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第10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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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倾慕女子那样!怎么能这样说呢?”
“一点不错,亲爱的父亲,我已经18岁了。别的学生,哪怕是最穷的学生,都已经想到自己的婚事,我可从来没想到那上面去。我不曾与人相爱,我想今后也不会。别的人都能寻求一位标致的毕安卡,或是一位俊俏的卢斯娅,而我只同科学为伴。当人们提及这方面的事情,我感到羞臊。”
“我亲爱的父亲,你有才干,但没有力量,而我却能兼而有之!为什么不能设法达到自己的愿望呢?我会成为一个杰出的学者,获得教授身份。我能够以此为生,而且比别人生活得更好。”
“我没有钱供你上学。”
“父亲你听我说!很多穷学生都领取奖学金。这钱是公爵宫廷给的。我为什么不能去领一份奖学金?你在佛罗伦萨有那么多朋友,他们对你不错,会尽力帮助你。也许你能到宫廷去把事办妥。他们只需要去问一问公爵的老师奥斯蒂罗·利希,他了解我,知道我的能力……”
“嗯,你说的有理。是个好主意。”
伽利略一把抓住父亲的手,猛力摇动:
“我求求你,父亲,求你想方设法,尽力而为。我向你表示感激之情的唯一方式,就是……就是保证成为一个伟大的科学家……”
Number:4747
Title:魔盒
作者:大卫·洛契佛特
出处《读者》:总第33期
Provenance:《译林》
Date:1983。3
Nation:英国
Translator:唐若水
在一抹缠绵而又朦胧的夕照的映衬下,我四周高耸着的伦敦城的房顶和烟囱,似乎就像监狱围墙上的雉堞。从我三楼的窗户鸟瞰,景色并不令人怡然自得庭院满目萧条,死气沉沉的秃树刺破了暮色。远处,有口钟正在铮铮报时。
这每一下钟声仿佛都在提醒我:我是初次远离家乡。这是1953年,我刚从爱尔兰的克尔克兰来伦敦寻找运气。眼下,一阵乡愁流遍了我全身这是一种被重负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伤心的感觉。
我倒在床上,注视着我的手提箱。“也许我得收拾一下吧。”我自语道。说不定正是这样整理一番,便能在这陌生环境中创造一种安宁感和孜孜以求的自在感呢。我把主意打定了。那时我甚至没有心思去费神脱下那天下午穿着的上衣。我伤感地坐着,凝视着窗口这是我一生中最沮丧的时刻。接着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来人是女房东贝格斯太太。刚才她带我上楼看房时,我们只是匆匆见过一面。她身材细小,银丝满头我开门时她举目望了望我,又冲没有灯光的房间扫了一眼。
“就坐在这样一片漆黑中,是吗?”我这才想起,我居然懒得开灯。“瞧,还套着那件沉甸甸的外衣!”她带着母亲的慈爱拉了拉我的衣袖,一边嗔怪着,“你就下楼来喝杯热茶吧。噢,我看你是喜欢喝茶的。”
贝格斯太太的客厅活像狄更斯笔下的某一场面。墙上贴满了退色的英格兰风景画和昏暗的家庭人像照片,屋子里挤满了又大又讲究的家具,在这重重包围中,贝格斯太太简直就像一个银发天使似的。
“我一直在倾听着你……”她一边准备茶具一边说,“可是听不到一丝动静。你进屋时我注意到了你手提箱上的标签。我这一辈子都在接待旅客。我看你的心境不佳。”
当我坐下和这位旅客的贴心人交谈时,我的忧郁感渐渐被她那不断地殷勤献上的热茶所驱散了。我思忖:在我以前,有多少惶惑不安的陌生人,就坐在这个拥挤的客厅里面对面地听过她的教诲啊!
随后,我告诉贝格斯太太我必须告辞了。然而她却坚持临走前给我看一样东西。她在桌上放了一只模样破旧的纸板盒有鞋盒一半那么大小,显然十分“年迈”了,还用磨损的麻绳捆着。“这就是我最宝贵的财产了,”她一边向我解释,一边几乎是带有敬意地抚摸着盒子,“对我来说,它比皇冠上的钻石更为宝贵。真的!”
我估计,这破盒里也许装有什么珍贵的纪念品。是的,连我自己的手提箱里也藏有几件小玩意它们是感情上的无价之宝。
“这盒子是我亲爱的母亲赠与我的,”她告诉我,“那是在1912年的某个早上,那天我第一次离家。妈妈嘱咐我要永远珍惜它对我来说,它比什么都珍贵。
1912年!那是四十年前这比我年龄的两倍还长!那个时代的事件倏地掠过我的脑海:冰海沉船“巨人号”,南极探险的苏格兰人,依稀可辨的一次大战的炮声……
“这盒子已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了,”贝格斯太太继续说,“1917年凯撒的空袭,后来希特勒的轰炸……我都把它随身带到防空洞里,房屋损失了我并不在乎我就怕失去这盒子。”
我感到十分好奇,而贝格斯太太却显得津津乐道。
“此外,”她说,“我从来没有揭开过盖子。”她的目光越过镜片好笑地打量着我:“您能猜出里头有什么吗?”
我困惑地摇了摇头。无疑,她最珍惜的财产当然是非凡之物。她忙着又给我倒了点热气腾腾的茶,接着端坐在安乐椅上,默默地注视着我似乎在思索着如何选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然而,她的回答却简单得令人吃惊“什么也没有,”她说,“这里头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一个空盒!天哪,究竟为啥将这么一个玩意当作宝贝珍藏,而且珍藏达四十年之久呢?我隐隐约约地怀疑起来,这位仁慈的老太太是否稍稍有点性格古怪?
“一定感到奇怪,是吧?”贝格斯太太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珍藏着这么一个似乎是无用的东西,不错,这里头的确是空的。”
这当儿我朗声大笑了起来我不想再将此事刨根究底地追问个水落石出。
“没错,是空的,”她认真地说。“四十年前,我妈将这盒子合上捆紧这是当我离开父亲的约克夏尔故居时母亲所作的最后一桩事。把盒子合上捆紧同时也将世上最甜蜜的地方家的声响、家的气味和家的场景统统关在里头了。自此以后,我一直没将盒子打开过。我觉得这里头仍然充满了这些无价之宝哩。”
这是一只装满了天伦之乐的盒子!和所有纪念品相比较,它无疑既独特又不朽相片早已退色,鲜花也早已化作尘土,只有家,却依然如自己的手指那么亲近!
贝格斯太太现在不再盯着我了,她注视着这陈旧的包裹,指头轻抚盒盖,陷入沉思之中。
又过了一会儿还是在那晚,我又一次眺望着伦敦城。灯火在神奇地闪烁着这地方似乎变得亲切得多了。我心中的忧郁大多已经消失我苦笑着想到:这是被贝格斯太太那滚烫的茶冲跑的。此外,我心中又腾起一个更深刻的思想我明白了,每个人离家时总会留下一点属于他的风味;同时,就像贝格斯太太那样,永远随身带着一点老家的气息,这也是完全办得到的。
Number:4748
Title:读书
作者:老舍
出处《读者》:总第33期
Provenance:《老舍的写作生涯》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若是学者才准念书,我就什么也不要说了。大概书不是专为学者预备的;那么,我可要多嘴了。从我一生下来直到如今,没人盼望我成个学者;我永远喜欢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可是我爱念书。书的种类很多,能和我有交情的可很少。我有决定念什么的全权,自幼儿我就会逃学,楞挨板子也不肯说我爱《三字经》和《百家姓》。对,《三字经》便可以代表一类这类书,据我看,顶好在判了无期徒刑以后去念,反正活着也没多大味儿。这类书可真不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犯无期徒刑罪的太多;要不然便是太少我自己就常想杀些写这类书的人。我可是还没杀过一个,一来是因为我才明白过来写这样书的人敢情有好些已经死了,比如写《尚书》的那位李二哥。二来是因为现在还有些人专爱念这类书,我不便得罪人太多了。顶好,我看是不管别人;我不爱念的就不动好了。好在,我爸爸没希望我成个学者。
第二类书也与咱无缘;书上满是公式,没有一个“然而”和“所以”。据说,这类书里藏着打开宇宙秘密的小金钥匙。我倒久想明白点真理,如地是圆的之类;可是这种书别扭,它老瞪着我。书不老老实实地当本书,瞪人干吗呀!我不能受这个气!有一回,一位朋友给我一本《相对论原理》,他说:明白这个就什么都明白了。我下了决心去念这本宝贝书。读了两页“配纸”,我遇上了一个公式,我跟它“相对”了两点多钟!往后边一看,公式还多了去啦!我知道和它们“相对”下去,它们也许不在乎,我还活着不呢?
可是我对这类书,老有点敬意。这类书和第一类书有些不同,我看得出。第一类书不是没法懂,而是懂了之后使我更糊涂。以我现在的理解力比上我七岁的时候,我现在满可以作圣人了我能明白“人之初,性本善”。明白完了。紧跟着就糊涂了;昨儿个晚上,我还挨了小女儿玫瑰唇的小天使!一个嘴巴。我知道这个小天使的性不本善,她才两岁,第二类书根本就看不懂,可是人家的纸上没印着一句废话;懂不懂的,人家不闹玄虚。它瞪我,或者我是该瞪。我的心这么一软,便把它好好派在书架上;好打好散,别太伤了和气。
这要说到第三类书了。其实这不该算一类;就这么算吧,顺嘴。这类书是这样的:名气挺大,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地说将要念。譬如说“元曲”,太炎“先生”的文章,罗马的悲剧,辛克莱的小说,《大公报》不知是哪儿出版的一本书都算在这类里,这些书我也都拿起来过,随手便又放下了。这里还就属那本《大公报》有点劲。我不害羞,永远不说将要念。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作得不错,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
“类”还多着呢,不便再说;有上面的三项也就足以证明我怎样的不高明了。该说读的方法。
怎样读书,在这里,是个自决的问题,我说我的,没勉强谁跟我学。第一,我读书没系统。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我不能叫书管着我。
第二,读的很快,而不记住。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书应该记住自己。对我,最讨厌的发问是:“那个典故是哪儿的呢?”“那句书是怎么来着?”我永远不回答这样的考问,即使我记得,我又不是印刷机器养的,管你这一套!
读得快,因为我有时候跳过几页去。不合我的意,我就练习跳远。书要是不服气的话,来跳我呀!看侦探小说的时候,我先看最后的几页,省事。
第三,读完一本书,没有批评,谁也不告诉,一告诉就糟:“嘿,你读《啼笑因缘》?”要大家都不读《啼笑因缘》,人家写它干吗呢?一批评就糟:“尊家这点意见?”我不惹气。读完一本书再打通儿架,不上算。我有我的爱与不爱存在我自己心里。我爱念什么就念,有什么心得我自己知道,这是种享受,虽然显着自私一点。
再说呢,我读书似乎只要求一点灵感。“印象甚佳”便是好书,我没工夫去细细分析它,所以根本便不能批评。“印象甚佳”有时候并不是全书的,而是书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因为这一段使我对这全书有了好感;其实这一段的美或者正足以破坏了全体的美,但是我不去管;有一段叫我喜欢两天的,我就感谢不尽。因此,设若我真去批评,大概是高明不了。
第四,我不读自己的书,不愿谈论自己的书。“儿子是自己的好”,我还不晓得,因为自己还没有过儿子。有个小女儿,女儿能不能代表儿子,就不得而知。“老婆是别人的好”,我也不敢加以拥护,特别是在家里。但是我准知道,书是别人的好,别人的书自然未必都好,可是至少给我一点我不知道的东西。自己的,一提都头疼!自己的书,和自己的运气,好像永远是一对累赘。
第五,哼,算了吧。
Number:4749
Title:改变自己的三个星期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34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黄为忻
养成一个好习惯要三个星期我已记不清楚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听到这条规矩的。但我倒确实记得,对养成好习惯这一点我是既向往又疑惑不定。不过我还是决定试试看。要知道生活里要改进的地方多得很。
牙医告诫我剔牙和刷牙一样重要。如果不剔牙的话,我的牙龈病会更厉害。我一直打算剔牙,但老是拖延着不行动。
“好,就用这个三周改变自己方法试试看。”我心里自忖。第一天算是最困难的了。第二天,第三天,剔牙这事情还是显得讨厌又麻烦。但第一星期才过去,剔牙就成为上床前的例行公事了。
到了第三星期结束,使我惊异的是,剔牙变得和刷牙一样容易不过了。我得意洋洋因为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有了这样一个开头,我就能再接再厉,朝更困难的目标迈步了。
我一直打算多吃些有营养的东西,多吃些蔬菜和水果,少吃些甜食。于是我把该吃的列出表贴在冰箱上,从精神上提醒自己。
说实在话,第一天的日子可不好过。我努力让自己忙碌些,但脑海里却翻腾着冰箱里的巧克力糕和甜食盒里的白脱甜饼。第四天,全家吃糕和甜饼,我却独自吃水果和蔬菜。我心里涌起一阵自尊的波浪。三个星期一过,习惯就固定下来了。我不再拼命吃甜食,我的体重减轻了五磅。不过,真正的考验还在后头。
我和我丈夫凡尔近来相处得不好。我们并不吵嘴,但我们之间几乎没什么感情沟通。我知道,主要问题是我总对他挑刺儿。实在遗憾,我觉得他身上的毛病太多。我并不想成为一个唠唠叨叨的人,但往往控制不住自己。于是,凡尔对我闭起心扉。这是怪不得他的。但我自己能不能改变呢?或者,我自己想不想改变呢?
我又画了一张“三周规划图”,决定试试看:每天我要在丈夫身上找出一件我觉好的地方,并告诉凡尔。
第一天就遇到了难题。我看凡尔有许多事都不顺眼。例如:为什么他吃过东西不收拾?为什么又把那件糟糕的衣服穿上了身?有一段时间我很难找到什么好的地方来。难道真连一点好的地方也提不出来吗?
不,当然不是。屋里有什么要修理,凡尔会敲敲打打,把坏的地方找出来。
“啊,你把电灯开关修好了,真不错。”我对凡尔说,语气中难免几分做作。
第二天,我又对凡尔说,他对我的缺点十分耐心,而没有象我对他那样唠唠叨叨,这真使我高兴。他笑了笑,那故意的一笑,真叫人别扭。
“看来,这方法行不通了。”我自言自语。
接下去的几天,我仍然觉得很难找到凡尔的好的地方。我开始觉得有些虚情假意,象一个机器人口是心非地说着好话。但随着三个星期一点一点过去,在我丈夫身上找优点变得容易起来。他为人诚恳,对孩子又耐心,为什么我只看到他的不是呢?
到了二十一天结束时,我简直不相信要表扬凡尔是多么轻而易举,一点儿也没有别扭的感觉,而凡尔看起来也确实与以前