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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铁屋子与窗户-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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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四十九    
    元和十二年,先是吴少阳父子阻兵,禁人偶语于涂,夜不燃烛,有以酒食相过从者罪死。裴度既视事,下令惟禁盗贼,余皆不问,蔡人始知有生民之乐。    
    胡注曰:“解人之束缚,使得舒展四体,长久大伸,岂不快哉!”陈垣曰:“以‘解人之束缚’,写生民之乐,其言似肆,然‘犹解倒悬’,已见于《孟子》。身之当时之处境,概可见矣。”    
    这两段注解,使我充分体认到,正如鲁迅所说,相当大的一部分知识分子都是统治者的帮凶、帮忙和帮闲。他们不去关心在吴氏父子的残暴统治下,百姓生存的艰难和生命的卑微,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后任者裴度的一丁点仁政上,然后大肆夸张仁政如何了得。    
    两段注释,是两个不同时代的大学者所写,生动形象,极写生民之乐,而对此前的苦难只字不提、一笔勾销。我记得法国大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恐怖使百姓服从、使文人粉饰。孟氏又说:“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在这样的政体上,就连胡三省与陈垣这样第一流的学者,心智也是残缺的。他们惟一的渴望是:奴隶主仁慈一点,让奴隶坐稳奴隶的地位。“岂不快哉”,多么传神写照的四个字呀!    
    一百五十    
    初淮西之人,劫于李希烈、吴少诚之咸虐,不能自拔。久而老者衰,幼者壮,安于悖逆,不复知有朝廷矣。虽居中土,其风俗犷戾,过于夷貊。    
    司马光是个典型的“酱缸文人”。他居然正义凛然地责骂淮西民众“犷戾”、“过于夷貊”。老百姓有什么错呢?他们难道有权利填写选票选择统治者吗?对他们来说,藩镇与皇帝一模一样,同样凶残、同样歹毒、同样冷酷。而司马光却认为“正统”高于一切,在藩镇的统治下就是低一级的“伪人民”。这是一种奴性十足的价值观,如同一个庄园的奴隶心满意足地跟另一个庄园的奴隶炫耀说:“我的主子比你的主子对下人好!”    
    由这样的史家所创造的“史官文化”,水分究竟有多大呢?穆勒说过:“一个国家把国民变成侏儒,以便使他们成为更加驯服的工具,就算是为了有益的目的,但这样做只会发现,与侏儒在一起是没法成大事的。”首先,司马光是一个精神上的侏儒;其次,因为他掌握了言说和书写的权力,他又是千千万万个精神侏儒的克隆者。    
    一百五十一    
    自大历以来,节度使多出禁军,其禁军大将资高者,皆以倍称之息贷钱于富室,以赂中尉,动逾亿万,然后得之,未尝由执政。至镇,则重敛以偿所负。    
    买卖官位,受害的最后还是人民。买官者贪心不足蛇吞象,上任伊始,拼命敛财,俗语形象地称之为“鸡脚杆上也要刮下一层油来”。时下报章披露的若干起买官卖官的案件,手段之恶劣、敛财之迅猛、数额之巨大,怕又要让古人咋舌了。    
    一百五十二    
    文宗时,李德裕、李宗闵各有朋党,互相挤援。上患之,每叹曰:“去河北贼易,去朝中朋党难!”    
    司马光对此开出的药方是:君子小人之不相容,犹冰炭之不可同器处也,所以人君只要做到分辨忠奸就行了。这样,他把制度问题置换成为道德问题。只要提高人君的辨别选择能力、提高臣下的道德素质,似乎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果真如此吗?    
    我认为,导致结党营私的根源在于专制制度。即使是组织极端严密的纳粹德国,其内部也存在着错综复杂的派系。大小派系互相牵制、争斗、合作,共同组成专制国度的宏伟大厦。这与道德之高下风马牛不相及。正如托克维尔所说:“专制由其本性决定是多疑的,把人们之间的分裂视为维持统治的最好保证,它通常尽各努力将人们保持在分裂孤立的状态。”所以,文宗的内心其实是认同朋党的,朋党之争愈激烈,各方愈是要向皇上献媚,由皇上来充当最后的仲裁者。这样,皇权不就越来越巩固了吗?    
    消灭朋党,道德教化是一剂毫无用处的药。民主体制的建立,是朋党自然消亡的前提。专制主义体制下,朋党如四大家族盘根错节,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们互相之间是血肉的联系,一旦站错了队,一辈子的前程便泡了汤,还可能丢掉身家性命。    
    


第四辑·反读《通鉴》《资治通鉴》…题记(11)

    一百五十三    
    文宗幸会宁殿作乐,有童子缘橦,一夫来往走其下如狂。上怪之,左右曰:“其父也。”上泫然流涕曰:“朕贵为天子,不能全一子。”召教访刘楚材等四人、宫人张十十等十人责之曰:“构害太子,皆尔曹也,今更立太子,复欲尔邪!”执以付吏,已巳,皆杀之。上因是感伤,旧疾增。    
    史官渲染这一动人的情节,是想说明:皇上不是青面獠牙的吃人怪兽,而是个“心太软”的好人——他也像常人一样爱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位“心太软”的皇上,却向宫人、倡优发泄自己满腔的愤怒。皇上一愤怒,十多人就人头落地了。皇上永远是对的,永远能找到替罪羊。即使杀死自己的儿子,也是“受蒙骗”而已,皇上自己是没有错的。    
    皇上心软或心硬,与极权体制无涉——体制永远是一块僵硬冰冷的大理石。    
    一百五十四    
    唐文宗太和七年,杜牧注《孙子》,为之序,以为:“缙绅之士,不敢言兵,或耻言之,苟有言者,世以为粗暴异人,人不比数。呜呼!亡失根本,斯最为甚。”    
    中国的教育,传授的大半是“大而无当”的知识。《儒林外史》中描写了众多“百无一用”的书生,“百无一用”却瞧不起井市间“术业有专攻”的专家。马克斯·韦伯指出:“在家产式官僚体制的条件下,统治者阶层的竞争把其他所有的追求都扼杀了……官吏阶层摆脱了所有的竞争,没有理性的科学,没有理性技艺训练,没有理性的神学、法律学、医学和自然科学和技术,没有神圣的权威或者势均力敌的人类的权威;而只有一种切合于官僚体系的伦理。”杜牧“不务正业”地注释《孙子》,所得何者?于事无补。中国的大部分文人就在注释几部破经典中度过了一生。    
    一百五十五    
    仇士良以左卫上将军、内待监致仕。其党送归私第,士良教以固权宠之术曰:“天子不可令闲,常宜以奢靡娱其耳目,使日新月盛,无暇更及它事,然后吾辈可以得志。慎勿使之读书,亲近儒生,彼见前代兴亡,心知忧惧,则吾辈疏斥矣。”其党拜谢而去。    
    皇帝拥有天下,是天的儿子,百姓心中的神。但在宦官的眼里,皇帝却是愚昧的木偶。《中庸》里记载孔子的名言:“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存四海之内,宇宙飨之,子孙保之。”孔子从理论上确立了“家天下”的合理性,而“家长”有半数以上是昏蛋。于是,聪明的太监“总管”便掌了权。许多朝代,皇帝本人也是可怜的被愚弄者,他们的愚蠢具有惊人的相似性。爱默生曾感叹中国的政治制度说:“一系列严肃的没完没了的穿襻儿鞋的皇帝,他们生是一样的生,死是一样的死。他们统治着无数的动物,在一个欧洲人眼里,这些动物并不比同样多的绵羊的脸更好区别。”    
    中国的朝政可以简化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太监愚弄皇帝,一种是皇帝豢养太监放出去咬人。总之,主角就是皇帝和太监。我欣赏穆勒的名言:“一个中国官员和最卑微的农夫一样,都是专制主义的工具和奴隶。”    
    中国文明的精华,体现在太监们身上而不是儒生们身上。     
    一百五十六    
    宣宗聪察强记,宫中厮役给洒扫者,皆能识其姓名,才性所任,呼召使令,无差误者。天下奏狱吏卒姓名,一览皆记之。度支奏渍污帛,误书“渍”为“清”,枢密承旨孙隐中谓上不之见,辄足成之。及中书复人,上怒,推按擅改章奏者罚谪之。    
    宣宗有“小太宗”之誉,似乎是个聪明人。但宣宗朝恰恰是晚唐由硬撑转向崩溃的关键时期。宣宗是个失职的医生,没有发现他的帝国已经患上了癌症。他的勤勉和他的博学都改变不了帝国的命运。这位能干的皇帝对于将崩塌的大厦而言,仅仅是一颗无用的铁钉。改一个字究竟有什么意义呢?除了让无知的史家津津乐道而外,我看不到任何积极的作用。宣宗又不是批改学生作业的汉语教授。    
    皇帝超凡的记忆力,倒是收买人心的好工具。在一个“奴在心者”的国度里,奴隶的姓名要是能被奴隶主记住,奴隶就会感恩戴德、热泪盈眶:“这是多么荣耀的事呀!我多么有面子啊!我再不努力为主子工作,还算是人吗?”我读某些老知识分子的回忆录,常常发现有相似的情节:某领袖在会议或其他场合上,一下子认出这位知识分子来,走上前来招呼、慰问、握手。于是,这个知识分子顿时受宠若惊,恨不得肝脑涂地,以报领袖的“知遇之恩”。后来,他还不停地如祥林嫂般将此“恩遇”向无数人讲述,并终身难忘(甚至写进回忆录之中)。每读到这样的文字时,我如同在黑暗的路上误踩了一堆粪便。    
    面子、权力崇拜、皇帝的记忆力,是专制社会这尊巨鼎的三足。    
    一百五十七    
    宣宗猎于苑北,遇樵夫,问其县,曰:“泾阳人也。”“令为谁?”曰:“李行言。”“为政何如?”曰:“性执。有强盗数人,军家索之,竟不与,尽杀之。”上归,帖其名于寝殿之柱。冬,十月,行言除海州刺史,入谢。上赐之金紫,问曰:“卿知所以衣紫乎?”对曰:“不知。”上命取殿柱之帖示之。    
    专制体制的中坚力量便是李行言之类的“官方屠夫”。皇帝最赏识的就是他们这类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尽杀之”三个字的背后,是多少条无辜的生命呢?而这些生命所换来的则是李行言一身的“金紫”。    
    不尊重个体生命,尤其是弱者、被压迫者生命的文明,绝非“灿烂”的文明。《通鉴》以肯定的笔法来写皇上对李行言的提拔。皇上有一双发现“英才”的慧眼,要不,他怎么会有“小太宗”的美称呢?当杀戮被允许、被鼓励、被合法化之后,杀戮者便心安理得地挥起屠刀,被杀戮者也认命地伸出脖子。白须飘飘、温文尔雅、焚香弹琴的新儒家大师们,也许还会为杀戮的场景吟下一两首绝对合乎格律的诗句来吧?王阳明大师当年能在升堂时发签砍人头,在退堂时翻书谈心性,这便是典型的“中国特色”。    
    文明的进步或落后,一个重要的体现便是是否尊重个体生命。一个草菅人命的国家,“文明”不过是一块遮羞的面纱。爱默生认为,对普通个人生命的不尊重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是对人类生命的不尊重。我曾读到一则新闻,美军为营救一名降落在伊拉克的飞行员,动用上千架次的飞机,耗资上千万美元,终于救回了这名同胞。这在中国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不就死一个人吗?何必费那么大的劲去寻找、去营救?这不太浪费金钱吗?抗战期间,抓壮丁上前线,没有起码的衣服、食物、住宿及医疗保证,在路途上死亡的便有数十万青壮年。相比之呢?我们该对哪种文明说“不”呢?    
    一百五十八    
    忠武、义成两军从王式讨裘甫者犹在浙东,诏式帅以赴徐州,骄兵闻之,甚悍。八月,式至大彭馆,命围骄兵,尽杀之,银乃都将邵泽等数千人皆死。    
    数千人的屠场,会有怎样的壮观呢?汉民族向来是柔弱的民族,强盛如大唐王朝,也不是吐番、回纥的对手,一个安禄山就能令帝国倾覆。然而,柔弱的汉民族在杀戮自己的同胞的时候,却丝毫不显得柔弱。《通鉴》把王式作为果敢有略的大帅来歌颂。如果说王式用刀杀人,那么《通鉴》的作者们用笔杀人;王式创造着杀人的事件,《通鉴》营建着杀人的文化。    
    鲁迅在《“死地”》一文中沉痛地写道:“人们的苦痛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惟一要道,甚至于还当快乐。”直到今天,国人最爱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中最血腥的场景。看客们从刑场上转移到电视机前面,这算不算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呢?    
    一百五十九    
    懿宗荒宴,不亲庶政,委任路岩。岩奢靡,颇通赂遗,左右用事。至德令陈叟因上书召对,言:“请破边咸一家,可赡军二年。”上问:“咸为谁?”对曰:”“路岩亲吏。”上怒,流陈叟于爱州,自是无敢言者。    
    晚唐政治腐败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权臣路岩门下的一个官吏边咸,其家财就可支付两年的军费,那么路岩本人的财产呢?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至理也。历史在进步,腐败也在进步,今天的腐败分子们,足以傲视他们的老祖先路岩、边咸辈。某高官显贵是北京燕莎商场员工的“福星”,只要他在商场露一次面,员工们当月的奖金立即就翻番。    
    一百六十    
    西川定进节度使李师望贪残,聚私货以百万计,戍卒怨怒,欲生食之,师望以计免。朝廷征还,以太府少卿窦滂代之。滂贪残又甚于师望,故蛮寇未至,而定边固已困也。    
    李师望征还后,必定高升了。他的百万钱分一部分给朝中权贵,不难为自己谋一条好的出路。而朝廷派到此处来的后任,贪婪程度却青出于蓝胜于蓝。百姓和戍卒们,一辈子也甭想有好日子过。小时候,我很天真,不满于县长乡长们的贪暴昏溃,便经常自我安慰:他们坐满一届交椅就会下的,换一届新人总会好一点吧?这种“盼新厌旧”的心理是小民惟一的自我安慰。    
    一百六十一    
    光州民逐刺史李弱翁,弱翁奔新息。左补阙杨堪等上言:“刺史不道,百姓免冤,当诉于朝廷,置诸典刑,岂得群党相聚,擅自斥逐,乱上下之分!此风殆不可长,宜加严诛以惩来者。”    
    杨堪是个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奴才:百姓要是有诉冤的可能和途径,又哪里会揭竿而起、驱逐刺史呢?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容易统治的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他们哪里舍得放下那只装有半碗稀饭的饭碗?不过,杨堪确实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专制制度的秘密在于“上下之分”,这“上下之分”一旦乱了,便将危及统治阶级的统治,故“此风殆不可长”,必须采取的措施是“严诛以惩来者”。    
    后面的事情,《通鉴》没有记载。不过,我想,“诛”是一定诛了的。鲁迅在《灯下漫笔》中写道:“‘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愤言而已,决心实行的不多见。实际上大概是群盗如麻,纷乱至极之后,就有一个较强,或较聪明,或较狡猾,或是外族的人物出来,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厘定规矩: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而且这规则是不像现在那样朝三暮四的。于是便‘万姓胪欢’了;用成语来说,就叫做‘天下太平’。”晚唐的子民,是一群想做奴隶而不得的子民,他们连想做稳奴隶的努力也遭到残酷的镇压。杨堪之流,不是衣冠禽兽又是什么呢?大唐的子民,其实并没有那些崇尚“汉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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