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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作者:郭敬明-第20章

小说: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作者:郭敬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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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散发着模糊光亮的淡金色油彩,像是一层很厚的骨灰。 
   我为自己的比喻暗暗吃惊,我想是看前世和小引的诗看多了,有点中毒。在吃完栗子一个小时之后,我确定自己没有任何不良反映和中毒的迹象。我吃了熊姥姥的糖炒栗子,这是 大难。 
   而我居然没有死掉,所以我必有后福。 
   聪明的人善于在适当的地点适当的时候安慰自己。我不算很笨。 
   十 
   我开始爱上一个人,可我却不知道那个人是否爱我。 
   世人说这叫单相思。 
   前世说这叫寻找肋骨行动失败。 
   十一 
   这个冬天异常地可恶,不仅冷,而且潮湿。大把大把的水分子悬在空气里,捕捉着每一个渗透皮肤的机会。我清晰地感受到自己骨缝间停留的东西,那是毒蛇皮肤表面般的阴冷与黏腻。 
   我开始长时间蜷缩在沙发上,同时把暖气开得异常地足。父亲说这个月的电费是个问题。于是我用三张汇款单把电费交了,然后光明正大地把温度继续升高。 
   我想其实人也是需要冬眠的。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前世,他说:你很会给自己的懒散找借口。我于是准备下线。他问为什么,我说我要冬眠。 
   昨天吃饭的时候母亲又谈到我将来的生活。她永远也搞不懂生活在这个懒散的城市其实是一种慢性自杀。她总是对我说,你看生活在这儿是很舒服的,除了记者忙点其它的人活得都挺滋润,连上班的时候也可以翻翻报纸上上网,品品好茶吹吹牛。 
   可是我总是有种向外突围的趋势,远方的生活像是一幅诱人的大拼图,等待着我去创造一个完美。我的一意孤行和垂死坚持总是让母亲的目光一次又一次直到N次地暗淡。我想我是个不怎么孝顺的孩子。我发过誓的,下辈子我会陪在我妈身边,不走,一步也不走。 
   十二 
   在我们文理分科大半年之后,在我们彻底忘掉历史政治之后,在我们连鸦片战争的年代与什么是商品的价值都无法想起之后,学校告诉我们说我们要考文理大综合了。然后理科生开始开心地笑,因为他们认为熬几个夜就万事OK了。文科生开始摔本子摔笔,开始人仰马翻。小A是文科的,他问我“化学应该怎么补上去”的时候的样子真正是让我心疼了。 
   一个星期前我还在考虑是否将理科半途而废,然后快乐地一头扎进文科。现在好了,我不必再为无法选择而痛苦,因为已经没有选择。没有选择其实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我记得谁这么说过。 
   十三 
   这个冬天像是十美丽的幻觉,我觉得自己始终处于悬浮的状态,这种状态让我恐慌。厚厚的日历越撕越薄,电脑里储存的文字却越来越多。 
   我的电脑里有我最最亲爱的文字,文档像个华丽的垃圾场,装满了各种外表光彩夺目的垃圾。在我一一清理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小乞丐。 
   这个冬天,这个如电影音乐一样模糊的冬天,这个如凡高的色彩一样喧嚣的冬天。这个一去不再回头的美丽幻觉。 
   在日渐明媚的春光中,真的一去不再回头了。 



关于《生活在别处》的生活 




   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 
   1968年前,兰波将这句话从嘴里或笔尖创造了出来;1968年,这句话被刷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1968年之后,米兰·昆德拉将它弄得世人皆知。 
   我用1968年作为一个分界点是因为我很震惊于这句话居然可以出现在一堵围墙上。我在中国的围墙上几乎看到的都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之类的,好像中国人脑子里除了生孩子就没别的事了。所以我觉得巴黎大学的围墙是世界上最有品位的围墙。 
   二十世纪的时候这句话还只是一句很普通,充其量不过是一句颇有哲理的话,于我无关痛痒。而从二十一世纪开始,这句话就一天一遍地在我脑中刻下痕迹。如同浓硝酸腐蚀过的铜板,痕迹斑斑。历历在目。不可磨灭。 
   关于上海 
   恩雅说过,每个人都是有根的,长在脚底下,轻轻地触动它,就会有细小的疼痛。但我不会。 
   我的根似乎是扎根在上海的,就像人的迷走神经一样,一迷就那么远。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记得有人说过,喜欢上海的人都很世俗。我笑笑,当一个疯子的酒后胡言。很多人喜欢西藏,说那儿是真正孕育灵感的地方,并且大多数人在声明他们喜欢西藏的同时还要影射一 下我的上海。于是我问他们格桑花什么时候开央金玛是什么神转经筒向哪个方向转,他们看着我的时候一脸茫然。其实我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西藏都了解西藏,但我不会为了表示自己很有品位就整天说西藏西藏我爱你。那很肤浅。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小蓓是我的朋友,她和我一样,根不在脚下,在北京。她说她喜欢北京的琉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阳,很厚很重的光芒。因此我们就要在生命的前二十年里活得比别人辛苦比别人累以便可以到那两个城市的大学去,二十年后我们再呕尽自己的心血去换一本蓝印户口,然后开怀大笑或者失声痛哭。就在那些无聊的上海人大谈上海的俗气并且一胜不屑的时候,我却在为虚无的明日黄花做困兽之斗。 
   为什么要让不爱上海的人出生在上海?上帝一定搞错了。 
   我的同学曾经在复旦大学里逛了整整一天,并且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我望着那些爬满青藤的老房子目光变得有点模糊,我想那才是我真正的家。我不是复旦的学生但我却想成为复旦的学生,这就是我和复旦目前唯一的联系,有点像单相思。 
   我妈希望我是个安于现状的人,考个实惠的大学上个实惠的专业,结个实惠的婚生个实惠的孩子,最后躺进一具实惠的棺材里实惠地去死。 
   但我命中注定是个漂泊的人,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有首歌唱到: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命中注定。所以每分每秒都会有人无限憧憬地开始漂泊也会有人心满意足地停止漂泊。 
   喜欢上海是因为它从六十年代沿袭下来的文化底蕴——繁华而苍凉。繁华而苍凉。张爱玲如是说。 
   旧上海在我的心中是一部老的胶片电影,画面上布满白色斑点,没有一句台词,华贵的妇人优雅的绅士幸福地微笑。夜总会的灯光像凡高的色彩漫过整个城市。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时不时地浮出画面,如轻烟般一闪即失,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是谁说过:燃亮整个上海的灯火,就是一艘华丽的邮轮。 
   而我的城市多少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一句话,它是一个像农村一样的城市,一个像城市一样的农村。恰恰这是最可怕的。如果它是个纯粹的农村,山明水净,青草粉蝶的话,那我会义无反顾地拥抱它,不用给我任何解释。如果它是个有自己特色的城市那我也会张开我的双臂不要任何理由。但它不是。这里有穿着高级西装脚下踩双Nike的所谓的“先富起来”的人们,他们会在过圣诞节的时候装模作样地在圣诞树上把小天使用上吊的方式桂起来,然后抱着胳膊在一旁傻傻地笑,傻傻地欣赏他们弄出来的在风中晃动的小小尸体。 
   所以我固执地认定我将来的生活应该在上海。生活在别处就是我的美丽愿望。 
   伟大的米兰·昆德拉。回顾上面的文字,我在极力宣扬一个人如果爱一个东西是不用长篇累牍的,但我却在这里喋喋不休。难道我不爱上海,嘿嘿,埃舍尔的怪圈。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上海写的。 
   关于文字 
   我妈说你要考经济系或者法律系免得将来挨饿受冻风吹日晒雨淋。其实她的潜台词是:你不要考中文系就好了。我妈多少懂一点文学,所以她知道文人的生活不会富裕,至少在物质生活上如此。而我妈又很爱我不愿我生活动荡不愿我离家太远,所以当我说我要考复旦的中文系的时候我们的分歧很大。最终的结果是我做出牺牲,而且很大。我放弃了我的中文系而改学理科,并且正在参加为全国化学学科大赛而组织的集训。家人期待着我的显山露水,而我觉得那毫无希望也毫无意义。 
   我对随便哪种感觉的文字上手都很快。曾经我用一天的时间看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然后第二天就写出了两万多字类似的东西,把同学吓得目瞪口呆。尽管我认为那种东西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时光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淹没得不留一丝痕迹。 
   我把考试中得到满分的作文随便丢掉,却把老师说的毫无内涵的文章装订好放在抽屉里。我常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然后拿给同学看,然后他们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喜欢上海我也喜欢文字,所以我喜欢上海的文字。 
   当我写下上面的文字之后我才猛然意识到令我心动的那些精致的女子都是上海的姑娘,比如恩雅比如安妮宝贝比如许佳比如顾湘。 
   我喜欢安妮宝贝和苏童的文章。因为两个人都有绝世华丽的想象力和冷艳张扬的文字。更多的时候我喜欢一本书是没有理由或者因为很奇怪的理由。比如我就很喜欢《我在梦见你》的书名,注意,我说的是喜欢书名。等我买回那本书的时候我又不想看书里到底写的是什么了。但还是很喜欢“我在梦见你”五个字。后来老师告诉我那是个病句。当时我就傻了,原来自己一直喜欢的是个病句哦! 
   可能我看的小说多了所以我大脑构架场景的能力很强。很多时候当我看由小说改编的电影时我会想下一个镜头应该怎么拍,和导演一比高下。很是不自量力。 
   我的梦想是将来能做广告,极具震撼力的那种,而不是什么牙好胃口就好之类的。小蓓也想做个广告人,但她似乎比我更为理想化。我还有很大的功利情绪在里面,我说我要用一个企业家的身分来经营艺术,而小蓓却说她要用一个艺术家的身分来经营企业。我说那你的公司肯定垮了,小蓓说垮就垮吧。 
   那些小说中的画面常常在生活中浮现出来,比如苏童笔下的那口关于生死和宿命的井,比如安妮宝贝笔下的棉布长裙。我常常在想:其实人真正最完美的生活应该是在文字里的,活得像电影一样,活得像小说一样,最次也要活得像电视剧一样。虚幻的生活。 
   安妮宝贝说,柏拉图是一场华丽的自慰。 
   当我在草稿纸上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同学吓得要死。他问:你写来干什么的?我说:投给榕树下。然后他就真的吓死了。生活在小说里面的人其实是最开心的,所有的结局都设定好了,沿着宿命的轨迹你只需无尽滑翔就好了,抗争是没有用的,所以只活不想,暂它结尾是死亡还是永生,这似乎也是种人生的大境界。 
   写小说的人也很快乐,生活中谁得罪了你,没关系,写进小说里好了,好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李碧华就这么“恶毒”。 
   扮演上帝的滋味不错不错!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文字写的。 
   关于流浪 
   
   
   我一直认为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管是关于脚的还是关于心的。 
   一直以来我很喜欢武侠小说中关于扶桑浪人的情节,不是哈日,而是敏感于浪人那两个字。 
   我的网友KK去过很多地方,而且他总是一个人背起背包就上路了,一路流浪一路看。他告诉我西藏的雪很白很傲气,苏州的钟声很厚很悠远。雾隐霞红。暮鼓晨钟。 
   有次他问我你到过峨嵋吗,我兴高采烈地说我去过,我们先坐车然后又坐缆车直接上了金顶。我们住在五星级的宾馆里享受暖气,第二天拍了好多照片。KK说他用脚爬上去的,沿路住了好多个寺庙,在山泉里洗了个澡,被冻得差点感冒。听他说的时候我觉得周围的氧气变得越来越稀薄。听他讲完之后我觉得自己实在俗气得恶心。我吐得一片狼藉。 
   从那一刻开始我就觉得参加旅行社是最最愚蠢的事。一大帮人被导游呼来喊去,像阿姨带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阿姨问:这里漂不漂亮?小朋友们说 好——漂——亮——哦! 
   实在俗气得很有级别。 
   曾经有段时间我迷三毛迷得紧。不为别的,只为只身跑到沙漠的神经质。那时候娶一个像三毛一样的女子为妻然后一起远行成为我最大的梦想。但它高高在上地悬在我的头顶使我不得不仰望,在脖子酸痛的同时让我明白:它遥不可及。 
   后来我就常常坐在西秦会馆对面的咖啡店里透过落地窗望繁华的大街。因为这儿是旅人最多的地方。 
   我躲在玻璃之后,在咖啡厚重光滑的香气里安详地打量外面背着行李的人们,想象南腔北调弥漫整个天空。偶尔为外国人提供我绵薄之力。他们的问题通常都很简单,无非是哪儿有厕所哪儿可以买到门票哪儿有宾馆之类的。所以尽管我的英文非常的poor,但也可以应付了。 
   一般他们在接受完帮助后都会在说谢谢的同时掏出一叠钱来,而我总是微笑着摇头。然后他们的眼睛就会很亮,嘴角上扬,露出好看的白牙齿。 
   并不是像报纸上说的竖起大拇指不断地说OK。 
   曾经有个叫David的大学生把他在新疆买的挂毯送给了我。我回家后把它挂在电脑上方的那墙墙上。现在我打稿子的时候我就在看它。在挂毯里面混有沙子,沙漠的沙子。我妈曾经要将它洗干净而我誓死不从。因为里面有我所向往的沙漠的味道。一洗就没了。 
   我冒着跑题的危险写了上面那么多关于和外国人打交道的废话其实就是为了引出这块挂毯,而引出这块挂毯则是为了说明我对流浪疯狂到了一定的程度了。 
   我曾经说,如果有一天我很有钱了或者我彻底没钱了我就开始流浪。同桌说:那你不是座流动的金库就是个流浪的乞丐。说完甩甩他的头发,很帅或者装作很帅的样子。我每次都用反语说:帅哦帅哦帅得不得了哦。而他总是用“没有最帅只有更帅”来自我谦虚或者自我吹嘘。他比我冷静比我现实比我更善于理性思维,总之就比我像个人。 
   他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不要整天在空气里悬着。 
   但远方的土地对我的脚掌永远是一种烫贴。我矢志不渝。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流浪写的。 
   关 于 钱 
   我和钱的关系比较暧昧。我们是情人,我爱她,她也爱我。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向四周看了看,觉得没人注意我于是大舒一口气。现在安全了我继续写。 
   老师说把“她”用在没生命的东西上必须那个东西是很美好很令人热爱的,比如祖国。如果老师看见我称呼孔方兄为“她”,那他的表情多半会很精彩吧? 
   我觉得自己一下子变得很坏。 
   我爱钱,这设什么好掩饰的。我在一家杂志社混了个脸熟然后在上面发点酸得吓死人的文章,然后坐在家里等稿费。 
   钱似乎也很偏爱我。我暑假正电台做撰稿人的时候我的身价是千字25元。等我开学离开的时候主任挽留我说:千字50如何?因为那个时候我的节目已经开始火了。 
   开学后的日子很平淡。偶尔有同学问我喜不喜欢那档关于校园民谣的节目,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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