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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淑女阿蒙的正常生活-第7章

小说: 淑女阿蒙的正常生活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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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表哥呵呵的笑,对阿蒙说:“你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请我去喝喜酒啊!阿蒙,到时候我可是要跟你好好比酒量的哦。”    
      阿蒙晕乎乎的挥着手说:“我回了北京,好好练喝酒。下次来湖南,一定跟您喝个够儿!”    
      “喜欢我们湖南吗?”二表哥笑着问。    
      阿蒙抬头,遥望着长沙车站上空积聚的雨云,慢慢的、发自内心的说:“我非常、非常喜欢湖南这个地方,我发誓——我一定会再来的!”    
    


第一章后记

    1、阿蒙回北京后,给米老鼠的老爸买了红茶,将相片洗了出来,一并寄了回去。    
      2、米老鼠的哥哥春节回家,提出离婚,被嫂子的娘家人暴揍了一顿,遂作罢。后终与女朋友分手,将嫂子接到北京一起生活。嫂子经过此事,一下子变得很勤快。相夫教子,一家人其乐也融融。(对付有些变了心的男人,最好的方法是将其暴打一顿,这种人说白了就是欠揍。)    
      3、阿蒙实现了自己的誓言,今年8月,冒着酷暑再次来到湖南。阿蒙准备穷尽一生来反复实现这个誓言,湖南这个美丽的地方,是要一来再来的(光为了吃也要再来)。    
      4、二表哥虽然喝到了米老鼠的喜酒,但由于新娘不是阿蒙,所以他没能在喜宴上跟阿蒙再拼白酒。    
      5、谁会是阿蒙的老公?谁会是阿蒙的姻亲?这是现在的阿蒙仍想探究的非首要问题。    
      (全文完)    
    


第二章恐龙的爱情历险(1)

    某天与几个酒肉朋友一起喝酒。    
      席间,一外表不错风流成性的狗友用平静真诚的口吻讲:“今天,我的亲戚让我去见一个女孩。你们记不记得前几天紫竹院公园有个恐龙展?当时我哥儿们给我张票,我没去看。挺很后悔的,因为今天我终于看见活恐龙了。”    
      几个人神经错乱般狂笑了一会儿。就在狂笑的当儿,我忽的想起了老四。    
      虽然出卖朋友的行为一直为我所不耻,但如果让我凭良心说且如有虚言会遭天打雷劈的话,我就会含泪承认老四的确是恐龙。    
      第一眼见到老四时就吓了一跳:皮肤黝黑、头大如斗、身形壮硕、面部坑洼、鼻如蒜头、唇厚齿黑,若不是她身穿牛仔长裙,我会认为是来送亲友的男士。    
      后来老大这个长舌妇跟我说:“你来得晚,没看见她刚进宿舍的盛况。她一马当先的闯进来,后面跟着两个穿没肩章的绿军装的长得贼丑的壮汉。三个人都一声不吭往那儿一杵,眼睛东看西看的。要不是他们拎着行李,我准以为是抄家的。”    
      熟了之后听老四说,才知道那两壮汉是她的老爸和老哥,都当过兵,她家也算得上是军人世家了。因此老四有很强的军人情意结,对于婚姻最大的理想是成为军嫂。    
      有句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还有一句古语云: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虽然老四长得丑,但真是很有内秀的一个女子。    
      首先是她那一手字,写得无比娟秀流畅,谁看了都舒服。和她比,我们五人的字只好算狗爬。    
      其次,她的入学总成绩为全年级第一名!这个事实震得我们如高山仰止般看着她,后来无数次考试大家都众星捧月的把她围坐当中以便打小抄,没她真有可能毕不了业。    
      第三,她勤劳如工蜂、节俭如葛朗台、杀价如杀手,谁娶了她经济上绝对营利。    
      如果她是个漂亮MM的话,就凭这些优点,嫁个校级军官不成问题,说不定这会儿连孩子都养下来了。    
      可是造物弄人,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老四至今还维持着圣洁之身。    
      老四上学时死心塌地的爱上了一个广东仔。爱情一旦达到死心塌地的份儿上就离致残不远了,可惜当时老四不懂得这一点。    
      我那时只顾忙着谈自己那份儿恋爱,所以没怎么注意老四的举动。等到连我这个麻木不仁的人都注意到老四不对劲时,老四早就春情上面、泥足深陷了。    
      有段时间我很想揍那个说鸟儿语的广东仔,我认为他不是个东西。你说你对老四没意思就别让她误会到底,这小子可倒好,老四对他付出的一切情意他照单全收,还投桃报李的在老四偶感风寒时给她买感冒药(怎么不买春药?)。    
      老四是个实心眼的姑娘,这下子以为她的爱情有了回报,乐得天天脸上阳光灿烂的,在春天微醺的暖风里差点长出翅膀飞到天上去。    
      好景不长。    
      一个沙尘暴之夜,宿舍里只有老四英勇的坚持上晚自习去了。确定她已离宿舍一公里远之后,老五跟大家交待:广东仔向她求爱了。    
      所有人的眼珠子都快脱眶而出。大家全是一个疑问:他不是跟老四吗?    
      老五说她也这么问广东仔来着。广东仔回答说他对老四根本没意思,就是要好一点的同学关系,而且他跟老四搞好关系也是为了能接近老五。    
      我当时就认定这小子不是个省油的灯,对女孩子的虚荣心了解得如此透彻。不懂世事的年轻女孩儿对不伦、不仁、不义等畸型恋爱有特殊嗜好,仿佛非此不足以证明自己强大的辐射力。发射这种糖衣炮弹简直一打一个准儿。    
      我们问老五打算接受他吗?当时老五很义气的说不可能,如果接受了对不起老四;而且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以后怎么相处一室啊。    
      我不信她的话,说这话时她的底气就不足。况且她复述广东仔的那番追求语时,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得意。    
      我从来就不相信女人能为了义气放弃恋爱,别说为义气了,为亲生父母都不灵,不然祝英台怎么死的?要说有哪个女人选义气不要爱情,我劝好事之徒不妨领之去查妇科——准是个人妖。    
    


第二章恐龙的爱情历险(2)

    恋爱中的女人智商当然为零,但感觉却比狗还灵敏。老四也不例外,她很快就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    
      其实广东仔和老五之间那副男盗女娼的样子连瞎子都瞒不过去,我认为老四是在掩耳盗铃,她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就单方面认定这个事实不存在。    
      老四在感情方面是个保守派,羞于启齿。自从她脸上的阳光消失后,她便显得异常沉默。我们几个旁观者在她的沉默中等待着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所有的牌都有亮出来的时候,在老四的生日宴上,牌终于摊开了。    
      那天老四一反平时的节俭作风,以做生日为名请全宿舍外加班上几名关系不错的男生吃饭,广东仔当然榜上有名。    
      去饭馆的路上我有种不好的联想,满脑子都是鸿门宴的情节。    
      坐下来,点完了菜上酒,啤酒一打一打的上。我眼看着老五和广东仔这两个南方人的四只单眼皮小眼睛瞪成了牛铃状,心里不禁轻蔑的想:知足吧,老四是河北人;若是在俺们东北,就得一箱一箱的灌了。    
      头一杯,大家一饮而尽。我喝得这叫一个爽。再一看老四,脸上有荆轲过易水河的表情。    
      我们轮番祝酒,相互损骂,一时间倒也欢声笑语。    
      老四一直在喝,找各种理由与人干杯,喝得极快极猛。轮到老五时,老五说她实在喝不了,死广东仔见状便充英雄来救美,提出替老五喝。    
      老四黝黑的脸一下子变白,我们几颗小心吓得扑扑乱跳。    
      老四说:好,可你得喝两杯。    
      广东仔二话不说,慷慨就义般连干两大杯。    
      老四满眼皆凄然之色,一声不吭,也奉陪了两大杯。    
      气氛有点紧张,我们很怕老四会失态,却又想不出辙来,手足无措。    
      就在这时,不会喝酒的老六终于撑不住倒下去了,老大和一男生赶紧扶她离开。    
      紧跟着老五说头晕也离席而去,老二与她关系较好,陪同离席。    
      广东仔也想跟去,却被老四大力按住。只见老四双眼如交通指挥灯般红黄绿轮番闪烁,广东仔被震住,一时不敢动弹。    
      在我正考虑是与另两个男生先撤退还是留下来照顾老四时,那两头猪却嚷着要嘘嘘也摇摇晃晃的离开了现场。    
      我刚想如法炮制,却见广东仔坚决的站起来说要去厕所,而老四酒已上头,平日的矜持老实之态已被扔到爪哇国,一把扯住他的衣袖不住摇晃,撒娇撒痴地要广东仔陪她把酒言欢。    
      广东仔脸上明显的露出鄙夷厌恶之色。我心里一阵刺痛,赶紧说老四别这样,就去拉她的手,只可惜使出吃奶的劲儿也拉不开(从那一刻起,我相信爱情的力量真的很大很大)。    
      广东仔见状,换了一张温柔的脸,用真诚的口吻说:实在得去上厕所,否则要憋死了,一定去去就回。老四信以为真,手劲儿就有点松。广东趁机摔脱她的手,绝尘而去。    
      老四用醉眼看着自己空空的两手,似乎不相信爱情就这样从手中失落。    
      她报着最后一线希望等着广东仔从厕所回来,直等了二十分钟。在这二十分钟里,她什么也没说。而我也象个傻逼似的,一句或安慰或鼓励或搞笑的话也说不出来。    
      二十分钟后,老四终于明白广东仔不会回来了,脸变得纸一样惨白,眼泪如江河决堤般奔涌而出,哭嚎道:他怎么这样!为什么?为什么!    
      世上的眼泪总是饱含痛苦的情感,不管是从美女的眼中流出还是从恐龙的眼里滑落。    
      我站起来,绕过杯盘狼藉的酒桌走到她身边,把她的头揽进怀里。她如受伤野兽般的嚎声闷进我的胃里,随血液传到我心中。直到今日我都记得那年轻的、受伤的哀嚎。    
      我俩把剩下的酒全部喝光(锄禾日当午,汉滴和下土。酒是粮食酿制,我们不能浪费粮食),说了很多关于人生的P话,终于买单回宿舍。    
      我开始还有点儿担心老四借醉不买单,后来一想她真醉了我可以掏她钱包,就安下心来。不过老四是个老实人,没干这赖皮的事儿,枉费了我小人之心。    
    


第二章恐龙的爱情历险(3)

    在回宿舍的路途中,我终于切身体会到红军长征时的艰难困苦。    
      先是发挥了蚂蚁的超能量,以不足九十斤的体重架起老四一百三十斤的份量踉跄而行。    
      然后在老四闹着要上厕所而周围方圆十里无“所”可上的紧急情况下,急中生智将她架进灌木丛中让她给野花野草上肥料。    
      进入校园刚要松口气,黑暗中有男生出言调戏且尾随不舍,我被迫使出吓野狗的招式即蹲下捡石头做投掷状,终于吓退不良青年。    
      遥遥的望见宿舍楼温馨的灯火,鼓励老四曰:坚持一会儿,咱们快到了。老四却很不争气的歪身一倒,并将我拉倒在地。若是平地倒也罢了,偏偏倒在针叶矮林中,我俩立刻成了大号刺猬,只不过刺疼的是自己而非敌人。老四很无耻的惨叫:疼!好疼!我只得忍住巨痛先替她拨去松针使其闭嘴,然后拉起她继续前行,边走边抽空拨自己身上的毒针。    
      在离宿舍楼的大门只有十余步时,老四一弯腰一低头,哇一声将胃中之物吐出,形状接近正圆。我怕被管理员骂,不顾一切扯着她狂奔而去。这一吐实在够劲儿,深入地表,直到毕业前路过此地那个圆形还隐约可见。    
      终于站在宿舍门口。推之不开,敲之不开,一摸口袋,钥匙没带!只得厚着面皮将老四寄放在对门儿,然后投入茫茫夜色寻那几个无良小人。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在被上晚自习的人开窗问候了N次母亲后,我野性的呼唤总算得到回应。    
      顺声而至,一眼望去,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所有离席之人都坐在小咖啡店内吃冷饮,谈笑风生。老五和广东仔赫然以情侣姿态紧紧挨坐一起,而老大、老二、老六神色坦然的陪坐一旁。    
      忘了交待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广东仔家境富裕,出手甚阔,所以饱受各界人士欢迎。    
      我如木头桩子似的傻站在那儿,瞪大了眼张大了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视线定在那一对新欢身上不能移动(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也不对,老四并不是广东仔的正式女友)。    
      老五有点不安,躲开我勾魂的眼神(真是浪费);广东仔赶紧招呼我坐,并为我叫爱尔兰咖啡。    
      我这人有个弱点,就是经不起咖啡的诱惑。最欣赏的一句丐帮名言就是:请赏杯咖啡喝。抱定主意有朝一日若加入丐帮,要饭时就说这句。    
      如果不是老四的哭嚎与眼泪让我心里发堵,我一定被此糖衣炮弹击倒在地。    
      我在“炮弹”的袭击下晃了两晃,站稳后开口问老大拿钥匙,并告诉她们老四还在对门等我赎出来呢。    
      她们这时才想起老四,忙问她怎么样了。我说她醉了,痛哭一场,绝对不会死,快把钥匙给我。    
      在返回的路上,我心里有说不出来的郁闷,以至很希望碰到歹徒,那样就可以把所有的脏话都骂出来,如操他几十代祖宗之类,并豁出命去打一架,专踢他的档部让他断子绝孙。    
      从表面上看,我长得娇小玲珑、皮肤白皙、带点书卷气,颇有江南小家碧玉的风范;但实际上,白山黑水平原大野的东北土地养育了我一副土匪心肠。如果虚伪、冷漠、无耻可以变成人形的话,我一定拿刀把他砍成肉末儿并丢了喂狗。    
      我并不是老四的红颜知己。我俩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甚至平日里经常话不投机。跟老四最要好的是老六。但就在刚才,在我说了老四的情况并急着赶回宿舍时,他们所有的人包括老六在内都坚持留在原地吃免费的冷饮。    
      什么同室之谊、同学之义,全是狗屎!就算刚吃过人家请的饭,考试时打人家的小抄过关,旷课时人家替你应卯,借人笔记并要人家指点功课,无数次吃人家买的零食‘‘‘‘‘‘全都抵不上广东仔的一杯冷饮!    
      他妈的这个狗日的世界!!!!!!!    
      领回老四时,收留她的那宿舍的人都一副后妈的嘴脸,眼睛盯着我恨不得食肉寝皮。我细细一看,哎呀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呀!吐了人家一地!赶紧清理善后,并拿出雀巢三合一咖啡酬谢(心痛得半死),后妈们的脸渐渐改成春风桃李的颜色。    
    


第二章恐龙的爱情历险(4)

    拖死猪似的把老四拖回宿舍,扔到床铺上(幸亏她睡下铺),暗暗咒骂她一百三十斤的体重,发誓从明天起拿小刀抵着她逼她减肥。    
      一边做着心理活动一边拼命扒她的衣裤鞋袜,扒完她的又扒我自己的。    
      如果我是个男的而老四长得不这么困难的话,那么接下来我一定会强奸她。可惜两个条件都不成立。我扒衣服是因为刚才我俩摔那一跤弄了一身屎一样的脏泥巴,不脱不行。    
      老四睡得很死,我看着她苍白的脸(打广东仔替老五挡她的酒开始老四的脸就一直白),心想真是操蛋,为那么个平庸之辈值得吗?再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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