表现尤为猖狂。
1937年4月15日,哈尔滨日本宪兵队和伪滨江省警务厅破坏了中共哈尔滨市特委及其所属地下组织之后,又破坏了中共大连市委、磐石中心县委、柳河县委和抚顺特支等。这次大逮捕一直持续到11月,先后共有745人被捕入狱,其中19S 人惨遭杀害。'《黑龙江党史资料》第7辑,1986年,哈尔滨出版,第215~216页。'
据伪滨江省警务厅司法科司法股长筑谷章造在1954年8月18日写的笔供:“在四月十五日早晨一齐动手……逮捕总数是二百零七名……将其中四十三名判处死刑,四十名处有期或无期徒刑”;“关于大连、柳河、磐石等地……共逮捕约三百人,判处死刑的一百余入”。'中央档案馆等:《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历次大惨案》,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86~108页。'
1938年3月15日凌晨起,佳木斯日本宪兵队及所属各县宪兵分队、分遣队与当地日伪军警计1000余人,根据长期侦察和叛徒告密而掌握的情况,在伪三江省的汤原、依兰、桦川、富锦、勃利五县及佳木斯市,实行“一起大检举”,制造了“三·一五”事件。这次“大检举”持续到7月8日,有共产党员及抗日群众328人被逮捕,其中8人被杀害,81人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中央档案馆等:《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历次大惨案》,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86~187,190~191页。' 使上述一市五县的中共地下组织和救国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使东北抗日联军失掉了地方党组织和抗日群众团体的有力支援。
第四,日伪当局采取严厉的经济控制和经济封锁措施,妄图使抗日联军失去生存和战斗的条件。“七·七”事变后,日伪当局对农产品的购销采取了垄断政策。
1938年8月,制定了《米谷管理制度纲要》。
11月公布了《米谷管理法》和《满洲粮谷股份公司法》,规定稻米、高梁、玉米、谷子、大豆等粮食的购销、加工、运输均由伪满政府控制。同时,还规定“集团部落”不许到4公里以外去种地。秋收时,要清查地亩,核实产量,强制农民如数缴粮,防止瞒产私藏,如有私人买卖粮食,一经警察密探查知,不仅粮食要没收,还要严加惩处。另外,在抗日游击区附近的大小城镇,实行物资专卖,用各种复杂手段对购买者加以限制。一切生活必需品,都实行“配给制”,特别是对布匹、棉花、胶鞋、食盐、药品控制更加严格。
凡是资助、供应抗日联军或代为采购枪弹、粮食、服装、医药等物资者,一律按所谓“经济犯条例”,以“通匪”罪论处。
总之,日本侵略者通过这些反动措施,妄图使抗日武装与人民群众分离,尽快消灭抗日武装,以实现其把中国东北变成扩大侵略战争的后方基地的目的。
第三编 举国奋战(1937。7—1938。10)
第十七章 东北抗日联军坚持抗日游击战争
第二节 东北抗日联军积极配合全国抗战
“七·七”事变后,东北沦陷区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地位发生了重要变化,即由东北地区局部抗战变成全国抗日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如毛泽东在《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所说:“东三省的游击战争,在全国抗战未起以前当然不发生配合问题,但在抗战起来以后,配合的意义就明显地表现出来了。那里的游击队多打死一个敌兵,多消耗一个敌弹,多钳制一个敌兵使之不能入关南下,就算对整个抗战增加了一分力量。至其给予整个敌军敌国以精神上的不利影响,给予整个我军和人民以精神上的良好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416页。'
因此,配合全国抗战,袭击敌人后方和削弱敌人兵力,钳制日本侵略军入关,成为东北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任务。新的抗战形势增强了东北抗日军民的抗战必胜信心,使东北抗日斗争出现了新的高潮。(见附图8)
一、策应全国抗战,掀起东北抗日斗争的新高潮
“七·七”卢沟桥事变的第二于,中共中央发出《为日军进攻卢沟桥通电》后,东北各地党组织、抗联各军也向广大东北人民发出抗日救国的号召,并积极地领导东北抗日军民的对敌斗争。
1937年7月25日,在中共南满省委领导下的抗联第1路军发表《为响应中日大战告东北同胞书》,号召东北全体同胞本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原则,乘机崛起,为“恢复中国人之东北”而战,接着于8月20日,发布由抗联第1路军总司令杨靖字署名的布告,揭露日本帝国主义鲸吞中国的野心,号召东北人民在全国总动员之下,“响应中臼大战,暴动起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推翻傀儡政府满洲国,为独立自由幸福之中国而奋斗”。8月25日,中共吉东省委以东北抗日救国总会名义发布《关于抗日救国宣战运动的紧急通知》,提出了东北抗日军民的斗争任务:动员群众以一切财力、物力、人力援助抗日联军,号召伪军哗变,反正救国,集结抗日部队破坏敌人铁路交通等,动摇敌人后方,同关内对日作战相呼应,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9月18日,北满抗联总司令部也发出紧急通知,号召东北人民为配合全国抗战而积极行动起来,抗捐抗税,反对劳役和征兵,反对归屯和建立“集团部落”,破坏敌人兵站、仓库、交通,参加抗日队伍,袭击和消灭日本侵略军。
在全国抗战的鼓舞下,东南满、吉东、北满抗日游击区的广大群众,热烈响应东北各地党组织和抗日联军的号召,秘密组织救国会、妇女会、儿童团,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支持抗日联军。仅据北满的汤原、依兰、桦川、富锦4县统计,抗日救国会和分会共发展到103个。一些地方还组织起游击连、农民抗日自卫队等抗日武装。依兰、佳木斯、富锦各地有许多青年知识分子和学生参加抗日队伍。当时流传着这样的歌谣:
“卢沟桥事变,鬼子打进关。杀人放火,到处起狼烟。
这一日,众百姓,扛枪上了长白山。”'《东北人民抗日歌谣选》。第25页。'
歌谣生动地反映了广大群众抗战杀敌的热情。至于以物资援助东北抗日联军,更成为群众的普遍行动。送粮食、运武器的到处都有,就连开明绅士也都行动起来了。他们在春秋两季给抗日联军送粮、送菜,杀猪做饭,慰劳部队。
1937年8月,中共北满临时省委在从桦川县火花沟向依兰县境转移途中,于20日到24日召开了军政联席会议。会议决定在“九·一八”国耻日,组织松花江下游地区爱国群众举行抗日反满大暴动。9月5日,中共汤原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制定了组织暴动的具体方案。抗日联军第6军第3师积极配合。同时,还派人加紧修理土枪、土炮,赶制大刀、长矛,力暴动作了充分准备。
9月17日和18日两天,汤原县格节河区人民举行抗日反满大暴动。1000余名暴动群众在宝宝山集会,县委领导人发表了激昂慷慨的讲话,号召大家不忘“九·一八”,不忘国耻,誓与日本帝国主义血战到底。与会群众群情激愤。接着,暴动群众手持武器举行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沿途散发了《告同胞书》等6种标语和传单,同时割断了汤原县城至莲江口等地的电话线。砍倒电线杆30余根,烧毁公路桥梁数座,完全阻断了通往汤原具城和佳木斯的交通。驻守在格节河区丁家粉房的日本守备队,受到群众抗日暴动的威慑,整日龟缩在据点里不敢外出,并于20日深夜狼狈逃走。在格节河人民进行抗日反满暴动的同时,汤原县龙区、鹤区、汤区也相继发生了反日暴动。这些抗日反满暴动,严重地打击了日伪统治者,表现了广大东北人民不甘作亡国奴、誓与日本侵略者斗争到底的反抗精神,在松花江下游地区掀起了抗日斗争的新高潮。
在全国抗战和人民反日斗争高涨形势的影响下,许多地方的伪军和伪警发生动摇,一些具有民族意识的伪军伪警纷纷反正,参加到抗日救国的行列中来。
1937年7月12日,宁安县三道河子伪森林警察大队150人,经抗联第5军第1师参谋长张镇华等人进行积极工作之后,由大队长李文彬毅然率领全队倒戈抗日,击毙日本指导官津村昌、日本教官加藤直秋等8名,焚毁森林警察队的防所及附属设施,携带全部武器装备投向抗联第5军。7月15日,官兵被编为抗联第5军警卫旅,李文彬任旅长,张镇华任政治部主任,下辖2个团。力欢迎该部反正抗日的爱国行动,抗联第5军举行了军民联欢誓师大会,发布了《三道河子森林警察队反正抗日救国告各地民众及满军满警书》,指出:“为挽救中国的危亡……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